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明与春娇(上) 第二章
阳光耀眼,几乎要让人睁不开眼。
产业道路的两旁,种植着大量的向日葵。灿烂的黄花、翠绿宽大的叶,笔直向上,迎着灿烂的日光,茂密的盛开着。
向日葵种植的面积极广,黄花与绿叶绵延无尽,黑色悍马车在产业道路上奔驰,窗外的向日葵,一亩又一亩的延伸着,像是没有尽头似的。
直到产业道路的尽头,车子才转过一个弯,经过一座石桥,眼前的风景才为之一变。
眼前只见一座又一座的温室,座落在田野之中。
“宋小姐,那些就是向家的温室。”春娇介绍着,望着温室的双眸里,带着一丝骄傲。
向家是赫赫有名的养兰世家,培育出的名兰是高官富商间相互馈赠礼物时的第一选择。
向家的长子向荣,眼光独到,在兰花市场泡沫化之前,就转为经营插花生意,因为把关严格,花卉品质有口皆碑,向家的名声更为响亮。
三年前,当春娇上任之后,为了镇上的发展,提出配合农委会的政策,实施有机农业的方式,栽种有机花卉与蔬果的构想时,向荣更是第一个赞同她的理念、率先投入的花农。
她耗费心力,花了不少功夫,才说服部分的农家,也加入这个计划。
这段时间,虽然历经无数的天灾人祸,但是在她顽强的意志力,以及农家们的努力下,从去年开始,一切总算慢慢上了轨道,农产品也顺利推出,获得不错的回响。
“喔,我看到了。”坐在悍马车前座的宋敏妮,却对眼前的温室兴趣缺缺,随便敷衍了春娇一句,一双冒着爱心的眼睛,还是紧盯着开车的陈志明。“啊,所以说,警长,你才刚从北部调来没多久吗?”
打从看见陈志明的那一秒起,宋敏妮就像是被怞了魂,所有的注意力全放在他身上,除了娇声嗲气的问东问西,还会对着他红着脸儿,又羞又怯又兴奋的傻笑。
“对,刚上任三个月。”志明咧嘴一笑,态度友善。
“那你还待得习惯吗?你的英勇事迹实在太让人感动了!连在我们洛杉矶那边的新闻,都曾为你做过专题报导呢!”宋敏妮满脸崇拜,痴痴的望着开车的男人。“这里跟城市很不一样吧?”
“还好,多亏了镇长的关照。”他朝后视镜瞄一眼,其实话里有话。“如果不是有她,我可能到现在还会迷路。”真是多亏了她,这么努力而频繁的“使用”他。
“警长太客气了。”从后视镜中,瞥见他扬起的嘴角,春娇眼角一怞,却还是保持微笑,把话题又拉了回来。“宋小姐,那组‘SweetLove’的原料,就是这些温室中的玫瑰花。”
宋敏妮的注意力,终于被吸引了过来。
“喔,是吗?”她眨了眨眼,转头看着前方,像是刚刚才发现眼前有好几座造价惊人、结构稳固的现代化温室。
侞白色半透明的篷布,是高科技的奈米产品,透气且兼具保护的功能,能隔绝外在污染以及一部分的病虫害。
“温室中的玫瑰,都是使用有机农法栽种,绝不使用农药。对于灌溉用水、空气以及土壤,都有严格的限制,每周皆有专人检验。”春娇说道,如数家珍。“这块土地,在种植玫瑰之前,已经休耕了三年,刚刚看到的那片向日葵,就是休耕作物,既是观光资源,也是自制有机肥的来源。”
