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魑魅魍魉修理屋,赤字中 第七章 无弦琴

修理屋中,确实有一架古琴。

而且距离花鸟相当近,就收藏在地下室,她床边几公尺旁的长几上。

之所以容易被人忽视,不会第一时间想到它,是因为那架古琴,没有琴弦。

没有弦的琴,怎么可能弹得出声音?

好比电话没有插上接头,它却突兀响了,根本是十大灵异事件。

幸好这样的灵异事件,杜清晓听不见、看不到,少掉她的大惊小怪,欧阳修与花鸟相对平静很多。

尤其,前者是无弦琴持有者,见怪不怪;后者神经粗壮,不觉得一架古琴有何可怕。

欧阳修问完那句“你听得到琴声?”,得到花鸟点头回应之后,他也没其余反应,继续低头修理微波炉。

杜清晓没听懂他们的哑谜,只以为花鸟听错了,自然也没多问。

这件事,便在打开电视后的新闻播报声中,淡淡揭过了。

睡前,花鸟多看了长几上的古琴几眼。

这时古琴悄无动静,安躺在那儿。

琴身素雅古拙,琴额题了两字“空灵”,边角刻绘一朵简笔荷花。

岳山承露皆在,琴面十三徽不缺,独独没有最重要的琴弦。

不知道是不是视觉疲劳,盯久了,恍恍惚惚间,似乎看见有浅红色弦线浮现,花鸟伸手要去碰,却只碰了个寂寞。

花鸟一向不是会纠结的个性,特别是困意来袭时,任何事都懒得多想。转身爬回床上,盖好棉被就寝。

这一觉,睡着了,就没再醒过来。

一开始,杜清晓只当她赖床,也没太早去叫醒她另一方面是杜清晓不敢独自到地下室。

到了中午,杜清晓察觉不对劲,花鸟住进修理屋以来,没落下过哪一顿饭,要她不吃早餐,她虽不至于暴怒发脾气,可是那委屈小表情,比你勒索她两百万还严重。

不过杜清晓毕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上回欧阳修连睡数日,叫都叫不醒,当时那只惊慌失措、担心到泪眼汪汪的杜清晓已经成长了,不可同日而语,经验值up up。

在这间修理屋里,“睡觉”不一定真的是睡觉,盖棉被干大事呢。

又来到晚上,连欧阳修都发现异状。

饭桌上,少了一个人,还是向来最埋头苦吃的那一只。

他朝老板娘挑挑眉,努了努缺席的空位,求解。

老板娘冰雪聪明,接收到他的提问,淡定回:

“大概也去修东西了吧。”那时欧阳修的沉睡,就是被恭请进地府,修那座大名鼎鼎的奈何桥,还让她中途打断,事后想想,自己真是太毛躁、太不成熟了。

“……凭她,能修什么?”

夫妻俩一阵沉默互视,二话不说同时放下碗,往地下室冲。

床上,花鸟睡得像只猫,身体半蜷,头发长长披散开来,仿佛一大块乌亮丝绸。

杜清晓喊她、轻轻摇她,也没有醒来的迹象。

直到看见欧阳修皱起眉头,杜清晓才惊觉大事真的不妙。

“她这样……是不正常的吗?”可是她模花鸟的额温,并没有发烫呀,体温也正常,不是冰凉的。

“你真的修理屋待久了,分辨不出来哪类状况叫正常,不怪你,是修理屋太扭曲了。”

“……”我的三观还不是被你硬生生扳歪的?!当年谁还不是个正常人?!

“亲爱的老婆大人,帮我去叫外头那只……仝灭,进来地下室一趟。”

杜清晓明白现在不是拌嘴的好时间,不敢有任何耽误,小跑步上楼,很快带领仝灭下来。

仝灭原先总避免和修理屋其他人打交道,能避就避,这次杜清晓专程到电线杆下喊他,神色还那么紧张,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于是他也不啰嗦,飞跃而下,跟上杜清晓脚步。

一踏进地下室,仝灭感受到大量妖魔鬼怪气息充斥,正气的、邪乎的、妖臭的,扑面而至,但大多数是残留在物品上头,浓度不高,并非本体。

耳边传来一阵阵琴声,不是弹奏成首,而是慵慵懒懒、有一下没一下拨弄琴弦,发出单调音节。

“怎么回事?”他看见躺在床上的花鸟,只剩一具躯壳,里头的东西不在了。

“被琴魔带走了。”欧阳修说出最大的可能性。

“琴魔?这类小玩意儿,她应该免疫。”仝灭不太相信,区区琴魔,能把人带走。

“用等级来分的话,她最多幼稚园小班吧。”意思是,花鸟女敕得很。

“……也是。”不该太高看她。

欧阳修:“况且,我家这只琴魔比较麻烦一点。”下巴努向长几上的琴。

仝灭挑眉,朝长琴看过去:“怎么个麻烦法?”

