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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姊镇宅 第三章 挣第一桶金

三日过去,吃得好、睡得好,孟来宝的高热没再发作,楼天临留他们多住几日确定孟来宝真的好了再走,银衫也就却之不恭了。

接受他人的好意也是一种生存之道,前世是孤儿的她很明白太有骨气不是什么好事,当她需要时,有人伸出援手就接受,她有能力时再报答,就如同育幼院养育了怙恃俱失的她,长大之后,她回报给育幼院的孩子们是相同的道理。

放心的同时,她在房里看到几本书,那是几本名为《三剑十侠》的侠义小说,闲暇看完之后也启发了她赚钱的灵感。

育幼院的孩子们喜欢看魔法、冒险小说,还带着奇幻和惊悚,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故事充满了趣味,又寓含了教育意义,年复一年的给孩子们讲同一套故事,她已是倒背如流了。如果将那样的西方小说稍作修改润饰,肯定会让这里没看过魔法小说的人眼睛一亮。

小说情节都在她的脑海里,问题是书写,要她用毛笔字把小说在最短的时间里写出来,可比登天还难,虽然她很努力在练习了,可写出来的字还是惨不忍睹。

“孟姑娘?”

银衫正专注在练字,根本没听到有人开门,更不知道人已经走到她面前了,这一抬头,乍然见到楼天临在她眼前,着实吓了一大跳。

“大人!”她慌忙起身,手里还握着毛笔。

楼天临看了看她在写的字,颇为意外。乡下地方,又是穷人家,没有女子会上学堂,所以他主观认定了她不识字。

“妳在写字?”他挑了挑眉。

如果那也能叫字的话……她写得实在丑,跟她的人不般配。

银衫期期艾艾的解释道:“我问过路明大哥,他说可以用这间书房……”

她家里没有笔墨纸砚这样的东西,所以她想把握机会在这里把小说写出来,可开始写了之后才发现她太天真了,她的字又丑又大,真要写完一本书,不知要用掉多少纸,投稿到书坊,人家看不看得懂也是很大问题。

“路明没有问我,所以我不知道妳在这里,才会进来。”楼天临眨也不眨的看着她写的字,出于好奇,想要辨认出她写些什么。

怪了,明明是同时相识,路明是大哥,他却是大人,称呼亲疏有别,他有些莫名的不快,感觉自己似乎被她区隔开来。

“呃……所以这里是大人的书房对吧?”银衫见他微微颔首,慌忙道歉,“对不住,真是对不住,我收拾收拾,马上出去!”

他在看她写的字啊!银衫的脸颊热烫了起来,瞬间想找个地洞钻,因为她的字迹委实见不得人。

“能告诉我妳在写什么吗?我实在看不出来。”楼天临索性绕过桌子,走到她身边。

倒着看,看不出来,现在正着看,也是看不出来。

要他说,这是鬼画符。

银衫脸更烫了。“我……我在写小说。”

楼天临的眉毛微微往上挑起,颇为讶异。“小说?”

这答案实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说写家书还过得去,写小说?小说怎么能写得这么大?这要叫人如何读?

银衫忽然想到,或许可以请他代笔,他或许会愿意帮她这个忙……

她连忙一股脑的说道:“不瞒大人,我在房里看到几本小说,觉得自己也可以写,如果我写的小说能卖钱的话,也能暂时解决家中的困境。”

楼天临其实知道她的情况。

他让路明打听过,她爹孟百刚在打猎时失踪了,家里顿时陷入困境,她娘杜锦娘病着,还有六个弟弟妹妹,日日睁眼便有八口人要吃饭,连孟来宝的诊金都拿不出来,可见情况之窘迫。

