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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太霸道 第十四章

“你可真会挑时间。”江冬茉离开饭厅后,耿耀马上炮轰李思本,他仍是笑嘻嘻。

“我怎么知道会刚好撞见你们正在吃鸳鸯餐?”李思本消遣耿耀。“你喂我,我喂你,嘴巴打开,嗯——真甜蜜!”

他说就算了,还兼做动作,气坏耿耀。

“知道我们甜蜜,你还来当电灯泡!”耿耀免费奉送李思本一拳,被他躲开。

“切,你以为我是自己心甘情愿来的吗?”李思本嚷嚷。“要不是你失联,大伙儿怕你被外星人抓走,我也不想破坏你们的好事。”他猜吃完水饺后下一步是接吻,羡煞他们这些单身汉。

“你们干嘛找我?”他倒情愿自己被外星人抓走,至少他们上不了外层空间,不会在他和江冬茉调情时突然出现。

“练团。”李思本提醒他还有兄弟,不要色字头上一把刀,把他们全忘光光。

“练什么团?”耿耀皱眉。“大雄还在住院,楚堂也还没回国,只有我们两个人能搞出什么名堂。”

“拜托!”李思本闻言叫道。“你的日子还停留在土拨鼠节,永远都是同一天吗?”(注:有一部美国喜剧电影名为:土拨鼠节“GroundhogDay”,片中男主角因为出言不逊触怒了土拨鼠神,每天醒来都是土拨鼠节,永远过同一天,直到他有所领悟才月兑离这个惩罚。)

“大雄出院了?”这么快?

“早就出院了。”李思本翻白眼。“他已经够倒霉了,你还希望他躺在医院多久?”

“一辈子。”耿耀回答得简单利落,超级没良心。

“另外楚堂也回来了。”李思本叹气。“他叫我不要打扰你,问题是他下个月初又要出国,他这一走可比大雄住院的日子还久,我们的乐团要不要干脆解散算了?”每次练团不是缺这个人,就是缺那个人,只有他一个人坚守岗位,永垂不朽。

“开玩笑,怎么可以解散?”这是他画画以外唯一的娱乐,说什么都不能放弃。

“那我们什么时候练团?”李思本抱怨。“好不容易我们的主唱和贝斯手都回来了,却换成鼓手缺席,永远凑不齐四个人。”

“这几天。”

“这几天是哪几天,星期几?”李思本紧抓着耿耀不放,终于把他惹毛。

“你是在审犯人吗,干嘛问得这么仔细?”耿耀最怕束缚,偏偏李思本最擅长此道,真的很烦。

“因为你看起来就一副不想练团的样子。”李思本收敛起笑容,表情转为严肃,不再嘻嘻哈哈。

“我没说我不练团。”耿耀反驳。

“你不用开口说,你的表情已经告诉了我。”李思本挑眉。“耿耀,我问你,你打算怎么处理江冬茉?”

“处理?”耿耀愣了一下。“她又不是货物,还处理咧!”切!

“你别跟我装傻。”这不是他的长项,别硬撑。“你扣留人家这么久,总该给人家一个交代。”

“我要给她什么交代?”可笑。“我又没有对她做什么,顶多只是——”

“接个小吻,偶尔吃一下豆腐,你是不是想这么回答我?”

“……”

李思本对耿耀了如指掌,几句话就可以让他陷入沉默,完全说不出话。

“让我换个方式问你好了,你喜欢江冬茉吗?”虽然看耿耀难堪很有趣,却不是李思本的目的,他希望他毫无保留坦白真心,不要打混。

“当然喜欢。”不喜欢的话他会将她留在身边?简直是废话。

“有多喜欢?”偏偏李思本就是喜欢追根究抵,某方面很惹人嫌。

“就……”他也说不上来,别逼他。

“有到爱的地步吗?”耿耀说不出来,李思本帮他说,这才叫做好朋友。

“我对她很有感觉。”耿耀的回答过于狡猾,至少在李思本听起来是如此。

“Feeling。”李思本猛点头,语气再嘲讽不过。“这是最不可靠的东西,说消失就消失,留下的只有伤痛。”

“你的意思是,我会伤害小茉?”耿耀不悦地看着李思本,觉得他管得太多了,超越了朋友的范围。

“肯定会伤害她。”李思本答道。“如果你无法确定自己的心意,她最终只有受伤离开。”

爱情不是搞艺术,灵感来了,就铺天盖地把人卷进去,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那太可恶,也太自私,他不希望他的朋友成为那样的混帐。