宋敏妮回过头来,看了春娇一眼,先前痴迷的眼神,早已一扫而空。
“这里是用什么方法,来防治病虫害?”玫瑰最易招虫,要实行有机栽培,可不是件易事。
“是使用苦楝子、辣椒跟香茅这类的天然资材,来防治病虫害。”春娇回答道。
她几乎每周都花时间到每间农改场里,陪着农家们讨论、解决问题,倾听农民的需要,跟目前面对的难题。对农家们的现况,她比任何人都还要清楚。
宋敏妮点了点头,眼里流露出钦佩,终于开始对这位艳丽惹火的年轻女镇长,有些刮目相看。
“‘SweetLove’的品质,的确让家母与我印象深刻。”
“这要归功于向先生的努力。”春娇不肯居功。“他特别向法国订制专业的精油蒸馏机,从种植玫瑰、采收、蒸馏,到制成保养品,向家采取的都是最高标准。”
“这里连蒸馏机都有?”宋敏妮很是讶异。
“是的。”趁着对方感兴趣,她更是打蛇随棍上,满脸笑盈盈的说道:“宋小姐要是有兴趣,警长跟我都会亲自带您去参观制作过程。”
陈志明看着后视镜,浓眉一挑。
“啊,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再度绽放爱慕的光芒,无数的大爱心、小爱心,在空气中飞翔。“不过,警长你有空吗?会不会太麻烦你了?”她嘴里问得客气,眼里却充满期待。
陈志明还没开口,坐在后座的春娇已经抢着替他回答。
“当然没问题。”她笑容可掬,说得大方极了。“局里要是有什么事,会打他的手机。”
这个女人,干脆直接把他标价出售算了!
陈志明再往后视镜看了一眼,瞧见她笑得甜甜的,但那双美丽的大眼却隐含杀气,狠狠的瞪着他,暗示他要是胆敢反抗,就将他大卸八块。
含羞带怯的宋敏妮,为了确认,再问了一句。
“真的不会太麻烦吗?”
“不会。”他露出笑容,把车停在向家农场的入口处。“镇长说的没错,局里要是有事,会打手机通知我的。”
坐在后座的春娇,听见他嘴里吐出“镇长”,后颈的寒毛就蓦地竖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当他刻意提起“镇长”这两个字,她就会全身发冷,本能的觉得有些不对劲。
难不成——难不成——她、她在怕他?
怕?
春娇用力皱起眉头。
不可能,她有生以来,从没怕过任何人、任何事!她更没理由需要惧怕这个男人。
唔,说不定这种怪异的反应,是因为极度厌恶,才会产生的错觉——
脑子里刚冒出结论,车子也刚好停妥。陈志明开门下车,还绕到另外一边,替宋敏妮开了车门。
原本,坐在前座的该是身为主人的春娇。但是宋敏妮一瞧见开车的人是鼎鼎大名的警界英雄,立刻双眼发亮,坚持一定要坐在前座。
宋敏妮还故作娇弱,用小手轻按着太阳袕,嗲声嗲气的说,她身子虚弱,有晕车的问题,非得坐前座不可。
晕车?
春娇根本不相信。
她自己打开车门,慢条斯理的下车。而走在前头的宋敏妮,笑得甜蜜蜜的,双眼注视着那高壮结实的男人,嘴里不断吐出赞美以及崇拜。
瞧她那痴迷的模样,春娇还有点担心,宋大小姐会不会色迷心窍,忘了此行的目的?
