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一个就好 第一章
银灰色加长型房车以平稳的速度,穿越绿荫浓密的小径,一路由山脚向林荫的最深处驶去。
所经之处,轻轻扬起了黄褐色的尘埃,任其恣意夹著轻风洒落在如茵的青草上。游芝兰是这豪华房车里唯一的乘客。不耐冷煤所制造出来的气味的她,禁不住按下了电动钮,让那具有反射及防弹效果的玻璃沉到车窗里。
她深深吸了一口来自森林特有的芬芳的新鲜空气。这舒畅的感觉,让她禁不住扬起了嘴角,素纤的玉手缓缓拂开掉落额前的发丝。
“夏天。”她不疾不徐地吐出这两个字,仰著脸看向沿路笔直参天的树木。“好美。”
是啊,夏天的确是个美好的季节。
湛蓝无垠的晴空、带著富南国气味的微风,万物在热力四射的艳阳下,显现出比任何季节更多浓烈的色彩,点缀了大地,同时也丰富了游芝兰那向来不起波澜的心灵。
的确,夏天,之于她是个美丽又令人欣赏的季节。
只除了——“小姐,”坐在驾驶座的司机,忧心的声音自前头传了过来。“你要不要把窗户升上来——昨天我看气象报导,上头说今天全台湾的温度都超过三十度……小姐,你的身体向来虚弱,受不得热的。”
听到这句话,游芝兰幽幽叹了口气,然后从善如流的将窗户给恢复原位,重新接受冷气的虐待。
她真的爱夏天,真的!但是,她的体质耐不得热。通常一般人在三十度的温度下,顶多是汗多流些、水多喝些……但她不同。
从小,只要温度计上的指针一超过三十大关,她的脸色便会像颗熟透的苹果,呈现红艳的色泽。当她的脸色反应了身体过热的警讯时,若不即时设法降低温度,那么接下来,她的身体便会像个过热的锅炉,随时都可能爆炸。
为此,她的学前教育完全是聘请专任教师,在游家位于阳明山上、占地超过一千坪的豪宅中进行。
到了进小学的年纪后,将她保护得滴水不漏的家人,送她进了圣修女中附设小学就读。
从此,她开始过著一种类似与外界月兑离的生活,一直到她上了高中,认识了来自不同生活背景的朋友后,才有了些许的改善。
至于男人……老天!除了自个儿爷爷、爸爸是她所熟知的以外,就连同辈分的堂、表哥们,她都是不甚熟悉。
而接触亲属以外的男性,则是在她上了大学后,才有了些微的开始。
“男人啊……”不知怎地,二十年来她从不曾想过的事情,第一次浮现在她的脑海里。“男人……”她静默了。
大学生活自是多采多姿的,身边的人恣意、尽情地享受青春所带来的特权;这当中,当然包括——爱情。
好不容易,游芝兰这个被家人过度保护的金丝雀,才要开始以自己的步调,去认识与自己不同的性别的人类时,却又被“爱情”这两个字给困惑了。
男人、爱情——这两个可能算是女人一生中最难解的习题,让她在短短的一、两年内,全都瞧见了。
其困惑的程度,比起当初以有限的智慧,得去理解那些看起来简直像是由外太空降临的数学题目,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爱情让人美丽,也教人脆弱——这句话,是有回她不小心从某本家里绝对会禁止她阅读的小说里读来的。
她细细品味这两句话,可却怎么也不明白其中的真意。她对爱情惟一的认知,来自于高中时代便已嫁作人妇的好友——佟希倩。
但是,她从好友身上习来的爱情态度是——“谈恋爱,就是要快乐。”这是佟希倩一惯的用语。“如果不快乐,两个人何苦在一起。”
没错啊,谈恋爱本就该快快乐乐、顺顺当当的——更何况,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怎么可能不快乐呢?游芝兰绝对同意好友的说法。
但是,她从大学同学身上见到的,却又不是这么一回事。
她看见,有人为爱而泣、为情发狂;有的人相爱至深,可却又彼此伤害……这,她不明白啊!
