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指一算良人到 第五章 好心人会有好报
看着威严肃杀的都督府大门,赵小梅的双腿开始发软,眼前看到的每一个官差都手按刀柄一身戾气,这是从小生活在村里的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现在她已经开始后悔自己的自作聪明了。
可惜,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
一步一腿软的赵小梅战战兢兢地走进了都督府的大门,穿过回廊,然后在一个八宝凉亭外停了下来。
亭子里坐着一个少年,是一个赵小梅形容不出有多么俊美漂亮的少年公子,她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是个仙童吧。
如果赵小梅读过书的话,大约就会用谪仙人形容了。
韦孤云的目光从手里的茶壶移向了那个身形瘦弱的小女孩,小女孩的脸色煞白煞白的,整个人都有些摇摇欲坠,看起来似乎很想转身撒腿就跑。
他不由冷冷扬起了唇,这人说自己知道小九的行踪,还非要见到他这个找人的事主才肯说,这个小姑娘胆子真不是一般大啊……
他不怕对手胆大妄为,他只担心他们无法承受挑衅的后果。
“你见过小九?”
赵小梅一开始脑子都是轰轰轰的声音,根本想不到要回答,还是身后押着她的护卫推了她一把,她才赶忙点头,哆哆嗦嗦地道:“见、见过……”
韦孤云朝亭子里的一位侍卫示意一眼。
那名侍卫从石桌上拿起一个画轴走出亭外,停在赵小梅的身前,将手里的画展开给她看,“是画上的人吗?”
赵小梅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目光落到画绢上的时候一下子睁大了眼——一模一祥!
画里的人就连头上挽的包包发型、扎的银色发带都跟沈小九一模一样,就彷佛画画的人是看着画中人画的一般。
“是的,就是她。”
“听说你跟小九说过话?”韦孤云问得漫不经心,手上还在行云流水般地点着茶。
“说、说……过。”赵小梅觉得自己的舌头彷佛已经不属于自己,总是不能流畅地表达。
“哦,那她说了什么?”
此时此刻的赵小梅哪里还能想起来自己一定要来见事主的原因,她的魂已经被整座都督府的气势,以及眼前这位少年的气场吓掉一半多了。
“她说……她姓沈。”
“噢,姓沈。”韦孤云嘴角扬了下,心里默默地念了一遍:沈小九,挺好听的。
不知不觉中,一问一答间,赵小梅就将当日沈清欢在赵家的一言一行都说了出来,毫无保留。
“你有什么要求?”
赵小梅愣了一下。
韦孤云语带讥诮地道:“你非要见我,不就是想对我提要求吗?看在你还算老实的分上,本公子可以满足你一个要求。”
赵小梅先是呆住,继而心头泛起狂喜,她的身体似乎一下子涌出了一股力气,让她整个人的精神都有了一丝振奋:“我……我真的可以提?”
“可以。”韦孤云言简意赅。
“我……我想解除跟李家的婚约。”她不想这么早嫁人……何况是那个凶凶的李少爷。
“哦?”韦孤云闻言,不禁兴味地扬眉,那个李家他派去的人也有查过,李家的小少爷所言与这个赵小梅所讲的完全能对得上,证明他们都没有说谎。
以赵李两家的这门亲事而言,分明是赵家高攀,眼前的这个赵小梅却想解除跟李家的婚约,她一定不知道为了攀上李家这门亲,她的父母花费了多少心血。
“我答应你了。”
他一说完这句话,押赵小梅前来的侍卫便极有眼色地将人从亭外带走了。
韦孤云也没有兴致再继续点茶,起身出了凉亭,往自己书房而去。
进了书房,一直跟在他身后的那名侍卫将手里捧的那个画轴放到了之前在放的画匣里,然后识趣地退到了书房门外。
