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娘别翻脸 第一章 偷窥同路人
我不要死……我不要死……林元曦挥舞着双手,拚命想挣月兑排山倒海而来的窒息感,冲破黑暗,可是她只能无助的由着生命力一点一滴流逝,看着自个儿走到人生尽头……突然,一股力量射进她的身体,她卯足全力冲出黑暗张开眼睛。
许久,林元曦只能傻傻的看着前方,直到四周景物渐渐鲜明,唤回思绪,教她想起自个儿身在何处。
林元曦坐起身叹气,“好一阵子不作恶梦了,怎么又来了?”
初到这个时代,成为这副身子的主人,她三天两头作着相同的恶梦,不过随着祖母离京来到越州之后,恶梦不再,她已经忘了有这么一个梦,没想到今日又出现了。
虽然她接收这副身子原有的记忆,但是七零八落,还是靠丫鬟给她拼凑出大概的样貌,总之,原主乃因受不了成亲前三日遭人退亲,起了轻生的念头,而原主也确实因为三尺白绫而一命呜呼,可是,为何原主不想死的吶喊挥之不去呢?难道是临死那一刻意识到死亡的可怕、生命的可贵,改变心意不想死吗?其实,这也是正常反应,可惜,太慢领悟生命的可贵了。
林元曦甩了甩头,甩去那股郁闷的感觉。如今随着祖母来到越州老家散心,首要之务是彻底融入这个时代,还好老家这儿的人很善良,她也很随兴,一个月下来,她跟大伙儿……不,应该说是二哥哥林长渊关系还不错。
林长渊在林家这个家族排行老二,不过,却是长房嫡长子,生得俊、有担当、还会读书,称得上是林家年轻一辈最金贵的人,而他们两人年龄相近,她又存心藉这位有见识的堂哥了解这个时代,自然就混在一起了。
“姑娘,妳终于醒了。”夏茗进了内室,见她已经坐起身,不由得松了口气。
见状,林元曦好笑的问:“怎么了?”因为有过一次悬梁自尽的纪录,贴身丫鬟总是担心她一觉不醒,一个晚上巡上好几回,有一回夏茗伸手探她鼻息,正好她恶梦惊醒,两人吓得同时尖叫,那种场面真的很滑稽。
“二公子在外面等了好一阵子,姑娘再不醒来,他就冲进来了。”说到林长渊,夏茗就忍不住皱眉,读书人应该最重规矩礼仪,可是这位二公子生性潇洒不羁,完全无视男女有别。
“二哥哥可有说什么事?”林元曦掀开被子下床。
“姑娘不是答应今日陪二公子去白云山吗?”
“对哦,我竟然忘了这事!”林元曦赶紧让夏茗端水来洗漱净面,再进套间更衣。
“姑娘,二公子请妳今日换上这身衣服。”夏茗递上一个蓝色包袱。
林元曦打开包袱一看,是一件簇新的月白色绣银丝云绞交领长衣,“二哥哥不是说我穿青色衣裳较能月兑去胭脂味吗?”
“二公子说今日有要紧的事,若有姑娘助阵,成功的机会更大。”
林元曦突然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他不会是想带我去青楼找姑娘吧。”
夏茗脸色一变,“二公子怎能如此乱来?”
糟糕,吓到这丫头了,林元曦连忙安抚道:“别紧张,大白天的,青楼的姑娘都还在睡觉,二哥哥要带我去青楼也得等到晚上……”见夏茗脸色更惨白了,林元曦索性闭嘴换衣服。因为悬梁自尽一事,她身边的丫鬟全遭发卖,只留夏茗,这还是祖母考虑她身边不能没个知心人,不过,夏茗得了严厉警告,若她再有意外,就要将夏茗发卖至北方苦寒之地,难怪夏茗成天大惊小怪。
换好衣裳,再束好发,林元曦顿时成了翩翩佳公子,揽镜一看,连自个儿都着迷了,“人果然要衣装,可惜啊,是个假货。”
欣赏完毕,她不忘了给自个儿“易容”—— 就是简单的给皮肤上色,看起来变得暗沉,没有了姑娘家的白皙透红,不过她的五官依旧精致秀丽。
“姑娘真的要跟二公子去白云山吗?”
“妳放心,白云山没有青楼。”林元曦已经冷静下来,二哥哥自视是胸怀天下的读书人,看不上青楼女子。她推着夏茗往外走,“好啦,赶紧去更衣,若是妳跟不上,二哥哥可是很高兴能甩了妳。”
闻言,夏茗立刻飞也似的冲出去,随即哎唷一声响起。
“夏茗是见鬼了吗?”林长渊稳住踉跄的脚步,本来决定直接进房查个究竟,可是刚转身就见到林元曦走出来,不由得两眼一亮,赞道:“俊逸出尘,真是个美男子!”
林元曦戏谑的挑了挑眉,“今日怎么不怕我夺了二哥哥的风采?”
“这种美女如云的场面,单靠我一个俏郎君不够瞧。再说了,我可是越州最有名的才子,岂会输给没没无闻的妳?”林长渊展开手上的折扇,风雅的搧啊搧。
“美女如云?”林元曦刚刚放下的不安又升上来了,“二哥哥究竟要带我去哪儿?”
“妳很快就知道了。”
一个时辰后,林元曦知道了,可是她后悔了,应该问清楚的,干这种偷窥的事已经很丢脸了,还是偷窥姑子,这象话吗?