“祂生前不信任感情,加上身世起伏,历经一番人情冷暖,最后终于养成玩弄人心的青楼花魁,致力于破坏别人家庭,见不得谁幸福恩爱,看见十对绝不手软只拆九对,心理上有一些……扭曲。”欧阳修用词相当婉转,但尾句几秒的诡异沉默,谁会听不明白?

那只琴魔,为人时,心已生魔,以蹂躏真情为乐,周旋无数人身边,亲手掐碎一个又一个家庭,乐此不疲。

祂却低估了人性怨念,一日落单时,惨遭昔日因祂而妻离子散的男人,割断琴弦,用弦绞杀祂,力道之大,几乎将脖颈缠断。

喷溅的鲜血,染红桐木琴身,渗进深处,形成除不去的血污花色。

人魔成鬼,戾气最凶,祂们不会反省因果,不懂自己的杀身之祸源自于自己的行为,祂只会怪罪旁人,迁怒无辜。

如果只是一架年代久远的琴,时光淬炼,生出灵性,化为琴妖,那还好办,毕竟单纯无害,惹不出大事。

但这种渗入鲜血,带上怨念而成灵的,杀伤力可大大不同。

“琴魔为什么要带走她?”仝灭反倒更好奇这一点。

琴魔的目标,应该摆在容易对付的人类上,虽然花鸟长得一副软萌模样,但一看就不是好处置的善茬,这道理,连冯小狐都懂,琴魔不懂?

“这只琴魔,喜欢找情窦初开那种,对感情似懂非懂,俗称门外汉的菜鸟。”

拔掉初生的感情幼苗,最容易在人心上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疤,造成一辈子阴影,琴魔的恶趣味。

“情、情窦初开?”仝灭仿佛听到多难以置信的四个字,重复时还卡喉了一下。

惊讶的目光,落向床间沉眠的她。

那个花鸟?

永远一副万事delay的花鸟?

“她听到琴音了。琴魔的琴音,只给这种人听。”当然,欧阳修体质不同,另当别论。

仝灭突然默了一下,细微的神情变化,没逃过欧阳修的眼。

“你也听到了吧。”同样delay的家伙。

仝灭:“……”

哪没听见?现在琴音还一声一声响着呢。

“没有谁比你更合适了,去把工读的带回来。”见仝灭没动,还没反应过来的蠢样,欧阳修哼哼:“怀疑啊?我忙着修伞,晓晓去有用吗?不然叫冯小狐上?”

仝灭略过伸手抹脸的累赘动作,十分认命:“……我去。”

琴魔真不是多棘手的邪物。

至少,对猎捕过各式各样妖魔的仝灭而言。

他相信对白泽来说,也是一样的,琴毁魔散,干净了事。

问题是,花鸟被拉进去琴魔塑造的空间里,等于与琴魔融为一体,粗暴毁掉琴,花鸟大概也回不来了,永远受困在里头。

仝灭看着花鸟的睡颜,知道毁琴是绝不可能的选项,有了这层顾忌,琴魔还能再嚣张多活一阵子。

此刻唯一能做的,就是跟着进入琴魔空间,将人完好带离开。

由“执法者”来做这样的事,确实是明智之举。

连最麻烦的步骤灵魂出窍,都能省略了。

仝灭往床上一躺,与花鸟面对面,近得能感觉到她的浅浅吐纳。

握住花鸟的手,牢牢牵紧她。

只容两人听见的琴音,幽幽再奏,这一次,音节串起,成为完整曲调

循着琴声引导,仝灭假装任其牵索,意识穿透一大片白雾,前方景物渐渐清晰,仿佛未干的墨画,氤氲在融融水气里。

再睁开眼,人已经不在修理屋的地下室,身旁的花鸟也不见了。

也是,躺在床上的是躯壳,带不进琴魔的虚幻世界。

周遭充满清灵丝竹乐声、杯觥交错的敬酒碰杯,以及笑闹的喧哗人语。

至于他为什么躺在草堆上,嘴里满满血腥味,浑身传来阵阵抽痛,仝灭倒也没工夫深思,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花鸟,带她离开。

