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狼谣(下) 第三十一章
在偌大的“宸虎园”里,问惊鸿最喜欢的莫过于后山的湖畔,在他儿时,太叔爷公就常陪着他在湖畔的大石上,一老一小,两人并肩而坐,或许是那时候的爷公已经很老了,说起话来反而比他更像孩子,他们总能跟凤姨婆拐来一匣子细点,两个人一边吃,一边天南地北的扯淡,其乐无比。
从那个时候开始,这个湖畔的大石,就成了他最喜欢的地方,每次被娘亲教训,心情不好时,总要跑到这儿来坐一会儿。
从雷舒眉来了之后,他们也偶尔来这里坐坐,也总是带着一匣子咸甜糕点,以及一壶茶汤,两个人分食完也就饱了,当日的晚膳就算勉强应付也吃不了多少,对此,他娘没有发话,只是脸色看起来有些不太赞同。
他曾想,到老了,就跟雷舒眉两个人……那时候,他们该是白发苍苍的老公公与老婆婆,就坐在这湖畔的大石上,看日出日落,谈喜怒哀伤,到那个时候,他们会有许多共同拥有的回忆,可以说很久,也说不完。
“鸿儿。”
问守阳来到儿子身后,看见儿子已经长成的高大身影,此刻却是蜷曲起双腿,双手迭在膝上,半张脸就埋在双手背上,一双难说是哀伤或后悔的深邃眼眸,看着结冰的湖面,定定的,一动也不动,石化了一般。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久,没见过儿子如此无助的神态,或许根本不曾有过,直到这一刻之前,不曾有过……
“爹。”问惊鸿的嘴唇抵在手背上,说话的嗓音听起来有些闷沈,“儿子想一个人静静。”
“那爹不说话,陪你坐会儿,好吧?”
问惊鸿抬眸,看了看爹亲温和的笑脸,没说话,只是点点头。
父子两人只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比肩而坐,相仿的修长身形,以及五官上的许多特征,无论是从正面或背面,都可以看出他们确实是一对父子,而他们确实也是一对感情融洽的父子。
一开始,问惊鸿只肯告诉爹亲,关于雷舒眉的事情,却没想后来亲爹为了爱妻,把儿子给出卖了,从他的手里拐到雷舒眉送他的小痞子专用读本,交给他娘亲,将一切和盘托出。
那个时候,他对于亲爹的出卖行为有些微词,但是,现在他却能够体谅,换作是他,往后为了雷舒眉,他也会是个做出骗儿子行径的爹。
问守阳答应儿子只是陪他坐坐,就果然在一旁默不作声,他知道儿子若是想说话,自然会开口,他只需要在身旁陪着就好。
“爹,为什么?”
问惊鸿低哑的嗓音,启唇道出,揉入冰冷的空气之中,就如一线游丝般,仿徨无助,找不到凭靠的根据。
“为什么……那一天我要逼她上马呢?那个时候,我希望可以让她知难而退,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被她纠缠得有点烦,她说喜欢我,我就要让她喜欢吗?那个时候,我想知道她到底……”
说着,问惊鸿泛起苦笑,想人总是这样,他也不例外,在笃定自己是拥有者,是胜利的那一方的时候,心里不免恃宠而骄。
其实,对于雷舒眉的追求,他不过是带着一点骄傲,以及自幼被母亲给一再管束,变得不喜欢被人强迫接受而已,哪怕,对于那件事情,他并非全然的不喜欢也一样,说穿了,他不过就是一个自以为是,以为自己能够独当一面,其实仍旧幼稚任性的愚蠢男人罢了!
“我知道她怕……爹,我知道的,我看着她,她整个人都在发抖,脸色也是惨白的,我明明都看出来了,为什么我没有阻止她?为什么?如果我阻止了她……就不会有今天了!”
