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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我好热 第一章

第一章

我喜欢你,长大要做你的新娘——

这句话就像一句挥之不去的魔咒,紧紧纠缠于峻岳二十年,甚至他成年、出国求学、在纽约工作数年后仍不见歇,直至他被父亲急召回国……

“于峻岳,这边这边!”在偌大的机场大厅,柳丹绮摇晃着手上的大海报,冲着人群中的某个点又叫又跳,那兴奋的模样比中了大乐透还开心,引起不少人的侧目,纷纷会心而笑。

在机场接机,每每见到自己的亲人走入机场大厅,总是令家属兴奋万分,因此人人都能体会柳丹绮此刻的心情,没有人在意她夸张的行径。

人群中的于峻岳一下就发现她的身影,毕竟像猴子般在机场大厅内又叫又跳的人着实不多。他头疼地闭了闭眼,犹豫着到底该不该和她“相认”。

原本他打算让家里的司机到机场来接他,但老爸说他和银行有约,便请托住在附近的柳丹绮跑一趟,当时他就感觉一片乌云罩上头顶,隐约有种不太妙的预感。

这该死的女人,从小到大都没变,身体里彷佛蕴藏着无限的能量,不论在哪一种场合,她总是全场最热力四射的一个,也是最令他感到困扰的一个。

除了她之外的女人,对他总是温和有礼,就算欣赏他好了,也只会含蓄地表达关切的心意,只有她,唯恐世人不知地到处宣扬她对自己的爱意,令他好气又好笑。

果然她就用这么嚣张的方式到机场接他。她何不干脆拿个放送头,到街头巷尾去放送算了,横竖她已张扬到这种地步了,还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

他不是不曾被她多年来不变的坚持感动,只是对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除了感动还能怎样?

以身相许吗?

呿~~他可做不到!

天知道是不是两人太熟,熟到他没感觉到任何悸动,而且历年来他交往过的女友她都见过,却不曾因他“变心”而恼火,说实话,偶尔他还真不晓得她对自己的喜欢到底是哪一种喜欢?

他也喜欢她,可从小到大他对她的想法都没变过,他们的感情就像朋友,最多最多像兄妹吧?总之不会是男女之间那种。

不过话说回来,她那头约莫仅有耳下两公分,清汤挂面的妹妹头是怎么回事?

从她还挂着两条鼻涕至今,他不曾见过她的头发这么短——除了她三、四岁的时候,一时手贱,自己拿剪刀把头发剪到几近发根,后来被柳妈妈抓去发廊,顺着被她剪过那像狗啃的发修剪成类似小庞克那次之外。

还有,她耳朵上那两枚约有直径五公分的大圆圈耳环又是怎么回事?

随着她粗鲁的动作而剧烈摇晃的可不只那两枚耳环,还有她手上一圈圈blingbling的细手环,她真有必要把自己装扮得那么夸张吗?!

“啊你是聋了喔?我叫得那么大声,就不信你一点都没听到。”总算等他像乌龟一样“爬”至大厅,柳丹绮将那张五颜六色的大海报挟在腋下,忙不迭地冲到他身边埋怨。

“妳一向都以埋怨当成接机时的开场白吗?”于峻岳挑了挑眉,嘴角微微扬起,仅在她靠近时睐了她一眼,紧接着脚步不曾稍停地推着行李往机场大门走去。

“不是,是你太让人生气。”跟上他的脚步,她不爽地再补两句。“从小到大都这样,你这性子八百年都没变过!”

还记得小学三年级,她不怕丢脸地在走廊上大声宣告自己喜欢他,结果咧?这个臭男生竟头也不回地赶着他家司机开车,全然不顾她那颗受伤的少女心……呃,女孩心,直到现在想起仍倍受打击……

不过倘若他认为自己是那种容易放弃的女生,那他可就大错特错了!

她承认自己从小就是没啥耐心的人,很多事都做得虎头蛇尾,所以经常被老妈叨念,但有些事她却相当坚持,而且坚持得很彻底,例如对他的感情。

会喜欢上他,其实是有一次她被班上的臭男生欺负,那个臭家伙拿她最怕的蟑螂吓她。

基本上她不是个胆小的人,可偏偏最怕的就是蟑螂!

害她怕得四处逃窜,但那同学恶质地直追着她跑,她跳到哪他就追到哪,就在她哭花了脸,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时,突然,那同学竟神奇的没再追来了。

她泪眼汪汪,惊魂未定地回头探看,这才发现原来是于峻岳碰巧经过,见她“受难”,义气相挺拔刀……不,拔“腿”相助,绊了那个男生一脚,救她一命。

问题是,他那一绊,令那名男同学摔倒后喀断了一颗门牙,引来家长关切,害得于伯伯被“传唤”到学校的教务处,除了鞠躬哈腰之外,还被对方家长狠洗了一次脸——

总之,由于于峻岳当初拯救她的行径十分英勇,她一颗懵懂稚女敕的心从此给了他,往后不管有多少男生喜欢她,或有再帅的男生追求她,她还是觉得于峻岳最帅、最酷,没有人能和他相比。

即便这二十年间,于峻岳也换过不少女朋友,她仍无法放弃他,甚至讨厌他,唉~~

没关系,人生就是要勇于挑战,她并不认为自己真有那么差,总之不断努力争取他的注意,再伺机窃取他的感情就对了,哇哈哈~~

“好意思说我喔?”于峻岳好笑地斜睨她一眼。“妳自己还不是一样?那冲动的个性谁能跟妳比。”

从小到大她不晓得做过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包括打破同学的头、跟老师吵架,全是一般小朋友不敢做的事,她不仅一个人全包,还做整套,着实令柳叔叔、柳阿姨及学校老师头疼至极。

“是呗,我妈也说我老是冲动行事。”她自觉有趣地笑道。那评论从小到大从没离开过她,不管是老师或父母都一样。“就像我现在做造型设计师啊,或许也是因为冲动吧!”