韦孤云走到书案后站定,桌案上展着一张绢纸,上面有一幅画了一半的画。
一个梳着双包头坐在一头毛驴上的少女,少女的脸上带着婴儿肥,所骑的毛驴还没有画头和尾巴,只画了身子。
如果云中子在这里,一定能一眼看出这就是自家宝贝徒弟日常坐在驴背上的模样,她经常是笑咪咪的。
韦孤云拿起笔继续画未完成的部分,不久之后,驴头好了,少女手中多了一根系着胡萝卜的树枝,那根胡萝卜恰也吊在毛驴的眼前,驱使它不断地往前跑。
画中的情形,其实已经是云中子师徒离开杨柳镇之后的事。
他的人总是晚一步,只能将打探到的消息一点点地报回来,而他根据手下报来的消息,轻易便在纸上勾画出了小九的模样。
如玉的指尖在少女的笑脸上模了下,嘴角不自觉地微弯,自语般地道:“你就算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的……”略顿了顿,又道:“以为出了益州我便拿你们没办法了吗?天真。”
既然你们以为出了益州就安全了,那我就让益州所辖的势力范围扩大,总有一天让你们避无可避。
韦孤云从书案前直起身子,缓步走到窗前站定,透过半开的窗棂可以看到墙角的那树梅花开得正盛,一簇一簇红得像是一团团的火。
今上不贤,天下大乱,群雄逐鹿,父亲权倾一方,尚还勉力可为,若是想要君临天下,却是没有此能耐的。
益州毗邻之处便是荆州,下一个目标就定为荆州好了。
想到那个荆州都督的女儿,韦孤云的神色便染上一层冷意。
想结亲,却只派了个庶女前来,这是打谁的脸呢?
如今那个病歪歪的小庶女应该已经回到荆州都督府了,那么战争就开始吧。
“啪”的一声,原本半撑开的窗棂落了下来,书房的光线瞬间暗了下去……
益州、荆州开战后三个月不到,荆州全面沦陷,两州兵力合二为一,原益州都督韦祖光登时一跃成为天下几大势力之一。
此战结果一出,天下哗然。
据说此战原因只是因为荆州都督欲示好,想和益州都督结亲,结果嫡女因惧怕韦公子身上的传言,暗地里跟庶妹换了身分,此事惹得韦公子大怒,益州因此剑指荆州,最终拿下荆州,原荆州都督一家沦为阶下之囚,原荆州都督嫡女沦落风尘,挂牌接客,再不复往昔高傲骄蛮。
乱世之中,美人往往下场不善,败战将领之女犹为惨烈,故而许多即将战败的将领,往往会先行将家中女眷处死,保她们一个清白之身。
午时正是饭点,酒楼之中人声鼎沸。
就在临街的一桌议论感慨着原荆性都督一家的下场时,酒楼外一匹马被拉住缰绳停了下来。
店小二极有眼色地迎了上去,伸手接过当先跃下马匹的那个道长扔过来的缰绳。
那道长哪怕只穿了一身半旧不新的道袍,也透着一股世外高人的气息。
他下马之后,看都不看就将缰绳扔过来,然后伸手将马背上那个八九岁模样的漂亮小道童给抱了下来。
“小九,我们进去吧。”
“嗯。”
这两人正是远离益州的云中子师徒。
半年过去,此时的沈清欢脸上已经渐渐褪去了婴儿肥,显露出鹅蛋脸的雏形,头发也不再是那种营养不良的枯黄色泽,变得乌黑油亮,厚度和长度都有所增加。
云中子径自提了两人的行李先一步踏入酒楼,两手空空的沈清欢跟着走了进去。
“炒两个素菜,上两碗米饭。再准备二十个馒头,我们一会儿带走。”云中子找了张空桌落坐,随口对迎上来的店小二吩咐。
“好咧,两位客官您请稍等。”店小二答应一声,然后到后厨报点单。
沈清欢拿起桌上的茶壶,先涮了两个杯子,然后倒了一杯茶奉给师父,才给自己倒了一杯,并在另一张条凳上坐下,捧起自己的那杯茶慢慢喝起来。
外面的天气实在是太热了,茶水也没办法喝得太快。
都到六月底了,天儿竟然还如此热,他们这一路行来十田九荒,田里的土都龟裂出大大的裂痕,天灾难敌啊。
一路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看着就让人心情沉重,也不知道天下几时才能安定下来?