纵然如此,那一夜她还是收留了他们一行人,并没有因为自身难保就视而不见,就凭着这一点,他想帮她……不,他会帮她。

她背着弟弟、牵着妹妹在医馆前一筹莫展的模样还历历在目,他不想再让她经历同样之事。

“恕楼某失礼,孟姑娘可是上过学堂?”既然有心要帮就要有底,她说看了小说,可见识字,可又写不好字,就让他模不透了。

银衫知道他的意思,若是没上过学堂不可能认得字,若是上过学堂不可能把字写成这样。

她没回答上过学堂与否的问题,只模棱两可地说道:“我知道字要怎么写,就是写得不好……”

她又不能说,她会原字笔、铅笔,不会毛笔,也写不惯这里的纸。

楼天临见她说不清便也不再追问,反正已确认了问题核心,便道:“那么姑娘要写什么样的小说,可是已经想好了?”

银衫一迭声地道:“想好了,都想好了,我就是字写不好……”

楼天临微微笑道:“如此,由姑娘口述,楼某代劳如何?”

银衫就等他这一句,他一说完,她便喜形于色地道:“多谢大人!有劳大人了!”

楼天临一笑,看着她。“姑娘可是早早想好,要楼某代笔?”

被他识破自己的意图,银衫有些羞赧。“我就是急着挣钱,也挂心家里……不过,大人别误会,我不是想再向大人借钱。所谓救急不救穷,我想自己找到挣钱的法子才是长远之道。”

楼天临点了点头。“我明白姑娘的意思。”

两人交换了位置,楼天临坐了下来,换过纸笔,银衫一边口述一边给他磨墨。

他的字体隽秀且工整,令她大大惊艳,心想这样的手稿都可以当传家宝了,若他日真能出版,她定要把手稿要回来留作纪念。

楼天临写得心无旁骛,他想帮她,自然要快点把小说完成,她口述没停过,他也写得行云流水、毫无间断。

一个时辰之后,桌案上已积了一摞书写得整整齐齐的手稿,楼天临先开口要歇会儿,不是他累了,是看她讲得口也干了,手应该也磨墨磨得酸了。

“大人请用。”银衫先给他倒茶,再给自己倒茶。

看着那摞手稿,她就禁不住的扬唇微笑,照这样的速度,三天就能写完了吧?

楼天临知道她在想什么,他啜了口茶,笑了笑。“这童三宝的遭遇好生奇妙,姑娘是怎么想到的?竟能想出他上了一辆马车,就和同上马车的其他少年一块儿到世外桃源涉险,还与怪物搏斗、寻找宝藏,楼某实在佩服。”

被他赞美,银衫感到实在是受之有愧。

童三宝是她给故事主人翁取的名字,其实就是古代版的哈利波特,她只是把西方用语改一改罢了,故事情节大同小异。

“小时候弟弟妹妹还没出生,只有我一个,没有玩伴,所以我打小就喜欢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银衫硬着头皮胡诌道:“这些故事存在我脑海里很久了,之前家里有爹撑着,我也没想过要靠卖故事挣钱,如今是形势逼人,不得已而为之。”

楼天临开导道:“姑娘也不必做如此想法,大丈夫能屈能伸,姑娘虽是女子,亦能在境遇不顺遂时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待他日得志时便能施展抱负一展长才,建功立业,安顿家人。”

银衫听得心里一阵踏实,穿越来后的忐忑不安在此际一扫而空。

他说的不错,只要度过眼前难关,只要让她能靠自己赚到钱,往后一定会越来越顺利。

如今天下太平,白阳县本就治安良好,上衙门告状的都是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加上银衫的故事引人入胜,楼天临也想快点知道后续发展,他简直是没日没夜的在帮她写。

这中间,经过银衫的同意,他又派路明去了一趟银杏村给杜锦娘报平安。

银衫也有破釜沉舟的决心,她打定主意要靠卖小说挣钱,那么就要快点把小说写出来,若是她现在回银杏村去,也只能全家大眼瞪小眼继续等着断粮,什么都改变不了。

俗话说,天助自助者,自助人恒助之,老天爷只有帮助那些会自己帮助自己的人,如果人愿意自己帮助自己的话,其他的人一定也会来帮助你,也就是儒家说的——“人必自助,而后人助。”

四日后,经过一番浓缩删减情节,银衫完成了她在古代的第一部作品——《童三宝闯天关》,她替自己取了个好兆头的笔名叫做“胡了”,而执笔的楼天临自然是她的第一个读者。

“大人觉得如何?会有人要买吗?”