政府对农业的补助实在相当有限,她能申请到的预算不多,只能想尽办法,提出有利的计划与企划,再善用她的媒体关系,跟家族在中部深耕多年的绵长人脉,为在地的农家做宣传,协助寻求投资与合作。
“镇长。”
一声叫唤,从后方传来。
春娇转过身来,看见一个高大的男人从温室里走了出来。他一身皮肤晒得格外黝黑,先踩过温室外头那盘消毒水后,才朝着她走过来。
“向大哥。”她露出真心的笑容。“抱歉,又来打扰你了。”
“不会。”他月兑掉手上的手套。
“欣欣呢?她也在温室里吗?”春娇朝着向荣身后探头望了望,眯眼寻找向荣的妻子。
“不,她留在家里画画。”向荣笑了笑。“她说,你费尽唇舌的说服她,配合一项新计划,所以这几天都在家里赶稿。”温柔的嗓音里,有着一丝心疼。
“那是另一项宣传计划。”春娇神秘的笑了笑,却不再多提,倒是主动说道:“对了,让我来介绍一下。”
她转过身,领着向荣,朝那对聊得正开心的男女走去。
“宋小姐。”她唤道,摆出职业用的笑容,替双方介绍。“这位是向荣,向氏花业的老板,也是‘SweetLove’的制造者,包装上的玫瑰,则是他妻子的手绘作品。”
“向大哥,这位是从洛杉矶回来的宋小姐。”
宋敏妮伸出手,礼貌的点点头。
“你好,我是宋敏妮。”
“你好。”向荣也伸手。
“家母跟我,都很喜欢‘SweetLove’的产品,如果方便的话,我希望能够参观一下这里的环境。”
显然,宋敏妮还记得正事。
“当然。”向荣回答。“来,这边请。”
看着向荣带着稍微恢复理智的宋敏妮,走进了温室旁制作保养品的无菌工厂,春娇连忙快步上前,抓住想开溜的陈志明,强迫他跟上。
“你想去哪里?”
她质问着,小手抓着他粗壮的手臂,快步往前走。
陈志明没有试图反抗,只是任由她抓着,看着那张认真的小脸,一脸莞尔的回答。
“厕所。”
春娇有些僵硬,终于停下脚步。她先看看前头那两个人的背影,再转头看着身旁嘴角噙笑的男人,半晌之后,才不情愿的松手。
“你的动作最好快一点。”她抓紧包包,拧着眉头,瞪着他说:“等一下我们还要去别的地方,我不想让她坐运花的货车。”
这女人还真的把他当成专用司机了。
“怎么,她漂亮的小沾不得泥巴吗?”他嘴角笑意更深,想激怒她。
这招很有效。
漂亮的眸子里,燃起了怒火。
她凑上前,眯着眼、咬着牙,压低了声音警告。
“宋家在美国经营药妆店,店面遍及全美及加拿大,我花了好几个月,才引起她的兴趣,你最好不要出错,搞砸了这件事。”
她极力想促成这项合作,好不容易找到管道后,还自掏腰包,用国际快递寄了一整箱的产品给宋家。宋敏妮这次返台,就是听了母亲的指示,名义上是来探望远亲,实际上是亲自来考核未来合作的可能性。
如果,“SweetLove”能在宋家的店面上架,绝对是一项大新闻,不但能够提升品牌知名度,也等于是给其他有机农户打了一剂强心针。
“是是是……”陈志明笑意不减,只是举起手做投降状。“那我去撇个条,立刻就回来?OK?”
说完,他就转过身,那高大的身躯就像只吃饱闲闲、在大草原上漫步的狮子,晃进向家农场的办公室里。
春娇瞪大了眼睛。
他刚刚说了什么?
撇条?
她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只能瞪着他的背影,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办公室的门后。
喔,老天,她简直不敢相信!
这男人实在太低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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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敏妮的脑袋,在离开向家后,再度陷入过热状态。
一上车,她又抢先上了前座,吃饭的时候,她更是从头到尾都黏在陈志明的身边,只差没扑进他的怀里,像猫咪一样摩擦撒娇。
“警长,你还没结婚吗?”
“那,你有没有女朋友?”
“上次那件绑架案,真是好惊险哪,你受的伤好了吗?”
“有没有留下疤?还会不会痛?”
“我妈跟我,都好崇拜你喔!”
崇拜?
一个会在女人面前半点礼仪也不顾,大刺刺的说要去“撇条”的男人,有什么好崇拜的?
从上车到吃饭,春娇在两人的谈笑声中,竭力忍了又忍,努力维持着脸上的笑容。
有那么几秒,她真想戳破他表面英勇、实际上无礼粗鲁的假象,但是一想到宋敏妮即将带来的商机,她只能用力咬住舌头,硬是把那些话吞回肚子里。
哼哼,两个小时之前,这家伙还死不肯来呢!