沈清欢只能在心里感慨再感慨,她有几斤几两自己知道,这种安定天下、抚恤万民的事她可是半点儿忙都帮不上。
眼见师父的茶快喝完,沈清欢又给他续上一杯。
此时酒楼来用餐的客人,他们的饭菜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好,估计还得喝两杯茶才行。果不其然,在她把自己的第二杯茶慢悠悠地喝完后,店小二端着属于他们师徒的那份饭菜来了。
一碟炒青菜,一碟黄瓜炒鸡蛋,搭配两碗米饭。
店小二摆好饭菜,笑着说了句,“客官,您的饭菜齐了,有事您再吩咐。”
“好。”
店小二拿着托盘回后厨,去端下一位客人的菜。
云中子从筷筒中抽出一双筷子,端起了属于自己的那碗米饭,看了一眼徒弟,说:“吃饭吧。”
“嗯。”
见师父夹了一口菜送进嘴里,沈清欢这才拿起自己的筷子开始吃起来,最后师徒两个干光了所有的饭菜。
等店小二拿来他们要的二十个馒头后,云中子掏出钱袋付帐。
沈清欢熟练地先拿了两颗馒头用油纸包好放进自己随身的福袋里,这才将剩下的全部打包。
云中子习以为常地看着她动作,并没有说什么。
小孩子正在长身体,经常会饿,小九的福袋里时常放着打包好的干粮,饿的时候就拿出来吃。
“师父,再要点咸菜吧。”
这是沈清欢开口说的第二句话,这句话也彻底暴露了她的性别,清脆中带着一点软糯的童音,绝对不会让人认不出这是个小姑娘。
云中子看向收钱的店小二。店小二心领神会,又多收了几个铜板,然后往后厨跑去。
不一会儿,他就拿着一个陶罐走了出来,双手递给了那个长得白净秀气的小道童。
沈清欢冲他笑着点了下头,然后将陶罐拎在了手里。
云中子提起随身包袱转身朝外走去,沈清欢手里拎着那个放着咸菜的陶罐自动自发地跟上。
另一个店小二已经牵着喂好草料的马等在外面,云中子先将包袱横搭到马背上,然后将徒弟抱上马背,这才接过了店小二手中的缰绳,飞身上马。
“驾”的一声轻斥,那匹棕色的马驮着这对师徒,撒开四蹄沿着街道朝前奔去。
如今物价飞涨,旅店他们已经是能不住就不住了,就连吃食也尽可能自己在山间猎取,就是这样,他们钱袋里的钱也像流水似的不断缩水,要不是云中子偶尔去帮有钱人们驱邪定煞,他们师徒两个大概早就要喝西北风了。
不过最近他们一直没什么进帐,云中子的钱袋是越来越扁了。
跑马带起的风吹拂在脸上,在这炎热的天气里多少让人觉得难得的清爽,沈清欢伸出右手任风从指缝间过,带了几分调皮地在风中挥舞着小手。
任由马儿顺着道路奔出十几里路后,云中子才放缓了速度。
渐渐地,师徒二人的视线内出现了一处山坳,离得尚远时,沈清欢就忍不住“咦”了一声,指着那个地方说道:“师父,那里好重的阴气啊。”
云中子云淡风轻地道:“应该是本地的乱葬岗。”
“哦。”
“咱们去那儿歇会儿,阴气重,凉快。”
虽然这不是沈清欢第一次听师父这样说,但不管听多少次,她依旧忍不住习惯性地满头冒黑线。
这话怎么听都很违和啊!要是让别人听见十有八九会觉得他们师徒是对神经病,用古代的话来说,就是脑子有问题。
越接近那里就越来越阴寒,温度果然降低了,确实挺凉快的!
云中子在乱葬岗边缘找了棵大树,将马系在树干上,师徒两个便在树下的石头上打坐歇息。
汪汪!
突如其来的一阵犬吠,让沈清欢吓得睁开了眼睛,乱葬岗上的狗,想想都有些头皮发麻啊……
云中子已经起身护在徒弟身前,沈清欢偷偷从师父的身后探出脑袋。
嘶!