谈恋爱,岂不就是为了让两个相爱的人,能够更快乐、幸福的相处吗?为什么要哭泣,何苦又互相折磨?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游芝兰的蛾眉微微皱起,就连那含波荡漾的星眸,也带著一丝不解。
“这是个很困难的问题呢。”最后,她下了结论。
坐在车子里的她,决定别理这些烦人的问题,现在她要做的是——好好欣赏万能造物主所创造出来的神奇景致;让她能有多些的灵感,能将这些美景给永远留存在她的记忆和画布里。
至于,刚才困扰她的问题,那还是好遥远、好遥远的事,现在的她根本无需烦恼——男人、爱情……还离她好远啊!
但,爱情的来临,就如同未来一样,是不可预测的。谁也说不准,爱情啥时会造访一个平静无波的心房。
也许,一生的挚爱,就决定在目光停伫的刹那间。???霍翊风赤果著胸膛,卖力地挥动著手中的锄头,一下又一下,为这个其实已经被妥善照顾的花圃重新翻土。
炙热的阳光,将他厚实的背部烙成古铜的色泽,全身的肌肉随著挥舞锄头的动作,呈现出一种力与美的完美组合的线条曲线。
汗水自他额头落下,滑过他那刚毅、迹近严肃的脸庞。他任由汗水自脸上滑落,那专注的眼神,让人不禁深深陶醉在他那傲然又孤绝的气息中。
就算他仅著一件卡其色的工作裤、打著赤膊,顶著烈日在园圃里辛勤工作,但他沉身散发出来的光彩,却教人只能目不转睛地跟著他的身影移动。
这样的一个男人,不应该只是做著不停翻动花圃里的土的工作,他应该是站在社会的最顶层,享受众人对他无比崇敬的眼光。
“翊风,今天做这些就够了。”吴伯提著一壶青草茶,走向正在花圃里工作的霍翊风。“过来休息一下,喝口茶吧。”
“嗯。”霍翊风放下锄头,接过吴伯递过来的毛巾,用力的将身上的汗水给抹掉。
然后默默地走到树荫下,拿起钢杯,倒了一杯沁凉的青草茶到杯中,仰头一口饮尽。由他的动作,不难看出他是真的渴了。
“翊风,怎么会突然想回来看我?”吴伯点了根烟,享受吞云吐雾的块感。
“没什么,”霍翊风的目光投向林荫深处。“只是想回来看看。”他看著这个曾经在他人生最悲惨的阶段,拯救了他的人与灵魂的地方。
所谓的“景色依旧,人事全非”,大概就是这个样子吧?他叹了口气。
那年,他十五岁,一个刚从少年感化院出来的小混混,没有父母、没有前途,就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何在,如果要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再回到街上,当个明天都不知在哪里的社会边缘人,在黑暗与光明的边际挣扎著生存。
有一天,他相准了一个穿著像庄稼汉模样的老头,准备从那老头身上揩点油水。就在下手之际,他发现自己的手被一只看来历经风霜但却温暖的手给抓住。
“年轻人,”这只手的主人,就是他今天的猎物——吴伯。“缺钱的话,我可以给你,但是不要偷东西。”他甚至连音调都是平稳自若的。“要是失风被捕的话,你这辈子就全完了。”
年少的霍翊风听到这句话,生平第一次,他哭了!
不是为了担心会再被人给抓进少年感化院,也不是为了今天若是空著手回去,会被老大给拳打脚踢。
他哭,是因为,这世界上居然还有人会关心他——关心一个在街上混、没爹没娘的野孩子!
而霍翊风的一生就从那日开始,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吴伯收养了当时年仅十五岁的霍翊风,将他带回南投的山里,给他一个算不上富裕,但却衣食无缺的生活。
也就是在这里,他找到了非得努力往社会最顶层前进的动力;也就是在这里,让他知道这世界还有如此美好的事物,让他不惜一切,只为了能和“她”平起平坐,呼吸著属于同等阶级的空气。
“翊风,在想些什么?”吴伯怞完一根烟,看向一脸若有所思的养子——是啊,自从那天在台北街头遇上他,才这么一转眼,已经过了十五年了。
“没什么。”霍翊风摇头,同时,自动自发地从吴伯手中接过一根烟,迳自怞了起来。
“别想瞒我。”吴伯向后靠著椅背。“我虽然年纪大了,可眼睛还挺管用的。”
他深深地、深深地吸了口烟,让那辛辣、却又带点苦涩的空气灌入体内。那看似未曾扬起的嘴角,露出了点无奈的笑容。
“真的那么明显吗?”他的眼神仍旧看著远方。“我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那专一的目光仿佛穿透了时光,来到他见到“她”的那一日。
“其实,也没想什么。”他熄掉烟头,将烟蒂给弹到一旁。“不过是一些年轻时的痴心妄想而已。”
“凭你现在的成就,就算年轻时有什么未竟的理想,也不至于达不到吧?”