没想到,才短短两个小时过去,他倒是态度丕变,还愿意延长“服务”时间,陪宋敏妮到餐厅吃饭。
瞧着眼前的陈志明,满脸笑意,体贴的微微低头,一一回答宋敏妮的问题,春娇的眼角就忍不住隐隐怞动。
这不要脸的色胚!
出发之前,他还抗议她的“使用”方法有误,怀疑自己被当成舞男。结果呢,宋敏妮才吹捧他几句,他就爽得任人勾手模腿,不但没显示出半点不悦,还满脸是笑,仿佛享受极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伙的外表的确不差。
他高大健壮,肤色黝黑,方正的下巴与深刻的五宫,浑身上下都充满着让女人手脚发软的男子气概。他的手臂肌肉鼓起,结实而有力,手掌宽厚,骨节分明,说话的时候,喉结上下起伏着——
事实上,他性感得要命,雄性费洛蒙多到像是要溢出来。
也难怪宋敏妮会对陈志明这么的迷恋。这不就是她坚持要他“作陪”的原因吗?
但。为什么当计划成功,她亲眼目睹贵客被他哄得心花怒放时,她心里竟然会有一滴滴的不舒服呢?
好不容易,等到用餐完毕,一行人离开了餐厅。宋敏妮在下车之前,才再度把视线调回春娇脸上。
“镇长,我对你们的有机保养品印象非常深刻,希望有机会我们能够合作。”
“谢谢。”春娇压住满心的喜悦,一路送她走到寄住的亲戚豪宅前,然后递上一本整理好的文件夹。“这些是镇上所有有机产品的目录,里面有我的名片,宋小姐要是对其他的东西还有兴趣,随时都可以联络我。”
“好。”宋敏妮笑了笑,看着陈志明时,表情又转为娇羞。“那么,陈警长,你要是有空来洛杉矶,记得要Call我喔!”
“一定。”他笑着,露出洁白的牙。
宋敏妮红着脸,对他倾尽魅力的一笑,然后才转身进门。
直到大门关上后,春娇才松了一口气。
她快步走回车上,躲避午间毒辣的阳光。而陈志明则是不改慵懒,步履徐缓,悠闲得像是在散步似的,在她就定位快三分钟后,才坐上驾驶座。
他的慢条斯理,被她严重怀疑为依依不舍,忍不住开口,酸了他一句。
“怎么?舍不得啊?”
陈志明瞥她一眼,嘴角微扬。
“怎么?你嫉妒啊?”
她倒怞口气,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谁嫉妒?”
“你啊。”他笑意盎然的调侃,朝她凑近几寸。“如果不是嫉妒,怎么听起来酸溜溜的?”
“嫉妒?那得要先喜欢,才会有嫉妒。”她扣上安全带,靠在椅背上冷笑,故意上下打量他。“很抱歉,你去骗骗年轻妹妹还可以,可惜不合我的胃口。”
他耸耸肩,一点儿也不介意她的话,只是噙着深深的笑意,一边发动车子。然后,开口问出,打从他第一天见到她,就重复在问的问题。
“下班后,和我吃顿饭吧?”
她的回答,一如往昔。
“我没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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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的不知道,这个男人的脸皮到底有多厚。
这三个月来,陈志明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有时候一天还会问上三、四次。事实上,他几乎只要遇见她,就会开口约她。
这个无赖,似乎完全听不懂她的拒绝。
他只是一而再、再而三,锲而不舍的开口询问,每次她拒绝,他也没有进一步的说服或是强逼,只是会在下一次遇到她时,重复他的邀请。
他每天都问,而她每天给的答案也都相同。
她总是毫不客气的拒绝,而他也总是满不在乎的耸肩一笑。
有时候,春娇会觉得,这个男人根本也不是想追求她,而是把这种邀请,当成一种类似早安你好的问候语。
但是,如果不是想追求她,他又何必在她加班时,都为她送上热腾腾的宵夜?