一口凉气倒吸进喉咙,毛骨悚然的感觉瞬间扩散到沈清欢的头发梢。
那是只毛色纯黑的大黑狗,威风凛凛,一双狗眼却散发着阴冷鬼煞之气。
黑狗原是辟邪的生灵,可眼前这只黑狗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阴邪之气。
果然天生万物,各有不同。
换成白话的意思就是——活久见!活的时间久了,什么事情都有可能遇到。
此时从乱葬岗深处慢慢走出一个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那是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少年,身形孱弱,面目清秀,浑身上下却都笼着一层黑色。
这是……沈清欢忍不住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
这少年给她的感觉就像师父跟她讲过的活尸,有人的气息,却是食阴煞死尸长大,万邪辟易,及是邪中之邪。
乱葬岗、阴邪的黑狗、活尸少年……
沈清欢觉得自己可能发现了什么,但是又本能地想去否定这个发现。
她都能发现的问题,云中子当然不可能发现不了,看到这少年的时候,他的眉头便不由得皱了起来。
从这个少年身上的阴邪之气来看,他虽然活着,但至少已经吃了五年以上的死尸。这一人一狗可说俱是大邪之物,却是对付阴邪鬼煞的最佳克星。
天生万物,必有其道!
在这乱世之中,藏身在乱葬岗之地,变成活尸也不奇怪,或者说哪天变成活尸也不奇怪。是收了他呢,还是任由他自生自灭?
云中子时有些踌躇。
“师父,他身上没有怨气。”沈清欢忍不住出声。
云中子心中一叹,他何尝没有发现这一点,这证明这个少年在这乱葬岗上只食死尸,而且没有因此惹来怨气缠身,肯定是有特殊的原因。
手中拂尘一甩,云中子伸手在徒弟的脑袋上模了模,“不用担心,我不收他,我们休息一会儿就离开吧。”
既然是天生天养,那就让其自生自灭吧。
一边是一大一小两个道士,一边是一人一狗,彷佛商量好了般,保持着泾渭分明,互不相扰。
那只黑狗卧在席地而坐的少年身边,吐着舌头直喘气。
少年的衣着倒也称得上洁净,只是衣物明显不合身,估计是扒了乱葬岗的尸体身上的衣服来穿。
当日头变得不那么烈时,云中子睁开了眼,“小九。”
沈清欢听到招呼也跟着睁开眼,知道这表示他们要离开了。
她忍不住朝那边的一人一狗看了眼,然后蹬蹬蹬地跑了过去,从自己的福袋里掏出包着馒头的油纸包,朝那少年递过去:“馒头,给你。”
少年的表情显得有些不可置信,有些愣愣地伸手接了。
沈清欢蹬蹬蹬地又跑回了大树下,老老实实地被自家师父抱上马背。
云中子模了模徒弟的头,带了些无奈,又似有些欣慰地道:“你呀……”
沈清欢吐了吐舌头,没说话。
当马儿就要飞奔之时,一道生涩得彷佛说话不熟练的少年公鸭嗓传来——
“我叫恨生。”
沈清欢于马背上探头回望,清脆的声音在风中飘荡,“我叫沈清欢。”
棕色的马驮着那对道士师徒最终远去,消失在恨生的视线里。
名叫恨生的少年伸手模了模黑狗的头,自语似的道:“大黑,她是个好人。”
以前他曾去城中乞过,可是大家都说他吃人肉,谁也不肯施舍他一口吃食,最后为了不被饿死,没有东西吃的时候他就只能捡乱葬岗上的死尸来吃。
他不能死,他的家仇还没有报,就算不人不鬼,他也要努力活下去。
穿着道袍的小姑娘就像一道温暖的阳光照进了他干涸的心田,让他感觉到了人世的一丝温暖。她不像那些人,不知道他是谁时还肯给一口吃的,一旦得知他是谁后就会变得惊恐厌恶,甚至想一把火烧了他。
她显然知道他身上发生过什么,因为她和她的师父是道士。明显还是那种有真本事的,但她眼中依旧没有那些世俗的厌恶惊恐惧怕排斥,只是带了些善意地送了他两颗馒头。
低头看着油纸包裹的两颗雪白馒头,恨生拿给了黑狗一颗,自己则拿起另外一颗慢慢地送到嘴边啃。
面粉香味渐渐散在口中,恨生一点一点将嚼烂的馒头咽下去,记忆中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活人的食物了,真是怀念啊……
“大黑,我们去找她好不好?”