“听说二哥哥很受姑娘欢迎,『饥不择食』这种事绝不会发生在你身上吧。”
林长渊一眼就看出来她在想什么,白了她一眼,“我怎么可能看上一个姑子?”
“不是姑子,我们躲在这儿偷看什么?”林元曦嗤之以鼻的撇嘴,此刻进入她视野的明明就是一个姑子—— 这个姑子生得很清秀,不过应该只有十岁左右。
林长渊伸手推一下她的脸,她的目光往右一偏,“我们的目标是白云庵旁边的桃花林—— 这是诚郡王府的产业,今日诚郡王妃邀请越州官家女眷来此赏桃花游湖。”
略微一顿,林元曦不安的道:“二哥哥不会看上诚郡王府的姑娘吧。”
林长渊嘿嘿一笑,“小曦真是聪明。”
林元曦不自在的嘴角一抽,“嫡出的还是庶出的?”
“景阳郡主是诚郡王府唯一出自郡王妃肚子的姑娘。”
“……二哥哥也太有眼光了吧。”林元曦差一点挤不出声音。
“我知道妳在想什么,我一点机会也没有,是吗?”
“我可没说,不过,这些皇亲国戚大概不愿意女儿低嫁吧。”
“公主、郡主难道还能嫁皇帝吗?”
林元曦干笑了几声,“好吧,皇亲国戚的女儿高嫁机会不大,不过,至少也不会低到你这种程度,而且这个诚郡王不是皇上的弟弟吗?他的女儿称皇上一声皇伯父,好歹也得嫁进权贵之家。”
“非也,诚郡王若不想皇上忌惮他,反而会避开权贵,挑选三品以下官宦之家。”
林元曦同意的点点头,“不过,就不知诚郡王是不是明白人。”
“诚郡王远在越州还能深得皇上信任,就足以证明他是明白人。”
这一点林元曦认同,可是依然有话要说:“可是二哥哥不是盼着有朝一日可以进入内阁?娶了郡主,这当官的路不是没戏唱了?”
“郡主不是公主,郡主只有身分,不像公主有侍卫队、享岁俸。”
“原来如此。不过,我若是二哥哥,可不管人家是不是明白人,生长在山壁上的花儿还是别想了,一不小心花儿没采到,先扭到腰了。”
咳!林长渊差一点被自个儿的口水呛到了。
林元曦鄙视看了他的腰身一眼,“我看二哥哥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别说山壁上的花儿,就是桃树上的花儿也采不到。”
林长渊的脸僵了,这丫头未免太小看他了吧!
某人忍俊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林元曦脸色一变,连忙转身往后方的树林看去,“哪个无礼的家伙躲在那儿偷听?”
下一刻就看见一团白色的东西扑过来,林元曦当下第一个反应应该是尖叫,至少林长渊就惊叫出声了,可是她突然想起上一世豢养的爱犬,直觉反应是伸手抱牠。
“小狼,不可以调皮,下来。”三名男子依序走出来,周明安抱歉的对林元曦一笑,“小狼喜欢黄莺的声音,公子的声音宛若黄莺出谷。”
小狼不予理会,眼巴巴的看着林元曦。
“小狼?”这是错觉吗?为何她觉得怀里的小家伙是狐狸?
“这只白狐很有个性,只爱这个名字。”张启华笑着解释道。
小狼附和的摇摇尾巴,简直萌翻了,不过真正教林元曦心软的是牠的眼神,像极上一世她养的长须牧羊犬“女乃茶”,她不自觉地伸出手模牠的耳朵,轻唤,“小狼。”
小狼回以呜呜呜的叫声,欢喜的用鼻子蹭了蹭她。
“小狼,丢死人了,别赖在人家身上。”周明安状似要伸手打牠,不过牠不为所动的继续瞅着林元曦。
“看样子,小狼好像迷上你了。”张启华笑道。
“小狼见到美人儿都不见得如此热情。”周明安越看越觉得不可思议。
“小狼一向很挑剔,像牠的主人。”张启华看了始终沉默的何云珞一眼。
小狼微抬下巴,显然认为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小狼,过来。”何云珞终于出声下令,原本还赖在林元曦怀里卖萌的小狼立刻跳下来,回到主人身边。
林元曦忍不住看了何云珞一眼,这一眼,竟教她脑海闪过两个字—— 战神。这是男人中的男人,浑身充满了阳刚之气。
“这位小公子,不是我们无礼躲在这儿偷听,是你们未到此之前,我们就在这儿了。”周明安可没有因为小狼的搅局而忘了遭到诬蔑之事。
小公子?她是生得娇小,但是论年纪不会小他们太多。林元曦勾唇一笑,故作恍然一悟的道:“原来是一丘……同路人啊。”
“蠢人才会在这儿偷窥,见到人却搭不上一句话,有个屁用啊!”周明安不屑的道。
有些人明明生得俊美非凡又贵气,可是说出口的话……算了,又不是她儿子,出口成脏也与她无关。林元曦转头看林长渊,见他脸色难看至极,不难理解他为何如此,他自诩越州最有名的才子,如今却成了人家口中的“蠢人”。
“这位公子难道有更好的主意吗?”