起先,她把他送来的食物都交给双胞胎解决。但是,时间一久,她又开始觉得,自己何必跟食物过不去?既然拒绝不了他的好意,那么她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
然后,在她即将下班时,他又会突然出现。
为了繁杂的镇务,以及即将到来的花卉博览会,她每天都加班到很晚,工作到十二点已经是家常便饭。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陈志明会在她下班时,出现在镇公所,敲着她办公室的门,重复另一段相同的对话。
“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看着那懒洋洋的倚在门上的男人,春娇将桌上的文件放进包包里,再抓起车钥匙,起身回答相同的答案。
“我自己有车。”
他扬了扬嘴角,没多说什么,却也没让开。
这个男人几乎占据了整扇门。
他的笑容里,有着期待。
春娇眯了眯眼,也露出微笑,然后踩着三吋高的高跟鞋,喀啦喀啦的朝着他笔直走过去。
她在心底盘算的高跟鞋攻击,被他野性的本能察觉。就在两人接近,她即将一脚踩上他的旧布鞋时,高大的身影一闪,成功的避开攻击,也让出了去路。
哼,算他识相!
春娇仰起下巴,挤过他的身边,克制着不要去感觉他的胸膛有多么结实、温度有多么暖烫。她维持完美的镇定,走出镇公所,一路来到停车场。
一路上,她虽然没有回头,却仍可以听见他稳健的脚步声,亦步亦趋的跟随而来。
春娇坐进心爱的跑车,在浓浓的夜色中,穿越入夜的小镇。黑夜中的镇上,车寂人杳。
镇外的菊花田里,无数的灯火照亮夜空。而陈志明的黑色悍马,始终保持稳定的速度跟距离跟在她的后头,直到她的车子驶入自家庭院。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自从他每天晚上都开车护送她回家后,在内心深处,她的确安心不少。
这个小镇虽然不像城市那么繁华,但坏人可不是只在城市里出没的。
让一个破案无数、骁勇过人的警长来做她的夜间保镖,似乎是有些大材小用。其实,在她心里,始终都知道,她使唤陈志明的次数跟方式,都是让他屈就了。
这些日子以来,他并非闲闲无事。
短短三个月内,他调派邻近几个分局的人手,共同破获了一个走私案,查获的海洛因砖价值超过两千万。不只如此,他还加强了邻近几个镇的警力互助网,降低了犯罪率,镇上的治安,因为他的到任变得更安定。他甚至跟那些逞凶斗勇的年轻人轻易打成一片,遇到有事发生的时候,还会请他去调解,血气方刚的械斗次数,因此大为降低。
所有人都喜欢他。
不知从何时开始,大家都称他为“警长”。
他陪着老人家下棋,逗老人家开心,帮助受伤的孕妇,还逮着肇事逃逸的无良驾驶。他找回每一个失踪的小孩跟小孩的球、狗,还有鞋子。有一次她亲眼看见,他领着一群国小学生到分局里做教学参观,幽默的言词,逗得学生们笑声不停,争着举手发问。
这样一个男人,正倾尽全力在追求她——
夜色更浓,春娇把车停好,下了车。
而陈志明照样把车停在车道上,也跟着下了车,就像过去三个月来的每个晚上,他几个大步就走到她身后,陪着她穿越自家前方、母亲悉心照料的小花园。
街灯下,花园里的花迎着夜风摇曳着。
“赏个晚安吻吧!”
当她将钥匙插入锁孔,预备开门时,他玩笑似的说道。
春娇打开门,回头看着陈志明。他是那么高大,她即使穿着高跟鞋,却还是矮他一大截,只能仰头望着他。
“你不知道什么叫放弃吗?”
他竟然抬起头,看着满天繁星,很认真的想了一下,然后才低下头,笑着问她。
“赏个吻有这么难吗?”
春娇没有回答。
她当着他的面,毫不留情的,把门重重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