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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家养娃养夫君 第三章

没法子,装失忆的袁檡化名为无言留在严家生活。

先是烧退了、脚伤好了,他终于能起床走动,然而,软筋散的药性仍然未除,他整个人还是软趴趴的,只能在夜深人静时借由吐纳调息,试着凝聚内力,逼出些微的毒性,但收效甚微,要到身子康复的一日,还有得等。

龟裂的唇伤得挺重,一抿一动就流血,一张严重晒伤的脸孔看来像被毁了容,也因为这些伤,胡碴不能刮干净,只能在过长时以剪刀小心修剪,因此他就蓄起了不长不短的落腮胡,让他整个人看来更加狼狈落魄。

他倒不在乎,那都是皮肉伤,恢复容貌只是时间早晚,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看起来是什么样,也就更讶异严沁亮居然仍将他带在身边陪她进进出出,虽然不情愿,但人在屋檐下,他只能认命的当起她的仆人。

严家是一个古朴陈旧的大宅院,高高的围墙里,分了几个院落。

最冷清的后西院就是严沁亮的住所,举目所见都是带着沧桑古味的老建筑,仅一大房、两小房,两小房中,小曼住了其中一间,另一房就是厨房,而唯一的大房间自然是严沁亮的房间,但她又再以木头隔间,勉强隔出一间书房,虽然也只能放个长桌及书柜罢了。

在袁檡能自行走动后,书房的长桌跟柜子硬是搬进了严沁亮的闺房,尽管壅塞了点,但总算腾出一个空间放置一张床、一桌、一椅和一个小柜子,虽然简陋,可他总算有个暂时的安身之所。

向较于后西院的拥挤陈旧,另外三个院落就极尽富丽堂皇之能事,古董摆设,繁复的雕花石刻与镶金,明明是同一宅院却有着天壤之别,但对严沁亮来说,没被赶出严府,她已心怀感激。

因为自她亲娘在她六岁那年因病离世后,她就不曾过过一天好日子。

她爹入赘严府,娶严家的独生女严欣为妻,但严欣多年未孕,迫不得已,只能让曹大志纳妾,而那名妾就是她娘。

严沁亮非严欣所出,所以严欣对他始终不假辞色,为了让自己的肚子争气,严欣努力补身,重金买生子秘方,四年后,还真的怀孕生女,再一年,生下唯一的男丁严孟轩,反之,她娘生了她后肚子就再没消息了,如原生出儿子的严欣对她娘极尽刁难刻薄之能事,这也是她娘在短短一年就抑郁病逝的主因。

严孟蓉、严孟轩姊弟在母亲的宠溺下,皆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而严孟轩今年不过十五,已是花楼赌房的常客,十六岁的严孟蓉也是骄纵蛮横,自家奴仆更知她有多难伺候,她与严欣在衣着、钗饰、水粉上的花费同样惊人,一家三口都很挥霍无度,赚钱及任何劳心的繁琐事全都由严沁亮一人包办。

“为何只有她一人独扛养家重责?”

听着爱打抱不平的小曼说着严家种种,袁檡好奇的问她,毕竟就算寻常人家,女眷大都是养在深闺,哪有像严沁亮这样抛头露面的经营商事、出入应酬。

“说来话长,简单说就是全家只有大小姐有责任心,尤其在大夫人的父母相继离世后,严家粮行内,老爷根本不管事,一天开不了一次口,不可能出去做生意,其他的严家人姿态更高,弯不下腰来拜托人家,只有大小姐愿意走出去,从白天忙到晚上,稳住一些老客人,时日一久,粮行的大小事全都变成大小姐的事了。”小曼忿忿不平的回答。

严家赖以为生的就是开了三代的粮行,大门口以一只红灯笼大大的写了一个“粮”字,卖的就是五谷杂粮,还算宽敞的店内放了一袋袋稻米、小麦、大麦、糙米、薏仁等各类豆品谷物。

说来丢脸,中了软筋散的他为了逃命不得不策马入林,又为了能在黑暗中视物勉强运功,却让毒性加速进到骨血里,所以即使他现在脚伤痊愈能走,但却走得慢吞吞的,双手亦无力提重物,因此这会儿小力士小曼正汗流浃背的在粮行后方的仓库整理货物、搬上搬下,好腾出空间来进货,他一个大男人却只是拿着笔杆记录各项存货的量。

“真是累死我了!”小曼重重的吐了一口长气,没好气的看着轻松的站在一旁的袁檡,“真受不了,看来人高马大,体格也很好,怎么连点力气也没有,你可不要因为懒惰而装病喔,做人要懂得感恩,我也是救你的人之一呢!”