“周恒之、张靖安、何子谦。”周明安先一一自我介绍,方才回道:“我正好有一艘船停在白灵湖,船不大,但很适合游湖,还有船娘专门给我们钓鱼、烤鱼,我们只要专心找机会跟游湖的姑娘搭话。”
何云珞挑眉斜睨了周明安一眼。
林元曦听了很心动,不过,这个人是不是太过热情了?总觉得居心不良,但她还来不及找借口婉拒,林长渊就欢喜的跳出来。
“这会不会打扰三位公子?”林长渊赶紧又补上自我介绍,“林长渊、范曦。”
“不会,人多热闹。”
林元曦拉了一下林长渊的衣袖,二哥哥是不是太过随便了?
“今日能够在此相遇,这是缘分。”
林元曦真想翻白眼,这种偷窥被人家逮个正着的缘分不要也罢。
“是是是,我也觉得我们很有缘分。”周明安伸手模小狼的头,“你说是吗?”
小狼不想理他,却仍眼巴巴的看着林元曦,还摇着尾巴。
林元曦又想到女乃茶,心都软了,也就顺服的跟他们搭船游湖赏美人……然而虽然同在一个湖上,但诚郡王妃邀请的官家女眷皆是知礼守礼之人,见他们的船靠过去,人家就赶紧将船撑离,而诚郡王府预备的船娘各个是高手,动作利落又快速,总之,他们压根没机会跟美人搭讪,更别说林长渊的目标景阳郡主,更是连个影子都没瞧见。
不过,至少平平安安的落幕,还吃了一肚子的烤鱼,最后还得到对方的邀请—— 三日后至桃花庄一聚。
若非小狼是公的,周明安绝对相信牠是狐狸精,老是绕着何云珞撒娇卖萌,像个小姑娘似的,实在很难想象牠可以上战场杀敌,而何云珞似乎也老是将牠视为孩子宠爱,就好比此刻,竟然因为牠吵着要吃核桃,他就帮牠敲核桃……这真的是一对很奇怪的“主仆”。
甩了甩头,周明安将目光从小狼身上转向何云珞,“你没什么话问我吗?”
何云珞只是对他挑了挑眉,继续专心的给小狼敲核桃。
“子谦没问题,我有问题。”除了医术,张启华最大的兴趣就是闲话家常。
周明安懒得理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何云珞,“难道你不好奇吗?”
“为何好奇?你不是一向喜欢结交朋友吗?”言下之意,周明安对第一次见面的人热情如火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周明安不服气的道:“我也不是什么人都好。”
何云珞只是淡淡的“哦”一声,张启华却忍不住吐槽,“三教九流在你眼中皆好,只要他们能够为你所用。”
周明安很理直气壮的扬起下巴,“若不能为我所用,我与他们往来有何意义?再说了,他们与我往来,难道不也是想从我身上得到好处?”
“也是,诚郡王世子的身分很难教人无所求。”张启华很想翻白眼,“你会不会扯太远了?难道不能直接挑明吗?”
周明安将小狼面前的核桃扔给张启华,让小狼去找他吃核桃,“林长渊出自我们越州三大书香世家之一,还是大魏最年轻的举人,若非还未行冠礼,林家不愿意他太早踏入官场,说不定今年就出了一个本朝最年轻的探花郎。”
“真没想到这个林长渊如此有本事!”张启华觉得不可思议,在他看来,范曦比林长渊更有读书人的锐气。
“你无话可说?”周明安转向何云珞,完全忽略某个爱道长短的男人。
“你不会是告诉我,你想延揽人才吧。”何云珞终于有反应了。
周明安贼兮兮的一笑,“你不知道越州林家吗?”
“有话直说。”
他偏偏不说,等着看好戏,便道:“景阳过于天真,不知人心险恶,父亲和我都不愿意景阳嫁入京城,可是一旦皇上赐婚,由不得我们要不要,所以我们想趁皇上留意景阳的亲事之前,赶紧在越州给她找一门亲事,而林长渊是很好的人选。”
“若真如你所言,林长渊拥有探花之才,终有一日要进入朝堂,不会留在越州,景阳妹妹嫁给他,进京是无法避免。”
“至少林家是在我们眼皮子底下。”
“你已经将林长渊当成妹夫了吗?”
“人选之一,不过,是最佳人选。”
何云珞一笑置之,张启华就很不客气的嗤之以鼻,“不过是人选之一,就对他如此热情……我若信你,就是犯傻。”
“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妹妹,与她夫君交好,对她总是有好处。”
这一次连张启华都懒得说了。
见状,周明安有些火大的道:“你们信也好,不信也罢。”
“是啊,信如何?不信又如何?此事与我无关。”何云珞从来就是一个冷心冷情的人,即使他们是表兄弟,周明安在他眼中跟外人无异。
张启华很识相的闭上嘴巴,他是外人,还是别卷入他们之间比较妥当。
“这事确实与你无关,那我们来说点与你有关之事,国公爷为何突然将你送来越州?”周明安听娘亲说过,何云珞三岁那一年失了父亲之后,英国公就寸步不离将他带在身边。英国公因为失去最出色的儿子,因此格外看重这个宝贝孙子的教养,即使西北的日子不太平,也不愿意他待在奢华萎靡的京城。
“京中最近乱成一团,祖父又去西山养病,为了避免我被京中的浑水溅了一身,索性将我送来姨母这儿。”
“国公爷的身子一向硬朗,怎么突然病了?”周明安的目光转向张启华。
“英国公的身子是师傅负责,我可没有资格过问。”张启华虽是武阳侯的么子,可是小时候一次误食中毒,幸逢西北军的随行大夫孟炎出手相救,从此张启华就拜孟炎为师,不过,比起跟着师傅,他更喜欢跟着何云珞,在外人看来,他倒像是何云珞的随行大夫。
“上了年纪,身体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小毛病,何况祖父在西北待了大半辈子,每几年就要跟西夏狠狠打上一架,身子亏得可厉害。”
“不过,国公爷病得还真巧,毁了你的好姻缘。”
“好姻缘?”何云珞微微挑起眉,口气转为犀利,“你如何知道这是好姻缘?你见过她?你算出我们是天作之合?”
