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的天菜 第十四章
大家都知道苗大勇有多疼这个女儿,简直是要星星不敢摘月亮的疼入心坎里,连她想北上复学都百般阻拦,宁愿扯破脸、父女交恶,也要把人留在乡下。
尽管多年来没说过几句话,见了面像见到仇人般撇开脸,可谁都看得出他的疼爱,就是舍不得女儿在外头吃苦受罪,才做恶人逼她回家,他这番用心良苦苗家人皆知。
女儿是苗大勇不能碰的软肋,为了她,他连命都可以不要。
一提到女儿,他的老脸为之一柔。“她比我还懂,不会把她祖父操劳半辈子的心血给糟蹋掉,你们都明白她从来就不是个会讲道理的人,她要真撒起泼来连我也招架不住。”
一头母老虎,又凶嘴又毒,不管你是不是长辈,只要她认为你是错的,抄起竹扫帚照打不误。
想到她在她祖父灵前抢过师公的桃木剑就往她三叔背上砍,一人舌战多人把他们骂得狗血淋头,凶巴巴的模样让人不敢靠近,苗大勇不由得想笑,心里得意得很。
若不是她的胡搞瞎搞、不讲道理,谁生事就打谁,一场丧事真要变成兄弟争产的闹剧,沦为地方上的笑柄。
“二哥,你未免太自私了,一点也不在乎我们的死活,老实跟你说吧,我在外头欠了一赌债,人家说我再不还钱就要砍我手脚来偿,你不能不救我。”苗大智使出苦肉计,把自己说得可怜,情况危急。
“你有儿有女,叫他们帮你还。”敢赌就要承担后果,帮他等于是害他,人一沾赌就回不了头,万劫不复,借再多的钱也枉然,一样赌个精光,再想办法弄钱。苗大智脸一黑,讪讪然退到后面。
“二叔,我是钱借人周转收不回来,房子面临法院拍卖的难关,就需要一笔钱救急……”明明堆了一堆钱在眼前,伸手去取就有了,他在装什么清高,拿个死人当借口推三阻四。
“你是放高利贷,和地下钱庄合作被坑了,大嫂,我不想撕破脸是看在你为我大哥守寡多年未再嫁,我尊敬你,但不要让我瞧不起你。”对于大嫂,他也只剩下最后一点情分了。
“你……你……”被这么一堵,苗家大嫂还真半句话也说不出口。
苗家对寡媳算不错了,不曾亏待过她,大房该有的都不会落下,她也从中得了不少好处,连如今住的房子也是当年分家时老二特地由他那一份拨给她,她才有安身处。
“你们也来得太久了,我待会儿有一批花要出去,销到日本,那边的人对花材十分挑剔,我得去瞧瞧帮工的有没有依规格装箱,好走,不送了。”他靠花吃饭,不得不谨慎。
苗大勇拿起斗笠往头上一戴,手里是割花的大镰刀,摆明了要送客。
他懒得理会他们,发动小发财车就要往花圃去。几个还想说话的苗家人见状,想拦车又怕他是个心狠的,直接辗过去,只能恨恨的瞪大眼,目送他离去。
“三叔,你说怎么办才好?难不成我们真要干瞪眼,眼睁睁看亿万钞票从我们眼前飞走?”那全是钱呐!她可以利滚利赚进几栋房子,拿来租人做生意是一本万利。
“大嫂,你也看见了,二哥那性子比陈伯伯家的水牛还硬,拗不过来呀!”认死理的人一根肠子通到底,没得商量。
“不妨从秀芝那方面着手,我们就骗她二伯同意了,只是拉不下脸低头,让她先办土地过户再和二伯谈和……”咦,她说错什么?怎么他们看她的眼神有点……古怪?