作品完成了,她却突然没信心了,这毕竟是古代,相对保守,若是人们接受不了她的故事怎么办?那她想靠卖小说挣钱的梦想就落空了。

“在这里多想无用。”楼天临有条不紊的将手稿放进天青色的布包里。“咱们现在出去试试就知道了。”

他把话说得保守,实际上在他来看,她这部《童三宝闯天关》肯定会大受欢迎。

他虽是读书人,但也不是都看研究学问的书,闲暇亦看了不少风月闲书,京城《三公子在此》的创作者凤鸣先生,他撰写的侠义小说广受欢迎,他也收藏了几本,在他看来,孟银衫的故事不输凤鸣先生。

“现在就去?”银衫一愣,作品才刚刚完成,这……会不会太仓促了?

楼天临戏谑地看着她。“难道妳还想放三个月想一想?”

银衫有如当头棒喝。

是啊,都走投无路了,没什么可犹豫的了。若是成功卖出去,她就能暂时不用愁了,若是失败了也能快点再找其他赚钱的方法……

县城里最大的书坊叫做“明月书坊”,出了衙门,楼天临就带着银衫直奔明月书坊而去,表明来意,直接求见老板。

明月书坊的老板姓郑,名叫郑逢春,他见楼天临气度雍容,容貌出色耀眼,一副钟鸣鼎食的贵公子模样,因此也不敢怠慢,在书坊里的偏厅接待了他们,并命小厮上茶。

听明来意,郑逢春接过布包,打开手稿来,逐张阅读。

楼天临气定神闲的啜着茶,银衫则是无心喝茶,一径看着郑逢春的反应,也不知他越翻越快是什么意思?是懒得看,所以跳着看,想赶快翻完好打发他们走吗?

唉,看来是她失策了,自以为够创新,事实上,她的魔法冒险故事根本不符合古代人的脾胃啊……

两刻过去,郑逢春抬起头来,他的神情已有了变化,两眼发光,呼吸有些急促的瞪着楼天临看。“敢问公子,这是公子的大作吗?”

他的明月书坊不只白阳县有,整个渠州都有,他正在动脑筋想将生意做到隔壁的商州去,有机会的话当然也想往京城发展,京城看书的人那才是一个多呀,他的书坊正缺少一部引人嘱目,能够聚焦的作品。

“不是。”楼天临笑着说道:“是这位孟姑娘的。”

“姑娘的?”郑逢春不可思议的看看银衫又看看手稿,激动地道:“姑娘文采出众,情节超乎想象,郑某佩服、佩服!”

他的书坊还没有哪个创作者是姑娘家,今日他算是开了眼界,一个姑娘能写出如此作品,那必然是博学多闻,学问甚高了。

“郑老板客气了。”原来是喜欢才看得那么快啊!银衫犹如吃下一颗定心丸,这才有心情浅浅的抿了一口茶,适才她可是口干舌燥得要命,又紧张得喝不下茶水,好像在等待宣判的犯人似的。

楼天临微微地笑。“若是郑老板满意,今日就签下合同吧!订金一百两,日后每卖出一本书,郑老板抽六成,孟姑娘四成,不知郑老板意下如何?”

郑逢春一愣。

他知道京城的书坊和创作者有抽成的合作方式,但他的书坊至今还没有过,都是一次付清报酬,银货两讫,日后书卖再好也跟创作者没半毛关系,自然了,卖得不好,他也是模模鼻子认了。

“若是郑老板有疑虑,我们也不会勉强,再往那相思书舍寻求合作便是。”楼天临作势起身。

郑逢春一凛。

开玩笑,相思书舍是明月书坊的死对头,怎么可以让这么好的作品落到相思书舍的老吴手里去?