周明安顿时舌头打结了。
“嫁给我也没什么好,不想跟着我去西北受苦,就只能待在英国公府守活寡。无论西北还是英国公府,日子都不好过。”
顿了顿,周明安吶吶的说:“你终究要娶。”
张启华撇了撇嘴,抢着道:“是啊,但也不能娶个人家设计塞过来的姑娘。”
“人家设计塞过来的姑娘?”
“你可能不知道,华欣长公主府的这位姑娘是利用救命之恩想嫁给子谦,要不,一个三品官家的姑娘如何能高攀上国公府的世子?”
“救命之恩?”
“听说这位姑娘在皇恩寺救了子谦的娘亲,不过,你相信一个弱女子有可能在马贼手下救人吗?我看啊,这事绝对是那位二爷设计的,他们就是希望子谦娶个软弱可欺的妻子,即使二爷无法承爵,也能掌控英国公府。”
“子谦承爵之后,二爷还能赖在英国公府不走吗?”
“子谦承爵又如何?只要老夫人还在,英国公府就不会分家,他就可以继续赖在英国公府不走,过个十年,他在英国公府也捞得够多了。”
“子谦还会怕他捞吗?”就周明安所知,北方几个马场皆有何云珞一份,至于他实际上在西北置办了多少产业,根本无法估算。
“子谦不怕,只是不爽。”
“我的亲事不需要他人指手画脚。”何云珞简单的做出结论。祖父希望他娶个西北的姑娘,能够陪伴在他身边,可是即便如此,祖父也尊重他的选择,其他人又有何资格过问他的亲事?
“你这个年纪早该成亲了,我娘惦记着你的亲事,就怕教人有机可趁。”
“你也还没成亲。”他们两人不过相差一岁,皆过了该成亲的年纪。
“没法子,我命硬啊,好不容易有个令众人满意的对象,还来不及成亲就死了,我娘亲也很愁,只能再慢慢寻一个。”尊贵的身分带来的是无数麻烦。
闻言,张启华叹了声气,“你们还真是难兄难弟。”
两人同时笑了,是啊,他们还真是难兄难弟,婚姻大事不能随心所欲,还好没遇到想娶却不能娶的女子,至少得了那么一点安慰。
虽然已经到了桃花庄的门口,林元曦还是拉住林长渊,试图改变他的心意,“我们真的要赴约吗?”
“妳知道桃花庄是什么样的地方吗?”
“吃饭、听曲、赏景的地方啊。”
这不是废话吗?林长渊送上一个白眼,再举起手上的折扇轻敲一下她的额头,强调道:“这不是有银子就可以来的地方。”
林元曦一副“你才是真正的孤陋寡闻”的模样,“这世上有很多地方不见得有银子就可以进去,最好的例子,皇宫。”
不是说这个丫头怯懦不善言词吗?传言果然不能相信,一个多月的相处,他不曾在她身上见到胆怯的影子,只觉得她若出生在武将之家,必是巾帼不让须眉。
“来这儿要预约,每日不超过五桌。”
“那又如何?”
林长渊瞪大眼睛,“那又如何?”
林元曦嗤之以鼻的瞥了他一眼,觉得他真是没常识,“这种做生意的噱头,我也会玩,不信,我们合伙开间铺子,我玩给你看。”
虽然这丫头的惊人之语太多了,他已经习惯了,可是当下这一刻,他还是不知如何反应,别说怯懦不善言词,她根本是机敏刁钻。
“二哥哥不觉得那个周恒之太过热情了吗?我怎么看他都有一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感觉。”其实,她真正有意见的人并非周恒之,而是何子谦,这个男人沉默寡言,可是又让人强烈感觉到他的存在,而且,总觉得他老是瞅着她,好像能看透她的真面目。
林长渊摇了摇头,“妳知道周恒之是谁吗?”
林元曦怔愣了下,“周……难道是诚郡王世子?”
这丫头的反应实在很合他的心意,难怪他们两个可以凑在一起。“诚郡王有二儿一女,两子皆为嫡子,不过,两子相差八岁,所以此人自然是诚郡王世子。”
“不过,越州只有诚郡王府姓周吗?”
顿了一下,林长渊有些迟疑的道:“他应该是诚郡王世子吧。”
“他是啊。”
林长渊咬牙切齿的怒瞪着她,这丫头在耍他吗?
林元曦不认为提出合理的质疑有何不对,当然,她如此肯定周恒之的身分也是有原因的,“那种与生俱来的高傲,看起来就像皇家出产的。”
咳!林长渊轻拍胸口,这丫头就不能婉转一点吗?
