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主宰 第十二章
敦煌远离海洋,这个被沙漠大面积覆盖的城市,空气干燥而冷冽,与潮湿和炎热的台北完全不同,走出机场,任念南让崔小兔一起做深呼吸,“现在有没有觉得很庆幸?”
“嗯?”
“那些衣服带了也是累赘,这边的温度至少比我们那边低十度。”
“是啊,都只带了短袖。”崔小兔打了个寒噤,“我现在就满冷的。”
任念南将她揽到怀里,“走,我们去置办行头。”
人生地不熟,他们坐出租车到最近的购物中心。
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崔小兔感觉自己真像一只逃出了笼子的小兔子,心里没有任何束缚,望着这广阔的天和地,心情非常自由。
“任叔叔,我们先说好。”在进购物中心之前,崔小兔对任念南露出了可爱的笑容。
任念南模模她的脑袋,“说好什么?”
崔小兔笑得更甜了,“我接下来要穿的衣服由任叔叔挑选,任叔叔的衣服就交给我来搭配,可以吗?”
任念南看着她那双如同黑曜石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隐约感觉她又在打什么坏主意了,只是他舍不得拒绝她,也想看看她能耍什么花招,“成交。”
任念南和崔小兔先去了女装部。
任念南的审美观一直很好,何况他也不是第一次买衣服给崔小兔,算是驾轻就熟了,进门就选了好几个款式,请专柜小姐找了适合的尺寸,就赶崔小兔进去试衣服了。
还别说,他的眼光果然十分犀利,挑的每一件都像是为崔小兔量身订做的,不同的款式、不同的风格,却都不约而同地展现了崔小兔的迷人风姿。
崔小兔很喜欢,拎着大包小包,拉着任念南去了男装部。
她纯心搞怪,专挑那些颜色鲜艳或款式新潮的衣服给任念南。
任念南微微皱了皱眉,看她眼巴巴地瞅着他,迩是乖乖地走进了试衣间。
任念南长了一张冷淡的脸,又爱穿那些深沉的颜色,不仅显得他更加冷漠,透出生人勿进的气息,而且看起来就像是出社会多年的老人。
然而换上崔小兔挑选的衣服后,他整个人的气质都不同了,脸还是那张脸,但被鲜亮的颜色一衬,显得气色非常好,漆黑的眼睛亮亮的、鼻子挺挺的、嘴唇红红的,皮肤光滑得找不到毛孔。
专柜小姐看得眼都直了,“帅哥,你今年刚毕业吧?”
崔小兔在一旁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咪。
任念南走过去捏了捏她的鼻子,转头却说:“把我刚换下的衣服和这些都包起来。”
走进购物中心的时候,一个成熟稳重、一个青春活力,根本就是两个世代的人。
走出购物中心的时候,一个俊秀英挺、一个娇俏动人,倒是一对璧人。
疯狂采购后,任念南和崔小兔找了一家饭店休息,要了一间双人房。
前几天刚发生了那样的乌龙事件,崔小兔隐隐还是有点排斥住在一起,要是一不小心她又爬错了床,他又恰好作了某种带颜色的梦,然后然后……
可是任念南给出的理由非常充分,“现在赚钱不容易,这样比较省,而且我们两个人住在一起可以互相照应,你一个女孩子住一间,我怎么能放心呢?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我怎么向你爸交代?”
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让崔小兔无法拒绝。
两人美美地睡了一觉,醒来时已经下午六点了,但天还很亮,那一枚红蛋黄固执地挂在头顶,不愿意落下,不过阳光已经没有他们刚下飞机时那么刺眼了。
他们决定出去走走,敦煌是个小小的城镇,街区也是四四方方的,不容易走丢,但任念南却像怕会弄丢崔小兔一样,一定要拉着她的手,崔小兔出门的时候已经跟自己发誓,什么都要依着他,像这样的小事就随他了,可能真的因为伤心,所以会变得比较黏人?
话说以前他们两个出门,如果崔小兔不主动抱住任念南的手臂,他一定会快她一步走在她的左前方,根本不会想要牵她的手,这样想想,他偶尔伤心一下倒也十分可爱。
崔小兔偷偷地吐了吐舌头,她有这样的想法,好像有点小恶劣。
任念南的手很热,比起其它男生来说略显秀气,十指修长,像是钢琴师的手,崔小兔以前就常说他的手不去弹钢琴太浪费了,而现在这只手却与她十指交缠,又把她的手完全比下去了。
崔小兔正胡思乱想的时候,任念南突然开口,“小兔,好像有很多人在看我们。”
“是吗?”崔小兔终于把注意力从交缠的双手上移开,抬起头来,正如他所说,路过的人总会忍不住多看他们两个几眼。
崔小兔嘟起嘴,“我们看起来很奇怪吗?”
