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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总想勾引我 第一章

第一章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一连串诡谲的笑声从红木打造的房门内传出,惊得房门外两个高头大马的男人对视一眼,就一眨眼的工夫,他俩又再次化作两只石狮,一动也不动。

他们的黑皮鞋底下踏的是光可鉴人的大理石磁砖,视线所及是精心打造的居家环境,冷色调的装潢贯穿两层楼,显得这屋子高贵而冷漠,一如拥有它的男人。

想起那个男人,其中一人的脸上不由得泛起一丝惧意,随即一双眼睛就带着难言的同情扫向门板,直到同事警告性地低咳几声才迅速收回。

这些,房间里的严美美都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这下发了!

“天啊!年纪轻轻存款就有一千多万,是嫁妆吧?还有这张该不会是……房屋权状?!吓哈哈齁齁齁齁!”

嘴角一松,严美美一不小心就笑出了猪叫声。

果然老天爷还是很有良心的,让她上辈子过得像个小可怜,这辈子一“出生”就成了白富美。

放下存折跟房屋权状的双手捧着Q弹得恍若少女的脸,快乐得快升天的她忽然get到了苦尽甘来的真义。

曾经的她因为父母早逝,从小就成了被亲戚踢来踢去的皮球,一路看尽人情冷暖地长大,以为找到了依靠,没想到是遇到了渣男,为了渣男一家老小在花样年华就熬成了黄脸婆,也没得到一声感激。

这都算了,唯一不能算了的是渣男有了新欢忘了旧爱,不只不要她了,就连良知都不要了,甚至冷眼旁观丧心病狂的小三将她推下楼,害她一命呜呼。

渣男配疯婆刚好,她其实一点也不可惜,她可惜的只有她那些好朋友,他们要是知道她死了,不知道会有多伤心。

她多想回去告诉他们,她没有死,她只是穿越了。

就像所有小说里写的那样,明明已经吐血咽气的她一睁开眼睛就成了另一个人。这个人名字跟她差一个字,叫严美,还是个待嫁新娘。

她成为严美的时候正好就在教堂的新娘休息室,看着自己一身白纱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她刚被渣男克死,哪里想嫁人?当下第一个念头就是溜之大吉,谁知道一出房门口就遇上一个斯文眼镜男,她直觉是个斯文败类,后来证实人家是个好心人,知道她要找大门还好心报路。

然而──路痴绝症的她又一次迷路了。

怪就怪在这间教堂离奇的大,而且富丽堂皇得像皇宫一样,她拎着裙襬一路狂奔,好不容易找到一扇大门,一打开居然就是举办婚礼的大礼堂。

一见到她,如雷掌声响起又落入一片令人窒息的寂静,在众目睽睽之下,她实在没胆子撤退,只得硬着头皮踏上红毯。

红毯的另一端自然是新郎倌,不知怎地她紧张得连头都抬不起来。

跟了渣男十年,她当然憧憬过婚礼,没想到真正举办的时候是跟一个连名字也不知道的陌生人。

心跳一次次加快,她却走得很慢很慢,堪称龟速,但新娘子最大,也没人敢赶她,不过一些流言蜚语就这么轻轻飘进她耳朵里。

她越听越奇怪。

这新郎倌人缘好像不太好啊?怎么婚礼上有这么多人等着看他笑话?说她肯定是不愿意嫁给他才走得这么慢,还说他现在落魄到连严家私生女都敢嫌弃了?

他有这么糟糕吗?

秉持着一丝好奇心──当然也是因为红毯到头了,不能继续装死了──她终于抬头看了一下自己要嫁的人。

这一下,她就移不开眼睛了。

怎么会有长得这么……的男人啊?

她实在难以形容,只能说他的整张脸都恰巧长在她的审美点上,气质更是她爱极了的阴郁!如果她平常爱看的小说男主角化作真人肯定就是长这样没错了!

男人的神颜教她看得呼吸一滞,连牧师说的话都没听清楚。

等牧师重复第三次的时候,新郎的气质已经从阴郁变阴森了,宾客席间也讪笑四起,她才赶紧回过神大喊一声。

“我愿意!”

她记得当她喊出来这三个字的时候,教堂里又一次落入死寂,安静得连束花掉下来都听得见──这是真的,因为那些她一个也不认识的伴娘们手上拿的花都掉了。

牧师竟然还跟她再三确认是不是真的要嫁?真是太不专业了!