“就算他是诚郡王世子又如何?难道你与他交好,他就会将妹妹嫁给你吗?”林元曦实在不相信聪明的二哥哥会有如此天真的想法。
“我至少有了近水楼台的机会。”
略微一顿,林元曦勉为其难的点点头,“这倒也是。”
“我们都来到这儿了,不进去多可惜,走啦。”林长渊强硬的拉着她走进去。
桃花庄望眼看去皆是桃花,而用膳的地方是隐身在桃林之中的八角凉亭,凉亭皆伴随着小桥流水荷花池,不远之处还有石桌石椅,显然是方便随侍的侍卫或小厮用膳。凉亭很大,可容纳十人以上,围上纱帘,亭中之人隐约可见却无法窥出真实身分,又因四周无处藏身,反倒不怕遭人窃听。
总而言之,这儿很适合用来招待贵客吃饭、听曲、赏景。
他们到了周明安设宴的地方,周明安和何云珞正在下棋,张启华在一旁观战,小厮和侍卫皆守在凉亭外面,随行的小武和夏茗当然止步于此。
张启华将右手食指放在唇上,示意他们别打扰两人对奕。
林长渊赶紧靠过去观战,林元曦则更乐意欣赏荷花池中的锦鲤。
“我又输了!”周明安懊恼的抓住旁边的林长渊,“换你跟子谦对奕。”
“论棋艺,我自知不足以成为何公子的对手,倒是小曦,前些天她在棋院遇到南临书院的季夫子,两人三战三和,说不定可以跟何公子对上一局。”林长渊连忙将林元曦拉过来。
林元曦偷偷瞪林长渊一眼,他不知道一个姑娘家混在几个男人当中要低调吗?
“小曦,若是你能狠狠修理他一顿,我送你一匹骏马。”周明安很土豪的道。
古人的马如同现代人的车子,可是,她一个姑娘家要匹马干啥?算了,在没有赢过何子谦之前,这个问题根本不存在。
林元曦棋艺精湛,这归功于上一世爱下棋的父亲,没事就拉着她切磋,不过,她也喜欢下棋,因为可以专心做一件事的感觉很好。
何云珞抬头看了林元曦一眼,小狼很挑剔,不容易与人亲近,他为何可以让小狼如此喜爱?
林元曦的棋风看似随兴没有章法,事实上时不时的剑走偏锋,招招隐含陷阱,而何云珞棋风沉稳,不动如山,无论林元曦如何下法,他都能稳住自个儿的节奏,可是适当的时候也会狠下杀招,可谓杀伐决断。
两人下得并不快,但是厮杀激烈,让一旁观棋的人浑然忘我的投入其中。
战况胶着,双方杀得难分难解,林元曦突然道:“是我输了。”对面的人不时抬头看她,扰乱她的心思,她如何专心下棋?
“是和局。”何云珞纠正道。
周明安拍手道:“了不得,至今没有一个人可以让子谦视为对手。”
“可惜,差了那么一点,小曦就可以得到一匹骏马了。”张启华觉得很遗憾。
“这次没赢,下次再来,迟早可以从我手上得到一匹骏马。”
林元曦连忙拱手道:“周公子高看了,我不是何公子的对手。”
“周大哥、何大哥、张大哥。”周明安纠正道。
张启华立刻点头附和,“是啊,以后都是好兄弟。”
林元曦实在笑不出来,可是又不能不笑,一个姑娘跟几个男人混成兄弟,象话吗?她忍不住给了林长渊幽怨的一瞥,可惜他忙着欢喜,完全无法体会她的心情,因为他“近水楼台”的如意算盘成了一半了。
“肚子饿了,该用膳了。”周明安拍了一下手,候在凉亭外面的掌柜立刻吩咐传膳,约过一刻钟,午膳就摆满了一桌。
“这是桃花庄最有名的桃花酿。”周明安亲自给众人斟酒,接着举起酒杯道:“恒之能认识两位贤弟,深感荣幸,敬两位一杯。”
说到喝酒,林元曦向来很机警,入口的只有一点,其他的几乎洒在桌下,尤其她发现周明安企图灌醉他们,她索性不顾形象的抱着肚子冲出去找茅房,连林长渊都被她吓得两眼暴凸。
何云珞也看出周明安的意图,事后问起,“你在玩什么把戏?”
“你不觉得喝醉了,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性吗?”
“你不是自诩火眼金睛吗?妖魔鬼怪都逃不过你的眼睛,何况是生性洒月兑不羁的林长渊,岂有本事在你面前隐藏?”
“这可难说。”
何云珞只是挑了挑眉,不再言语。他们心知肚明,周明安的心思全在范曦身上,至于原因,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日。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林元曦,周明安与他们交好绝非因为投缘,而是别有目的,还是离他们远一点比较好,毕竟这是一个男女有别的时代,若教人发现她是女儿身,还跟几个男人鬼混,别说个人名声,就是家族里的姑娘也都会受她波及。不过,她不想跟人家鬼混,也要人家配合她啊。
“今日妳再不现身,恒之就要杀上门了。”林长渊觉得林元曦太大惊小怪了,即使女儿身的事曝光了,周明安他们也不会为难她。
“你就说我病了,不便出门。”林元曦看周明安就是个任性的孩子,说不上讨厌,就是很烦。他对她很显然很有意见,是因为小狼的关系吗?小狠无视于他的存在,待她却热情奔放,自视高人一等的世子爷肯定很不爽。
“妳已经病了好几日了”
厉眼一射,林元曦凉飕飕的道:“你不会每次都说我病了吧。”
“不说妳病了,难道说妳不愿意跟他们往来吗?”