“汪。”
这是一处刚刚发生过战斗的地方,死尸遍地,刀剑满地,碎裂的车辕还在冒着烟。
从现场痕迹来看,方才的那场战斗很是激烈。
从地上散裂的车辕木板来看,应该是一支运粮的队伍被劫了。
从现场遗留的尸体来看,劫粮的是一队穿得乱七八糟的杂牌军。
其实说是军并不合适,从那些尸身来判断,倒十分符合流民作乱的特征。
进入五月以来,安州没有下过一场雨,全境大旱,至今已经将近两个月,百姓拖家带口逃离家园成为了流民,长期食不裹月复的结果便是心一横,抢了运粮的官兵。
跟着师父路过这里的沈清欢心下黯然,这个世道还要乱到什么时候啊?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天下最苦者,百姓也!
所谓饱暖思婬欲,饥寒起盗心,但凡有一丝指望,百姓也不会揭竿而起,百姓其实是这世上最好糊弄的,只要让他们能看到生活的希望,他们就会十分的安于现状。
可是这世道却总将一群善良的百姓逼得穷途末路,进而铤而走险,逼上梁山。
师徒两个在战场念了超渡的经文,做了法事,以免此地因亡灵作祟发生诡异之事。
至于什么收殓尸体、入土为安这种事,人少他们还可以勉强干一干,这么多的尸体,无论敌我双方都管杀不管埋,他们师徒给他们超渡一下就已经很仁至义尽了。
再说了,万一不管敌我哪一方抽空来收尸了,他们擅自替人家给埋了,人家想收尸都找不到地方,平白给人增加困难,这就很不好了。
“师父、师父,这里还有辆板车。”
云中子顺着徒弟的声音找过去,果然看到一辆倒在一片灌木丛后的板车,车上的粮食当然已经没了,原本拉车的马自然也不知去向。
“师父,我们把这车带走吧?”沈清欢兴致勃勃地提议。
云中子看了她一眼,就算能用,也只是个板车,既不遮风又不挡雨的,他对此兴趣不是很大。
“师父,你不要那么死心眼嘛。”沈清欢忍不住开口,“我们就算自己搭个架子铺上雨布也能遮风挡雨,实在不行找匠人整个架子呗。您看现在一路上的情形是越来越不好,我们如果能有辆马车多少也便利些。我觉得我们接下去的路会更不好走,沿路拾捡些能用的东西,没准能顶大用。可我们要是没有马车,想攒东西也没地方放啊。”
云中子被说得一怔,细想一想,小九说得颇有道理。
“师父?”
“好。”云中子走过去扶住一边的车辕,口中轻喝一声,手上猛地一用力,那辆板车便从土沟里被翻了起来,发出轰然一声巨响,然后稳稳地落到了灌木丛处的地面上。
沈清欢顿时变成星星眼,忍不住鼓掌叫好,“师父好厉害!”
云中子又仔细检查了下车子的其他部位,发现果然没有什么问题,这才叫来他们的那匹坐骑,将板车直接套到了马的背上,棕色的马发出一声轻嘶。
沈清欢又在附近转了转,然后捡了一小布袋麦子回来。
小布袋是她平时拿来放干粮的,像这样的小布袋,沈清欢一共缝了好几个,平时都轮流使用,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等他们师徒决定赶着板车离开的时候,恨生和他的大黑就在这个时候追上了他们。
“哎,恨生?”沈清欢一脸惊讶,因为劳动,她的脸上沾了些灰,看起来像只小花猫。
恨生怯然又带着哀求地看着云中子,道:“我想跟着你们。”
云中子第一反应是皱眉。
“跟着我们?”沈清欢不解地歪头,“我师父很穷的,你看我们现在正在想办法拼辆车出来。”
被徒弟嫌弃穷的云中子:“……”
恨生当即表示,“我能干活,什么都能干。”
大黑也跟着“汪”了一声。
云中子有点儿哭笑不得。
沈清欢的手指在嘴唇上轻挠,眼睛左看看右看看,似乎有点儿犹豫。
云中子顺了顺拂尘,平淡无波地道:“小九,你如果留他,就自己负责养。”
“啊?”沈清欢感觉自己被一砖头给砸晕了,她养?她自己都是师父养的啊!