“傻子!醒了还不快滚!”又是一棒子朝他背后挥来,仝灭在棒子落下前,俐落往左侧翻滚一圈,完美避过。

“还学会躲?!躲有个屁用!啐!老子打死你!”执棒的糙汉子见攻势落空,恼羞之余,气焰更炽。

开头就是这阵仗迎接他,琴魔编故事的能力不行啊,没头没脑,没因没果,差评。

仝灭此刻这具身体,不如自己的好使,手脚十分不利索,甚至算得上笨拙,成为执法者太长时日,让他已经忘了人类身躯有多累赘。

似乎还是比原设定的正主来得灵活,否则糙汉子也不会边追边喘,一边惊呼:

“这傻子今天是吃错了药?!跑得比老鼠还快”

久没跑给人家追,确实生疏了,但要甩掉一个糙汉子,绰绰有余。

仝灭窝在枝繁叶茂的大树间,看糙汉子无头苍蝇般找他,最终悻悻然放弃,撂下几句粗话咒骂,走远了。

躲,只是省麻烦,倒不是怕糙汉子,谁知道原设定的正主是哪样个性?

瞧瞧周遭无人靠近,他跳下树,找了个大水缸照照。

果然模样不是“仝灭”,变成一个女乃胖胖的少年,年纪看上去……比他还小些。

仝灭掐掐腰间,手感软乎乎,难怪刚跑起来有点喘。

“不知道她在这里是不是原模样……对了,厨房,去厨房附近转转,感觉那儿遇上她的机率颇高。”

毕竟有人贪嘴,又不耐饿,除了厨房,能往哪里去觅食?

循着香气和炊烟,仝灭轻易找到厨房,里头忙碌煮食的大厨清一色男性,没见着半个年轻丫头,他守在外头,将自己藏好,守株待兔……

不,是守“吃”待“花鸟”。

也利用这空档,由厨房中传出的交谈内容,仝灭拼凑出身处环境。

这里,是城中最著名的勾栏院,万花楼(为什么青楼都叫这老掉牙的名,不考究)。

今日城里富公子包下整座院,举办酒宴。

镇楼之宝,花魁空灵,将为富公子抚琴三首。

仝灭低头看看自己,富公子这角色,应该与他无缘,但他穿着不像一般小厮,衣服料子还算中上等,至于为何在此,有可能是宾客之一,然而,一开头被糙汉子痛殴,实在也不似宾客该享有的待遇。

瞎猜也没用,继续找线索,那几句对话中,不是还出现了一个关键人物嘛。

花魁空灵。

琴声乍响,第一音,惊鸿而出,万花楼一片幽静,全神贯注聆听这千金一曲。

仝灭顺着琴声,看到挂满雪白纱帘的高台上,纤手奏琴的女子。

纱帘料子薄透,若隐若现,将人笼罩在一片烟岚间的错觉。

清风拂人,撩拨纱帘,即将吹开一处破口前,另一条帘子又适时顽皮遮来,吊足高台下看客的胃口。

基本上,能弹得这么好,是花鸟的可能性直接归零了。

花鸟砸琴的技术,一定远比弹琴来得高超,这一点,仝灭对她还是颇为了解的。

正当众人专注力全落在高台间,仝灭环顾四周,寻找花鸟的疑似踪迹。

花鸟的眼神特殊,他应该能第一时间认出她。

他有这样的自信。

他还没见过,有谁拥有那样的一双眼。

仿佛对所有事漫不经心,带点距离,看着别人笑闹,自己不想加入其中,却又能接纳任何发生在眼前的光怪陆离。

好比,见鬼、见妖、见执法者,她都是一样的淡定。

淡定间,不歧视,不嫌恶,也不惧怕。

她眼底,有一种光。

他描述不出来的光。

像一泓泛起冰冷岚雾的高山流泉,却有淡淡阳光照入,看起来既冷又暖,很矛盾,然后一提到吃,仿佛一朵粉女敕樱花花瓣掉进泉心,激起一丝可爱涟漪。

仝灭仔细扫过一张张面孔,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不是、都不是……

光,就这么突然出现了。

花瓣掉进泉心,圈圈涟漪成形的画面,清晰得好具体。

高台上,奏琴的美人儿不重要,略过不看,立在她身后,本该双手执香炉的丫头片子,特地空出了右手,时不时往腰间小布囊掏瓜子嗑。

这不就找着了?