林元曦还真是无法反驳,可是又想伸手掐人。
顿了顿,林长渊略带担忧的道:“周恒之对妳好像有不一样的心思。”
“他是看我不顺眼。”
“不是,难道妳感觉不出来他老爱绕着妳打转?”
这倒也是,不过她感觉不到这其中有什么暧昧,可是见到林长渊很苦恼的样子,她调皮的逗道:“他是不是有龙阳之好?”
闻言,林长渊不由得生出不安,“我不曾听过诚郡王世子有这样的传闻,不过权贵之家的子弟多有不堪入耳的传闻,像是狎妓、豢养娈童,这不是什么稀奇事。”
林元曦冷不防的打了一个寒颤,“周恒之看起来不像是有特殊癖好的人。”
“我看他也是个好的,只是有点玩世不恭。”
“以他的身分,还是玩世不恭比较好,若是凡事太过认真、积极,宫里那一个肯定要生出戒心。”
“周恒之的问题暂且搁下,总之,今日妳无论如何非去不可。”林长渊的态度转为强硬,明摆着用拖的也要将她拖出去。
“为何?”
“今日是我们越州的大日子—— 春游,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名门闺秀也都会出门游玩赏花。”换言之,这是一个看美人的好机会,还是真正的美人。
林元曦唇角一抽,“春天都快过去了,怎么还在春游?”
林长渊赏了她一个白眼,觉得她严重缺乏常识,“正是因为春天快过去了,才要赶紧在炎炎夏日来临之前出门游玩赏花。”
林元曦嗤之以鼻,“这是为了给自个儿出门游玩找的借口吧。”
林长渊忍不住瞪人,“这不是重点。”
“我明白,只要是男人,即使身体抱恙也要冲出去看美女,是吗?”所以,为了不教人怀疑她是女儿身,今日她非去不可。
“正是,名门闺秀都出门春游了,一个大男人岂能躲在家里不出门?而且,白云山的桃花开得正盛,美不胜收,明年此时也不知妳是否还在越州,错过了多可惜。”
也是,明年此时即便还未嫁人,也是待嫁之身,即使还在越州也不见得出得了门,再说了,她要低调,可不能特立独行,今日她是非去不可。
说到白云山的桃花,林元曦最先想到的当然是诚郡王府的桃花林,万万没想到隔着白灵湖的另一边竟然有更大片的桃花林,这儿是属于白云寺的产业,漫步而上,过了大约一刻便可见到白云寺。
周明安邀请他们去的赏花之地却是位于白云寺旁边的一座小院子,这儿种的并非桃花,而是杏花,如今杏花还开着,另有一番风情。不过,他们要赏的并非杏花,而是在白灵湖畔赏花游玩的美人们,因为从这儿望去正好可以一览她们天真活泼的风采,总之,此地堪称绝佳的“偷窥”地点。
虽是女子,林元曦也喜欢看美人,美好的事物总是令人心情愉悦,所以,她对于赏美人这件事的热情一点也不输其他人。
“哇!越州的美人全都到齐了吗?”林元曦看得目不转睛,这种场景堪称选美比赛,一个艳过一个,各个争相成为最美的女主角,若她是男子,肯定流了一地口水,美啊,真是美啊!
林元曦看得浑然忘我,完全没发现其他四人全将目光投注在她身上—— 见到美人两眼闪亮如星辰,却又不会让人觉得、猥琐,反倒觉得率真、可爱。
“二哥哥,那位紫色衣衫的神仙姊姊是不是景阳郡主?”林元曦激动的抓住旁边的林长渊。
“神仙姊姊?”林长渊有一种被雷霹到的感觉,其他三个就更不用说了,简直是呆若木鸡,周景阳只是个爱吃喝玩乐的野丫头!
“你不觉得她看起来就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吗?”顿了顿,林元曦忍不住又补上一句,“美啊,真是美啊,看着就饱了。”
其他四位还绕着“神仙姊姊”这词发愣,周景阳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吗?
林元曦突然觉得不太对劲,为何一点附和都没有?她缓缓侧过头,先看到身边的林长渊一脸呆滞,再过去是周明安、何云珞、张启华皆是瞠目结舌……半晌,她不自在的嘿嘿一笑,“你们不觉得她美若天仙吗?”
周明安终于回过神了,“她身上哪来的仙气?她就是个吃货!”
张启华点头附和,“没错,说到吃的,她席地而坐也无所谓,在南临,大到酒楼小到流贩,卖吃的没有人不认识她这个贪吃郡主。”
闻言,林长渊立刻拍了林元曦的肩膀一下,“这岂不是跟妳一样?”
“……我不会席地而坐。”林元曦真想掐人,二哥哥根本是猪一样的队友,没将众人的目光转移到她身上不罢休,根本恨不得将她曝露出来嘛。
“没想到小曦也是个吃货。”周明安显然很喜欢这个新发现。
“她来越州不到一个月,能够吃得起的,全教她吃遍了。”
“能吃就是福嘛。”林元曦偷偷扯了一下林长渊的衣袖,他有必要如此卖力出卖她吗?