云中子一本正经地道:“你自己刚才也说了,接下去的路恐怕不好走,要是再带上他,负担可是会加重哦。”
沈清欢挠挠头,看看自己抱在怀里的那一小布袋麦子,最后咬了咬牙,对耐心等着她答案的人道:“那你就跟着我们吧。”
云中子不由笑了。
恨生立马自动自发地爬到了板车上,大黑也跳了上去,却是在车尾卧了下来。
于是,棕色大马拉着板车上的三人一狗慢慢离开了这处战场。
板车上,沈清欢从自己随身的福袋里模出一颗馒头递给恨生,她知道他一定没吃东西,距离他们上次分开都两天了,如果不是大黑狗,估计他也不可能追上他们。
恨生没有拒绝,还分了一半的馒头给大黑。
沈清欢咂了咂嘴,对他们一人一狗这样的革命友谊还是挺感慨的。
等到一人一狗吃完了馒头,沈清欢才开口问道:“恨生,你多大了?”
“十四。”
“呀,那比我大六岁啊。”沈清欢说。
“嗯。”
“恨生,你姓什么?”
恨生摇头。
摇头是不知道,还是不想回答,沈清欢有点儿搞不太清楚,眼睛眨了眨,说:“那以后别人要是问你姓什么,你就说姓沈。”
“好。”恨生答应得十分爽快。
“恨生,你的包袱里放的什么啊?”
“衣服。”
“可我看你的衣服都不合身,我给你改改吧。”
“好。”恨生直接将自己怀里的那个包袱递了过去。
沈清欢从包袱里取出一件外衣,然后在恨生身上比了比,翻出自己的针线包,开始一针一针缝起来。
她的针线儿当然算不上好,但至少如今已经不像最初拿针那样缝得歪七扭八了,绣花是不用指望的,也就缝缝补补够用而已。
傍晚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座小村庄,便朝着那个小村庄赶去。
只是等他们进了村子的时候才发现,这已经是个荒村了,到处是断垣残壁,也不知道之前经历了什么。
“今晚就在这里休息吧。”云中子做了决定,他之所以把这个院子定为暂住之地,是因为院子里有口井,方便用水。井水他查探过了,没有异样,可以使用。
“恨生,我们去村里找找,看有没有能用的东西。”
“好。”
沈清欢就跟个大姊头似的,领着自己最近新得的两个跟班,去探察拾荒去了。
云中子看着徒弟的小身影不由摇了摇头,他没有跟着一起去,毕竟这村子已经没有一点儿生气,若是遇到邪煞之物,有恨生和大黑跟着,完全不会有问题。
云中子给马卸了套,牵了它到村外找了处有水草的地方,让马吃草。
等到他披着晚霞牵着马回到村里的时候,沈清欢已经领着恨生在原先他们选来休息的房子的厨房里生起了火。
他们在村里还是很有收获的,找到了一把缺口的菜刀、一口铁锅,还有一个大约六寸的葫芦。
菜刀上满是铁渍,恨生磨了磨后还是很锋利的。
铁锅不算很大,煮三个人的饭绰绰有余,而且铁锅并没有缺口,以后也算他们的一点财产。
沈清欢最喜欢的还是那个葫芦,有盖,打开闻闻里面并没有异味,她用院子里的井水清洗了一遍,又拿热水洗了两遍,决定以后拿来装水。
道士配葫芦,棒棒的。
恨生在一处荒废的菜园采到了一把苋菜,拿了回来。
他们没有油,炒不了菜,但随身的调料是有的,可以煮汤。
煮了一锅苋菜汤,将包袱里的干粮分了分,就算是他们的一顿晚餐了。
云中子着重强调了一下,他之所以肯分干粮给恨生,是因为他看沈清欢找到了那些东西。
沈清欢对此没表示看法,反正她明白师父打定主意要让她负担恨生和大黑的口粮就是了,不用一再提醍她。
养个人而已,姊又不是没养过,以前养自己不也一样养得生龙活虎的。
时空虽然不一样了,但是想到的办法总比遇到的困难多,她就不信了,自己能被这么点儿难题给难住?女汉子怕过谁!