虽然五官完全变化了模样,仝灭很肯定,是她。

一副众人皆醉我独醒,还把握时间啃瓜子。

能活得如此自得其乐,应该也找不出第二只花鸟了。

看起来似乎混得还不错,梳起可可爱爱的双髻、系上可可爱爱的粉色发带、缀起一小朵可可爱爱的绒花……

停!

他用了几次的“可可爱爱”?

词汇贫瘠到挤不出其他形容了吗?

生前的破经历,害他书读得不够多,词到用时方恨少,除了可可爱爱,仝灭放弃继续压榨脑力,可可爱爱就可可爱爱吧。

因为确实挺可可爱爱的。

“……忘记在哪里听过一句话,当你开始觉得另一个人可爱时,你就完蛋了……”

那时候,仝灭没懂,为什么可爱就完蛋了,现在似乎……有一点点明白。

花魁空灵琴音转换,先如飞瀑奔腾澎湃,再至清流涓涓,婉转浅吟,泠泠盈耳,比拟一段感情由激昂似火,来到细水长流。

花魁空灵,人如其琴,她以琴诉情,曲轻情切,全场众人皆随此琤琤琴音沉醉。

仝灭听力好,但音感不佳,听不出太多抑扬顿挫,更别提曲中那些弯弯绕绕的复杂情愫。

倒是混在曲中,那几不可闻、小小的咬瓜壳声,嗑、嗑、嗑……可可爱爱。

三首方毕,高台下掌声如雷。

可总算弹完了,花魁不停手,众人对高台的注目也不会停,仝灭就没办法靠近花鸟。

奏完琴的空灵,如珍如宝般被搀下高台,与富公子一同入席后续发展,仝灭不知道,他追着被吩咐去取狐裘的小丫头走了。

经过两处回廊转角,四周没有其余旁人。

仝灭箭步上前,去握小丫头的手臂。

迎面就是一手刀劈过来,仝灭反应极快,挡住了。

“怎么又是你?你被打不怕吗?让空灵姑娘看见,你又要糟糕了,你这里在冒血耶。”小丫头指指他的额侧,那一小条蜿蜒的血痕。

她迳自说完,突然沉默一会,小巧鼻翼抽了抽,疑惑时的标准动作又出现了15度角的歪脑袋,仔仔细细打量他。

“……仝灭。”喊完之后,粉色唇角跟着扬起一个小勾勾,双眸更是亮了亮,用的还不是疑问句。

“这样你都认得出来?”

“因为,你和他的味道不太一样。”小丫头花鸟抽出手绢,替他擦血。

刚才没发现他是仝灭,她只是随手指指,提醒他自己擦,现在知道他是仝灭,她倒是动手得很习惯。

小小的差别待遇,花鸟自己没察觉,仝灭却是瞧清楚了。

瞧进眼里,在心里乐开花,开成一片灿烂花园。

“我是什么味道?”他带着笑意,追问。

“就是仝灭的味道啊。”具体她形容不出来,脑中词汇有限,请不要为难她,谢谢。“你怎么也进来了?”

“救你。”

“干么救我?我又没事。”花鸟一脸莫名其妙。

“灵魂都被琴魔拉进这里了,还叫没事?”

“我不是被拉进来的,我自己来的。我听见琴在哭。”

他和欧阳修太小瞧她了,以为她女敕着呢,不敌琴魔幻诱,结果人家是自己跑来看热闹的。

“好,你是进来察看琴魔究竟想干么,那么你给我恶补恶补,现在到底啥情况?”

看花鸟的意思,没弄清楚是不打算离开这里,行,那就一块待着。

不过起码让他理清关系图,明白自己扮演的,是谁?