郑逢春忙道:“公子哪儿的话?我哪里是有疑虑了,我是太欢喜了,欢喜得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咱们这就把合同订下来,公子和姑娘千万不去那相思书舍,相思书舍的吴老板做生意向来不老实,哪里像我们明月书坊一向都是光明正大、童叟无欺的。”

说完,忙吩咐小厮取纸笔和银子来。

楼天临看着郑逢春一个劲儿埋头熟练的写合同,一边云淡风轻地说道:“对了,还没向郑老板自我介绍,本官乃是新上任的白阳县令楼天临,与这位孟姑娘是亲戚,恰好孟姑娘要出售作品,本官便陪同她来顺道体察民情,见街市一派欣欣向荣,实感欣慰。”

“县、县令大人——”郑逢春石化,嘴巴快阖不起来了,比适才知道小说作者是女子还要惊讶。

他知道新县令上任了,还是从京城调派来的,但听说新县令从不接受他们这些商人的招待,人人抢着巴结却巴结不到的县令大人竟然自己上门来,坐在他的店里,喝着他的茶,这是天上掉馅饼了!

“快!快!快把茶换了!换最好的一品岳香来!”他忙低声吩咐小厮换茶,又连忙起身朝楼天临深深施礼。“草民拜见县令大人!”

就算这本书不卖,但花一百两银子和县令大人搭上关系也值了!

楼天临从容的抬了抬手。“郑老板不必多礼。”

银衫原先也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自揭身分,直到见郑老板再写合同时变得小心翼翼,她随后便明白了。

他这是在帮她啊!抬出官威,这么一来日后该归她的利润,郑老板必定不敢乱动手脚。

走出明月书坊,怀里揣着九十两的银票和十两的现银,银衫恍如踏在云里雾里,十分的不真实,又十分的踏实。

她真的靠自己的力量赚到钱了,还是结结实实的一百两银子,往后若书卖得好,她还有得抽成。

回到县衙,她取出二两银子,真心诚意的奉上。“这是向大人借的一两银子,另外一两银子是我们姊弟三人连日来的住宿吃饭钱,请大人务必收下。”

楼天临自是不缺这点银子,但他大大方方的收下了,还了借款她才会心安理得,他要的是她的心安理得。

“大人,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银衫这口是为了弟弟妹妹们开的。“我爹上山打猎失踪了,如今都过了两个月,大人能不能派人搜搜山?”

楼天临点了点头。“这倒不难。”

银衫表情一喜。“多谢大人!”

楼天临笑道:“既然已经卖出了《童三宝闯天关》的第一部,咱们何时开始写第二部?”

说真的,他确实是迷上和她写书的时光了,书房里就他们两人,她念他写,几个时辰咻地过去,他脑中甚至有个念头跳出来,所谓夫唱妇随、举案齐眉就是如此吧?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和女子相处得如此融洽,也没有想过能有个姑娘不叫他避之唯恐不及。

“我明白大人是一片好意,不过离家多日,我得先回家看看。”

虽然路明说她家里一切安心,她还是很挂心,她娘那身子,能做饭吗?

“是该如此。”楼天临也知道她得先回家才是道理,可他莫名的不想让她走,最终他还是说道:“我让路明送你们回去。”

出乎银衫意料之外,知道要回家了,孟金金和孟来宝非但没有一丝喜悦,反而还很失望的样子。

“大姊,咱们不能住在这里吗?我们想住在衙门里,衙门好好,吃得好,被子也好暖,每日还能洗热水澡……”

银衫有些哭笑不得,他们这是把衙门当客栈了吧?

