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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面小娇娘 第三章 聪明伶俐惹怀疑

鬼神之说自古便有,有人信有人不信,要是让云初夏来说,红梦楼这事显然不是鬼在闹,而是有人搞鬼。

庄浩卿能有日地位,脑子自然好使,一听就知她有头绪,于是连忙请教。

云初夏为了那五十两赏金,毫不保留的将她所知一迳说出,还讲述了她的推测。

别看他们一干人落魄至此,蒐集消息的能力还是有的,尤其是云初夏,自小便扮成各式各样的人穿梭在市井之中,皇城中大大小小的事,基本上没有她不知的,更何况是当年那烧死十多人的一场大火。

说起那场大火,烧的离奇莫名,怎么起火都不知,那些被烧死的人大多是戏楼养的戏班子,宾客倒是一个都没事。

大火几乎将红梦楼给烧成一片废墟,甚至还牵连附近几家酒馆,好在红梦楼的东家家产颇多,重金再建,没半年,崭新的红梦楼便再次登场。

可重建好的红梦楼却不如以往那般高朋满座,毕竟出过事,古人多忌讳,就是装潢得再精美,坐在里头还是让人有些不自在。

这么一来,将前头赚来的钱全投到重建之中的东家便惨了,入不敷出,没多久便撑不住,将红梦楼给盘了出去。

红梦楼好便好在它的地段,位于兴安城正中央,周围热闹无比,酒楼、客栈林立,往来的商客大多入住于此,他们闲来无事不是上青楼便是上戏楼,故这盘楼的消息一传出,便马上有人接手。

东家喜出望外,忙约人将合约给签了,然而在他把楼盘出去的那日,竟倒楣的摔了一跤,从赏戏楼上跌下来,虽说命大没死,却是废了一只腿。

接手之人见此有些不安,却也没多想,只暗道既然戏楼生意不佳,便想将其改成客栈,谁知才刚开始动土,怪事便发生。

那些做了一、二十年的匠人竟离奇的从屋顶上落下,要不就是不知踢着了什么,从二楼一路滚到一楼去,动土不过三日,匠人便伤了一大半,甚至有几回还差点闹出人命来,那些死里逃生的匠人一个个脸色发白,都说有道白影从眼前呼啸而过,下一瞬他们便不醒人事。

因为这事,闹鬼的传闻不胫而走。

这下还得了,接手的人不敢拿自己的身家财产去赌,好在这会儿花的钱还不算太多,于是便降价再次想盘岀去。

第三个接手的人就聪明多了,既然不让动工,那就不动呗,反正这装潢极气派又精致,搬了几张桌椅,门户大开,便做成酒楼生意。

谁知这也能出事,开张第一日,上门的客官全数吃坏肚子,顿时上吐下泻,脸色发青,一个个双腿虚软,浑身月兑力。

于是闹鬼的传闻又起,一时间人人就是路过红梦楼都害怕,连带附近的酒楼客栈生意也清淡了不少。

开张第二日,有人不信邪,仍上了门,下场自然是与昨日如出一辙。

这下红梦楼是鬼楼的传闻彻底传开,再次转手时,已从天价十万两降到了三万两,便宜了最后接手的庄浩卿。

庄浩卿一直追随着楚离歌,却是一直在各地做生意,直到今年才从云州来到兴安城。

楚离歌自来到皇城,不是被刺杀便是忙于国事,忙得不可开交,恨不得一个人分成两个人用,加上近年来暗杀不断,已折损他不少好手,让他疲于奔命,不得已只好将庄浩卿从云州给叫来,让他在兴安城建立蒐集消息的地方。

皇城本是他极不愿染指之地,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兴安城乃西楚国首都,他打一开始便没打算在此安插人手,以免招到猜疑。

谁知那些欲取他性命之人竟是紧追不舍,他若是再不动作,岂不是坐以待毙?

虽说如今才想到动作是有些晚,可以楚离歌的能耐,想做之事从来不会晚。

总而言之,庄浩卿接下红梦楼这个烂摊子时,除了早年留下、命大不死的几名戏班子外,连只苍蝇都没有,整栋楼阴森森的没有丝毫人气,从外头看还真像是栋鬼楼,让他这招财童子都忍不住发愁。

不过他一向不是遇事便退缩之人,思索了几日后便开始大肆聘工,银子自然比外头招工还要高上一倍,然而他左等右等,却只来了几只小猫,而云初夏便是其中一只。

人请了,戏楼日夜灯火通明,他甚至为了宣传,免费开了几场戏,仍是没半个客人上门,于是他祭出重金,寻求援助。

在庄浩卿眼中,云初夏虽然长相欠佳,脑子却好使,不一会儿便指出了几个重点。这朝代之人迷信,只要一丁点事便会捕风捉影,一件事经过一个人传与经过十个人传,那可是截然不同的结果,首先他们要做的便是解决有人搞鬼这件事。

她的第一步是先找出当年红梦楼失火的原因,第二步便是揪出凶手。

没了作恶的凶手,红梦楼自然不会再有怪事发生,直接从根本解决问题。第三步可说是最简单也是最困难之处,那便是洗白!

