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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别爱我 第一章

椰影,海滩。

垦丁的夏季,充满浓浓的南洋风。

廉炜霆坐在白贝细沙滩上的小躺椅里,瞇眼望着宛如南国岛屿的美丽景致,顿觉心旷神怡。

好像有一辈子没这么悠闲地度假了!

他是知名的原野摄影师,专职拍摄大自然的草木巨石与虫鱼鸟兽。

半个月前,他人还在南美安地斯山脉,拍摄了一系列充满原始与神秘的照片,攀登原始的高峰,深入无人的深谷,只为取得一个绝佳的镜头。

可当他风尘仆仆地离开南美,回到文明的纽约,他的未婚妻——他所任职的国际杂志出版公司的千金朵丽-金德森便要求他到台湾来,为最近当红的女模特儿拍摄写真集。

为了这件事,他跟朵丽闹得相当不愉快,甚至可以说是吵得不可开交,因此他连道别都没有就直接飞来台湾。

他有个怪脾气,就是不喜欢拍摄人像,从一般的生活照到明星的写真照——甚至包括女友拜托他拍证件大头照,他全都不拍,只因他不喜欢人类在面对镜头时那种不自然的僵硬神情。

况且人类是有心机的动物,眼神早已不澄澈,对于这种矫柔造作又心思复杂的动物,他是半点拍摄的兴趣也没有。

他宁可去拍原始自然界的小动物,甚至是一条鱼、一只小狗,就是不愿拍人。

艺术家都有些怪脾气,廉炜霆自认自己的脾气怪得有理,但他的女友就是无法认同,也不肯接受,经常找尽理由逼他去拍不想拍的照片。

「霆,我已经与对方的经纪公司签约,你不替我去拍,难道要看我被告违约吗?」朵丽描绘精致的脸庞如泣如诉。

她连眼眶都快红了。

她可是知名国际出版公司大老板的掌上明珠呢,谁敢惹她哭泣?

廉炜霆就敢!

「那是妳在答应前就必须先想到的问题!朵丽,我没有同意这么做,这全都是妳自作主张,妳明知道我从不拍人,以前不拍,以后也不会拍,妳不该罔顾我的意愿。」他很恼火,因为他认为她不尊重他到极点。

「那你现在要我怎么办嘛?」说着,朵丽真的哭了,她拿着手帕不断抹眼泪,呜呜咽咽地道:「我……我也是一片好意呀,我是心想你的摄影技术那么好,不拍人实在太可惜了!而对方又一直强力要求必须由你亲自掌镜,我才会……我也不是故意的啊!呜呜……」

瞪着朵丽那张快哭花的脸,廉炜霆除了无言,还是无言。

交往多久了?两年?三年?她还不了解他的脾气吗?

不,她了解的!

但是她从不肯接受这样的他,总想试图影响他、左右他,甚至是改造他,一、两次就罢了,但是最近她有愈来愈夸张的倾向,这让他觉得很累。

我们真的合适吗?未来也要这样继续下去吗?他心底再次浮现这个念头。

他柔着眉心,疲惫地说:「好吧,我去。但是朵丽,我声明这是唯一的一次,将来我绝不会再让步。」

人的耐心是有限的,她最好别再试图当躁纵他的遥控器,否则……

「我就知道你最爱我了!」朵丽收起可怜兮兮的模样,笑得万般灿烂,内心更是放肆狂笑。没人能够拒绝得了她,即使是廉炜霆这个打断腿骨不屈膝的硬汉又怎样?还不是乖乖任她摆布?现在只要再给她一点甜头就行了,呵呵呵!

「别气了嘛,你很想我吧?等一下到你家去,我会好好补偿你。」

她朝他眨眨媚眼,风情万种地伸出纤纤玉指,挑逗地抚着他被大自然锻炼得更加结实的胸膛。

「抱歉,短时间内我都没兴趣了!」

他冷冷地拉开她的手,随即扭头离去。

「你——」骄纵的大小姐在背后气得猛跺脚。

当晚,廉炜霆随即拎着尚未打开的旅行箱,直接飞往台湾……

想起这段极不愉快的回忆,廉炜霆抿起了嘴,心情不觉大受影响。

望着远处逐渐落下的夕阳,他起身喃喃自语:

「算了,去散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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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岩崎岖的海岸线,不见半个人影。