苗家四嫂的话一出,几双眼睛同时瞪向她,她是少数没和苗秀芝相处过的人,不知其本性。
“你去说。”其他人异口同声的陷害。
“我?”她和苗秀芝最不熟,刚嫁进来不久就分家了。
“既是你出的主意,当然由你去执行。”没人指望她成功,搅搅局倒是可行,没道理光他们发愁。
“我不行,我不行啦!我不会说话,嘴很笨……”苗家四嫂惊慌地直摇头,一张脸白得像医院的墙壁。
“你不想分卖地的钱吗?”一句话堵死她未完的话。
“这……”有钱能使鬼推磨,她迟疑了。
“嗯,我晓得了……好……是……我会注意的……最近我会少回去……小心门户?妈,我不是小孩子了,这种事不用你提醒……爸他又……”
怎么家里的事没完没了,以为祖父的丧事办完就该消停了,他们还真是不死心,非要把一池清水搅独了才甘心。
她顾念他们是长辈没在灵堂前下重手,多少保留长者的面子,可是人退一步又被逼进三步的做法实在叫人没法原谅,当初她就该不顾体面的打到他们怕,看谁还敢啰唆。
“……你跟爸就当耳边风,左耳进,右耳出,别去管他们说多少浑话,我们站得住脚,不怕风摇树,三叔、五叔的皮够厚叫他们来找我,那把桃木剑我还收着。”留着斩妖除魔,先净化两只妖孽叔叔。
大家族的烦恼就是人多、事多、麻烦多,苗家上下三代的亲族有上百人,沾着血亲甩不了。
按掉手机通话键的苗秀芝烦躁的抓抓头发,无奈的轻声叹息,一连串的事让她怀疑离家的决定是不是错的,父亲一个人要挡住所有人的声音,太困难了。
“你收把桃木剑干什么,兼职收惊?”
背后忽然传来压低的男声,以为只有自己在的苗秀芝猛地回过头。“是你?!”他鬼呀!没有脚步声,吓了她一跳,差点用锅子砸他。
“这是我家,我在自己家里有什么不对?”祈煜翔取笑般的将长臂横过她胸前,取走她刚烤好的动物饼干,一口咬掉系着领带的猴子先生的头。
她没好气地横他一眼。“你不是说今天要陪李董打高尔夫球,不过午不回来,让我取消休假陪小公主。”
保母不是超人,也有周休二日,她正打算约李文雅到关渡一带骑脚踏车,一面赏鸟,一面欣赏沿途的风景,健身又省钱,还能开阔视野,放松身心。
但是他临时通知有事,让她假日加班,比照劳基法双倍计薪,她想也没想就点头了,交错朋友的李文雅只得自认倒霉,三生不幸认识她。
“你没瞧见外面的天色吗?快下雨了,不会有人冒雨打小白球。”他把假话说得像真的一样。
“有变差吗?明明出大太阳,只不过起了点风。”还不到下雨的程度,顶多是阴天。
“山上天气变化极大,建在山边的高尔夫球场已经下起毛毛雨,我们到的时候地上是湿的,只好打道回府。”他又贪嘴的吃了一块垫着脚尖跳舞的猪。
嗯!好吃,甜而不腻,外酥内软,造型多变,她烤饼干的功力可以放在店里卖了,大人小孩都喜欢。
“祈煜翔,你是小朋友呀!那是烤给小涵当点心吃的,你不要拿来磨牙。”他还吃得真顺口,一块接一块的往嘴巴塞,卡滋卡滋嚼得没有羞耻心,真当是为他准备的。
祈煜翔眉头一拧,指尖一探,从她发梢取下一片紫苏叶。“你喊我的名字像在喊你的同学,让我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我们以前不会真当过同学吧?可是我怎么记得你好像小我三岁?”
他想了想觉得不太可能,国中以后的记忆没有她,而且年纪上算起来也不会是同年级。
只是那种感觉很强烈,她的口气、她的眼神、她的动作,以及对他的颐指气使,似乎两人认识很久了,他的习惯和个性她都了若指掌,只差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说不定喔,祈同学,天才儿童是跳级就读,我天资聪颖,过目不忘,超强记忆力,多少名校想吸收我这样的资优生。”她煞有其事的自我吹捧,几乎有个神圣光圈在头上转。
她还是他的初恋女友呢!当年他认得的字比她多,还写了一封加了注音符号的情书给她,说什么一生一世、一辈子只爱她一人。
她记得可牢了,还以此事当要挟,正大光明的奴役他,指使他做了不少让人想起来都好笑的蠢事。
只是再相见的那天没说,此后再提就不合宜,她还是希望他能自己想起来,而非藉由她的口,他比她还年长三岁,照理说应该记得比她清楚,无须再经由她的提醒。
点点滴滴的儿时趣事,她当是美好而生动的回忆,充满纯真与欢笑,和小小的得意;而他大概是恶梦一场吧,宁愿无声无息的揭过,不复记忆,毕竟他那几年过得满悲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