走前,孟金金、孟来宝垂头丧气的和楼天临道别,银衫倒是神采奕奕,人是英雄钱是胆,一点也没错,如今她拥着九十八颗胆,脸上已看不到颓色。

楼天临让他专用的县衙马车送他们姊弟三人回去,路明一路跟着护送。

马车很大,中途银衫让车夫停在米粮杂货铺,买了杂米、油、白面、各种调味品,想到弟弟妹妹们,便又买了一袋糖果糕点和冰糖葫芦,在肉铺买了五斤五花肉、五斤瘦肉,五斤板油,三根大骨,又订了几床被褥让店家明日送到银杏村。

回到家里,见家中井井有条,顿时松了口气。“我倒是多操心了,娘把家里打理得不错嘛。”

人的潜力果然是要开发的,她在家的时候,她娘都病歪歪的,她一走,她娘也不得不打起精神来照顾孩子。

杜锦娘虚弱的笑了笑。“多亏白娘子时不时过来帮我煮饭、打扫家里,否则我一个人哪有能耐?”

银衫不解,“白娘子?”是……白蛇吗?她直觉就想到白蛇传的白娘子。

“就是离咱们家最近的那户人家啊,妳忘啦?妳都叫她白姨的……离魂症可真是糟糕啊……”见银衫想不起来,杜锦娘自顾自的说下去,“白娘子的丈夫孩子都死了,她自个儿一个人住,妳背来宝去妳爷女乃家的那日,她看见了,后来知道妳跟来宝、金金在县城里给来宝治病,就时时过来帮我,常常都来一、两个时辰才走,还给妳弟弟妹妹洗澡。”

银衫点了点头。“有机会我再过去谢谢白姨。”

她不由得感叹起远亲不如近邻,孟家人连邻居都不如。

她让孟金金把糖果糕点、冰糖葫芦分给弟弟妹妹们,再把米油等物归位,发现米不减反多,还有一袋各种能熬粥的红豆黑豆,厨房墙上挂着几只风鸡和腊鱼。

杜锦娘紧紧跟在她身后。“这些都是那叫路明的小哥送来的,他说你们这阵子都住在县衙里,可是真的?”

银衫这时不由得想起了楼天临。

她可是担误了他好些天,如今她走了,他可以专心办公了……

“是啊。”银衫点了点头,又道:“娘,我请县令大人派人搜山,妳也不要太挂心了,一日没找到爹的尸首,就表示爹还活着。”

眼泪都哭干了,杜锦娘对于丈夫活着与否其实已不抱希望了,听闻搜山也没太大反应,倒是欲言又止的咬着下唇。“衫儿……”

银衫正视着杜锦娘。“有什么事,娘就直说,我听着。”

杜锦娘期期艾艾地道:“就是……妳不在的时候,妳大伯娘来过。”

银衫微微挑眉。“哦?大伯娘来做什么?”

杜锦娘紧紧蹙着眉心,忧心忡忡地说:“衫儿,妳大伯娘说,妳已经知道妳不是爹娘亲生……”

银衫万万想不到孟家人会那么无聊,专程来跟她娘讲这件事。

她叹了口气。“我是知道了,爷爷突然说出来,我就是听着而已。”

“妳一定很难过……”杜锦娘忽然哽咽道:“妳大伯娘说,县城里的张员外家的夫人在找丫鬟,月银足有一两,还能吃好住好,若是妳想走,娘也没理由拦着妳,我们病的病、小的小,绊着妳,对妳不公平……”

银衫实在不明白甘氏此举的用意何在,就是要弄得她娘惶然不安是吧?不然就是要把她弄走,欺负她娘软弱可欺,要把他们微薄的四亩田地给抢走。

“娘,大伯娘说我是扫把星,会克死人,妳也希望我走吗?”她正色的看着杜锦娘问。

杜锦娘急道:“妳说的什么话?娘怎么会希望妳走,一想到我自个儿要撑起这个家,娘就心慌,娘……什么都不会啊……而且娘……从来不认为妳是扫把星,妳跟金金他们一样,都是娘的孩子……”

银衫眼神透着坚定。“那好,只要娘需要我,认我这个女儿,弟弟妹妹们需要我,认我是大姊,我就不会走,我会代替爹,一辈子照顾娘和弟弟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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