庄浩卿听至此,一双眉挥得死紧。

倒不是他笃信鬼神之说,而是好奇她为何如此肯定这事是有人搞鬼?

“这还不简单。”云初夏清了清便开始解说。

首先,红梦楼占地之大,都快赶上显贵人家的府邸了,然作为戏楼,屋舍却是不多,除了正中央架了戏台子外就是观戏楼,剩余之处大多是令人观赏的庭园摆设,就是那些戏班子居住之处,也离戏台有些距离,可当年的大火不只将戏台子给烧了,就是后头屋舍也燃了一排,火势之快甚至牵连邻舍。

再来,她在火灾后曾偷偷潜入现场看看是不是有值钱之物可捡……咳!当时太穷,她这么做也是逼不得已。

总之,她从未燃烧完全的屋舍中发现了一点,这用来建造红梦楼的木材,竟是在后代被称为阻燃树种的海松。

这朝代没有钢筋水泥这类建材,而是以木为基、以泥为墙,然就是树木瓦土也分好坏,大户人家府中用的大多是较不易燃烧的阻燃树种。

这些树种通常有较低的树体油脂和较高的含水量,叶片成蜡质或革质,同时叶厚、皮厚,结构紧密,因此不易燃烧,或是燃烧不易产生火焰。

海松不仅拥有极强的散热能力,同时它的木质坚硬,耐得住高温的考验,一般的小火灾对它们而言,其实就是掉几片叶子的事情,到了来年它们依旧长新叶,正常开花结果,不受任何影响。

红梦楼用这样的木材去盖,怎可能起这么大的火势?她不解,于是细细查访,最后竟让她嗅到一抹极细微的桐油气味。

这朝代还未有煤油出现,百姓点灯大都是用动物油脂或是植物油提炼而成,最为寻常的便是豆油,佛堂祠堂内供佛供牌位所用的则为酥油,虽贵重,却少烟味淡,亦算耐燃。

而桐油该是何处用油?答案是战场!

她幼时与胡俊四处逃窜,什么地方都去过,自然包括战事频繁的边疆。

那年内忧外患不断,边疆缝子如何会放过立国不久的西楚?自是集结大军,打他个天翻地覆,看这皇帝的位置能不能再换人做。

犹记那年她才三岁,关外缝子打来,便是用桐油行火攻之术。

桐油燃势迅猛,不易被水扑灭,燃烧之时所生的浓烟还有毒,用在战事上再适合不过。此外它还有个特点,只要火势够快够猛,将淋有桐油之处烧为灰烬后,它的气味也会慢慢淡去。

当年这火起得莫名且疑点重重,只要稍稍一查便能查出不对劲之处,偏偏当年调查此案的五城兵马司指挥使却是个怠惰贪财之人,也不知是谁塞了银子,十多条的人命,竟连查都未查便这么不了了之。

既然有人千方百计烧了红梦楼,又塞银子贿赂,这还不代表里头有事?

庄浩卿听至此,心中便有了计较。

虽说事隔多年,可有钱能使鬼推磨,加之那人以为事情已摆平,自然没多做掩盖,没多久竟真让他给查出了端倪。

当初红梦楼能成为兴安城首屈一指的戏楼,背后自然有座大靠山,那大靠山不是别人,正是远在贵州的钦王。

钦王离京多年,名下的产业皆交予钦王妃娘家兄长林显代理,谁知那林显天性好赌,以往钦王在皇城时,他还略有收敛,待钦王去了封地后,他便什么都不顾忌了,最后竟背着钦王将红梦楼这金鸡母给输了。

犯下大错,林显这才知着急,好在钦王远在贵州,只要他不说,又有谁会知道红梦楼被他给输了?于是就这么瞒了数月。

直到再也交不出红梦楼每年该交的出息,他便想出了个昏招。

起初他只是想着让人一把火把红梦楼给烧了,再对钦王哭喊几句,说红梦楼这一年赚来的银票全放在里头,不甚给烧了,这事也就过了。

钦王为人小气,且封地并不是什么油水丰厚之地,一大家子开销甚大,就算红梦楼是他的金鸡母,可要他掏出大笔银子重建,他肯定不愿,到时林显再让妹妹吹吹枕头风,将重建之事先压下,待赚了钱再将红梦楼给买回来,这关便算是过了。

然而林显蠢就蠢在他为了将红梦楼烧个干净,竟用了桐油,桐油一淋,火势之猛,竟让里头的戏班子来不及逃生,生生烧死了十多条人命。

平白无故被烧了楼,且官府还不管,那才刚从林显手中赢来红梦楼的东家也只能自认倒楣,花笔钱重新修缮,谁知生意大不如前,于是便将之转让。

前东家这一转,让林显又动了心思。

倘若红梦楼的生意一直不好,那他岂不是很快便能买回来了?于是便有了那所谓一连串的闹鬼事件。

庄浩卿没想到这么轻易便揪出了凶手,吃惊过后便是大喜过望,动作极快的向楚离歌要了人,三两下便将那狐假虎威的林显给办了。

云初夏所说的前两项都办妥了,那么就只剩最后一项了。

纵使庄浩卿一向自诩是天纵英才,一时半刻也想不出该怎么洗白,毕竟林显那事牵扯到钦王,又扯上鬼神之说,百姓是很迷信的,三言两语可打不散他们的疑虑,于是对云初夏佩服至极的他又前去向她请教。

