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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战士 第十章

第四章

在宣传期结束后两天,赵晨曦接到了一通她以为永远不会再接到的电话。

打电话来的是杨咏梅,约她餐叙。

她几乎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她。因为杨咏梅在手机那一头说——

“我想晨曦你既然答应了到学校授课,未来一年里,咱俩低头不见抬头见,为免尴尬,有什么话咱们还是先说清楚比较好。”

这是在呛声吗?她一听就被她激起了斗志。

在她的字典里,还没有“怯战”这个词。

到约定的这天,赵晨曦起了个大早,用着比平时更水磨的功夫,将自己精雕细琢了一个上午,再从衣柜里拿出专为这次出征而准备的战袍,高高挂起——一件表面端庄素雅、其实心机处处的套装。

同样是套装,差别不只在质料,更重要的是剪裁。好的剪裁,会让女人风情万种、高雅性感;不好的剪裁,则会让女人成为金刚芭比,而且是阿嬷级的金刚芭比。

她今天选的这件套装,就是集高雅与性感于一身的个中翘楚。本来买下它是为了未来一年回母校上课嘉惠学弟妹用的,没想到提早派上用场。

不是她好战,这是挫败给她的启迪,社会给她的洗礼——

学生时代,她一向不是个爱打扮的女生,因为她奉行的是“头皮下的东西比头皮上的东西重要”的名言,所以即使和外型与她看来完全不搭的杨咏梅当死党,她也丝毫不受影响;即使同学戏称她们是“才貌二人组”,她也乐于扮演“才女”角色,而且将它视为无上荣耀。

结果事实证明是她太不合时宜,谷哲安嘴里说着她“聪明可爱”,却爱上了外型妖娇的杨咏梅……

平心而论,杨咏梅是很美,胸大腰细腿长,皮肤吹弹得破,一双大眼总像含着泪一般,水媚水媚的;而她,因为胸不够大,相对之下腰就不显细;个子虽高腿虽长,但对体重太随性,所以跟麻豆身材有段距离;至于她的大眼睛,则早就沦陷在高度近视下,与眼镜成了生命共同体……

不过,那都是多年前的事了。痛定思痛后,她彻底作出改变:努力瘦斗,纸片人看齐;进行雷射手术,找回清亮大眼;至于不认真发育的胸部,在宵试过中医针灸、食疗和按摩之后,她发现还是调整型内衣和马甲最实在,一穿上,罩杯马上从B升级到C甚至是D,只要耐得住呼吸急促的痛苦,不愁它不二次发育……

她今天,便是要以内马甲外套装的全副武装迎战杨咏梅;为了这一战,她就算是窒息在餐桌上,也在所不惜。

“姐有事要出去,你下午放假。”在镜子前再三确认后,她走出卧室,对坐在客厅里的Sunny撂下这句话。

利瓦伊阳从书里抬起头来,看到她时愣了一下。“玫瑰姐打扮得这么正式,是要去哪儿?”

“你别问,反正不关你的事。”

“喔。”他点点头,“那我开车送玫瑰姐去。”

“不用,我自己开车去。”她跟杨咏梅的殊死战,不需要他人插手。

“那玫瑰姐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知道,可能很早,也可能很晚。”虽然“很晚”的机率不大。一般短兵相接,一招就能决胜负。“反正你下班了。”

“好。”利瓦伊阳不再啰嗦,立马从沙发上站起来,把带来的书装进包包里,背上包包。

“如果玫瑰姐需要我,尽管打电话给我,我会整天待命。”离开时他说。

看他一脸郑重如临大敌的表情,让她忍不住怀疑,他是否察觉了什么?她想,应该是她那股肃杀的气场震动到他了……

很好!她就要凭着这股气势,杀杨咏梅一个丢盔弃甲。

不过,当赵晨曦走进相约的餐厅,看到坐在那儿等她的杨咏梅时,来之前凝聚起来的气场忽然被扰乱了一点——

这是杨咏梅吗?怎么跟她想象中不一样?

虽然早知道她怀孕了,早知道她成了学者,但如果只是在路上遇见,她怕是无法第一眼就认出她来——

杨咏梅的一头飘逸长发剪成了利落短发,水亮大眼被藏在银框眼镜后面,穿着像是毛料的浅紫色套装,围着一条紫色围巾,浑身上下流露的不是过往的妖气,而是知性的学者气质……

这……这真的是她所认识的那个杨咏梅吗?完全地月兑胎换骨。

看看她,再看看自己,赵晨曦忽然有种荒谬的感觉。她们二人,彷佛交换了身分。妖女杨咏梅摇身一变,成了才女;而她,曾经的才女,成了……

不,她才貌双全。

杨咏梅抬眼看到她,学者的端凝立时化作一脸亲热,对她招了招手——

“嗨!晨曦。”

那语气,随和得就像她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赵晨曦收起所有菲薄自己的念头,全心迎战,优雅迈步——

“嗨!”

表面功夫,她做得到,她也可以。

“不好意思我怀孕了,所以不方便站起来。”杨咏梅露出有些抱歉的笑。

“别客气,在大众运输工具上见到你,我还得让座呢!”赵晨曦笑着回敬。

怀了谷哲安的孩子很神气吗?结婚、生小孩,世上千千万万人都这么做,这也值得炫耀?

服务生帮两人点了餐。服务生走后,不知是否感受到冷场的压力,杨咏梅重新打开话匣子——

“算一算,我们有七、八年没见了,如果不是在电视上看过你,我今天一定认不出来。”杨咏梅笑得特别热情,“你变了好多,真的很漂亮。”

“谢谢,你也是。”

杨咏梅似乎因为她的回应而松了一口气,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哪有!我从怀孕到现在已经胖了十二公斤,生了孩子之后还不知道减不减得下来。”

“一个人真爱你,不管你变成怎样,都会爱你的。”她有点尖刻地道。谷哲安以貌取人喜新厌旧,就祝他二人百年好合喽!

