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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结婚 第三章

第二章

汤书毅将点滴流速调慢,低头在病历上书写。

片刻过后,他望向病床上的男人,不得不承认,那张脸是极为好看的,如果那双眼睛睁开,可以为那张好看的脸加上许多分数。

汤书毅知道,病床上的男人若是清醒着,那双深邃炯亮的眼眸,搭上似峰的眉骨,清俊却透着一股不容动摇的气势,那张英挺刚毅的脸会有多好看!但男人好看的不只是皮相,还有许多人无法企及的高智商。

天才只能被众人仰望,多数人无法追赶,除非你也是天才,否则怎可能追赶过天才。

汤书毅站在病床边,看着唐旭初,尽管如今那张脸多出几分风霜,仍是一样好看。他不由得出了神,想起多年前看见的唐旭初—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汤书毅是遗传学研究所的研究生,跟着知名遗传学教授埃默森做研究,研究论文已经大致完成,他拿着整理好的论文,来到埃默森教授的办公室。

埃默森是个性情古怪的教授,不是聪明人跟埃默森教授讲话,他连理都不会理,通常是直接漠视。

在他眼里能值得他开金口说上几句的人,没有几个,他对学生要求很高,能让他同意担任指导教授的学生并不多。

汤书毅当年是少数能让埃默森同意担任指导教授的研究生,凭借着埃默森在遗传学上的名声,能让埃默森同意担任指导教授的研究生,毕业后出路多半也不会太差,甚至还没毕业就有其他政府机关单位、私人研究机构找上门谈毕业后的去向。

汤书毅的人生,严格来说算是顺风顺水,他有一颗不错的脑袋,事实上经过测验,他的智商在水平之上,虽然称不上是天才,但也算得上是顶尖的聪明人。

他一直认为自己是聪明的,直到那天,他第一次见到原来性情古怪的埃默森教授,可以如此热情待人。

当时,唐旭初在埃默森教授的办公室里,教授让唐旭初看即将发表的论文,唐旭初坐在沙发椅上双脚交迭,年轻的脸庞,十几岁的身体还没长开,身高约莫才一七三左右。

唐旭初很快地翻阅完埃默森教授的论文,汤书毅拿着自己的论文敲门,走进埃默森教授办公室,看到教授站在椅子旁,等唐旭初看完论文。

那一幕,让汤书毅印象深刻,或者该说终生难忘。

其实那不是他第一次耳闻唐旭初的名字,他没忘记儿时他们曾读同所中小学,唐旭初是天才他早已知道。

但真正让他震撼的,是当时十多岁的唐旭初透出的自信气势彷佛才是教授,而大名鼎鼎的埃默森教授反倒像是研究生。

汤书毅走进办公室,还没来得及开口,埃默森教授便举起手挥了一挥,作势制止他出声,直到唐旭初看完了最后一页论文,从椅子上站起来。

他脸色谦逊温和,用双手将论文还给埃默森教授,埃默森教授脸上有着汤书毅从未见过的光亮。

“你觉得怎么样?”埃默森教授迫不及待询问唐旭初。

唐旭初温和的笑了笑,回答教授,“我的实验结果,过两天准确数据就能出来,可验证教授的论点,到时我可以把准确数据传给教授。”

埃默森教授听完,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问:“你真愿意把数据传给我?”

“当然。教授的论点跟我的实验相同,我的数据正好验证教授的论文。”

“谢谢你,我会把你的名字挂上去。”埃默森教授说。

“不用。我只是把数据传给教授,并没有做什么事,怎么能在教授的论文上挂名。”

埃默森教授摇摇头,笑了笑说:“我的研究只是你研究方向里的一小部分,挂名的事你自然不会看在眼里。”

“埃默森教授,您误会我了。我不过是将实验室跑出来的数据给您,单单这样就要沾教授的光,挂名在教授辛苦完成的论文上,这样我于心不安。教授的论文我并没有任何付出,实在不能挂名。”

“我懂你的意思,你是个谦虚的好孩子。但如果没有你的实验数据,我的论文就只是推论,而不是定论,加上你的实验数据,才能进一步朝定论方向走。”埃默森教授拍了拍唐旭初的肩膀。