“景阳也是如此说。”
景阳……林元曦敏锐的捕捉到这两个字背后的讯息,旋即鄙视的瞥了林长渊一眼,原来周恒之已经坦白身分了,难怪他最近与他们往来如此密切。
“你跟景阳郡主应该很合得来。”张启华突然觉得小曦亲近多了。他一直觉得小曦这个人很奇怪,虽然总是笑脸迎人、不拘小节,可是若可以不说话他绝不会开口,看得出来他不喜欢引人注意,不过一旦出口便是恣意张扬的,骨子里的锐气藏也藏不住,所以看着他,往往会生出一种不真实的距离感,如今想象他跟景阳吃得满面油光的样子,倒显得真实多了。
眼珠子贼溜溜的一转,周明安点头道:“你们肯定可以成为好友。”
何云珞冷眼斜睨着周明安,这小子不是看上林长渊,怎么这会儿变成范曦?这小子很显然在算计范曦,而这范曦身上究竟有什么值得算计?范曦这人始终给他一种蒙着面纱的感觉,看不出深浅,有时不起眼,有时却光芒万丈,而他的独特正在这教人难以看出的深浅,他,会让人不自觉生出期待。
“……周大哥真爱说笑,男女有别。”林元曦很想一笑置之,可是脸上的笑容显得很僵硬,这种感觉不太妙。
周明安挤眉弄眼的暗示,“景阳人美心更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若能结识她,得她青睐,这辈子你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郡主实在太过美好了,我这样的小人物岂能站在郡主身边?”
“她很能吃,不是普通的能吃。”单是这一点,就可以使她的美好黯然失色。
张启华很不给面子的补上一句,“她的胃口简直可以媲美男子。”
“……”林元曦实在不知如何反应是好。
“慢着,我跟小曦说几句话。”林长渊将林元曦拉到一旁,低声道:“终于有认识景阳郡主的机会了,妳怎么可以拒绝?”
林元曦恶狠狠一瞪,“你搞清楚,这是我的机会,不是你的机会。”
林长渊举起手上的折扇敲她的头,“妳傻了吗?妳的机会不就是我的机会吗?”
“你确定?”
“妳避着她,机会不就落在我身上了吗?”
“理论上如此,不过,你不觉得这有欺骗的嫌疑吗?这样真的妥当吗?”她对周明安他们隐瞒自个儿是女儿身,实乃无奈之举,但是刻意以男儿身认识其他人,还是个女子,这就太恶劣了。
“妳不帮我,谁能帮我?”
“你对景阳郡主为何如此固执?”她很清楚二哥哥不是攀附权贵的小人,看上景阳郡主绝对与身分无关,可是,她左思右想也想不出两人如何产生交集,景阳郡主这朵开在山壁上的花儿如何落在二哥哥眼中。
林长渊忍不住对她咬牙切齿,“妳此刻应该关心的不是这个问题吧。”
“我总要有帮你的理由啊。”
“平日真是白疼妳了,我可不曾跟妳计较这个计较那个。”林长渊越说越哀怨。
闻言,林元曦突然觉得自个儿好像后母。仔细想想,她能够融入这个时代,二哥哥厥功甚伟,如今她明明可以帮二哥哥却自命清高地不愿沾手,她心里也过意不去,可是,周明安明明知道二哥哥看上景阳郡主了,又为何恨不得将景阳郡主塞给她?总之,她觉得这位郡王世子在算计什么,不过,她好像没什么值得人家算计。
“好吧,我帮你,不过,我可要提醒你别想得太天真了,若是这朵山壁上的花儿如此好采,早就落在他人手上了,还能等着你出手吗?”
“妳还真伤我的心,难道在妳眼中,我是一般人可以相提并论的吗?”
“不不不,二哥哥是大魏最年轻的举人,岂是一般人可以相提并论?”她的心灵年纪远远大他一倍以上,不自觉就将他当成毛头小伙子,因此看不见他是少有的青年才俊,而且具有高颜值。
林长渊骄傲的抬起下巴。
“你们两个别躲在那儿说个没完没了,赶紧过来。”周明安喊道。
林长渊赶紧折回石桌,拱手行礼,“我代小曦给周大哥赔句不是,别看小曦平日胆子很大,到了美人面前,她就会变得手足无措,郡主见了只怕会笑话她。”
林元曦的脚步顿了一下,她平日胆子很大吗?她在他们面前不是一直都很羞怯吗?好吧,就当她平日胆子很大,可是,二哥哥有必要如此贬低她吗?
“小曦想太多了,景阳不是什么美人,就是一个爱吃的,我保证你在她面前会很轻松自在。”
林元曦觉得这会儿说什么都不对,只能扯着唇角傻笑。
周明安拍着胸膛道:“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林家老家林家庄位于林河镇,紧临越州府城南临,这儿有三分之一属于林家,林家在此开了学堂,一开始只是为了族人,后来陆陆续续出了几名举人,名声从此传开,渐渐有人慕名而来,后来会试榜上若有越州学子,必有出自林家学堂,林家学堂甚至出了一位探花郎—— 也就是林元曦的父亲,如今连官家子弟都想来这儿读书,在越州名声不输官方的南临书院。
林家学堂也收女子,只是不同于男子,目标是琴棋书画皆通,因为如此,林家姑娘自我意识高涨,再加上越州受到南蛮影响,民风开放,甚至不少官家千金会骑马,出门少有人戴上帷帽。因此来到越州,林老夫人从不拘着林元曦,甚至免了她晨昏定省,由着她开开心心过日子,可是即便如此,林元曦还是坚持每日陪祖母用晚膳,聊聊她在这儿的新发现。
“祖母看起来很开心,今日有什么好事吗?”虽然她自觉是个外来者,并非真正的林元曦,可是对原主的祖母却很自然的生出亲近的感觉,也许是祖母真心疼爱她,深怕她再想不开,也不管自个儿年纪一大把了,不远千里带她回老家散心。
“今日祖母终于得了诚郡王妃送来的帖子。”如今林老夫人最放不下的就是林元曦的亲事。女子一旦遭人退婚,想再得一门好亲事那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她又不愿意孙女儿嫁得太过委屈了,即使要低嫁,也必须是百里挑一的好儿郎。
林元曦怔愣了下,“诚郡王妃的帖子?”