“或许吧。”他那刚毅的脸上带著些许的宿命。“如果我要,的确没什么得不到的东西。”
他想要的,是强求不到的。
在霍翊风初到此地时,他那桀骜不驯的个性依然如旧。虽然他住的地方地处偏远,但是,他总还是有机会到附近的镇上去;或许是曾经在街头流连的时间过久,身上那股孤傲的习气,教人一望即知。
也正因为如此,小镇上的几个小太保总是想尽办法向他挑衅。由于不想多惹事端,所以,他总是避免和那些人有任何的正面冲突。
就有那么一次,那些小太保们终于将他这只沉睡的雄狮给惹怒了!霎时,他使尽全力与那些人大打一场。只是猛虎究竟难敌群猴,虽然他们没能在他身上占到什么便宜,但他也因为这场激战,身上挂了几处彩。
伤口虽不至于太严重,但他那一身的血也够瞧的了。
为了不让领养他的吴伯担心,于是他打算取道和别墅相接的树林,直接回到住的地方,处理他那一身的狼狈。
或许是失血过多所致,在半路上便体力不支地靠在一株树龄看来颇为久远的树干旁,就在他准备储存够体力再继续走之际,有一双白女敕、细致的小手适时递来一条绣著小白兔的手帕。
她的出现让他有种仿佛到了天堂的错觉,好似站在他面前的是个纯真、美丽的小天使……“大哥哥,你流了好多血喔。”小天使对著他手臂上的伤口轻轻吹了两口气,然后将手帕给叠成一个小方块,小心地按压在上头。“这样还会不会痛呢?”
霍翊风紧皱的眉头让小天使以为,他的伤口仍旧疼痛不堪,于是她自口袋里取出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拆了封,从里头取出一片巧克力。“大哥哥,吃了巧克力就不痛了。”
他被动的接受了小天使的巧克力,同时也让她的身影深植心中……十来年过去了,他对她的感情,已分不清楚是兄长般的疼惜,还是男女间那独占而专一的情愫。
他不明白,为何这些年来,盘据他心里的为何不是那个为他付出一切的蓝玉贞,也不是那个让他曾经兴起了成家念头的沈曼珊,反而是那个曾经在他惨绿少年时,陪他一起度过这生命中的最令人怀念的夏季的她……暂且不论他对她的感情为何,在历经了岁月的洗礼、世事的历练之后,反而让他更加确定:她那难得的良善是世间少有,是该有个男人,替她撑起一片天,为她遮风挡雨,免受这世上丑恶事物的侵袭。
就在他沉浸在属于过往的回忆里时,吴伯的声音适时唤醒了他。
“翊风啊,你还记得芝兰小姐吗?”
芝兰,这名字振动了霍翊风那原本不起波漾的心海。
“记得,一个很美、很美的小女孩。”他的声音犹如在礼赞这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是啊,”吴伯点点头。“十二年前的确还是个小女孩,不过现在长大了,应该是个粉雕玉琢、娇滴滴的大美人了。”
“怎么会突然提到她?”霍翊风强抑心中那想要见到她的渴望,尽全力让自己的表现正常。
“喔,她今年会到这里避暑。”吴伯像是在谈论天气般的说出这个消息,压根没察觉到身旁的霍翊风在听到这消息后,脸上那异样的神采。
“她要来?”
“应该待会儿就会到了。”吴伯肯定的说。
霍翊风从没料到在十二年后的今天,就在同样的季节里,他还能再遇上她——多少次,他午夜梦回时,曾一次又一次的想像她长大后可能的容貌,可却无法看清楚在梦里的她。
他是可以让人调查她的一切,但是太多繁琐的事情,总教他分不开身去办这件事。就在他以为,或许两人的缘分就仅止于十二年前的那一个夏天时,她回来了!
回到这个两人初相识的地点。???在经过六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后,游芝兰终于到达这个位于南投山区的别墅。
当她提著简便的行李,站在这个宛如世外桃源的地方,时她立即发现,这里的景物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是那么的美,又如此地令人怀念!