“教授,干细胞研究是正确的方向,只是要走的路还很长……”唐旭初声音温温淡淡地。

那个午后,阳光撒进来,落在唐旭初的身后,他彷佛周身笼罩了一圈灿烂光晕,汤书毅看着当时身量不高的年轻男子,却感觉他彷佛有泰山般的分量。

唐旭初……生平第一次,汤书毅真正彻底地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可望而不可及。

一个能让埃默森教授如此热情对待的人,必定是不凡的。

后来,他陆续听了许多关于唐旭初的传奇,的确,唐旭初是一个传奇人物,年纪轻轻天分非凡,十五岁拿到物理学、遗传学硕士学位,十七岁拥有医学博士学位,他拥有寻常人无法获得的成就,做的是寻常人无法做的事,十八岁的唐旭初已有能力主导一个私人研究实验室,突破遗传学困境,找到新出路……

埃默森教授当年的干细胞研究,确实只能算唐旭初宽广研究领域里的一个点,一个极为重要,却仅仅只能算是唐旭初研究王国里的一小点。

所以当年唐旭初能毫无介怀地将实验室的数据传给埃默森教授,教授论文发表,不过是唐旭初实验王国里的一个小小环节,藉由埃默森教授论文证明干细胞是人类细胞中完美的中性万能细胞……

好几年之后,他才明白唐旭初的研究,超越当代。

唐旭初要的不是名声,他所有研究只有一个目的—找到上帝的能力、永生的办法。

汤书毅失神看着病床上的男人,这个几乎快拥有上帝能力的男人……或者他已经找到了永生的办法,只是秘而不宣。

病床上的唐旭初,眨了眨眼睛,入眼的便是站在床边的汤书毅。

“你终于醒了,感觉怎么样?”汤书毅的声音不冷不热,带着一般医生对病人的客气与一丝淡淡的疏离。

唐旭初没理会他的问题,盯着汤书毅看了半晌,淡淡开口。

“我记得你,第一次见面,是在埃默森教授的办公室,十三年前。”

他记得!汤书毅明显吃了一惊,当年他们仅是匆匆一瞥,埃默森教授甚至没介绍他,只简短对唐旭初说,他是自己的指导学生。

如果他记得十三年前的见面,是不是也记得之后的……

“之后我们在实验室庆祝会上,见过第二次。”唐旭初像是知道汤书毅心里的想法,接着又说。

“你……”汤书毅起了头,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唐旭初却像是十分满意他的惊讶,眼里闪了点恶作剧的笑意。“我以为你应该不至于这么惊讶才对。”

“我没想到唐博士的记忆力这么好,对博士来说,我是个不相关的人,没想到唐博士将两次短暂见面都记住了。”

“你之于我,并非不相关的人。”唐旭初语气温和平淡。

“喔?我不知道我跟唐博士有什么关系,能让博士对我如此印象深刻。”汤书毅扬眉笑问。

“你跟清清正在交往,不是吗?清清名义上曾经是我的继女,就过去我跟清清的关系来说,我想我跟你应该也算得上是关系匪浅。”唐旭初淡淡地笑。

“博士与清清的关系,早已因苏菲亚博士过世而不复存在,倘若博士与清清的关系依旧,博士这般年轻,若要照东方人习俗,我与清清结婚之后,我无法称呼博士一声父亲。”

唐旭初若有所思,沉默了一会儿。“幸好我与清清原有的关系已经不存在,所以还有别的可能性。”他笑了一笑。

“什么别的可能性?”汤书毅呼吸轻窒,隐约感到不安。

“你很爱清清吗?”唐旭初问。

“爱。”汤书毅给出一个简单的字。

“如果我说我也爱呢?”唐旭初停顿一下,“这就是别的可能性。”

汤书毅觉得自己重重挨了一拳,他没料到唐旭初才刚醒过来,就这样直白宣战。

这是宣战吧?!

“那就要看看博士有没有本事,将清清从我身边抢走了。”汤书毅不疾不徐地说。

“也许你可以拭目以待。”

汤书毅没再说什么,将病历放在床尾架挂上,转身走出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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