早先已拿了五十两银子的云初夏见庄浩卿又送来五十两银,当下喜上眉梢,那张易了容的小黑脸顿时明媚耀人。

她心情极好的道:“世人怕鬼神,自然也敬鬼神,办场法事便成。”

庄浩卿傻了,这话说得简单,谁能不知?接手红梦楼之人前前后后办了不知几场法事了,还不是无果?

云初夏闻言不由得叹气,凝视他的眼神明明白白写着——以前不是还挺聪明的,怎么几日不见脑子竟不好使了?

庄浩卿顿感受辱,正要辩个几句,便听她娓娓道来。

法事有大有小,高僧也有得道或是混口饭吃的差异,既要洗白,自然不可再关起门来办法事,而是要闹得人尽皆知,且该来的僧人不仅得圆滑,还得有些名望。

有了这些,基本上事情便算成功一半了,剩下的便是过程。

红梦楼既是戏楼,怎么可能连演戏都不会?

看着黑脸小姑娘眼中的鄙视,庄浩卿总算开窍,立马让人办了场前所未有的盛大法会,还演了一场冤魂附身,讲述一桩凄美动人的故事,最后魂归西天,开开心心投胎去的戏码。

当时可是骗得在场众人流下一缸又一缸的热泪呢!

没了搞鬼之人,也没了闹鬼之事,红梦楼再次红火起来,庄浩卿可乐了,只差没与云初夏称兄道妹。

而有了庄浩卿的关照,云初夏在戏楼里可说是混得如鱼得水,虽说仍是个小女工,但只要有好吃好用之物,庄浩卿都会给她送来一份,当真将她当妹子一般疼爱。

云初夏这人一向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庄浩卿对她好,她自然是投桃报李,于是便将后世电视戏剧那套场景说予他听。

庄浩卿不愧是商业奇才,才听她描述了大概,便立马让人改建出一套小型拍摄现场,还用了大大小小的水缸,不仅让人有着身历其境之感,兼顾声道环绕,让云初夏简直叹为观止。

所以说真不能小看古人的智慧。

楚离歌听着好友像说书先生一般,语调时而高亢时而低沉的说完整件事后,再看向云初夏的目光仍然宛如幽潭,可若是细瞧,便能发觉他眼中那一闪而逝的亮光。

“阿初姑娘当真聪慧,此事能完美解决,姑娘功劳甚大。”

望着他那似笑非笑的眼神,云初夏被瞧得头皮一阵麻,只能干笑道:“好说好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应该的、应该的。”

“阿初你就别谦逊了!”庄浩卿哈哈大笑,丝毫没察觉到两人之间的暗涌,本想再说上几句,外头却传来好戏开锣的声音。

红梦楼才刚开张不久,他可不想再出差池,于是道:“我先去看看,阿初,替我好生招待贵客。”

楚离歌为幕后东家之事乃是秘密,他今日来此,是以庄浩卿好友的身分上门听戏,自是贵客。

招……待?云初夏额角一抽,此时此刻恨不得夺门而出。

待庄浩卿前脚一走,她便强撑着笑,轻声道:“戏再一会儿便开始了,小女子就不打扰楚公子看戏了。”说着便要退出去。

“阿初曾说过自己是个孤儿?”

正欲离去的纤痩背影一僵。

阿初?这会儿竟是连姑娘二字都给省略了,让她想回头对他喊上一句,他俩其实并不熟!

她很想当作没听见,然而庄浩卿让她好生招待的话语言犹在耳,加之这么逃了似乎有损她云大姑娘的风范,于是她硬着头皮转了回来。

“楚公子说的是,阿初确实是名孤儿。”她敛下眼睫,圆圆的大眼眨了眨,顿时水光满布,嗓音略略沙哑。

虽说那汝然欲泣的模样配上她此时不仅黑,还满是雀斑的小脸,实在有碍观瞻,可禁不住她演技好,此时垂着头双眸带泪,楚楚可怜的模样配上浑身悲怆的气息,彷佛正为自己身为孤儿的身世感到难过。

若是寻常人见了,只怕早已上当,不是闭嘴不谈便是好生安慰,可惜她遇见的人是楚离歌。

他有些好笑的看着眼前极力想淡化自身存在感的姑娘,薄唇又掀,“犹记你我初见时,阿初并不怎么感怀身世。”

他可没忘记那时的“云小公子”在说自己是孤儿时,那一脸潇月兑的模样。

正打算落下的泪珠顿时缩了回去,她翻了翻白眼,索性摊牌,“楚公子究竟想说什么?”

