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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你不嫌晚 第一章

第一章

台北市的夜生活热闹缤纷,只要你觉得寂寞,随便揪两三个好友,不难找到一家气氛欢快的夜店,喝上两杯酒排解寂寞。又或者揪不到朋友,一个人上夜店喝酒,也能享受到人群的喧嚣。

这城市永远不缺寂寞的人,也永远不缺为爱迷惘的人。

方中磊正是众多寂寞人中的一个,他一个人坐在夜店吧台,喝着苦涩的酒。

深夜十一点多他刚下班,却还不想回家,因为不想看见那个他爱了一辈子,而她却爱了别人一辈子的女孩。

口袋的手机响起,他拿出来看屏幕一眼,立即接了电话。

“方总,你人在外面吗?”清脆的女音传入耳中,“你那里听起来很热闹。”

“卓亮吟,现在已经下班了,妳叫我学长吧,听起来比较顺耳。”

“你在哪里快活?”她语调轻快。

“公司附近的酒吧,怎么了?找我什么事?”

“心情不好吗?一个人?或是跟朋友?”

“我一个人,喝两杯就回去。妳还是没说,找我什么事情?”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刚才忽然想起忘记提醒你,明天一早跟张总的早餐之约取消了,改约王董打高尔夫球,谈投资越南厂,你明天直接去高尔夫球场,王董大概八点半会到。”

“我知道了,谢谢。”

“学长,你一个人喝酒,需要陪你聊聊吗?”

方中磊拉了拉领带,吐了一口气,指着面前的空杯,向吧台里的酒保比了1。

酒保对他点点头,很快送上一杯同样的酒。

方中磊握着手机好一会儿没说话,先喝了一口酒,这才开口,“妳想听我倒垃圾,是吗?”

“如果你愿意说,我愿意听。”

“让我先想想,我该从哪个地方说起呢……”

“你可以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卓亮吟声音低柔。

“妳觉得人有没有可能在五岁时就对某个人一见钟情?然后这辈子非对方不可?”

“这世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卓亮吟轻声说。

方中磊轻嗤了声,“也是,我五岁时第一眼看到她,就认定是她,既然如此,凭什么她五岁时认定隔壁家的唐旭风,我却觉得她荒谬?那天,她回来告诉我,她发现唐旭风睫毛很长,很像我送她的洋女圭女圭,所以她长大要当他的新娘。”说到这里,他翻了个白眼,“妳说好不好笑?难道我睫毛比唐旭风的短?卓亮吟,妳评评理,我的睫毛很短吗?”

“学长,你睫毛很长。”

“是嘛!我也这样觉得,可是她却因为该死的睫毛一心一意要嫁唐旭风,什么鬼!”方中磊气愤道,像个稚气未月兑的孩子。

卓亮吟跟方中磊认识多年,他们国中同校,她小方中磊一届,而在她的印象里,方中磊一直是校园风云人物。

后来方中磊就读清华物理,她来年跟着去读清华,大学毕业后,方中磊去美国读硕士,她也去美国读了两年硕士,只为了能在方中磊身边多待一年。

方中磊一向冷静自持,她从没见过他失控的样子。

“学长,你喝醉了吗?”卓亮吟开口。

“我没有醉,喝不到两杯怎么可能醉?不过我倒真希望我醉了,那么或许,我就能说服自己接受这么荒谬的事情,她的死心塌地居然只因为该死的睫毛,又或者如果当年我没存钱送她那个睫毛很长的洋女圭女圭,她就不会一心一意爱着唐旭风。”

“学长,你没想过吗?也许那只不过是理由,她就是爱上了,跟睫毛长短其实并没有关联。”

方中磊握手机的手紧了紧,卓亮吟说的话何尝不正确?蓝家绮就只是爱上了唐旭风。

“妳说的对极了!”他一口气把酒喝光,“我该回去了,明天见。”

“学长,你喝了酒,别开车。”

“我知道。”

“学长,能不能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妳问。”

“既然她爱别人,你可不可能有一天也……”

“爱上别人吗?”方中磊打断她的语气有几分嘲讽,“卓亮吟,妳爱过吗?真真切切的爱一个人,有那种这辈子非他不可的强烈感觉吗?”

卓亮吟停顿了一下,幽幽的说:“有,我心里有这样一个人。”

“那么,他爱你吗?”他又问。

“不,他不爱我,他并不知道我爱他。”

“妳现在还爱他吗?”

“是,我现在还爱他。”

“那请妳回答我,既然他不爱妳,妳有没有可能有一天去爱别人?”