她答应嫁给他有这么奇怪吗?那这场婚礼是哪里来的?

她满脑子问号,甚至想要出声反悔,但当男人将她的一只手执起时,她又说不出话来了,紧接着她的左手无名指就被一个东西给套牢了。

是戒指?不不不,哪里是戒指啊?他给她套上的分明是──

“鸽子蛋!这钻戒怎么真的跟鸽子蛋一样大啦哦呵呵哈哈齁齁齁齁──”

猪叫声四起,严美美举着手笑得花枝乱颤。

冲着这颗鸽子蛋,她怎么样也要把这个婚姻进行到底。

说她见钱眼开的人是没经历过现实的洗礼,帮着渣男养活一大家子的她最了解钱有多好用,所以她哪里会放着金光闪闪的鸽子蛋不要?

更何况这便宜老公又高又帅,一表人才,就算看上去冷酷了点,但是是她的菜嘛!(重点)放在家里当摆设都觉得赏心悦目啊!

所以她接下来全程就不说话了,婚礼结束后仍是无比乖巧地任新郎牵着手,在一片纷扰人声中离开了教堂,坐着豪车回到他们的家。

通过一段冗长且安静的车程,她深深体认到果然帅哥都是话少的,所以她结婚不到三小时的老公一回到家就去书房忙没理她,她完全没意见,乖乖在两位黑衣男子的护送下回到新房。

“他居然有钱到可以请保镖?该不会我穿进一本龙傲天的小说里了?男主角还是个狂炫酷霸跩的高冷总裁呢!而我就是傻白甜的总裁夫人?嘿嘿!这角色我hold得住,OK的!”她美滋滋地再看一眼鸽子蛋,回头继续整理意外令人心花怒放的行李。

她刚刚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自然看到了那又大又宽敞的衣帽间,里面只有满满冷色调的衣物,似乎没有多余的空间给她,不过也不要紧,反正严美带来的东西不多,二十吋的行李箱里除了财产证明之外,就只有几件换洗衣物了。

“嫁妆给得那么大方,怎么这些衣服看着就像我以前穿的便宜货一样?”她狐疑地拿起一件上衣端详。

还真是她熟悉无比的大众品牌,而且看得出来穿很久了。

“难道严美是个二手古着爱好者?”她翻了翻剩下的衣物,全是洗旧的风格,连一件新衣服都没有。

她看得啧啧称奇,但还是将这些衣服折得整整齐齐的放进更衣室的一角,至于皮夹手机她自然就拿来用了,竟然也不是什么名牌款式。

想来原身还挺勤俭持家的,这点像她,这下也不用担心她穿越的事实会因为抠门的毛病穿帮了。

正庆幸着,她就看到一个红色信封躺在行李箱的最底部。

“喜帖?”她好奇地拿起来端详。

“自己”的喜帖怎么能不看?当然要看了!她总得知道她老公的名字吧!

“他叫……裴尚鸣。咦?这名字怎么那么眼熟?”

严美也是。

她本来还以为是跟她本名差一个字的关系,但现在再看到裴尚鸣这名字,她就觉得这种熟悉的感觉更强烈了。

“是为什么呢?”她盯着帖子努力回想。

“裴尚鸣……裴……尚鸣……陪上命?!”她眨眨眼,脑袋瓜子感觉就像颗灯泡亮了起来。

原来是那本小说啊!

《痴心绝对》是她死前看过的最后一本言情小说,男主角是痴情高富帅,女主角是圣母万人迷,典型的纯爱系故事,唯一不纯的是病娇的美强惨反派。

反派就叫裴尚鸣,有谐音挺好记,少说看过上百本小说的她很容易地记住了。

裴尚鸣其实是男主角的同窗挚友,因逢家变瞬间成为落水狗,也是男主角等一帮死党帮助他重返荣耀。可惜他没有好好珍惜,还肖想朋友妻──也就是女主角,而且大玩囚禁爱,逼得正直的男主不得不跟他反目。

他是怎么倒台的她不记得了,她只知道他最后是一无所有自戕身亡,下场可谓相当凄凉。

要说这本书里谁比他惨?还真有。就是曾经当众悔婚、后来又跑回来纠缠他的女人。

这女人堪称炮灰中的炮灰,出场讲不到三句话就被丢到海里喂鲨鱼了──字面意义的那种,死无全尸。

而这位下海领便当的女人就叫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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