明人不说暗话,既知眼前的楚离歌不吃这套,她也懒得装了。

楚离歌见她放弃得如此之快,唇畔笑意更浓,“我只是好奇,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穷苦姑娘,如何会有这些精辟的分析与见解。”

他是谨慎之人,就算相信云初夏所言,他仍是派人将她的身世调查得一清二楚。结果果真如她所说,那日她确实是刚好路过,除此之外,她的身世也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那年世道乱,盗匪横行,云初夏自出生便没了父母,被遗弃在路边,被一对同样因劫匪袭击而死了儿女的夫妇给收养,那对夫妇除了她之外还收养了一对兄妹,一行人就住在城西一间破旧的小酒馆中,生活十分困顿。

若是在今日之前,楚离歌或许不会多想,然而现在嘛……

一个孤女能这样的聪慧?

看着眼前这不知是她真面目还是易了容的云初夏,她那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身世,却反像是团迷雾,让人愈看愈不清。

偏偏这样的云初夏,比起那些名门贵女还要让他感兴趣,就像是朵罂粟,明知有毒,却忍不住想要靠近。

云初夏并不知他心中所想,若是知道,肯定拔脚就跑。

她听见这话时,忍不住暗暗咬牙,她就知道这男人不好糊弄呀!这就是为何云初夏在看见楚离歌时,下意识想躲的缘故。

眼前的男人太过敏锐,且好死不死两回见面都让他见着自己不同的风貌,若是再多见几次,恐怕他连她的老底都能掀了。

虽说她不支持复国,可以这身子的身世,只要一被举报,那肯定是没命见到明日的太阳……

思及此,她心中警惕,一双圆眸再次眨了眨,试图装傻,“就不能是我天生聪慧?”

楚离歌似乎早料到她不会说真话,而是再问:“你似乎很是防备我,为何?”

他自认这身皮相很是吸引人,先不提那些想尽办法要嫁入离王府的姑娘,就说他随便在路上一晃,都能收到民风开放的西楚姑娘扔来的手帕、花笺之类的物品,且每回都有足足一箱。

可眼前的云初夏不仅不被迷惑,甚至很是防备,这让他更加好奇了。

为何?云初夏额角又是一抽,她总不能说这是老鼠遇上猫、官兵遇强盗,本能所致?虽说她至今仍不知道眼前的男子究竟是什么人,可光是见他那身气度与穿着便知定不是寻常人。当然,若是她想查也不是查不到,可是她不想查,因她有股直觉,若是挑破了他的身分,两人之间的纠葛恐怕会比现在还要深。

她一向对麻烦避之唯恐不及,故对于楚离歌,她不仅仅是防备,甚至恨不得躲得远远的,最好再不相见。

但,这话仍是说不得。

她正准备再次装傻,突然感觉到一股不寻常的气息,让她本能地变了脸色。

不只云初夏,就是楚离歌也感到了不对劲,多年累积来的敏锐直觉,让他察觉到空气中有股令他十分熟悉的窒碍感。

他神色不动,若是细看才能发觉本是带着笑的唇角收了一分,那双深色眼瞳的深处闪过一抹冷芒。

他朝低垂首不知在想些什么的云初夏道:“我也不过是随口一问,阿初既不愿说,便出去吧。”

说罢便专心的看着戏台上的小生、小旦唱戏,彷佛对一切毫无所觉。

然而云初夏却察觉出他的异样。

说来也奇怪,两人总共不过才见过两次面,他却总能认出她。而她不仅能看穿他那与温和外表不相符的危险,就是现在,她也莫名察觉男人特意赶她出去的意图。

她知道他也感到不对劲了,只是这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究竟有什么底气独自面对刺客?

“东家让阿初好生招待公子。”她抬起一双过分晶亮的眼眸看着他。

楚离歌俊眉微捋,“那就去门外候着吧,若是有事,我会唤你。”

云初夏现在肯定这男人是怕又牵连她,莫名地,心头淌过一丝暖意,可她为何要照做?

她笑了笑,道:“也好,公子既不愿阿初留下,阿初出去便是。或许公子是习惯自家之人服侍,阿初这就替你唤人去。”

这句一出,空气中的流动瞬变。

“你……”楚离歌一怔,只来得及说出这话,身子便让一股力道给拖起。

“躲好!”云初夏脸上笑容早已不见,从小腿抽出一把薄如蝉翼,泛着冷然幽光的匕首,朝着来人便是一挥。

戏台子上,花旦的嗓音悠长悲泣,看官们纷纷叫好,丝毫无人发觉方才发生一阵无声无息的打斗。

朱陆看着躺在楚离歌脚下的黑衣人,立马跪下,“属下该死!”

他人就在外头,却对里头的动静丝毫不知,若是王爷有了差错……

冷汗落下,他连想都不敢想。

“这不怪你,下去吧。”楚离歌没多加责备,是他让朱陆在外头候着,再说,这么多年来,他的身旁不可能无时无刻都有人,让他没料到的是,这一回的刺杀似乎来得又更快了些……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那人如此心急?