“我叫清荷,你是李敬闵,我们俩青梅竹马,我是你家养大的童养媳,但你爹修坏一个老爷的高价古琴,得赔一大笔钱,一时筹不出来,老爷准备拿我当抵押,我们在街上拉拉扯扯时,被空灵姑娘撞见,她替你们垫付这笔帐,条件是我得卖她当丫鬟十年。”

不是卖进妓院,只是卖给空灵,所以李家同意了。

“挺……普通的故事。”仝灭没听出什么高潮起伏,相当老套的架构啊。

“我也觉得。因为你爱慕我……”这句话,怎么说出来怪怪的,花鸟与仝灭同时相视一眼,都察觉到句里的语病,本来可以当成口误笑笑掀过的,却为突如其来的沉默,悄悄变质了。

两人僵硬地挠挠脸,动作居然如出一辙,有些手足无措。

花鸟挠完脸,略作修正:

“李敬闵爱慕清荷,两人又是从小有婚约,所以时常偷跑进万花楼看她,但是空灵姑娘非常讨厌他,总说他是牛粪,不许他接近清荷,每见一次就喊人打他一次。”

仝灭总算了解自己一出场就是挨打戏,理由在哪儿了。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鲜花是她,他当然只能担纲牛粪。

单纯就外型来说,空灵不算诬蔑人,清荷长相十分清丽漂亮,再过几年,长开了,会更加明艳动人。

反观李敬闵,圆滚滚的,人不高,行动又笨拙,芝麻眼蒜头鼻香肠嘴,一点都不匹配。

“空灵就是琴魔吧。”仝灭虽是猜测,但也有九成笃定。

“嗯。”

“听你老板说,琴魔喜欢拆散情侣,刻意塑造出来的这一处,是为了拆清荷和李敬闵这一对吧。”

花鸟没参与到这一段讨论,不知道琴魔的特殊癖好,所以给不了答案。

“所以,我们就留在这,陪琴魔演一场戏,看看祂究竟想干么?”仝灭又说。

“目前好像只能这样。”花鸟点头,同意他这提议。

“你不会害怕?”

“不怕啊。”

也是,看她那副滋润样,哪有半点误入异境的惶恐。

“那我真是白操心了,一头热地瞎跑进来,还以为你会需要我”仝灭正准备用力假叹,装一下委屈。

“你来了,我很开心啊。”花鸟截断他没做完的表演,先一步说。

虽然她脸上表情似乎与事实不符,缺少一个说服力的甜笑,但眼神很真,不是随口敷衍。

花鸟也确实没说谎,仝灭来了,她真的开心。

在这处陌生的地方,有个认识的人和她一块,而且还是仝灭,与她有话聊的排行榜前二,她觉得再好不过了。

换成是晓晓,她得反过来担心晓晓安危,不好。

换成是老板……不不不,和老板在这里共处,她宁可不管琴魔死活,只想快快离开。

换成是女乃黄包嘛,女乃黄包没办法跟她聊两句,不算是好伙伴,虽然她不是很爱聊天的个性,但总会有想与谁问答几句的时候嘛。

是仝灭,特别特别好啊。

既不用担心他安危,共处起来又不遭她嫌弃,还能适时聊聊天、一起吃零食……

她从来没想过,有谁会因为操心她,而跟着琴魔引诱进来。

老板不会,晓晓一定也会被老板阻止,冯小狐和女乃黄包更不会。

仝灭却来了。

想到这些,花鸟不自觉缓缓扬起一抹笑,很浅,很淡,轻染眉梢与唇畔。

仝灭挪不开眼,定定地看着她。

分不清是不是李敬闵真的太喜欢清荷,那份恋慕,影响到他,这小胖子,心跳好快,胸口重重撞击,连他都能听见那响亮的怦怦之音。

而且手!手!手抬起来要干么?!小胖子!又想去揉人家脸蛋了是不是!给我停住!

她现在是花鸟,不是你家童养媳清荷,想撸就能撸,别动手动脚揩油!

仝灭正与内心那只李敬闵进行机会教育,花鸟突然想到一件重要事,刚才漏提了,趁她还记得,赶快补充说明:

“对了,李敬闵是个傻子哦,据说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袋,所以憨憨笨笨的,说话也不利索,你要演就好好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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