任念南伸手捏了捏她的嘴,然后不出意料地得到了一个白眼。
“应该是觉得我们好看吧,然后心里默默地羡慕,这一对真养眼,能走在一起真是天作之合之类的吧?”
“哪有,你明明比我老那么多。”崔小兔看不惯任念南得意的样子,下意识反驳道。
“是啊,不过也亏你帮我挑了这一身,让我年轻了十岁,谢谢喔。”任念南突然弯下腰亲了亲她的额头。
崔小兔反射性地闭上眼睛,逗得任念南低笑出声,崔小兔脸上慢慢浮现一层粉色的红晕,十分漂亮。
敦煌的小吃很多,任念南和崔小兔恰好是两只吃货,走进沙洲夜市的时候,就跟老鼠掉进了米缸一样,交换了彼此的目光之后,迅速地开始了美食之旅。
为了能够空出肚子享用更多美食,他们通常只点一份食物,你吃一口、我吃一口,在陌生的街头秀恩爱,即便如此,一条街走下来,崔小兔的肚子还是被撑得圆鼓鼓的,任念南故意模她的肚子,“你说,这个大小像是有几个月了?”
崔小兔瞪了他一眼,也不反驳,只是巴巴地望着街口的酸梅汤,“任叔叔,我想喝这个。”
任念南挑眉,“你这个喝下去真要临盆了。”
崔小兔伸出大姆指和食指比了个手势,“我就喝一点点。”
“那剩下的呢?”
崔小兔笑得十分谄媚,那笑容大得脸部肌肉都要抽筋了。
任念南笑了,“好啦,依你,你喝一点点,剩下的我喝,呼,希望今天别拉肚子,明天可以有精力出去玩。”
在陌生的城市认识的唯有这一个人,可以依靠的也唯有这一个人。
两人在台北时关系已经近到不能再近,但还是有各自忙碌的时候,而在这里,两人必须二十四小时待在一起,连梦里梦到的都变成了对方,二十四小时无死角地渗透,这就是任念南采取的追求手段。
这样的手段很容易引人反感,不过对象是崔小兔,倒是十分受用,她最喜欢的人就是任叔叔,光是看着他的俊脸研究他的表情,她都能打发一天的时间,现在好不容易能时时刻刻黏在一起,真是最好不过。
他们两人租了一辆车,这样可以更自由地安排行程。
崔小兔三年前就胡里胡涂地考到了驾照,但她在这方面特别胆小又容易紧张,除非任念南把车开到乡下,找一条车流量稀少的路给她开,她才练一练车,平时却从来不肯坐驾驶座。
然而敦煌绝对是马路杀手的最佳训练场,一望无际的戈壁,中间一条细长的公路笔直地隐没于地平线,视野所及没有车辆、没有人,空旷得好像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
一开始任念南认命地当着专属司机,但崔小兔望着这荒芜的景色,瞬间就心痒难耐,逼他停车交出驾驶权。
任念南倒也一点都不担心安全问题,这里就只有一条马路,人迹罕至,甚至打了个瞌睡,只要手别乱动方向盘就没办法出事。
崔小兔得寸进尺,以前从来不敢开到时速六十公里,一下子飙到了上百公里,租来的车子性能不好,轻飘飘的,几乎要飞起来了,又把她吓得半死,慌张地松了油门。
任念南笑咪咪地望着她手忙脚乱的样子,掏出单眼迅速地捕捉这样可爱无比的画面。
“别拍我,等我摆好姿势。”崔小兔大声抗议着,但任念南的快门按得更起劲了。
崔小兔嘟起嘴巴,索性把车子停在路边,也拿出手机对着任念南狂拍,但他就是上镜头,三百六十度毫无死角,怎么拍都好看到无以复加。
崔小兔不甘心,扑过去搔他痒,他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打开车门就跳了下去,跳进了那一片广阔的天与地里,没有任何遮蔽物,这里的风特别大,呼啸着把衣服吹成了气球,简直要把人吹得飞起来。
崔小兔哈哈大笑,也打开车门走了下去,可一下车她就发现不对劲了,人家任念南是短发,风大也不会怎样,可她一站在风中,立刻就成了群魔乱舞的造型,任念南拍得更起劲了。
崔小兔已经没心情跟他计较了,在车里隔着玻璃窗和亲眼目睹这样的景致,是截然不同的心情,她微微眯起眼,用手挡住那嚣张凶狠的风,近乎痴迷地望着寸草不生的戈壁,血液似乎都因为这样壮丽的景色而沸腾起来。
任念南敛起玩笑的表情,举起单眼,透过镜头看到他的小兔子不自觉地张开双臂,任由那凶狠的风将自己席卷,这是属于荒漠的洗礼。
咔嚓,只一下,用他的心来拍摄,然后深深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