杨咏梅却是频频点头,笑着界面:“的确,从我怀孕开始,我老公就一直担心我营养不够,拼命想把我养胖,说要有健康的妈妈,才有健康的宝宝。”

怎样,这是在怀孕卫教倡导吗?晒恩爱不是这么晒的吧?赵晨曦直接跳过倒胃口话题。“找我出来有什么事?”

“喔,是这样的。”杨咏梅言归正传:“听邱伟航教授说晨曦下学年要回学校当兼任讲师,他说我们好久没见了,在晨曦回校前,觉得我们可以先聚聚。”

“邱伟航”这个名字,把赵晨曦的记忆带回从前——

邱伟航,是张永泉教授的门生,也是赵晨曦读大学时系上最年轻的老师。不同于一般教授西装领带公文包的打扮,邱伟航总是格子衬衫休闲裤加后背包,所以看起来多了青春气息,虽然据学姐说他已经超过三十岁了。学姐们经常聊他的八卦,包括他离过婚、他的前妻如何如何之类,虽然都是嘻笑的语气,但赵晨曦听得出其中的崇拜与向往。

赵晨曦对学姐们的少女情怀不大能理解,不过有件事她却是印象深刻,就是她曾经把邱伟航惹火——

她大二时邱伟航还是助理教授,张教授有时候忙不过来,课就交给他上。张教授上课是不用课本的,所以赵晨曦习惯上课只带笔记本;但邱伟航却是用张教授的书上课,结果她连续两次上课都忘了带那本书,搞到邱伟航在课堂上抱怨“学生应该尽到学生的本分”。赵晨曦一听便知他在说她,深感惭愧,从此再也没忘记过带那本书,期末更以优异成绩向邱伟航证明她不是水昆嫂。课修完之后邱伟航还记得她,在路上遇到时会主动叫她,和她聊天。因为他没有老师架子,所以他们很自然地就熟了起来。

“邱老师升教授了?”想起以前与邱老师相处的往事,她关心问道。

“还没。现在是副教授。”杨咏梅微笑着,“他前天启程去美国,要作为期两周的学术交流。你知道为了升等,总是得搞些有的没的。”

邱老师忙成这样,还记挂着她与杨咏梅的事?赵晨曦很有点过意不去。大三时她和杨咏梅的事闹得系上同学都知道了,一时间蜚短流长,没想到连邱老师也听说了;也因为觉得丢脸,毕业后她就再也没回过母校,连带地老师们也没联络了。

“邱老师真辛苦,等他从美国回来,我该去拜访他。”想起邱老师对她的看重,她由衷道。

“倒也不用特别拜访。晨曦回学校,大家总有机会见面。”

听杨咏梅这口气,彷佛与邱老师很熟。是没错,杨咏梅从大学一路念到博士班,在条上待了快十年,邱老师以后也是她的同事,熟稔是自然的。但她总觉得杨咏梅这语气有点僭越了,再怎么说,邱老师都是她们的老师。

“邱老师还说,如果晨曦不介意,等他从美国回来,大家可以聚个餐。晨曦这么忙还愿意返校开课,帮了系上很大的忙。”

赵晨曦知道,每学年各学系都必须开通识课程提供外系学生选修,这差事一般是落在菜鸟教授身上,因为通识课的学生组成复杂,更多的是抱着混学分的心态来修课,所以无论是出席情况、上课态度都无法如本系学生一般要求,让一些不肯将课程降格为“营养学分”的教授避之惟恐不及。邱老师大概也是其中一员吧?

本来以赵晨曦的学历是无法到大学任教的,但因为高知名度,再加上上次演讲的热烈回响,使得系上课程小组有了找她回校开课的想法,课程的主题是谈感情。这原是赵晨曦的专业,所以考虑了几天之后便答应下来。

赵晨曦之所以答应,一来是为了回馈母校;二来,也有和杨咏梅互别苗头的意思在,虽然她没有博士学位,但一样能在大学授课。而且她相信,以她这些年累积的知名度,一开课绝对是大爆满。

她知道这种比较很无谓,不过她就是爽。

“邱老师太客气了,等他时间上方便,我会请他吃饭。”言下之意就是你杨咏梅闪一边去,别想让老师当和事老。

杨咏梅显然也听懂了这弦外之音,表情一瞬间变得尴尬。“晨曦,你还在怪我?”

“说哪儿话呢,我有什么要怪你的?”赵晨曦装得跟没事人一样。

杨咏梅挤出笑脸。“我知道,我欠你一个道歉。”

“不用吧,有什么要道歉的吗?”杨咏梅若早在八、九年前跟她道歉,她出许会考虑原谅她;现在,太迟了。

“晨曦,我一直都很佩服你。”杨咏梅换上诚恳表情,“从国中开始就是。”

“喔,彼此彼此。”赵晨曦皮笑肉不笑。

“你聪明有主见,成绩一级棒,我一直把你当偶像。”

“说到成绩我真惭愧了,现在坐在我对面的可是准博士呢!”

“晨曦,我是真心真意的。”杨咏梅对她讥诮的言语显然有些招架不住,“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曾经。曾经她也是她最好的朋友,不过在她对她做出那种事之后,再听这种话只教她恶心。“杨咏梅,你可以把这些话都省了吗?”

看杨咏梅脸色胀红不知所措,赵晨曦心中有种报复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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