“小姐,要不要我送你到主屋去?”奉命送她到这里的司机,不明白游芝兰为何在大门前便要他停车。如果他没记错,这里离主屋还有一大段距离。
“不用,你可以回去了。”游芝兰拒绝了他的提议。“我想一个人走进去。”不知怎地,她总觉得自己好像来过这个地方,可却又想不起是什么时候来的。
“可是小姐,你的身体……”游芝兰可是金枝玉叶之身,就连个小感冒也要劳动全国最知名医师问诊,要是她就因为从大门到主屋这段段距离而中暑,那他的工作也就泡汤了。
“我的身体很好。”讲到这里,游芝兰那向来带笑的脸庞也不禁板了起来。“我只是比较不耐热而已。”
真是的,她只不过是在念国中时,在躁场上站了久一点,一不小心中暑昏倒而已,家里的人就把她当成温室里的花朵,不但躁场跑不得,就连在太阳下多走几步路也要担心个老半天。
“再说,我有带阳伞。”为了取信于司机,她拿出放在行李袋中的水蓝色阳伞。“不会有事的,你就回去吧。”
“这个……”司机犹豫了!因为正如游芝兰所说,她看起来一点病痛也没有,除了那较一般人白皙的肤色外,真看不出她哪里不好。“那——小姐,你一定要记得撑伞喔。”
“我一定会的。”游芝兰向司机做了保证。这时司机才勉为其难地回到了车上,发动那辆价值不菲的名车,绝尘而去。
“这地方,我真的好像来过。”就是为了这似曾相识的感觉,她决定凭借著自己的直觉行事。
她之所以不让司机直接送她回主屋,是因为她依稀记得,好像还有别条捷径,可以直通主屋,而不需要走过那看似无止境的石板道。
她提著行李箱,沿著围墙走。虽然这样的动作看似无趣,但她那向来被保护过度的心灵,却感觉异常的兴奋,有种被解放的自由。
就在走了十分钟左右,她终于找到了她记忆中的捷径!
“就是这里!”游芝兰高兴地拨开那长得过于茂盛的杂草,果然找到那足以容纳一个大男人通过的缺口。
她先将行李箱给丢进那缺口里,然后趴子,费力地钻进那缺口。
“你是谁?”一个巨大的陰影遮住了她顶上的烈日,而那沙哑又带了点磁性的嗓音,让她忍不住想抬起头来,看看声音的主人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这陌生的声音,著实吓了她好大一跳!
“我……”游芝兰仰起头来,看著高她近一个头的男人。由于不习惯接触异性,再加上先前的惊吓,她不自觉地向后退了一步,让背部抵著红砖围墙,小心翼翼的说:“我是游芝兰。”
虽然她确实被他突然的出现——其实,若真要追究,她才是那个“突然”出现的人——给吓著了,但她那好奇的眼,仍不停地搜索著眼前这个陌生男子。
她发现他除了有一付吸引人的好嗓音外,还有一张让她目光留连不去的长相。
毫无理由的,她发现自己脸红了!
不是因为那灼人的阳光,也不是因为运动过后的红潮,而是她见著他时的震撼!虽然引发了她那不寻常的生理反应,但是这并不能停止她想了解他的。
眼前的这个男人,绝对不是一个随时散发著光和热的天之骄子。
相反的,由他那抿成一线的唇形里,不难发现喜悦、欢笑这两种情绪鲜少出现在他脸上。
他的目光专注而决断,那锐利的眼神,似乎在告诉著旁人:拥有这般眼神的男人,绝不是一个可以被轻忽的男人。虽然他少了太阳那种由内而外散发的热情,不过,却像是一个无尽的黑洞,让人觉得骇怕,却又抗拒不了他那强大的吸引力,在靠近与抗拒之间,不自觉地一步步走向他。
他,是一个充满魅力却又十足危险的男人——一个充满王者气度的男人。
“那你是……”他有一双教人难以拒绝的眼眸,她只放任自己以一种肆无忌惮,甚至是迹近无礼的凝视,看著眼前这个男人。
“霍翊风。”霍翊风眼神毫不客气地将她由上至下打量了一番。
他曾经想过,两人再相见时,会是怎生的场面——也许是在某个政要名流举办的宴会里,也可能是在某些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里……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再见她时,他居然赤果著上身,穿著一件沾满了泥土的工作裤,而不是那价值数十万台币的昂贵西装;但他更想不到的是,他心目中那几乎是公主化身的游芝兰,居然会从围墙的缺口里钻了出来。
虽然,她的衣裙被碎石给勾破、她那精致柔美的容颜被尘土给弄脏,但,这仍无损她那绝美的容颜,她仍旧是他梦中最美的天使……不,甚至比他所想像的还要更美!