楚离歌拧眉思索,直到朱陆将地上的黑衣人拖出,他才抬起眸子,看着眼前发丝有些凌乱的姑娘。

楚离歌的眸子有些幽深,静静的凝着她,沉声问:“阿初为何不出去?”

云初夏也静静的回看他,“楚公子又为何让阿初出去?”

一个不愿牵连他人,一个则自愿被牵连,有何好问?

楚离歌看着眼前貌不惊人,一双眼眸却璀璨如星辰的女子,突地扬起一抹笑,“你又救了我一回。”

云初夏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是啊,她怎么又手贱救了他一回?究竟是谁上一刻才暗下决心再不与他牵扯?此时的云大姑娘内心泪流满面,十分的郁闷。

楚离歌见她闷闷不乐,叹了口气说:“阿初下回还是听话吧。”

事实上他并非她所想的那般无用,非要她相救。

他十岁便云游大陆,虽不懂武,却学了不少保命技,有一年到了满是沼地瘴气的大理,结识了一名脾气古怪的老人,那老人无子无女、孑然一生,却拥有一身高超的毒技,只要稍稍不顺眼,毒粉一撒,对方不是被毒哑就是被药盲,更可怕的是还能化人血骨。

这么一个老人在当地是谁都不敢惹的存在,毕竟谁也模不清他的脾气,有时只是多说一句话、多瞧他一眼便会犯着他,他使毒就如同吃饭睡觉那般轻松自在。

初到大理的楚离歌不知他的来历,一老一少在酒楼相遇,却不知怎地相谈甚欢,楚离歌与他述说西大陆各处风情,闽南大海辽广、浩翰无边;天山悄崖绝壁、峰峦雄伟;南边则山明水秀、景色如烟……

老人这一生从未离开过家乡,纵使年少时曾有过满腔情怀,却被这试毒试得残破不堪的身子所拖累,终生不得离开这满是毒草,却是他救命之药的故土,在听闻如此风情,对眼前的小小少年更加喜爱,更何况他那酷似故人的脸庞……

楚离歌在大理待了一年,这一年来,两个忘年之交几乎同吃同睡,老人更是将一身绝艺教予他。

楚离歌本就聪颖,学任何事都快,加上老人倾囊相授,只一年便将老人的本事学了九成,剩下的一成乃是将自身炼成毒人,这点他可不愿。

他虽没有习武的天分,可听力自幼便异于常人,且五感敏锐,这才会至今大难不死。

“还有下回?”云初夏对这话里头的意思感到十分吃惊,她开始怀疑这人是何处来的角头老大,怎么两回遇到都是这样的场景?

楚离歌见她呆住,低低笑出声,“这我也说不准。”

要是可以,他也不希望再来一回,但他清楚这根本不可能。

云初夏没打算探究这事,俗话说,知道得愈详细死得愈快,她可是惜命的很。

为了不把命给送掉,她悄悄往房门挪了一步,打算溜之大吉,“现下应该是无事了,那我就——”

“这回我该如何报答你?”楚离歌打断她。

他的笑容十分耀眼,微露的齿如皓皓白雪般光亮,一双好看的眼眸眨也不眨的凝望着她,那如墨一般浓黑的眼瞳中倒映着她的身影。

这样专注的目光无端地让她心跳漏了一拍,忍不住暗骂了句,妖孽!

楚离歌这容貌若放在现代,那绝对是男神等级。

他身形高大,哪怕是坐着都如玉山般巍峨,若是两人并立,即便是比寻常女子高觥的她,也不得不仰起嫌首凝望。

此时楚离歌正斜靠在窗桥旁,侧透进来的日光下,发如乌墨,肤如雪凝,一双眼睛犹如瑰宝般绮丽,仅是微微一笑就令外头满天的霞彩黯然失色,彷佛唯有他才是光源所在。

最最重要的是,他今日并未着意打扮,只是简简单单的单袍檐榆、青竹素冠,可穿在他笔挺的身躯上,却是格外俊逸。

这就是气质的差异性呀……不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一概与气质无缘的云大姑娘感叹道。

为免被美色所惑,云初夏忙敛下眼眸,“举手之劳罢了,楚公子其实不必太过介怀……若是你真过意不去,一样请我上醉香楼吃顿饭便成了。”

在察觉到男神那好看的眉微微一拧,她十分识时务的改了口。

“这怎么成。”楚离歌不赞同。

“怎么不成?那醉香楼的菜色我十分喜欢。”她说的可是真话,尤其是那招牌菜水晶肘子她一吃就上瘾,就是可惜口袋不够深。

楚离歌见她一脸谗样,笑了笑,“这事暂且搁下吧,容我再想想。”他实在不愿自己一条命就只值一顿饭。

“想?想什么?”她突然有股不好的预感。

今日事今日毕的道理不懂吗?这是要将两人之间的孽缘延续的意思?