不自主的哽咽,让他的声音在说到最后时,听起来有些颤抖,他不知道该如何让自己接受,或许,他一辈子也接受不了。
因为,就在不久之前,他才想着与她白首偕老,想着有她相伴,这一生绝对不会无聊……才多久以前?在这一刻想来,竟是面目模糊了。
如果可以,问守阳愿意为儿子分担一半的悲痛,甚至于是全部,但是,他做不到,只能以一只大掌按住儿子的手背,给予支持。
问惊鸿感受着来自亲爹掌心的温暖,抬起头看着灰暧的天空,想起他的眉曾经告诉过他,因为低着头只能看见脚下的尘土,所以,在追求他,想要得到他喜欢的时候,她从来就不让自己垂头丧气,昂首阔步,才能看见天上的星星月亮太阳,以及看清楚总被她追到面前的他。
她很勇敢。
她从来就比他勇敢,千倍万倍,远胜过他。
久久,问惊鸿收回直望天边的视线,转头看着爹亲,在他俊美苍白的面上尽是化不开的苦涩。
“人真的是不能做亏心事,真的不能。”问惊鸿撇唇,自嘲一笑,道:“因为,谁也永远不能料想,在哪个下一刻,自己会不会把原本不喜欢的人或物,给放到心坎儿上,其实,要是永远都不喜欢,倒也就省事了,要是永远不喜欢,也就……不会心痛了,是不是?”
现在,他的心,很痛。
他从来就不知道,只是躺在胸口的心脏,可以在未受刀剑伤害的情况之下,痛得像是要碎开,痛得他想要将它给挖出来,好不再继续痛苦下去。
可是,他的眉一定更痛。
他这一点痛,又算得了什么?
问守阳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儿子,他从来就不是一个能说善道的人,而且,他知道在这个节骨眼上,说任何话都是于事无补,但身为一名爹亲,看着儿子仿徨的侧脸,心里满满的都是担忧。
才不过多久之前,问守阳才听他的妻子说过,对于儿子的将来,她感到十分放心,因为,他们的儿子已经找到了可以厮守一生,相信相知的伴侣。
任谁都看得出来,儿子与雷家小姐这一段时间的甜蜜恩爱,但是这一刻,那一张年少的俊美脸庞,看起来却很仿徨,琥珀色的眼眸里,虽没了从前的孤独,却多了比孤独还要无助的害怕。
……怕被孤零零地抛下,被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伴侣,给独自留下。
***
她被当笨蛋了。
又或者,是傻瓜?
过年之后,二月,很快进入春天,今年的春天回暖得特别快,虽然天候还是有些寒凉,但是栽在“澄心堂”前的两棵高大的银杏树在抽绿之后,也在差不多时间里开出了银杏花,花朵小而白女敕,小得几乎看不出花瓣的形状,但坐在堂檐前远远望去,会觉得那新绿的枝叶之中,被抹上很一致的淡白色。
这两天,花期末了,风刮起时,会吹落点点白花,错落在草地与菱形的石砖上,没有太特殊的香味,要不,会教人以为是八月的桂花迤逦一地。
今天,风稍小些,一早就是湛蓝的晴空万里,即便偶尔有轻风吹拂,感觉也是暖暖的,所以,雷舒眉终于被允许可以在“澄心堂”的院子里摆书案,就着晴好的天色,赶一下她自觉已经严重落后的小说进度。
没错,这几天,她没有得到问惊鸿的允许,还不能随便到室外吹风,他的理由是有身孕的妇人不好见风,以后容易犯头疼,她先前就是太不当心,现在才会时不时的觉得头痛欲裂。
若不追究她被他当笨蛋或傻瓜的事,其实,她是挺喜欢被问惊鸿一边担心一边管教的感觉。
听他一脸正经的叨念,会让她觉得自己被他给关心着。
只是她不免心想,再这样正经八百下去,她的痞子都不痞子了呢!不过,以后他在她笔下,确实不是痞子,而是大侠商了!