半夜的时候,沈清欢听到狼嚎声,一下子从梦里惊醒。他们三个人并没有去屋里睡床,而是在院子里生了堆火,围火而卧,为的就是以防万一。
“师父,狼!”
“不用怕,没事。”在打坐的云中子连眼睛都没睁一下,十分淡定地安抚了一下徒弟。
“我们能不能打头狼来吃?”沈清欢说出自己的想法。
云中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告诉她,“狼肉不好吃。”
虽然他没有更深入的说明,但是沈清欢几乎马上反应过来,“哦,狼是吃人的,非到万不得已,它的肉还是不吃了。”
云中子:“……”他发现,自己真的是小看了徒弟。
沈清欢重新在地铺上躺好,嘴里嘟囔了句,“这大半夜扰人清梦的,不是好狼。”
云中子:“……”
恨生:“……”
她怕是还没醒吧。
那狼也就是在远处的山林间嚎叫,倒是没进村子里来,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有了恨生最大的好处就是,他认识野菜,各种的。
这极大的弥补了沈清欢在这方面的短处,能够在灾荒年找到野菜,那就具备了生存下去的基本技能。
恨生虽然认识野菜,但过去都在乱葬岗上生活,那边没有锅灶,根本无能为力。如今干旱的情形越来越严重,逃难的人越来越多,这个时候他们的板车已经架起了简易的车棚,这是他们到一处小镇的时候云中子找木匠做的,上头糊了油布,保证能够遮风挡雨。
自从云中子教了恨生怎么赶车,平时赶车的人就变成了恨生,通常云中子都在车中打坐,车辕上坐的除了恨生就是沈清欢,车尾的位置则是属于大黑的。
为了“养家糊口”,沈清欢手把手地教恨生认草药,碰到山林便会去找来釆摘,然后找到药铺卖掉,换钱交口粮钱。
其实沈清欢明白师父的用心,人有多少本事就揽多少事,做人得量力而行,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她自己也是仔细思量之后才做出的决定,她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像恨生这样的情形,跟在她和师父这样的修道人身边还是合适的,他其实已经不太能融入正常的世俗生活了。
沈清欢想得也不复杂,就是想着时间久了,让恨生慢慢习惯正常世俗的生活,到那时候他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生活下去了。
官道帝的驿站周围放眼看去全是逃难的百姓,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驿站附近有条小河,河水很浅,几乎已经快要断流,但就是因为这个小河,才会有这么多的难民在此暂留。
水在此时是何其珍贵啊!
沈清欢赶紧过去将师父的水囊和自己的葫芦都灌满了水。
恨生也将他自己的随身竹筒灌满,竹筒是云中子帮他做的,他很感激,也很珍视。
大黑也在水洼处喝水止渴。
快到中午的时候,逃难的人群中开始有炊烟升起。大家都是逃难的人,互相帮衬,有力出力,有粮出粮,东凑西拼的弄了一锅吃出来,就算只是清汤寡水,也勉强能填填肚子,才能继续往下走。
沿路过来,剥了树皮食了充饥的没少见,观音土也有人吃……
惨,很惨,非常惨。
百姓沦落到如此惨况,只能说明灾情到了何种严重的地步。
“让开让开!”官道上突来的喧嚣,让不少人都循声望去。
只见一车队自官道上缓缓驶来,三名护卫当先开路,让官道上挡住路的难民闪开。
三名护卫手中的鞭子毫不迟疑地落下来,根本不考虑道上的百姓是否能够及时避开,如此肆无忌惮,如此横行无忌。
沈清欢长得矮,为了围观情况,直接爬上马车,到了车辕高处,手搭着车棚远眺,十分有孙大圣的神韵。
好家伙,几名官军护卫啊,这不是大官,也得是大官的家眷,要不然不会这么大阵仗,但是眼下这种景况,这一行人仇恨拉得那是杠杠的啊!