楚离歌没有回答,站起身,“我还有事,先走一步,过阵子再来寻你。”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云初夏小脸一僵。

寻她?一想这阵子吃好喝好的日子,她内心悲愤。

能不能不要呀……

树上飘下瓣瓣花瓣,有粉色、白色还有深浓的胭脂色,落在石桌上、街道上,也落在云初夏那乌黑的秀发上。

低垂着蟒首,不知在想什么的云初夏没有丝毫感觉,就这么静静的走在清冷无人的街道上。

等在外头的南琴一见那纤痩的身影,欣喜的喊,“小姐,你总算回来了!”

外头月明星稀,一口清冷的空气沁入胸腔,云初夏脑袋一个机灵,顿时醒过来,看向朝她迎来的南琴。

总是一脸淡定的南琴此时面露愁容,道:“小姐,稍早庄子来了消息,说小妮又犯病了……”

原本沉浸在心痛情绪的云初夏立马回神,一连问了几个问题,“严重吗?可请大夫去看了?胡叔和菱姨可过去了?”

“胡叔……”南琴咬了咬唇,想着该先说哪件事,最后决定挑要紧的说:“胡叔和菱姨走了。”

“走了?”云初夏愣了愣,随即心一沉,“他们去刺杀离王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她心头顿时慌乱无比。

南琴深怕她乱想,忙说:“小姐不是下令不让胡叔去了?胡叔怎么可能违抗你的命令。”

在胡俊心中,云初夏的话就是圣旨,他是绝对不可能阳奉阴违的。

云初夏这才松了口气,“那他们俩究竟去哪了?”

南琴先将自家小姐给拉进屋,将大门给关上后,才低声道:“他们寻宝去了。”

“寻宝?”云初夏再次像只鹦鹉般呆呆重复,待她想起是怎么回事后,倏地瞪大了眼,“你是说他们真去了郳州?”

“可不是……”这便是南琴愁眉苦脸的原因之一。

胡俊自从听了云初夏的提议后,便一直犹豫着,一来他的确是想复国,可没钱又没人;二来他放心不下云初夏,就算她已是个大姑娘了,可身分敏感,个性又跳月兑,没有他与妻子在一旁看顾着,要是惹了事可怎么办?

这让他左右为难,几个月来一直难以下定决心,真到日胡小妮发病。

胡俊本有个大哥名胡允,成亲多年一直没有孩子,直到过了知命之年才得一女。

胡小妮便是胡允的独生女儿,胡俊的侄女,也是他胡家唯一的后人。

然而这小丫头自幼便体弱多病,稍稍吹了点风便发热,走个几步路便喘个不行,从出生就一直卧病在床。

偏偏大夫说了,胡小妮这样的情况便是在娘胎时没养好,又是个早产儿,这才会造成先天不足,只能用稀珍药材好好养着,虽无法断根,却不至于和现在一样三日一小病、五日一大病,若是养得好,说不准还能像寻常姑娘那般嫁人生子。

胡俊听见这话又喜又忧,他的兄长是为了救他而死,大嫂只比兄长小四岁,年岁本就大,当时听闻这消息,当场便哭晕过去,没想到因此动了胎气,还没足月便生下胡小妮,不久后也随着大哥的脚步走了……

正因如此,胡小妮的身子才会这般差。

胡俊本就是重情义之人,更何况他的兄长还是为了他才死的,在大嫂病重时,他便在她床前发下毒誓,定会用尽一切办法将胡小妮的病给治好。

这么多年来,他只要一得到银钱便会拿去买药,可惜除了胡小妮,他们还有太多太多的人要养,那些死去的同伴留下的妻女足足有百余人,多是老弱妇孺,能赚钱之人少之又少,压根儿是僧多粥少,就是胡俊想攒多些银子给自家侄女买好药,也是存不来……

今儿个下午,夫妻二人一听见胡小妮又犯了病,忙出城去看,谁知得到了个坏消息,大夫说连吃都吃不好,一个十六岁的丫头竟是比十来岁的女孩还要瘦弱,更何况是吃药?身子没法吸收,就是吃再多药也是无用,再这么下去,这小姑娘是活不到明年了。

胡俊当场眼眶便红了,他曾答应过大嫂会将侄女的病治好,如今却……

从庄子回来后,胡俊便将自己关在屋中,最后终于下定决心去郳州。

郳州是否真有宝还是两说,可如的他就像个溺水之人,只要有一丝希望,他便会紧紧抓着不放。

一边是忠、一边是义,自古忠义难两全,更何况是一直忠心耿耿的胡俊?

做出这样的决定,胡俊十分痛苦,自觉无颜见云初夏,这才会趁着她还未回来之前,悄悄的走了。

“胡叔本想叫菱姨留下来照料你,可菱姨不愿,说夫唱妇随,他就是撇下她,她也会追去,最后胡叔妥协,说他一年内不管寻有还寻无,一定会回来,让我与哥哥好好看着小姐,还吩咐小姐听话,切切不要再惹事。”

云初夏听完后,松了口气的同时也十分不平,“我何时惹事了?”

