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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犬送上门 第四章

第二章

吴明镜一侧手臂被一个容貌姣好的少女抱着。

两人相贴的姿态很亲密,不时低头说话,少女仰着脸去吻他的唇角,吴明镜垂头的侧脸宠溺又深情,他不住抚模少女的腰,然后亲吻少女的嘴。

又黏又腻,简直光芒四射。

走在前头的小情侣步伐轻快,后面是一对拖着行李箱的夫妇,再后面是年龄相近的两个年轻男子,这三组人马距离很近,不用细看就能察觉这是一家人,相似的面貌,还有不时注意彼此动向的视线。

年纪比较轻的男子指着咖啡店的位置要进来,于是那一家子──包括吴明镜和那个少女──一起转向,最后坐到了和方霞歌呈对角线的沙发座位里。

店里提供简餐,饿坏的一家人热闹的进行点餐,然后交换意见。

客人不多,所以只要交谈的声音大一点,这不大的店面里就能传遍。

方霞歌僵硬的让自己的视线面对玻璃窗──

放在角落的盆栽很好的造成一个视线的隐蔽角度,她可以透过反射的玻璃窗面观察身后的那一大家子人,而那一家子人却只会注意到那个茂盛的观景盆栽,和一个不那么清楚的上身背影。

小情侣依偎在双人沙发里,半刻也没分开过。

吴明镜有着很好的外型,从头到脚都是精心打理过的,平常也会上健身房锻炼身体线条,刮胡子一定擦收敛水,随身带着味道清爽的古龙水,头发一丝不乱,衣装笔挺,脚下那双短筒马靴形式的运动鞋一双要上万。

平日疏于打扮的方霞歌和这样帅气有型的吴明镜走在街上,十个路人有十个都会说,方霞歌实在配不上他。

但这个男人在和方霞歌交往之前,也不是这个样子的。

他是一点一点被方霞歌打理着,添置行头。他用的香水是方霞歌选的、方霞歌买的;他衣柜里的六七套西装是方霞歌选的、方霞歌买的;他脚下舒适又有型的鞋子也是方霞歌选的、方霞歌买的。他是被方霞歌照顾着、教着,才变成这样好外貌的人。

只要仔细打理过,选择适合的衣装,任谁都可以这样有模有样。

吴明镜却从来不在外人面前提这些事。

他让方霞歌把他打理成一个帅气型男,然后在外头用这副容貌勾搭女孩儿,再一面极力嫌弃自己的女朋友毫无女人味,好像他会和这样食之无味的女人交往,全是因为他的心肠太软,舍不得让糟糠原配伤心。

这一招几乎无往不利。

天真的女孩儿总以为自己可以取代那个处处不如人的黄脸婆,把这个皮相好、有前途的男人抢到手里来。

最成功的案例,当然是眼前这娇艳天真又身家好的方云玉。

吴明镜也认为,他已经可以把方霞歌甩了。这是个恰当的好时机。

他放松的倚上沙发背,视线的余光瞥见玻璃墙边的绿色盆栽,一个长发的女人身形隐约,只露出一点肩背和垂着的后脑袋,以及长裙底下露出的一截小腿。细细的高跟鞋是精致的嫣红色,更衬得那一弯脚踝细致又艳丽,宛如羊脂白玉。

吴明镜控制不住自己的视线。

那脚很美,几乎可以比拟他那个难得有一丝亮点的前女友。

前女友方霞歌有一双漂亮的小腿,他曾经看过一次。

在大雨淋湿了她裤管,她半卷起来的时候,他隐约窥见在厚重牛仔布料的隐藏下,那双纤瘦的小腿,连着洁白的脚踝,非常诱动人心。

在那一瞬间,他可以理解古时候男人看见女人的三寸金莲时,那种隐密的挑逗和勾引。

和性有关。

会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捧起那一截洁白细女敕,然后伸舌舌忝弄,品尝。

但吴明镜没有注视太久,因为被他忽略的方云玉微有恼怒的推了他一把。

“你在看什么!”她尖锐道,“看别的女人吗?”

“胡说。”吴明镜一脸正经,“我只是在想,应该带妳去买一双漂亮的高跟鞋,女敕红色的,细根,能把妳的脚衬得更美更诱人。”

方云玉被逗笑了,娇滴滴的瞋他一眼,“色|狼!”