他不奢望她还记得十二年前,那个陪著她度过一整个夏天的园丁的养子,毕竟,她那时候还太小。但是,她眼中的陌生,却教他的怒火不由得急遽而生,就连说话的口吻也不自觉地严厉了起来。
“有大门不走,为什么要从这里爬进来?”
“我……”游芝兰不明白眼前这个好看的男人,为什么要用这么冷漠的态度对她。“我……”一时之间,她不晓得该怎么回答才是。“我只是好奇……”
其实,不止是好奇,而是为了那种熟悉、有如回到家的感觉。为了证明她的确熟悉这个地方,因此她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来证实她的直觉。
虽然,他的冷淡、近乎漠然的态度让她雀跃的心往不知名的地方下沉,但这并不能减低在她求证过后得到答案时的喜悦。
“你难道不晓得,这种好奇心,可能会让人以为你是个心怀不轨的窃贼吗?”霍翊风移动身子,让她那细白的肌肤完完全全受到他身影的覆盖。
“可是我……”游芝兰想要解释,但又不知该从何说起,只有任那未完的话语在喉中淹没。
“可是你怎么样?”那十年来的思念,在得不到她的回应后,霎时化成了怒气,想要寻找一个出口急泄而出,但是理智却又告诉自己,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他怎能要一个年仅八岁的小女孩,在十二年后仍旧记得自己呢?
在游芝兰那窄小而单纯的生活圈中,她从没遇过像他一样,让人备感压力,可又具有强大吸引力的男人。
这很奇怪的!他让她感受到压力,照理说,她应该很怕他才对……要不然,至少会不喜欢他,甚至想要逃开他……可是,没有!
虽然他的表情是这么的严肃,他的语气是如此的疏离,但是她一点都不怕他,一点也不!
相反的,她喜欢听他的声音,盯著他那深邃、幽暗的双眼瞧。她想,她是喜欢他的,要不然,怎么会想靠近他、想要拨开掉落在他额前的黑发……这真的很奇怪,她应该要感到害怕的!
“你说你叫霍翊风?”她怯生生的问,带了点犹豫。
又是一个让她百思不解的地方。为什么当他的眼睛瞧著她时,她的心脏就不规则的跳动起来,体温更不明原因的上升,就连两颊也感受到如火炙般的灼烫?
“我是这么说的。”霍翊风用手指勾起她那低垂的脸蛋。他不要她眼里没有他!“为什么低下头来?”他的动作带了些霸道,却又含著不容置疑的宠溺。
她被他的动作给吓了一跳,想要向后退,却惊觉到已被他给困住。她的面前是他那精壮的身躯,而身后是坚固的围墙——她可以说是进退两难。
“我……”游芝兰无助地看著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只是想要确认而已。”
在她这有限的二十年生命中,和男人相处的时间是少之又少,她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和异性相处,就算有人曾经试著教她,但也因为缺乏练习的机会而被淡忘。
如果,她有过异谊的经验,那么她就可以分辨得出,在霍翊风眼里流转的,除了那莫名的怒气外,还有更多潜藏其中的情感在。
“是吗?”霍翊风的手背轻轻划过她脸部姣好的轮廓。“就这样?”他期望能听到更多,但他知道过多的希望是不切实际的。
游芝兰用力点了点头。
他放开了她,迳自提起她身旁的行李箱。
“走吧,我带你到主屋。”或许是怕自己那丰沛的感情会不受控制,倾泄而出,进而吓到她,于是他选择了冷然以对。
在还没真正见到她之前,他不明白这十几年的思念究竟是属于兄长式的疼惜,抑或是爱情,如今,在见著她之后,一切都明朗了!
原来,在他还是个十八岁青少年时,便已经深深爱上八岁的她!虽然,在当时他不确定那是份什么样的情感,也不敢去想,总是告诉自己;他之所以会惦记著她,是因为他想念那个可爱又善良的小妹妹……只是个小妹妹而已。
但现在,他终于明白他之所以拒绝所有女人的真心的原因了——因为,他的心早在十二年前就已经失落。
除了她,他谁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