“辛苦你了。”

“下面呢?丑一,你要叫我小曼姐,怎么叫了好几天了也不会说?”她双手叉腰的瞪着他。

“也许我比你大。”答案其实是肯定的,所以,他绝不可能让这个小丫头在口头上占他便宜。

“对,也许,因为你的脸也看不出是老是小。”她摇摇头,莫可奈何的叹息一声,“算了算了,得到码头去了,我还是留些力气待会儿搬货吧!”

袁檡很习惯的越过她先走,马上引来她的冒火抗议,“你又来了!丑一,不管是我还是大小姐,你只能走在我们两人之后,要说几遍啊。”

他连忙止步,看着小曼碎碎念的越过他,“又不是主子,老走在前面,衣服也不会洗、连烧壶热茶也不会,要真是主子命,就快记起来,我才不想伺候你……”

她不断叽叽喳喳、嘀嘀咕咕,袁檡慢吞吞的走在她身后,无奈的摇头。

两人穿过走廊,进到粮行内,就见严沁亮一身素衣的站在柜台前对账,在她一旁的是年届五旬的老账房,他拿着算盘滴滴答答的拨着珠子,店内一名伙计兼搬运工则帮忙吆喝、招呼客人。袁檡又不禁暗叹,这粮行规模要这么大?

专卖些小户和小型的餐馆客栈,难怪即使身为大小姐的严沁亮也得终日忙进忙出,点收货物、下单、找客户,琐碎的事繁多,让她常常埋首在账簿中,一手算盘、一手对账的忙到深夜。他与她仅有一墙之隔,又住了十多天,早就发现她就连晚上也在忙。

“帐上没问题,那就照上面的金额支付货款。”严沁亮朝老账房点头。

她说话不似他所熟悉的千金女,声音大了许多,不过要在这略显吵杂的粮行里谈话,不拉高音量也不成。

严沁亮看到他了,朝他露齿一笑,他仅是点头,目光注视着他认为她五官中最好看的部分——那双清澈的明眸灵活又温暖,是一双爱笑的眼睛。

总的来说,她个性子直率、有几分男子的飒爽,也老爱以长辈自居,但在他进一步了解后,她也不过是个二十郎当的黄花大闺女,,以婚配来说也许有点年纪了,但要当他的姐姐还不够格。

至于店内伙计及账房都对他的遭遇相当同情,虽然第一回见到他时均张口结舌,杵着发愣,但这几日也看习惯了,能笑着跟他点头招呼。

小曼已走到主子身边,确定主子要去码头了,她利落的先走出店门要去拉马车过来,却见到某个人还定住不动,她一拍额头又走回头,踮高脚尖朝他低吼,“驾车了,丑一,你杵着不动做啥?你真以为你来这里当少爷的喔!”

这就是小曼,虽然很爱计较,但反应灵巧,一双眼总看得清楚,也有一肚子对主子的不平与心疼。

袁檡没说话,只是啼笑皆非的看着她。

闻声,严沁亮马上快步走过来,朝小曼摇头,还特意压低声音,“无言身子骨还弱,手伤也还没完全好,坐在你身边做做样子就行啦,还有,他叫无言!”甫说完话,她马上又看向静静的看着她的袁檡,“小曼没有恶意,你别放心上。”

“最好是没恶意啦,他到底是不是男人啊!”

小曼翻翻白眼,又是嘀嘀咕咕的,但她还是很听主子的话,认命的一人去拉车、再上了车拉妥缰绳,可看着就连主子都很快的上马车了,丑一仍是行动慢吞吞的,她就又是一股火苗冒出来,她很是忍耐的呼了口气,才驾车上街。

淮城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南方城市,整条街上商行林立,有古董行、手工艺品、丝绸店、茶行、客栈、药堂等等,严家粮行则离最繁忙的运河港口不远,长久以来,他们从其他城镇小批进货的五谷杂粮都由这里运载,直接在港边交货。

这一日进货不少,各式五谷杂粮、花生芝麻等一袋袋的被搬下船。

炽热的大太阳底下,小曼来回忙着搬货,而严沁亮不仅得搬货,还得一边从袁檡手上的单子清点品项数目、一边查看质量,两个女人忙得汗流浃背,身体欠安的袁檡仍是拿着进货单,动动笔杆记录即可。

运河上漂泊的其他商船也在忙碌的上下货,货主、船员或交错而过,或谈论商议,但对袁檡的出现已不觉奇怪。

这阵子他跟着严沁亮主仆进进出出,虽然甫出现时的确吓坏一大票人,但众人一方面看久了那张脸,一方面也明白个中原因,因为同情他,也就不以为怪的热络起来,有时更不忘在忙碌之余耍耍嘴皮子,提醒袁檡——

“严家大小姐一直是个勤快又乖巧的女孩,却被自己的亲弟弟说成了难啃的老草、连下蛋都难的老母鸡,是不是很可怜?”

