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爱看戏 第十一章
第五章
在餐厅瑞安静等待他们到来的,是一名留着女圭女圭头直长发,面貌朴实,不是太有记忆点,长相有点路人的平凡女孩。
她脸上甚至没有半点妆容,连粉底都没有。
“芋头。”简季珈冲上去抱了抱她。“跟你介绍一下,这是苏先生,我公司的小老板。”
“你好。”赖泛芋朝他点了点头,非常细致的女敕嗓,声若银铃般悦耳,甚至比电话里传来的还要秀气。
“你好,我叫苏宣崴。”
赖泛芋明显怔了一下,嘴角微抽,表情有些奇怪。
“我叫赖泛芋,是季珈的朋友,你可以叫我芋头就好,那是我的绰号。”赖泛芋指着座位,“要不要先坐下点餐?”
三人坐下后,赖泛芋就直盯着苏宣崴的脸瞧,那视线让人非常不舒服。
就在苏轩打算变脸发难,起身走人时,赖泛芋那张文静秀气的脸忽然扭曲成一个怪异的笑容。
“你的睫毛真的跟骆驼一样浓密耶。”
苏宣崴脸色微变。
“是吧?”简季珈兴奋的拍着好友的肩头,“除了印度人,我没看过这么浓密的睫毛。”
“你刚跟我说话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你不是哑巴喔?”
苏宣崴脸色沉下。
简季珈到底跟她的朋友说了些什么?
“他不是啦!”简季珈摇摇头,“我忘了跟你更新数据了,他是会讲话的,而且声音跟你一样好听。”
“专门骗人用的吗?”一说完,两个女人不约而同掩嘴笑开来,完全没有任何形象,十分放得开。
“迷惑女人用的啦!”简季珈再射了一箭出去。
“简季珈!”苏宣崴沉声喊。
这女人是调侃他上瘾了?
“开玩笑的啦,苏先生,你放轻松点,吃个饭,外套还穿在身上,都下班了耶。”就算有冷气,这种炎热的七月天,他怎么能把西装这么稳妥地穿在身上,而且还不冒汗的,又不是小龙女转世,冰肌玉骨的。
“我习惯了。”他手握上领口的领带,迟疑着要不要拿下来。
简季珈见他举棋不定,明明很想拿掉领带却又不知在龟毛什么,索性上身倾前,快手扯掉墨蓝斜纹领带。
“嘿。”她张扬的晃了晃,将领带扔至他身边的空位,举高手叫唤服务生,“请帮我们点餐。”
看着与身边朋友研究餐后饮料要喝什么的简季咖,苏宣崴抿紧了唇,下定重大决心似的将西装外套月兑了,连带浅蓝色衬衫的扣子也解开了两颗。
“请给我红酒牛肉加A套餐,饮料冰拿铁去冰,三分糖。”向服务生交代完的简季珈放下menu,就看到苏宣崴不再拘谨的模样,冲着他咧开了嘴。
苏宣崴登时有种被看穿的窘,只好藉由点餐的动作,来掩饰他脸上不自然的热度。
等大家都点完餐,服务生走了后,简季珈才向苏宣崴道:“你放心,这里没有桃花会缠上你,就算你月兑光光躺在床上,我们也不会强了你的。”
说完,她哈哈大笑,一旁的赖泛芋一样笑得乐不可支。
苏宣崴绷着脸,脸色阗黑,瞪着对面那笑开怀的女孩,却又不知怎地,胸腔深处像受到了感染,一股笑意缓缓荡漾开来。
简季珈无视他那张臭脸,而赖泛芋也好像视若无睹,像是早就身经百战了。
“芋头是我学姊,”简季珈趁等餐的空档,介绍起赖泛芋来。“不是学校的学姊,苏先生,我知道人家看起来比我年轻,实际上的确小了两岁,你那个眉头可以不用皱得那么紧,这里没有苍蝇给你夹。”
赖泛芋闻言又笑了,明显是个容易逗乐的个性。
“我是季珈上秘书课程补习班的学姊,有时补习班会请我们回去跟学弟学妹聊聊经验,所以才认识季珈的。”赖泛芋补充道。