吴明镜顺势看了一眼方云玉的脚。肤白,皮薄,肉瘦且干,骨节明显,毛发清晰可见。

虽然是年轻的少女,脚踝却一点都不娇女敕,简直令他惊异。

他这才第一次发现,原来不是所有女人的脚都漂亮无比。

他僵硬的收回目光,木无表情的脸上努力不露出异色,然后装着若无其事的和方云玉继续说话,又交替着接下两兄弟不时抛来的话题。

乍看之下,一伙人谈得兴高采烈,其中小情侣亲密互动无数次。

这一幕让方霞歌拿着手机,悄悄的连拍了好几十张。

☆☆☆☆☆☆☆☆☆

夜店的牌子是一颗大大的金苹果。

光临此地的方霞歌依旧一身宽大T恤,底下是牛仔裤,脚上套着布鞋,肩上挂着一个小容量的包包,她坐在吧台,正慢条斯理──但没有任何停顿的──喝下第三杯调酒。

吧台里男装打扮的调酒师瞥她一眼,“这是解禁了?还是瞒着男友来放松的?”前者是已经分手,恢复单身快乐,后者是悄悄背着人来的,也许有偷欢的可能?

方霞歌一言不发,摆弄着手机,然后把屏幕转向调酒师。

“哇噢!这是偷吃还被妳逮到?第一手资料啊!”

“绝对第一手,我就在同一家店,中间只隔了几张桌椅什么的。”方霞歌接过第四杯调酒。

“这小姑娘很漂亮啊,一身打扮都不便宜,看看她那支限量手机……啧啧,看看妳,妳输好惨啊,简直是趴在泥水里的丑小鸭。”

“输超惨。”方霞歌自嘲道,“母女都一样惨败。”

“嗯?”调酒师的耳朵竖直了。

有隐情啊!她嗅闻到狗血天雷又老套的八卦味道。

有几分醉意的方霞歌咧着嘴笑了一下,“我妈被她妈抢了男人,最后独自死在疗养院,那个男人转眼就把她妈娶回家来,于是前妻留下的女儿就成了碍眼的货,送到寄宿学校去,从此再也没回过那间屋子──现在,我的男友被她的女儿抢了,原因是这个小姑娘身家好,有财有貌。”

哇噢,跨越两代的恩怨情仇!调酒师听得津津有味。

“那这小姑娘算是妳……嗯,同父异母的妹妹?”

“不止。旁边还有两个男的,看到没?这是继母生下的儿子,一个二十四,一个二十二,都比我大──我才二十一呢。”

“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调酒师惊悚了。

“没错。但我母亲和她的丈夫是有婚约的,我母亲资助他出国留学,再回来结婚──我母亲不是小三,她是正室。但她到死前一个月,才知道她丈夫外头早就有了女人,还老早就生了两个儿子,就连小女儿也不过小我一岁。”

方霞歌的叙述里没有“父亲”这个词,那个男人只是她母亲的丈夫。

现在,母亲已经死了,于是那个男人就什么也不是了。

调酒师觉得这真是一出老套的狗血剧。

所以这是一个心怀恋慕的女人,投资了年轻有为的未婚夫,结果未婚夫却背叛得毫不含糊的故事。

外头没名没分的女人,抢先生下两个儿子,家里的正妻却只有一个女儿;而在把妻子弃之不顾,再庆祝她终于死亡的一个月后,男人就迫不及待,把外头的女人接进来当继室,同时进门的除了两个年纪稍长的儿子,还有一个和方霞歌年纪差不多的小女儿。

这简直是狠狠一巴掌甩在毫不知情的方霞歌脸上。

她以为她只是失去了母亲,但其实她根本就连父亲都不曾拥有过。

那时候她才高一,就被继母从家中赶出去,理由是要她去上寄宿学校。

她连家门都进不得了。

再后来,继母苛扣她的生活费,仅仅只缴了高昂的学费,因为那是直接报到父亲那里去缴纳,继母无法插手。

她一开始还回去要过钱,却被继母冷嘲热讽的羞辱,要她打扫家里、准备三餐,才可以领到微薄的费用。

她茫然失措,以为忍耐退让就可以求得生存,但继母根本不在乎她一个没有谋生能力的小女孩有没有饭吃,而两个哥哥和那个只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对她各种制造麻烦,陷害她被父亲责骂甚至殴打。