她原本从事服装设计的工作,但因看了许多走秀的影片以及外国电视影集和电影,逐渐对造型产生了兴趣,遂找了知名的化妆师学化妆,加上自己原本设计服装的底子,胆大包天地开起造型工作室。

她和一个相识多年的好友吴晓峦合作,由两人公司开始干起,专接一些贵妇、模特儿及艺人的case。

虽然目前还是超小且名不见经传的小型工作室,客户也大多是由亲朋好友介绍,但她有信心,总有一天自己必能将那间小~~小的工作室发扬光大。

“……妳什么时候开始做造型了?”这倒新鲜,是他不晓得的讯息,教他惊讶地稍稍停下脚步凝视她。“妳不是做服装设计的吗?”

过去她打扮起来和时下一般年轻女孩并没有太大不同,参与社交聚会也和其他千金小姐没啥两样,就算偶尔会穿她自己设计的衣服,在他的印象里也不到如此夸张的地步,原来是从事了视觉系的工作,才会变得跟以往不大一样。

“两个月前啊!”她可是很用心地建构那小小的工作室,虽然不见得每个人都说赞,但至少她自己待在里面很宽心自在。“我没告诉你吗?”

于峻岳抿了抿唇,摇头。“妳也不是任何事都非得告诉我不可。”

毕竟双方都是独立自主的个体,他没有权利干涉她的生活方式,一如她也没权利干涉自己。

只是这话说得漂亮,但刚才得知自己没在第一时间得到她的消息,心头还是有些许的别扭,或许是太习惯她大小事都会向他报告,所以当发现自己被她遗忘,心里难免有点难以适应。

唉~~太习惯某些人事物,果然不是一件好事。

“是吼!”她皱起秀眉。噢,还以为她说过了,原来她忘了提。“一定是我忙昏了,不然我一定会告诉你的,我想。”

她从不隐瞒他任何事,就算有男生喜欢她,她也都诚实不讳地告诉他——

好啦,她承认或许是想让他感到不是滋味吧,可没有一次收到预期的成效,感觉挺悲惨的。

不过即使如此,她还是会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生活大小事通通告诉他,多年来已变成一种戒不掉的习惯,就是忍不住想和他分享。

“早发性老人痴呆症?”于峻岳似笑非笑地调侃了句。

“呆你个大头啦!”她没好气地白他一眼。

于峻岳大笑,兀自往机场大门直走。

“欸!你这个人怎么说走就走,都不用顾虑身边的人喔!”她忙不迭地又追赶着他,边追边抗议。

“呃……”总算,他停了停脚步,这才认真地将视线停留在她脸上。“抱歉,我习惯了纽约凡事讲求速度的生活方式,所以鲜少去注意身边太缓的脚步。”

“……所以你现在是嫌我腿短喽?”她没想到他竟骂人不带脏字,而且还跟小时候损她的话一模没有两样,是意味她这些年来都没有成长喽?这着实令她小小心灵备受打击。

“哈!”他蓦然笑出声来,漂亮的眼里写着赞许。“不错嘛妳,几年不见,妳倒是变聪明了。”

“够了喔你。”该死!她本来就不笨好吗?气死人!她气冲冲地对他低吼。“虽然我功课没你好,但我也不笨啊!”

“好啦好啦,别那么生气嘛,我不过是逗着妳玩而已。”他还在笑,不怎么认真地安慰两句。

“于峻岳,你可以再敷衍一点。”她瞇了瞇眼,心里呕死了!

“没有的事,我怎么敢敷衍妳呢?”她可是他老爸的宝,因为只有他和弟弟两个儿子,所以没有女儿的老爸特别疼爱她,他可惹不起。

说真的,小时候他还怀疑过她是不是老爸在外面偷生的女儿,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真的好蠢。

“最好是!”她气冲冲地用力踏步,彷佛不把地上踩出洞来不开心似的。

“奇怪了,现在的女人脾气都像妳这么大吗?”他啧了声,纵使她从来都不是个太温驯的女生,可多年不见,突然间他还真有点适应不良。

“干么?你别告诉我纽约的女人全是小绵羊。”她嘲讽嗤笑。

“那倒也不是,只不过我不敢恭维就是了。”

纽约的女人敢爱敢恨,爱起来惊天地,恨起来泣鬼神,令他这含蓄的东方人唯恐避之不及,因此在那边除了几位女性友人,他并没有交往对象,感情史上极无趣地交了张白卷。

“是吼?”她挑眉,心头一喜,嘴贱地揶揄了句。“原来你也有不敢的事。”

于峻岳摇头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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