“诚郡王妃难得在王府办赏花会,南临大大小小官家女眷都受邀出席,林家长房和二房未嫁的姑娘最大只有八岁,按理王妃不会下帖子给林家,不过,祖母前些日子递了帖子给王妃,虽然王妃婉拒祖母登门拜会,倒是记住妳在这儿。”
林元曦的脑子终于运作了,“王妃办赏花会,郡主会在吗?”
林老夫人好笑的举起右手食指戳一下她的额头,“妳这丫头傻了啊,郡王府办赏花会,郡主这个主子怎能不在?”
这简直是青天霹雳,明日她就要以范曦的身分见郡主,若再以林元曦的身分见郡主,女扮男装之事岂不是瞒不住了?
“小曦,诚郡王府的赏花会是教大伙儿认识妳的好机会,妳可要好好表现。”
林元曦暂且搁下恼人的思绪,专心面对眼前的问题,“为何要大伙儿认识我?”
“知道妳是个好的,自然有人抢着上门提亲。”
顿了顿,林元曦愧疚的问:“祖母很担心我嫁不出去吗?”
“林家的姑娘岂会嫁不出去?不过是想给妳挑个最好的。”
林元曦知道自个儿不能不嫁人,但是教她以条件决定终身大事,她这个谈过自由恋爱的人是无法接受的,所以她只能婉转道:“祖母,最好的不见得适合我,倒不如两人性情投合。”
闻言,林老夫人甚感安慰的道:“妳这丫头倒是个通透的。”因为先前的亲事太好了,她还担心挑个家世差太远的,这丫头难以接受。
林元曦突然想到一件事,“祖母为何不等到回京再谋划我的亲事?”
林老夫人原是想等亲事确定了,再教林元曦知道他们的决定,没想到这丫头的反应如此之快。
林老夫人握住林元曦的双手,温柔的拍抚着,无奈的道来,“妳遭到退亲一事,京城无人不知晓,若想在京城为妳挑一门好亲事已是不可能,祖母和妳爹觉得不如将妳嫁到越州,林家在越州很有分量,高门大户无人不喜欢与林家结亲,而妳几位堂伯堂叔皆是正人君子,将来妳在夫家受了委屈,他们一定会站出来护着妳。”
虽然早知道在京城挑到好夫家不太可能,但也没想到来越州不单单是为了散心,更重要的是为了她的亲事。
“小曦,祖母知道妳心里很委屈,退亲一事错在英国公府,与妳无关,可是英国公府不是我们得罪得起的,而且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妳克亲之名是英国公府传出去,这个亏我们只能认下了。”
半晌,林元曦用轻松的口吻道:“其实,我觉得嫁个普通的老百姓也无所谓,不过,普通老百姓大概也不敢娶个克亲的女子,我若想留在京城,恐怕一辈子都别想嫁人……一辈子不嫁人也无妨,只是祖母和爹应该不会同意吧。”这个时代真的很不自由,想要潇洒独自过日子也不行。
“别说傻话,祖母一定给妳挑个好的。”
“祖母真的不必为我太费心了,我不在意对方门第,只求两人性情相投。”
“妳别担心,祖母会为妳作主。”
她真的不在意对方门第……算了,即使祖母相信她是真心话,她也避开不了诚郡王府的赏花会,王妃亲自下的帖子,她敢不给面子吗?
回到寝房,林元曦有气无力的趴在榻上,诚郡王府的赏花会逃不了,她就只能想法子躲开明日的筵席,可是,周恒之会算了吗?虽然相处时日很短,但是这位世子爷很容易了解,性子执拗,一次不成,再来一次;不成,再接再厉。总之,若不想他来烦人,就必须顺着他……这些自视高人一等的王公子弟从来不懂得尊重别人。
“姑娘,明日妳索性给自个儿弄黑一点,看不出长什么模样,郡主就不会记住妳了。”夏茗见她愁得眉都打结了,赶紧给她出主意。
林元曦送上一个白眼,“妳知道何谓『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我若成了黑人,郡主有何反应我不知道,但是周恒之他们一定觉得很奇怪,说不定反而让他们察觉到我『易容』了。”
“若是如此,姑娘明日还是别去吧。”
“我也不想去,可是若没个名正言顺的理由,最后一刻才逃跑,这不是更心虚吗?”换言之,她是骑虎难下啊。
“这如何是好?”
“我哪知道?”坐直身子,林元曦苦恼的搔了搔头,叹了声气,“人啊,果然不能撒谎,一开始没说出我是女儿身就应该赶紧找理由抽身,结果,我反过来跟他们鬼混,这会儿终于尝到苦头了。”
“姑娘……”
“妳让我一个人静静。”林元曦举起左手打断夏茗,右手轻敲着扶手,嘴里喃喃自语,“我肯定可以找出一个月兑身之策……若说得了急病……”
姑娘想事情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扰,夏茗识相的给她沏了一盏热茶,便拿着针线笸箩退到门边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