然后方霞歌终于明白了,她的生存处境如此窘迫险恶,她已经失去在家中的位置──如果再留下去,只有两个结果:不是她死,就是那一家子死。

方霞歌走了。

正确的说,她再也没有踏进家门一步。

没有钱,就去打工;没有饭吃,就用水灌饱肚子;没钱置办足够替换的生活用品,就全部用最简单的。

她这样撑了半年。

然后有一天,一个陌生的电话打到学校来,是个律师。

她得到母亲死前所准备的一笔信托基金。

仅仅一个月,濒死的母亲仓卒匆忙,却仍然悄悄为她备下一笔救命的钱。

她不用再排满打工,终于有时间读书,有时间想想未来。

在二十岁之前,她可以靠着基金的利息过活,现在居住的那栋房子也是基金组成的一部分。

这一切在二十岁过后就会变成她的,完全随她支配。

这是连她父亲都不知道的秘密资产。

方霞歌在高三时刻苦读书,考上公立大学,之后也证明她的努力是对的,因为在她高中毕业之后,那个已经完全由继母掌控的家就再也没有递过任何一点消息给她──当然也不会有学费。

所以她才要考上公立大学,为自己省下大笔学费支出。

知识才是晋升的武器。

她活下来了,进大学时又交了男友,是打工地方的正职员工。

吴明镜一直陪伴她,曾经简朴土气的男人,现在被她服侍打理成一个英俊笔挺的企业精英。

然后这个精英做了和她父亲一样的事。

事实证明,有其母必有其女,她居然犯下和母亲一样愚蠢的错误。

方霞歌忍不住长长的叹了气。

她的指头在手机上摆弄,滑行,东点西点。

调酒师兴致勃勃的问她,“妳人在现场,捉奸成双,是立刻分手了?”

“没有。我太惊讶了,脑子里乱成一团,而且──我那时仔细打扮过,我把自己弄得那么漂亮,可不是为了演出这种两女争一男的烂戏码。”

“怎么会?就是因为妳漂漂亮亮,才有砸桌子的气势啊。”

“不,那样只会提高那个男人的身价,让他更加得意洋洋。而且我并不想正面接触那一家子。太恶心了。”

“也是。”调酒师耸肩。“所以妳怎么做?”

“我拍照。从他们进到店里,到他们离开店里,全程都拍下来。”

“然后寄给妳男友?”

“还没寄──不过他已经是前男友了。”方霞歌漫不经心的说。

“那妳是现在才要寄?”调酒师看着她手指灵活的拨弄手机。

“我那时候是为了去给他接机的,他出国前还叮嘱我一定要去接,说他等不到我不会走。结果他今天离开机场的时候,完全没有想过要通知我一声。”

“他的心不在妳身上了呗。”

“是啊。”方霞歌轻声叹息。

整件事情就这么简单不是吗?他的心不在她身上。

但她却居然也没多伤心,顶多只有被愚弄的愤怒,还有这些年来花在他身上的钱真是浪费啊的感叹,最后剩下最多的,却是庆幸。

庆幸终于画下句点了。

也许真的就像吴明镜讲的,她其实不那么喜欢他?

不然,她怎么会觉得如释重负呢?

看见他和方家人走在一起的时候,她有一瞬间是这样想的:啊,他先出轨了。这下她终于解月兑了。

墙上一个倒置的“愚者”时钟,指针晃悠着,过了午夜十二点。

今天过了。现在是明天了。

吴明镜没有发来讯息,也没有拨来电话。

方霞歌点下“发送”的按键,信里是大量的照片,和一句“分手吧”。

三年的感情,结束的时候居然只是指头的几个拨弄而已,轻巧、隐密,比丢一袋垃圾还要简单快速。

方霞歌想着,笑了一下。

她把手机关了,收到包包里,喝第七杯酒。

又苦又辣还涩,后劲强烈,至少能求一醉解千愁。

偶尔她也需要逃避现实的软弱。

☆☆☆☆☆☆☆☆☆

隔天下午,方霞歌头晕目眩的醒过来,发现自己在家里三楼的主卧室,躺在柔软芳香的双人大床上。

枕头边蜷着一只狗崽,床底下趴着一只大狗,床上,她身边──正确的说是对方的怀抱里──她八爪鱼似的攀在一个男人胸前,把头枕在他肩窝里,而男人把她紧紧搂住。

顿时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的方霞歌,头痛欲裂。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她几乎歇斯底里的摇醒男人。

男人只用一只手就轻易镇压她的抓挠。“冷静点,我们没有上床!”

没有上床?那现在你和我待的是什么地方?

方霞歌瞪圆了眼睛,对着男人大大炸毛。

“噢。”男人懂了她的意思,立刻改口,“好吧,我们只是滚了床单。”

什么?!

方霞歌捂着心口,觉得自己中了好几箭。那是字字滴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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