“芋头已经当了六年的秘书了喔,很老资格的。”所以简季珈有什么问题无法解决,就找赖泛芋帮忙。
“对了,你怎么会突然想到要跟我们一起吃饭?”赖泛芋好奇的问。
“我找他来的,原因不便说明,不过他有副好歌喉,所以我想说可以跟我们一起去唱歌。”简季珈解释道。
“那好,越多人一起玩越开心。”赖泛芋笑眯了眼。
“苏先生,你放心,泛芋不会喜欢上你的,她不喜欢长得帅的男生。”
“我并没有这么想。”苏宣崴沉声道。
“你不要骗人了,你一定有这么想。”在他的字典里,女生就等于花痴,不要以为她不知道。
“他怕我会喜欢上他喔?”赖泛芋失笑。“你放心好了,不会的不会的。”赖泛芋掌竖直,搧了搧。
“我们两个都不会喜欢你的,所以你可以放心。”简季珈跟着赖泛芋做一样的动作。
“我知道,你们不用强调了。”这两个女人不仅同声一气,还笑得很欠揍。
“知道就别再摆一张臭脸给我看了。”倒胃口耶。
“我习惯了。”
“他说他习惯了耶。”简季珈指着他,对着赖泛芋笑道。
“你好可怜,一直被摆臭脸。”赖泛芋模模简季珈的脸。
“我习惯了。”简季珈压着喉咙学他的音调。
两个女人齐声笑出来。
这两个人跟疯子没两样。
苏宣崴实在很想抚额叹气。
他没想到简季珈私底下竟然这么人来疯。
她在公司态度算是彬彬有礼,虽然会一直盯着他的睫毛,偶尔会发出莫名其妙的窃笑声,但与现在的三八模样比起来,那算是“正常”多了。
但是这样的氛围又让人觉得很自在。
这两个人完全不做作,真性情的表现,使得他的防卫心不知不觉卸下。
不知道有多久不曾跟女人这么轻松的相处了。
真是久到他都记不清楚了……
“嗯咳咳。”离开租赁的公寓套房,等着电梯上来,捏着喉咙咳了几声的简季珈歪了歪头,低声做着发音练习,“啊——屋耶喔……不行,喉咙痛。”
昨晚唱得太开心,声音哑了,连嗓子都发着疼。
电梯来到了一楼,简季珈与大厅的警卫打了声招呼,走出大门,左转走向最近的捷运站。
公司地址虽然是在台北市,但位置十分郊区,搭捷运之后还要转乘公交车,从公车站牌要走约十分钟才到,还挺麻烦的,所以她才会开车上班。
昨晚唱歌唱得太晚,她又喝了点酒,不然该叫苏宣崴带她回公司取车的才是。
后方突然传来喇叭声,她连忙靠边行走,一台银色休旅车驶了过来,在她身边停下了。
“苏先生?”她诧异地看着降下的车窗内,戴着太阳眼镜,更是帅气逼人的苏宣崴,“这么早要去哪?”
苏宣崴清了清喉咙,“你车不是在公司所以我过来载你去上班你家离我家还挺近的就顺便了。”
他一口气说完,没有丝毫停顿,简季珈拧着眉头,愣了愣才问,“你刚说什么?”要把话讲那么快,不如传Line给她。
“你车不是在公司所以我过来载你去上班你家离我家还挺近的就顺便了。”
“……”这次的速度是不是比前次更快了?“你还是传Line好了。”
苏宣崴眉间倏地“啪”的一声,燃起火苗。
这段话可是他在她下来之前,对着后视镜练习了很久,才能讲得这么流利不卡弹,结果她竟然叫他传Line?
他恼火的推开驾驶座车门,决定不再多说废话,免得气死自己。
“上车。”
“要去哪?不用先进公司?”简季珈边上车边问。
“要。”
“喔。”简季珈脑中灵光一闪,“你不会是特地来接我上班的吧?”
“没有特地,是顺便!”
“管他特地还顺便,有便车可搭就好。”那她就不用搭捷运转公交车还得走十分钟的路,有便车当然要搭。
她不深究的个性,让他觉得自在,就怕她逼问不休,问到他紧迫就要发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