逃难的百姓被赶离了驿站附近,几个护卫看了眼云中子他们的马车,似乎想走过来驱赶,但是身后有人喊住了他们,他们这才停下了脚步。
云中子几人的马车虽然寒酸,但到底是辆马车,拉车的马看上去也毛皮油亮,没有一点儿萎蘼颓丧,明眼的人都知道该如何做。
尤其三人之中有两个穿着道袍,在这乱世,一些身怀绝技的方外之人也游走世间,有眼界的人等闲并不想招惹这样的高人。
没人驱赶,沈清欢就继续煮自己的饭,她正在焖一锅米饭,打算配上咸菜一起吃。车上有菜油,也有一点野菜,但是逃难的百姓太多,为了不打眼,只能用二米饭配咸菜了,炒菜想都不敢想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道理她明白得很。
其实现在就算是二米饭这样的干饭也很奢爹了,大多数人的锅里只有清汤寡水一样的吃食,算是勉强涮涮肠子而已。
二米饭很快便焖好了,沈清欢取出几人的碗筷,准备盛饭。
他们的饭碗都是木制的,这样在旅途中不容易破损,而且都是云中子亲手用小刀削出来的。
沈清欢当时也跟着动手做了一个,由于太过于丑陋,便给了大黑做餐具,好在大黑没有嫌弃她手艺太差。
“小道长。”
一个清脆的女声打断了沈清欢准备盛饭的动作,她抬头看过去。
擦,对襟半臂、水红衫、杏黄裙,头上插金戴银,虽然是个丫鬟,但绝对比小户人家的闺女都过得滋润。
“这位姊姊,什么事?”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沈清欢也脆生生地笑着回了话。
丫鬟指指她面前的那锅二米饭,脸上的微笑很是亲和,“我家主子想买小道长的这锅米饭。”
沈清欢微微歪了下头,“这位姊姊,如今粮食很精贵的。”
丫鬟是个明白人,立马换了说辞,“那我们用粮食换好不好?”
沈清欢想了下,才说:“用粮食换可以考虑。”
丫鬟一笑,道:“那小道长稍等,我去去就回。”
沈清欢把锅盖盖上,老实等着。
云中子和恨生都没有出声,在某些事上,沈清欢是当家作主的人。
恨生还好,他本来就唯沈清欢马首是瞻,而云中子则在现实面前认清了事实,他家小徒弟在如何过生活方比他强得多,特别擅于利用她人小面善脸皮厚的优势,很是令人刮目相看。
很快,那位水红衫杏黄裙的丫鬟便带了一个护卫过来了,护卫手里提着一个布袋。
丫鬟示意护卫将袋子给沈清欢,护卫照做了。
沈清欢接过后打开袋子看了看,是精米,这果然是队土豪啊。
于是,她特别爽快地道:“米饭你们拿去吃,一会儿把锅还回来就行了。”
丫鬟笑着应了,让护卫上前从那个简单的灶口上将锅直接端走,而沈清欢则提着那小半袋精米麻溜钻回车里,又装了一小袋的二米出来准备一会儿用。
很快,那边就把锅给他们送了回来。
恨生特别有眼色地拿起锅和沈清欢塞给他的小布袋到河边清洗,然后又连米带水地端加来。
沈清欢重新焖饭,恨生去捡柴。大黑卧在沈清欢的身边,就像一个特别牢靠的护卫一般守着她,寸步不离。
换了普通难民煮的饭食,车队的主人不一定会想吃,但是沈清欢这么一个衣着干净,发髻齐整,白女敕清秀的小道士做的饭,那就不一样了。
干净,这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而这也恰恰是富贵人家最介意的事。
二米饭很快就再次出锅,这次没有人再来打扰,沈清欢给几个人分别盛了饭,然后各自端着自己的碗吃起来。
呃,还有大黑,它也有一份,只不过它的是一根骨头。
当着逃难百姓的面拿二米饭喂狗,沈清欢觉得自己会被人打的,所以她只能给大黑备用的骨头啃啃了。
大黑欢快地了摇尾巴,汪汪两声,愉快地用起餐来,它还是很喜欢大骨头的。
逃难的百姓中有一些人朝着云中子三人这边远远地拜了一拜,因为他们两次的淘米水都给了那些人。
淘米水熬一熬也是十分顶饿的,更何况那淘米水里有不少米粒呢,在这粮食比钱矜贵的时候,他们没可能会这样糟蹋粮食的。
好心人会有好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