面对好友的质疑,耿耀多希望自己能够反驳,然而不幸的是,他竟想不出一句可以挑战李思本的话!难道他就像李思本所说那么可恶,那么自私?他真的不知道。

“我先走了,你好好想想我的话。”李思本相信他的朋友并不是混帐,只是需要时间解开心中的结,他会耐心等待。

“等你想练团的时候再call我。”李思本临走前交代耿耀。“不过,一定要赶在下个月初之前,别忘了我们的贝斯手又要出国。”

话毕,李思本随即闪人,留下耿耀一个人独自陷入长考。

在和李思本短暂且丢人的会面之后,江冬茉选择一个人到闹区逛街兼散心,免得留在屋子里再次碰见李思本,到时候又得尴尬一次。

以前,要她一个人在人群中穿梭根本是天方夜谭,万万不可能。然而自从和耿耀在一起以后,她渐渐变得不怕人群,甚至偶尔还会停下脚步,观察人们脸上的表情。

“See,这些人的脸就像画布,随着情绪变化,五官也会有所改变。有的是快乐祥和,色彩瑰丽像是印象派,有的则愤怒扭曲,强烈的情感表现宛如抽象派,是不是很有意思?”

耿耀从不画人物,却对人群观察入微,说得头头是道。

江冬茉是艺术白痴,不懂得艺术派别,但她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观察人群确实会给自己带来乐趣,特别在观察对象具有鲜明特色时,会更有乐趣。

她打算找一间咖啡馆,坐下来好好观察来往的人群,最好是有整片落地窗的咖啡馆,会让她的观察工作更为简单一些。

她走着走着,终于让她找到一家符合理想的咖啡馆,还没能走到门口,赫然发现靠窗的位子上,坐着一道似曾相识的人影。

说是似曾相识,是因为她有十多年没再见过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认错人。

隔着落地窗,江冬茉的心情是矛盾的,是不安的,因为坐在咖啡馆里头的不是别人,而是害她得到恐男症的罪魁祸首——任戴维。

她就这么呆呆站立,不知如何是好,落地窗内的任戴维浑然不觉有人在看他,只是冷着脸,低头看数据。

十几年的时间很漫长,足以使一个男孩变成男人,任戴维便是如此。

坦白说,江冬茉无法确定眼前的男人真的是任戴维。他的五官依然立体,像是混血儿,却是百分之百的台裔。

他的肩膀比起国中时要宽上许多,身高还得再多一些,不过手长脚长媲美杂志上的男模特儿,这点倒是没改变。

不,他变了。

江冬茉观察任戴维,得到这个结论。

以前他的脸上永远挂着笑意,无论见到谁都展现出最大的热情。虽然动不动就喜欢亲人家的脸让人很受不了,但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被他的热情感染,如果她父亲当年不要这么残忍,多给她一点关怀鼓励,说不定她也会对任大卫产生好感,而不是把他视为梦魇。

他变了,变得冰冷,变得严肃。即使透过一层厚厚的玻璃,她都能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冰冷,几乎使她冻结。

江冬茉不知道任戴维发生了什么事,也没有任何上前打招呼的念头,只是这样静静打量着他。

她兴奋地发现到自己竟然没有心跳加速,也不曾呼吸困难,当然也不会昏倒。相反地,她非常平静,平静到还有闲暇回忆往事,衡量得失。

她微微一笑,转身往后走,决定不喝咖啡了。她的心情太好,她刚刚发现自己战胜了心魔,她面对害她患病的人却毫无感觉,这还不值得庆幸?

她迫不及待想与耿耀分享内心的喜悦,回到耿公馆却发现他像一头暴躁的狮子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好像在担心什么。

“我回来了……”

“谢天谢地,你没事!”

她话还没落下,他就紧拥着她,让她倍觉温暖。

“我能有什么事?”她抬头笑得好甜。“我只是出去走走而已,你也未免太大惊小怪。”

“不,一定有事。”她的笑容太甜,有问题。“你是不是又被人搭讪?那个混帐有没有对你怎么样,你要不要紧?”

耿耀模她的额头模她的脸还模她的脖子胡模一通,担心可见一斑。

“我真的没事。”她把他的手从她身上拿开,对着他微笑。“也没有哪个混帐跟我搭讪,不过我倒是遇见了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

“除了佟璃璇之外,你还有朋友?”这倒稀奇。

“你真失礼。”她生气的噘嘴。“不过你也没说错,除了小璇,我是没有其它要好的朋友。”可见她做人多失败,唉!

