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配角 第一章
长手一探,辛亦琛在闹钟还未响起之前按掉。
他坐起,抓了抓蓬松的头发,瞄了一眼时间;现在是清晨五时三十分,虽然睡不到五个小时,但他却已睡意全无,起身下了床便往浴室走去。
他是一个厨师,几年前在市区的办公大楼附近开了一家中式菜馆,颇受到上班族的欢迎,生意还算不错。即使是过了下班时间,白领族还是会聚在他的菜馆里和朋友吃饭,馆子大概要到晚上十一、二点才能够打烊。
如果厨房人手充足的话,他会把晚上的时段交给信任的助手小郭,他则尽量赶在七点前回家准备晚餐。
看到那母子二人因为他的料理而绽开笑靥就是他莫大的幸福,因此尽可能的话,他会负责两人的一天三餐,尤其是一天之中最重要的早餐。
为免自己睡过头,他每天必定设好闹钟。清晨五时三十分,他准时起床。
简单漱洗过后,他来到了他熟悉的厨房。
打开冰箱,拿出昨晚准备好的材料,熟练地准备起早餐。
有人说厨房是女人的天下;但对他而言,厨房是他的乐园。
热锅冒烟,食材落锅,激起劈劈啪啪的声音,他流畅地翻动锅铲、甩锅,下调味,空气中很快弥漫食物的香气,一抹好看的笑容也浮现他脸上。
他喜欢这种感觉。料理是他最大的兴趣。
为自己喜欢的人做料理更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
香喷喷的食物很快就准备好了,他转身去调磨豆浆机,放入豆子之后,利用这空档把食物装入便当盒内,大份的是给若宁,小份的是给小崴。工作忙碌的若宁没啥时间为自己补充营养,他待会儿得帮她多加一份豆浆,放入保暖壶让她带去上班。
一切准备就绪,豆浆也在同时完成了。
辛亦琛满意地看着自己准备的早、午餐,抬头看了一下时间,不知不觉时间已经来到七时正。
再一个小时,他就要送小崴出门上学;所以还是赶紧把早餐送过去,免得那孩子狼吞虎咽。
打开门的同时,他对面的住户也在这时候开了门。
是个女人,看起来不到三十岁,长发随意盘在脑后以发圈固定着,清秀脸蛋不知是否因早起的关系,看起来比平时苍白;两人四目交投,在他走过去的当儿,她微微一怔,发现到他手上提着的大包小包,连忙接过。
“一大早的,准备去哪里?”他随手把便当交给她,转身入屋再拿过准备好的早餐,快步走进她家,再回手把门带上,这才转身问她。
欧若宁揉着发疼的太阳穴,跟着他走向厨房。“去买早餐啊,小崴要上学不能饿着。”
“我不是每天都把早餐带过来吗?”他说着,手上也忙着。
熟练地拿出刚刚熬好的小米粥,那是小家伙最喜欢吃的蛋花瘦肉粥;上次小家伙甚至一口气吃了两碗,直嚷着要他每天都熬。
便当盒内装的是刚煎好的火腿香肠和吐司,这是站在他面前不顾形象打呵欠的女人的最爱;这女人还有一个怪癖,她不喜欢西式早餐配搭咖啡还是果汁什么的,对豆浆情有独钟。
为了让她喝到最新鲜纯正的豆浆,他半年前特地买了一台磨豆浆机,每日现磨现煮。
“每天麻烦你会不好意思,今天比较早起,我想说自己下去买早——”
餐字还没说出口,辛亦琛便打断她的话。“小崴呢?醒了?”
“醒了,正在换衣。小家伙直说自己长大了,不需要妈咪帮忙。”她露出有些哀怨的眼神。
“那代表妳的儿子开始懂事了。”他笑着捧着早餐走出厨房。
“做妈咪的只不过是想帮儿子换衣服而已,他却怕羞。”她来到餐桌前坐下,依旧哀怨。
“他七岁了,上国小了,当然就懂得害羞了。”他说话的同时,为她端来一杯还冒着热气的豆浆。
她喔了一声接过,似乎又有些过意不去。“亦琛,每天早上都麻烦你,真是不好意思。”
“同样的话我听了八年,妳省点吧。”没好气地吐嘈一声,辛亦琛转身去小家伙的卧室找人了。
看他熟门熟路地打开她儿子卧室的门,和正在换衣的小崴笑闹起来,欧若宁默默地对着热腾腾的豆浆吹气,思绪飘得老远。
当一个粉女敕小子扑向她怀里,几乎让她失神之下打翻豆浆,她这才回过神来,七岁小男孩在她颊畔啵了一声。“妈咪,早安!”