想她自小就乖巧听话,除了不爱背那些文言文(她又不考科举,背来有何用),不爱学那些宫阐礼仪(学了是用得到),不爱谈琴作画(她很有自知之明,她弹琴像杀猪,作画如画符),更不爱那女红刺绣(当她在十根手指头上扎出无数血洞后,她就知道自己这辈子休想靠针线活儿吃饭了)……

总之,她觉得自己乖的很,何时惹事了?

南琴听了,额角一抽。

她相信自家公主并非刻意惹事,只能说一切都是巧合,就是这“巧合”太频繁了些……

云初夏一向懒散,若是无事,她连门都不想出,偏偏这样还能惹出事来。

就拿近一点的例子来说吧,前年的某一日,胡俊与南吉上工去,沈雁菱则去庄子探望那些老弱妇孺,只留下南琴和云初夏二人。

他们的小酒楼一向生意清淡,一整日也不见一个客人,毕竟地点偏又老旧,酒菜也不出色,最重要的是这酒楼本就是个幌子。

当初胡俊会选择开酒楼,是因人来人往、三教九流什么食客都有,旧人上门不易遭人怀疑,然而这些年来因刺杀而死的人太多,小酒楼早已没人上门商讨复国大计,酒楼没了人气,生意便益发清淡了。

谁知这么恰巧,那日好死不死来了个过路客,偏偏酒楼存粮不足,南琴便让云初夏帮她看顾火,她上街买缺少的菜,然而她不过才出去短短一刻钟,便出了大事。

看着冒着浓烟的灶房以及落荒而逃的客人,南琴傻眼,忙奔进屋。

当她看见面目全非、浓烟满布的灶房,以及灰头土脸的云初夏时,仅呆呆的问了句“怎么回事”。

就见云初夏一脸的无辜,说她只是想帮忙,看锅里的肉汁愈来愈少,怕烧糊了,想说把火给弄小一点,于是拿水去浇……

南琴呆呆的看向落在地面上的空瓦罐,顿时明白了,咬着牙说:“那不是水,而是料酒!是料酒!”

云初夏却是更无辜了,她分得清弹药枪枝,也分得清长枪长矛,就是分不清灶房里那些几乎都长得一样的汤汤水水,她原本只是想帮忙来着,谁知竟是帮了倒忙。

还有一回,云初夏路过庄子旁的一条小溪,看见一名男子脚滑掉入河中,她动作极快,随手拿了一旁的木头便往溪中一扔。

她眼力好、手劲巧,算准了木头落下的位置,照理来说是出不了事的,谁知对方只是滑倒,不是溺水,且那小溪的深度不过才到他的腰间,就是想溺也溺不了,云初夏扔木头时,男子正站稳了要起身,那木头便这么好死不死的正中对方头部……

这一砸,直接将男子砸得昏死过去。

还有一次,云初夏为了替邻家小弟拿卡在树上的纸鸢,动作利索地爬了上去,可那棵树早些年曾被雷给劈中,早已枯死,树干焦黑、脆弱不堪,被她这么一爬,当场碎了一半,最后邻家小弟的纸鸢虽拿下了,可那棵树也几乎化成灰。

然后便有个老头上门哭诉,说那棵树可是他家曾曾曾……总之不知道是第几代先祖种下的,说是栽了此树,希望日后子孙能与这树一样开枝散叶、家族长流,可以说是传家宝。

虽说这树不仅没有开枝散叶,最后还给雷劈枯了,可意义仍在,谁知云初夏竟把人家的精神念想给压断了……

诸如此类的事数都数不完,然而云初夏还真不是故意为之,这一切当真就是这般的“巧合”。

因此南琴没有回答,而是对自家公主的不平抱以沉默。

云初夏见她那小眼神便知她的想法,忍不住撇了撇嘴。

一场飞机事故将她带来此地,让一向不信鬼神的她不由得信起了轮回。

她虽以杀人为业,却一直秉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至理名言,除了十恶不赦之人以外,她从来不接,不似一些杀人魔拿杀人当兴趣,全凭心情好坏,管他好人坏人,老子想杀就杀。

或许正是她还有些良心,老天爷才会给她再一次的机会,而她也十分珍惜。

上辈子她是个孤儿,从小便被抓进组织,被当成杀人机器培养,为了当一个全能杀手,她几乎学遍了所有杀人技巧,也读遍了所有用得上的知识,全然没有自我意识。

一直到她完美的做成了第一笔生意,然后是第二笔、第三笔……慢慢的崭露头角后,好不容易才有了自己的生活,然而就算如此,她仍得替组织卖命,直到她再也拿不住枪、使不了刀,或是在任务中丧命才有可能自由。

若非那场事故,她恐怕还是那令人闻风丧胆的红月堂第一杀手,麻木的数着杀人或是可能被杀的日子。

她一点也不想回到以往的日子,那里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有麻木。

来到这朝代是她两辈子加起来最快乐的时光,她感谢老天爷给她重活一世的机会,虽说这投胎的身分是个落魄的亡国公主,打一出生便过着躲躲藏藏的日子,却拥有了上辈子她不曾拥有的亲人。