远离观光客聚集的热闹海滩,其它地方倒是很宁静,这正符合他孤僻爱静的个性。

也幸亏朋友的别墅位置不错,背山面海,而且远离尘嚣,偏冷门的东西,向来才是他最爱的,只可惜他的女友从来不曾试图弄懂他的想法。

他叹口气,不自觉愈走愈远,今天风强浪大,许多垃圾都被打上岸,宝特瓶、塑料袋、拖鞋、玩具、漂流木,甚至还有马桶盖,原本洁净的海滩被垃圾搞得花花绿绿的,让人见了就难过。

「真是的,怎么会搞成这样呢?」他踢踢脚边的垃圾,一边摇头叹息。「人类真是破坏力最强的动物,果真是地球的头号杀手,所谓的文明,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呢?」

他又走了一小段路,看见远处有个巨大的物体躺在沙滩上,心想大概是被浪打上来的垃圾,而那个巨大的「垃圾」上头好像有布料与黑色线团,四周还裹着一些海藻等杂物。

「老天!那是假人模特儿吗?居然有人把这么大的垃圾扔进海里。」他稍微走近一点,忍不住大摇其头。

台湾人的公德心,远比他所想的还要糟,瞧瞧这个大型假人就知道了。

基于爱惜海滩之心,他走过去,想把那个大型垃圾清掉,但是一靠近他就愣住了,因为那不是假人模特儿,而是个真人。

真真实实的人!

那清清楚楚的肌肤纹理,根根分明的卷翘睫毛,浸湿后如丝缎般柔亮的浅褐色发丝,再再说明躺在那里的女子是个货真价实的人类,而不是僵硬的塑料假人。

躺在那里的是人类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她」——是活的还是死的?

如果是活的,那就打电话叫救护车,如果是死的,当然直接打电话叫警察比较省事。

于是廉炜霆弯下腰,想先确认躺在那里的人是死是活。

首先从外观判断——看来并不像死了,因为她面容平静、没明显重大外伤、四肢完整,身体与肌肤看来还是柔软有弹性,感觉不到人类死后僵直的现象。

但若说这人还活着,他又不敢确定,她脸色苍白如纸,湿发覆面,额头上还肿了一个包,而且一动也不动,看来也不像个活人。

唔,这可烦恼了。

他索性蹲下来,仔细打量躺在沙地上的女人。

若是常人,大概早被这不知是无名女子、还是无名女尸的躯体吓跑了,但他游走世界各地,什么样的事情没见过?别说一具不知是死是活的躯体,再可怕的事他都见过。一个人心中坦荡荡,又有什么好畏惧?

于是他伸出手,想直接试探这名女子的体温与脉搏,这是最快速又直截了当的办法。

然而当他的手即将碰触到女子颈动脉的时候,她突然动了一下,他惊骇了下,急忙跳起来。

他站在一步之外的距离观察,只见女子紧蹙着眉头,低声声吟,这下他确定「她」是个活人,而不是死尸。

确定躺在沙滩上的女子尚有生命,他立刻决定打电话叫救护车,但在这时候,女子长长的羽睫掀了掀,张开了眼睛。

一见到那双眼,他握着行动电话的手立刻无意识地松开,手机无声地掉落在沙滩上。

那是一双美丽的褐色大眼,如宝石般璀璨,如湖水般澄澈,宛如初生的婴儿,对这世界有些茫然惶恐,却又那般纯净信任。

她明明是个成年的女子,为何能拥有一双婴儿般澄净的眼?

「你……是谁?」

女人从幽冥地府前转回人世,一睁开眼,看见宛如天神般矗立在面前的陌生男子,立即问道。

她很镇定,语气中透露出的不是对未知的恐惧,而是疑惑,好像她连恐惧是什么都不晓得。

「这句话应该由我问妳才对吧?」知道这女孩会说中文,而且字正腔圆,应该不是偷渡的外劳或是卖春女,让他心情好了不少。

他蹲下来捡起手机,塞回口袋里,然后注视她,分析她的身体状况。「妳觉得还好吧?」

「嗯,好像……没有什么大碍。」她慢吞吞地爬起来,发现自己至少能够自由移动四肢,可见身体并无大碍。

女孩看来还有些虚弱,不过应该没有生命的危险,于是廉炜霆开始板着脸教训她。「妳实在是很不应该,这么做实在太过分了!生命是很可贵的,为何轻言放弃呢?妳可知道妳一时寻求解月兑的痛快,会让多少人伤心难过?想想妳的父母、想想妳的朋友、想想关爱妳的人,妳对得起他们——」

「等、等一下!」她不得不打断他的长篇大论。「你以为我跳海自杀?」

「难道不是吗?」一个年轻姣好的女孩浑身湿淋淋地昏迷在沙滩上,不是投水自尽,难不成是在做日光浴?