“是啊!你也在粮行住了十多天,对严家的其他人,就是她那些家人是怎么对她的,你也明白了吧?不会有人在乎她未来的幸福的。”

“没错,小子,既然你的命是大小姐救的,受人点滴,就该涌泉相报啊。”

袁檡半眯着眼,看着眼前这对像在唱双簧的中年老爹,他们的意思是要他以身相许?

“林伯、张叔,你们别闹无言了,他会害怕的。”严沁亮以袖子拭了额上的汗珠,对两个长辈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话语是又好气又好笑。

“有什么好怕,他那张脸你都不怕了,他怕什么?”两鬓斑白的张叔长年在码头这儿工作,也是老淮城人,等于是看着严沁亮长大的,也早看不惯严家人对严沁亮的态度。

再说说无言的脸,他脸上皮肤的确红红灰灰,再加上伤口结疤未落,还一脸络腮胡,猛一看是很可怕,但只要细细打量,就可以看出他的五官俊挺、眉飞入鬓,一双黑眸炯炯有神,是富贵相也绝对是个美男子。

满头花白的林伯也颔首附和,“就我这老眼来看,大小姐跟无言挺有夫妻脸的。”黑脸配花脸,挺好的。

“厚,我家大小姐没他那么丑好不好!”小曼闻言忍不住抗议。

袁檡也想抗议,他可一点都不丑,一旦他容貌恢复,他们就会知道他俊美无俦的出色容貌和严沁亮又黑又粗的皮肤相比可是差距极大,绝对吓死他们!

“丑不丑不重要,最要紧是要对大小姐好啦。”

“美丑很重要啦,丑老公没人觊觎嘛,安全!”

两个长辈继续开玩笑拌嘴,让点完货的严沁亮尴尬极了,因此要小曼先去把马车驾来,准备马上离开,谁知这时林伯跟张叔也被唤到另一艘船上去搬货,突然只剩她跟袁檡站在一堆货物间,她莫名的有些困窘。

她轻咳两声,打破怪异的氛围,“别将张叔他们的话放心上,我真的只把你当弟弟看。”

“我不缺姐姐。”他答的直接。

“那你是真的想报恩,来个以身相许?”她双手环胸的挑眉反问。

他一怔,语塞,对她的直率一日比一日来得印象深刻了。

“没兴趣吧,我也没有。但你这家伙绝对是上辈子烧了好像才能遇到我,别人在福中不知福,多个姐姐多好。”她就很想要一个呢。

“不好!你的弟妹形同废人就是因为有你这样任他们予取予求的姐姐。”这是这十多天来他头一回吐出这么多字,但却语出惊人。

她先是一愣,眼内随即微微冒火,“你在批评我?”

“不是,我只是不想当废人,除了拿笔外,我也可以帮你做生意。”

她瞪着他,他在说笑话吗?一个失忆的人?“甭了,你就跟在我身边做做样子就好,不然让大娘知道你一丁点用处也没有,肯定把你赶出去。”

他一丁点用处也没有?!这个女人有没有搞错,想他可是堂堂的——

瞧他一脸不平的瞪着自己,她耐着性子再解释,“那除了拿笔外,你有啥用处?米粮搬不动、走路要走在我身后老忘记,我谈生意,你也该站我身后,但我坐你也跟着坐下,要你去烧壶茶,连柴火也不会烧,自己衣服更不会洗,我真好奇你怎么能活到现在?”

他难以置信地瞪着她,他能活到现在当然是有人伺候,而且,他本来就习惯当头、习惯横着走,很少被——不,是根本不曾被人指着鼻子吩咐要做这做那,反而是他走到哪儿都有一大群人簇拥着,他要往东,其他人绝对不敢往西!

虽然他曾说过觉得自己家境不错,但他现在就是她的一个下人,她又不是请他来当少爷的。“说真的,你当仆人当得很不称职,但相逢就是有缘,况且我还救了你一命,所谓的送佛送上天,就暂且这样吧,等你想起一切,或是有人寻到了你,你就可以回家了。”

说到这里,小曼也已经驾着马车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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