撇开她那对短命的生父生母不提,这里有将她视为女儿的胡俊与沈雁菱,有陪着她一块长大、亲如兄姊的南吉及南琴,还有庄子里那些一口一个喊着她阿姊的天真孩童……

她觉得这样的生活才叫生活,她在这学会了哭、学会了笑,她不再是那毫无情绪波动的杀人机器,每日以杀戮为生。对她来说,穷不打紧,苦也无所谓,她只想好好护着这些给了她家的感觉的亲人。

于是云初夏开始积阴德,一来当是还老天爷给的恩情,二来就当为自己攒善行,想着下辈子能不能再投个好胎。

然而不知是不是她上辈子从不知什么叫做善事,她一腔热血总是打水漂,扳了扳手指算算,她惊觉自己这十多年来,成功办成的好事居然十根手指头数得出来,其余皆是往更严重的方向发展。

最终连她都不得不承认,她这人就是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感叹了下自己的心酸史,云初夏这才又问:“那小妮呢?现在怎么样了?”

一提到胡小妮,南琴的脸色又垮了下来,“撑是撑过去了,可是……小姐,咱们的银钱就剩下十两了……”

“十两?”云初夏拧起柳眉,“我半个月前不是才拿回一百两?”

那一百两正是她从庄浩卿那赚来的,想到庄浩卿,她又是一阵心痛。

在这个朝代上哪去找这么大方的老板?随随便便打个赏都是一两银子起跳,却因为她一时手贱给弄没了……

想到庄浩卿听见她要请辞时,为挽留她特意给她涨的五两工资,她的心又是一阵阵的抽疼,忍不住忿忿的想,她那一做好事就惹事的体质怎遇到楚离歌就失灵?若不然,她现在还能过着那好吃又好拿的好日子呢!

“给小妮看病便去了一半,还有这半个月来,一大家子吃吃喝喝的费用。哦!方才我还拿了三十两给胡叔他们当盘缠,东减西扣就剩这么多了……大夫说小妮这病要富养,之后可不能再只给她吃清粥配萝卜,得餐餐有鱼有肉,还有菜也不能落下,最好再熬些滋补的药膳……”想到每一道菜都得用上银子,南琴便忍不住叹气,“小姐,你说我们要上哪生钱?”

若是全力养胡小妮,勉强养得起,可其他人怎么办?那些行动不便的大娘和才刚学会走路的小女圭女圭们怎么办?

这事,就是上辈子没有自由,钱却多到能淹裤脚的云初夏也忍不住感叹。

果真是一文钱逼死一条好汉!她总算是知道胡俊为何这么着急了。

胡小妮这病,放在现代便是单纯的早产儿先天不足,加之后天营养不良,在那随随便便就营养过甚的年代,这病怎么也不致死,偏偏胡小妮投生在染个风寒都能死人的古代。

想到胡俊这些年为了胡小妮的病愁得白了不少头发,她那张小黑脸也愁得不行,思索了会儿,她道:“钱的事你别操心,我来想办法。”

这话让南琴一脸惭愧,“小姐,都怪南琴没——”

“打住!”云初夏抬起手堵住她的嘴,“你要再说下去,从明儿个开始,咱们便换一换,你去找工作,我来顾酒馆。”

他们口口声声说她是公主,不能做这等低下之事,犹记得她十岁那年偷偷跑去打杂工,一回来便看见南琴、南吉被打得浑身是伤,原因是看顾不利。

当时她十分生气,她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金枝玉叶,别人做得,她为何做不得?这国都亡了,还当什么公主?公主这头衔能让她吃饱饭,能让她过上安稳的生活,能让她像寻常的小姑娘般无忧无虑?

不能!

相反的,正因这该死的身分,她每天过着心惊胆跳的生活,没有一日吃饱。

他们以为只要不让她知道外头的事,她就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却不知她什么都知道。

看着那些曾经疼她怜她的叔叔伯伯一个一个消失,看着他们留下的妻女哭着喊着,痛不欲生,她如何还能安心的当他们口中的“公主”?

既然她是他们的公主,是他们的领袖,难道不是该由她保护他们?不是她更应该以身作则?她有手有脚,为何不能为众人尽一份心力?就算她能做的不多,可至少让她觉得自己不仅仅只会拖累众人。

众人听完,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却依然坚持己见,毕竟他们这么多年来护着她,正因她是云翔国最后的一滴血脉,如何肯让她去抛头露面,这风险太大了。

她当时也是发狠了,直言若是不让她做自己想做的事,要么她自刎、要么她去自首,只要她死了,就不存在复国不复国的问题了。

这话让众人惊了,却无人认为她是在说笑,最后只能默许她以尊贵的公主之躯去外头打杂赚钱。

南琴听见这话,脑中立刻浮现那日的浓烟密布,忙将头摇得像拨浪鼓,“当我没说!当我没说!”

云初夏这才满意,然而一想到胡小妮的病,她一颗心又沉了沉。

难道……她又得重操旧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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