终于,在坐了小半个时辰,却没落笔写几个字,雷舒眉搁下毫笔,双手束搁在大腿上,抬起娇颜,蕴着浅浅笑意的眼眸,从澄澈如洗的天空,缓慢地飘移至那两棵宛如“澄心堂”门神的高大银杏树上。
好片刻,她一双目光看着那随风轻摇的绿白银杏树,心思却已经飞往天外,想着这些日子盘据在她心头的事情。
以她雷舒眉的精明才智,没有笨到看不出来问惊鸿这段时间的改变,仿佛在短暂的几天之间,她所熟悉的嚣张大男孩,忽然长成了成熟的男人,在与她说话的语气,以及注视她的目光,教她见了既是熟悉,却又陌生。
虽然,她有点不适应这种改变,甚至于有点不喜欢,但是,却不是太排斥,因为,她喜欢问惊鸿比起以前,更加倍疼爱她的呵护态度。
虽然他们偶尔还是会小拌嘴,但是她能够从他没辙瞪她的眸光之中,确实看见他在乎她的关切之情。
所以,她就算觉得事态有异样,但还是乐得装傻乎,果然,还是被老一辈的人给说对了,女人不必太聪明,笨些,才能讨得男人喜爱吗?
呵!她雷舒眉才没笨到去相信那种论调,其实,以她看来,那些懂得在男人面前装笨的女人,无论聪不聪明,都是天底下最狡诈之人。
从前不明白,如今她却懂得也乐意去装笨,看着心爱的男人为着她急,为着她慌,为着她手足无措,为着她花尽心思,实在是太有乐趣的一件事。
“小姐,药煎好了,趁热喝吧!”
青青的声音从屋里传来,雷舒眉却只想装作自己没听见,收回目光,落在长案上那一页没写几个字的文章上,柔女敕的嘴角不悦地轻撇了下。
“小姐,喝药了。”
青青走过来,把端着的汤方搁在长案的一侧,见她家主子仿若未闻般,一瞬也不瞬的盯着书页,就像个小孩般的耍赖表情,教人好气又好笑。
“小姐,青青知道你有听见,喝药了,趁着温热快点喝,要不然等一下凉透了,你又要说药反苦,推拖不肯喝了。”
“就算现在药汤是热的,喝起来也还是苦啊!”雷舒眉终于肯转头看着她家婢女,“人家不是说有身孕的女子最好别乱喝药吗?为什么我就偏偏跟人家不一样,每天照三餐喝药,你们就不怕我肚子里的小闺女被我喝出什么问题吗?”
“这副药是姬大夫亲自开的方子,托染尘公子拿进宫去给几个厉害的太医参详过,他们都说这副方子能解小姐的头疼,也最不会伤到你肚子里的小少爷……是是是,是小闺女,是小小姐,小姐你必定一举得女——必定!”青青被主子一瞪,连忙陪笑改口,又道:“如果小姐不信姬大夫,总该相信太医吧!他们可是天底下医术最厉害的人,总不会有问题吧!”
“谁说太医就厉害,我也没听说这世上,哪个皇帝妃子真的能够千岁千千岁,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啊!”
要说起牙尖嘴利这门功夫,雷舒眉绝对是不遑多让,当然更不可能会输给没一次能说赢她的青青。
她其实不怕药苦,只是这几天下来,天天要喝上几碗药,喝得她心里怕了,她真的会怕那些苦汤汁里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药材,或许会伤害到她肚子里的孩子,她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为了她与问惊鸿的亲生骨肉,她才不管哪个厉害的大夫说得再斩钉截铁,她也不肯轻易全盘信任。
毕竟,这些时日以来,她不是没有感到异样,从众人对待她的态度之中,她看得出来他们有些事情瞒着她没说,就算为了问惊鸿的呵护,她乐得装傻瓜,也难止心底深处,隐约涌动的不安。
“小姐,你就别管那些人有没有千岁万岁,只要按照大夫的指示乖乖喝药,调养身子就好,青青不希望你千岁万岁,我听人家说过,是祸害才会遗万年,我只希望你的头不要再疼就好了。”
好半晌,雷舒眉瞪着从小陪她长大,感情就像姐妹般的婢女,吃了一惊般,楞得回不过神,有种被这丫头给反将一军的感觉。
雷舒眉撇撇嘴角,心想她以后不能小觑这丫头了,竟然连什么祸害遗万年这种话都出来了,瞧这丫头说得头头是道,她也不好指正说,整句话该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换作是她家小痞子,想法肯定与这丫头不同。
她家小痞子肯定与她同一条心,肯定是觉得既然当好人不能长命,那便是当祸害又如何?小痞子绝对会希望她能够长命百岁,好与他一起白首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