「不!我不是要自杀,我只是——」只是什么?

女孩突然顿住,脑中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

「妳怎么了?」廉炜霆狐疑地看着她怪异的表情。

「没……没什么。」女孩甩甩头,又说:「虽然我记不得详细的情形,但是我相信自己不会自杀。」

见她神情安宁恬静,没有一般人寻死后的歇斯底里与情绪崩溃,看来真如她所说,落水应该纯粹只是意外,不是自杀。

于是他点点头道:「既然妳不是自杀,身体也没问题,那么我送妳回去好了。告诉我妳住哪里,我等会儿开车——妳怎么了?」她倏然转白的秀丽面孔,让他不禁纳闷地询问。

「我住在哪里?」

「啊?」

「我不记得我住在哪里了!」

「不会吧?」廉炜霆错愕地瞪着她,连忙追问:「那妳的名字呢?妳叫什么名字?还有妳的家人——」

「我的名字?我的家人?我……我也想不起来!」她的神情看来比他还惊慌惶恐。

「妳再好好想一想!」廉炜霆厉声逼迫,失去记忆可是件超级麻烦的事。

「我……我的头好痛……我想不起来!我想不起来呀……」

她按着头,忍不住哭了,那崩溃痛哭的模样,教人看了万般不忍,而廉炜霆向来是个不忍让女人流泪的男人,于是他立刻上前按住她的手,柔声地安抚道:「好好,我不逼妳!妳别想了,别再想了。我想,妳可能是被海浪打上来时,撞到礁石才会失去记忆。」他望着她头上的包,如此猜测道。

「那我该怎么办?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她抬起头,漂亮的眼可怜兮兮地望着他,眼中泪珠晶莹,那慌乱无助的神情,狠狠揪住他的心。

但是这太荒谬了!他才认识她不到一个小时,而他甚至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虽然那是因为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他告诉自己不要心软,这女孩是什么来历他并不知晓,一时的善心,可能会替他带来大麻烦。而他这个人——恰巧最怕麻烦!

他找回迷失的理智,咧开嘴,试着给她一个和蔼亲切的笑容。

「妳想去收容机构吗?我可以替妳打电话给警察局——」

「不,不要!」女孩惊呼,猛力摇头。「我不要去什么收容机构,我根本不认识那里的人,我不想跟他们在一起。」

廉炜霆无奈地又叹口气,瞧瞧她,眼泪又快滴下来了,那梨花带泪的娇容,让他再也硬不下心肠。

也罢!反正朋友的别墅很大,目前也只住了他一个人,不愁没地方让她睡,而她瘦得很,也不差她一口饭,收容她,应该无所谓吧?

其实,种种合理的分析,都只在强化一个念头:他想让她留下!

他假装思考,心中已有了答案。

他向来是冷静自持的,如此不顾一切,让情感凌驾于理智之上,还是头一遭。

「好吧!我暂时收留妳一阵子,直到妳想起自己的姓名与住所,或是到我离开为止。」

目前他还能暂时再住一阵子,等到台北那边要开工了,他就必须返回台北,展开一连串忙碌的拍摄工作,届时纵使有心帮她,恐怕也是无能为力。

「我知道,谢谢你!我绝对不会白吃白住,我会帮忙做家事的。」她连忙提出保证。

「那再说吧!」他不甚在意地摆摆手,瞧见她湿透的衣衫,随手月兑下夏威夷风的蓝底花衬衫交给她。

「天暗了,风也大了,这件衣服妳披上。」他以会冷为由,半强迫地要她套上他的衬衫。

他拒绝承认,要她披上衣服,纯粹是男人的守财奴心态作祟,深怕别人窥见自己最重要的宝物。

「谢谢你。」

当她仰起头,对他甜甜一笑时,他的呼吸霎时一窒,大手也不争气地抖了下。

你这是干什么,没见过女人对你笑吗?他不留情地在心底喝斥自己,故意板起脸,掩饰令他乱了手脚的奇异感觉。

「走了!这里离我住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四周很多珊瑚礁,天色全黑后路会很难走,趁着天色还没全暗,赶快回去了。」