“学长……”卓亮吟给不出答案。

“妳做不到是吗?跟我一样,我也做不到。很晚了,妳早点休息,晚安。”

“学长,晚安。”

“卓亮吟,说句真心话,妳爱上的男人是个傻瓜,因为妳这么好,他却看不见妳的好,听学长一句劝,别爱傻瓜。”方中磊叹了口气。

“或许我们都是傻瓜,只有傻瓜才会固执地爱着不可能爱我们的人。学长,我没办法停止爱他。”卓亮吟声音好轻好轻。

“是,我们都是傻瓜。晚安,傻瓜。”

方中磊将手机收回口袋,唇边噙了一抹浅浅讽笑,那是他是对自己的嘲笑。

这是个充满傻瓜的世界,在爱情里人人都是傻子。你爱他,他爱别人,而别人又爱着另一个他……

方中磊取下领带,走出夜店,微凉的晚风吹散他身上淡淡酒气,他伸手招来出租车,对司机说:“到幸福小区。”

他闭上眼睛想着,住在幸福小区的他,却不知道幸福何时才会到来……

能住在“幸福小区”的家庭多半非富即贵,独栋的百坪别墅,前有花园,后有车库,在拥挤的台北市,能买得起这样的别墅,起码在金钱上称得上是幸福。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蓝家绮在幸福小区出生、在幸福小区长大,却既不富也不贵。

蓝家绮的母亲蓝绍芬是个貌美却命苦的女人,二十年前,她原以为能够嫁入豪门当个少女乃女乃,却在结婚前一个月,小开男友因酒驾肇事,不仅毁了一辆千万超跑,也赔上自己的宝贵性命。

当时蓝绍芬已经怀有两个月身孕,但她彻头彻尾是个灰姑娘,除了美貌之外无钱无权又无势,更悲惨的是,她还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男友死了,婚自然没结成,蓝绍芬成了未婚妈妈,而小开的父母还有大儿子、二儿子,压根不在乎她肚子里还怀着他们家的血脉,直接将蓝绍芬赶出豪宅。

蓝绍芬拖着行李箱,大半夜在忠孝东路上游荡,沉浸在失去爱人的悲哀中,不知该何去何从,老天也像是嫌她不够凄惨似的,狠狠地下了一场大雨。

恍惚间,她在没看清号志灯的情况下闯了红灯,差点被一辆黑色名车撞上,喇叭长按的洪亮鸣声吓醒了失神的蓝绍芬,她跌坐在斑马线上。

坐在后座的亚斯集团执行长方昱沧下车查看,蓝绍芬脆弱茫然的神情就在那一刻打动了他一向冷硬的心。

送蓝绍芬去医院的路上,他听了她的遭遇,在经过医生检查确认她身体无碍之后,他决定将蓝绍芬带回家。当时方家只有他与快满五岁的儿子方中磊,以及另外一名打理家中琐事的帮佣杨嫂,至于他的妻子在生下儿子时便难产去世。

他原只是想让蓝绍芬暂时住一阵子,等蓝绍芬想好了未来该何去何从,便让她离开。

没想到方中磊与蓝绍芬相处得极好,蓝绍芬便以保母的身分留在方家,这一留就是二十年。

二十年的时间,方家有了些奇妙的故事,只不过身在故事中的主角们选择了不面对……

这天早上,蓝家绮气呼呼站在衣柜前,懊恼地喊,“妈咪,妳有没有看到我的袜子?怎么一双也找不到?妈咪、妈……”

她不知大声喊了几次,始终没有得到响应,上半身埋在衣柜里翻找的她决定放弃,转身打算出房门寻找母亲时,一双灰色的袜子递到她面前。

蓝家绮抬头,看见为她拿来袜子的人是方昱沧,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谢谢叔叔。”

方昱沧朝她身后那显得凌乱的衣柜看去,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绮绮,妳是个大女孩了,房间总该整理整理。”他环顾卧室一圈,书桌上凌乱地放着CD、课本、杂志,而双人床上有两、三包吃了一半的零食。

方昱沧摇摇头,往大床方向走去,将那几包已开封的零食拿起来,朝蓝家绮扬了扬,笑问:“妳就不怕被蚂蚁搬走吗?”

蓝家绮吐了吐舌头,俏皮的说:“我这么大一只,又这么重,蚂蚁来得再多也搬不走我。”

“妳呀,将来谁娶到妳,谁就得辛苦了。”

“那我一定要找一个爱我很多,帮我收拾善后都不觉得辛苦的人。”

“说得真好。绮绮,将来一定要找一个爱妳很多的人结婚。”方昱沧笑得和蔼。

“叔叔,我妈呢?”

“今天早上家扶中心有志工课,绍芬一早就出门上课了。昨天吃晚餐时她告诉过妳的啊,妳没听进去?”

蓝家绮拍了拍额头,语气夸张的说:“完蛋了,我这个脑袋真不好使。”

“绮绮的脑袋若不好使,这世上大概没有多少人的脑袋是好使的了。”方昱沧打趣道。

“那是叔叔疼我才这样说,我的脑袋真的很不管用。”蓝家绮嘟囔着。

“我觉得妳的脑袋挺管用的,叔叔从小看妳没怎么读书,却总是轻松拿第一,读的也是最好的学校。别人熬夜读书,妳呼呼大睡,别人晚上去考前冲刺班,妳天天跑去学街舞,还能顺顺利利考上台大财经,这样子的脑袋还不够好吗?”

“叔叔,你不懂。真正厉害的人物是隔壁的大唐哥哥。”

“妳说唐旭风?”

“是啊,他可是我们台大的头号传奇人物,跟他比起来,我的脑袋啊……”蓝家绮撇了撇嘴,脑中闪过十五岁那年,唐旭风一脸冷酷的说他不喜欢大脑只装稻草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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