“那你今天遇见的这个朋友是……”

“严格说起来应该是学长。”她更正用词。“任戴维是我国中时期的学长,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是个ABC——”

“等等!”耿耀打断她。“你说你遇到谁,任戴维?”

“嗯,你认识他?”她睁大眼睛,以为天下有这么巧的事,答案是没有。

“我不认识他,但我听过那个男人婆提过他,他就是害你得到恐男症的王八蛋!”没想到消失十几年后又重出江湖,可恶。

“哪个男人婆?”她有听没有懂。

“佟璃璇。”耿耀挑眉。“千万别告诉她我在背后偷偷叫她男人婆,她会杀了我。”

“她的确会杀了你,如果她知道的话。”江冬茉听了以后噗哧一笑,心想他怎么这么厉害猜中佟璃璇的外号?

她国中的时候大家都叫她男人婆,这个外号一直跟着她到大学毕业后才自然消减。

“所以别出卖我。”耿耀警告江冬茉。“我是不怕她,但我没空跟她斗嘴,浪费时间。”

“我不会告诉她。”她真羡慕小璇能和他斗嘴,她就不行,只能偶尔跟他发点小脾气,最后还是得乖乖听话。

“然后呢,你跟他打招呼了吗?”他发誓她若是敢这么做他会掐死她,再把她骂死。

“没有,就只是隔着落地窗静静的看他。”她摇头。“我发现他变了好多,虽然依稀认得出是他,但他的表情差太多了,以前他总是微笑,现在变得很严肃,我都不敢确定我有没有认错人。”

“你可别对我说,你仍对他有好感,我会杀了你,绝不是在跟你开玩笑。”他猛吃飞醋,应验了情人眼里容不下一粒沙这句话。

“你想多了。”她哪敢啊,又不是不要命。“我只是为自己感到高兴,因为面对他的时候,我竟然一点都不激动,也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我想这代表我的病已经痊愈,从今以后我可以自由自在的面对异性,过正常的生活。”

“等一下!”他伸手阻止她再继续说下去,免得她越说越不象话。“你的意思是你准备甩掉我,去交新的男朋友?”

“我什么时候这么说过?”冤枉人。“我只是很高兴自己终于恢复正常,你不为我高兴吗?”

“不高兴。”他冷哼。“那代表我的竞争对手也会回到正常数值,我不喜欢。”

她自己可能不知道,其实她很有异性缘。现在的女孩都太强焊,不是有公主病就是有女王病,女仆性格少之又少。

再加上她的外型娇小可爱,非常女性化,楚楚可怜的外表很容易融化男人的心,所以她才会时常被男人搭言山。

“真拿你没办法。”有理讲不清。“你觉得我应该把任戴维的事告诉小璇吗?她一直以为他还在美国,不知道他已经回到台湾。”

“我劝你最好不要。”耿耀极力反对。“你只是偶然遇见任戴维,还不确定一定是他,万一那个人不是任戴维,岂不是很尴尬?更何况我看男人婆好像也没那么希望再遇见任戴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就别鸡婆了。”

呃,也对。每次小璇提起任戴维,总是恨得牙痒痒的,她还是不要多事,免得影响小璇的情绪,最近小璇因为工作上的事,已经够心烦,她还是别去雪上加霜。

“从你进门开始就一直提别人的事,现在也该关心一下我了吧!”耿耀不愧是王子病患者,江冬茉不过才把注意力转到别人身上一会儿,他就不停抱怨,活生生就是个自私鬼。

“你看起来好好的,不需要关心。”她模他的头,没发烧,脸色也算红润,看不出来有什么异常。

“才怪。”他耍赖。“我打了两个小时的手机你都没接,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对不起,我忘了带手机。”她跟他道歉。

“不管,你要补偿我。”他双手圈住她的纤腰,想要做什么一目了然。

江冬茉为难地看看四周,生怕下人闯进来,但耿耀只要兴致一来,可不管这里是不是客厅,一定要亲到她,不然不会放手。

她心虚的闭起眼睛,祈祷李思本不会又突然出现,否则她真的没脸活下去。

耿耀慢慢低下头,两人的鼻息交融,嘴唇对嘴唇,眼看着就碰在一起,这个时候——

“啊,我不该挑这个时间回来,抱歉。”

江冬茉担心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只不过打断他们亲热的人不是李思本,也不是下人,而是一个穿着打扮非常有味道的中年男子,嘴角带着一抹浅浅的微笑,打量着他们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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