“早安,宝贝。”她同样凑前在儿子粉颊上亲了一下。小家伙笑着蹦跳到对面坐下,一看到桌上搁着的肉粥,登时乐翻了。
她对儿子吩咐了句小心烫慢慢吃,那个把她家当作自己家的男人已经在小家伙身边坐下,陪他们一起吃早餐。
纵使这种画面她看了不下千遍,还是忍不住有些感慨。
旁人不知的话,还以为这是一个幸福而简单的小康之家。
事实上,男人只是她大学时期认识到现在的挚友,而她儿子的父亲则在很久之前就离开她了。
这些年来,要不是有他的照顾,她和小崴或许无法像现在这般快乐。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伤故事,少了沧桑,便不叫生活。
“若宁,不舒服吗?”辛亦琛唤着走神的她。
“没,只是昨晚没睡好。”她虚弱一笑。实际上她昨晚应酬新的客户至深夜,喝了不少酒,头到现在还有一下没一下地痛。
希望亦琛没发现她还在宿醉。
辛亦琛打量她好半晌,眼神掠过了然,但他没再多话,只是说着:“待会儿我带小家伙去上学,妳在家休息,真的不舒服的话,请假吧。”
他的语气很平常,像是一般小孩的爸在对小孩的妈说话。
最近,她越来越有这种错觉了。
她悄然甩去这种奇怪的想法,应了一声。“我多睡一下就好,今天不能请假,老刘出国公干,我要守住大本营。”
老刘是她部门的经理,是一个对她极好的前辈。要不是老刘出国公干,这种应酬客户的事情通常是他负责。他常说,她毕竟是一个孩子的妈咪,应该把时间花在孩子身上,而非应酬。
他也没说其它的,只是点头,一边叮嘱小崴记得把作业放进书包带去学校。
她默默地看着很受教的小崴。她的儿子在这位琛叔叔面前特别听话。
上次会计部的小淇在街上遇到亦琛牵着她儿子,一度以为他是她绝口不提的孩子爸,让她啼笑皆非。
“我们出门了。”辛亦琛在桌面上轻敲一下,她才发现自己再次走神了,而小家伙嘟嘴,看起来是在生气。他适时提醒她:“小崴刚才说了三次妈咪再见。”
“宝贝,妈咪不是故意不理你的,亲一个。”她讨好地蹲,抱了一下肉肉的小家伙,漾起笑容。“再见。今天下午妈咪去接你放学。”
“我去好了。今天菜馆休息。”辛亦琛拉过小家伙的手,伸手按了一下她的头。“桌上有给妳当午餐的便当。等一下我回来的时候会熬个汤什么的,宿醉加失眠会让女人老得快,今晚给妳滋补一下。”
“谢谢你,咦……被你发现了?”
“妳刚才不断揉眉心,一看就知道在头痛。”这女人其实喝不得酒,些许的酒精就足以让她头痛。
原本想装作若无其事的欧若宁一下子泄气了,在这个比任何人都了解她的男人面前,她连佯装的机会都没有。
“辛亦琛,你不要精明得那么可怕行吗?”她压了压额头。
“好。下次我会试着迷糊一点。”他笑着转身,带着她的宝贝儿子出门去了。
“喂……路上小心。”
门关上之后,清晨依旧宁静,她托腮凝望窗外,思绪飘得老远。
小崴的生父是一个叫做任天祖的男人。
她和辛亦琛因为在大学时期是同系,所以变成了朋友。透过辛亦琛的介绍,她认识了和辛亦琛自小一起长大的任天祖。
当时的任天祖是校内风云人物,幽默风趣,温柔浪漫,而且还弹得一手好琴,在大学时期迷倒不少女生。
她也是在那个时候爱上任天祖。相恋其实比她想象中来得容易,他和她相恋了,转眼过了四年幸福快乐的时光。
虽然四年中不时有吵闹,但无论吵得多凶,最后妥协的人总是他;他的温柔体贴让她更加珍惜这段感情,她甚至暗自发誓以后不管如何都要守在他身边。
直到那一天,他对她说了这么一句话——
我们分手吧。
那一天,她刚刚得知自己怀孕一个月,正要升级为人母,约他出来的本意是要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同样在那一天,她爱的男人抛弃了她,以毫无预警且残忍的方式。
她只记得自己当时全身颤抖,不知是气还是惊,除了呼吸变得很痛之外,似乎什么感觉都没了。
她逼迫自己冷静地接受任天祖提出的分手,从容回到家里;但回到家里之后,她崩溃了。
她把自己困在家里避世,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外似乎有人在喊着她的名字;她抬了抬眸,发觉自己的眼睛很酸,泪水早已在她意识到失去的痛意之前落下许多。
那人撞门而入、那人小心翼翼扶起抖得厉害的她,她才放声吶喊,像个孩子般哭倒在那人怀里。
那人是辛亦琛。
她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但辛亦琛默默陪在她身边,一句话也没说,只给了她最需要的拥抱。
之后,她听闻任天祖和一名财团千金结婚,婚后两人移居国外拓展生意;她在同年诞下小崴,母子俩从此相依为命。
这些年来如果没有辛亦琛在默默照顾她和小崴,她知道她是捱不过这个难关的。直到这么多年后的今天,她还是这么认为。
吁了一口气,眼角瞄向桌上仍旧热腾腾的豆浆,欧若宁想起辛亦琛的笑脸。
没来由的,她紧绷的心情有些放松了,捧过温热的豆浆啜了一口。
很温暖的味道。一如他给她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