他冷淡地转过身,带头朝来时的方向走去。

女孩二话不说,立即乖乖跟着他走。

现在的她就像沧海孤雏,不跟着他,还能跟着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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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别墅,廉炜霆将她推进浴室里,找了另一件干净的衬衫给她替换,要她把自己打理干净。

他则利用这段时间,准备他们的晚餐。

打开冰箱取出两份冷冻的快餐意大利面,扔进微波炉里,那就是他们的晚餐。

他手艺不是很好,以往为了求得最完美的一刻,经常露宿荒郊野外,但他都是以罐头或干粮果月复,偶尔煮点热食暖月复,也只有自己咽得下去,因此他不会自不量力,下厨献丑。

不过只是煮点热汤,倒是难不倒他。

利用调味汤包加上鸡蛋,煮成一小锅汤,就是很棒的配汤了。

他刚将热汤端上桌,浴室的门就开启了。

「我洗好了。」女孩怯生生的声音从浴室门口传来。

「那正好!妳过来吃——」他一转身,手中的隔热垫差点掉落地面。

原以为她已不可能再令他感到惊讶,但他还是大吃一惊——为了她的美丽。

洗去海砂后,此刻的她,美得宛如一朵出水芙蓉,花瓣般雪白剔透的肌肤上,微带着水气,热气烘得她细致的脸庞透出淡淡的红晕,长衬衫下雪白细女敕的双腿,如同花茎般纤细修长,她羞怯抱着浴巾,楚楚可怜的模样,更是娇柔动人,他必须深吸好几口气,才能提醒自己继续呼吸。

「来,浴巾给我,我丢进洗衣机里跟妳的衣服一起清洗。」

他朝她伸出手,她犹豫了下,才把浴巾交给她。

其实那条浴巾是她用来遮蔽身体的,他的衬衫太大,胸口太多,她感到不好意思,只好拿条浴巾稍微遮掩一下。

她一将浴巾移开,他便看到她低垂的衬衫领口微露出性感的沟壑。

他愣了愣,连忙假装忙碌地转身,走到厨房后方阳台把浴巾丢进滚筒洗衣机里,加入其它衣物的行列,然后按下清洗钮,让它自行清洗烘干。

望着轰隆隆转动起来的洗衣机,他兀自出神。

没想到她身材纤细,胸前却也挺有料的,想到这里,他便浑身发热。

该死!他不是没见过女人,就算是也见过不少,他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怎么才稍微瞥见一点春光,便激动得像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他将自己骂了一顿,又刻意多待了会儿,待心里平静之后,他才佯装若无其事的走回屋内。

「好了,妳饿了吧?可以吃饭了。」他装出酷酷的表情,刻意平淡地问。

「嗯。」她面颊微红,轻轻点头。

老天,她腼腆的模样好可爱!仅仅是一个表情,又让他再度出神。

「咳!那好,意大利面热好了,我去端过来。」

他清清喉咙,连忙转身掩饰自己的脸红。

将热得直冒烟的两盘意大利面端到桌上,他招呼她一起来吃。

「来,吃吧!」

「闻起来好香。」

两人坐下后,饿极了的她立刻迫不及待拿起叉子,卷起沾满红色西红柿肉酱的面条送进口中。

然而面条一入口,她就愣住了。

好难吃!她错愕地瞪着那盘闻起来很香、看起来很可口,但事实上却是很难吃的意大利面。

老实说她从前吃的是粗茶淡饭或是山珍海味,她根本想不起来,但她就是觉得这盘意大利面很难吃,面条口感不佳、调味粗糙、配料单薄,让她失望透顶。

而坐在她对面的男人,却吃得很满足,彷佛那是什么人间美味。

明明是这么难吃的东西,他怎么还能吃得那么高兴?难道他的味觉坏了吗?她错愕地看着他满足的表情。

她并不知道,对他这种经常露宿荒野,只能啃硬面包和肉干的人而言,这已经是顶级美食了。

正大口进食的男人不经意抬起头,发现她愕然的双眼直盯着自己,霎时一愣,不觉停止咀嚼问:「怎么了?为什么不吃呢?」

「啊,没……没什么。」

她慌忙摇摇头,垂下脑袋,硬把她觉得很难吃的面条塞入口中。

她可是他捡回来的落魄女子,人家肯弄东西给她吃就该感激万分了,哪里还能嫌弃呢?

于是她很珍惜、也很忍耐地把那盘不可口的意大利面,全部吞进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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