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情小菊花 序--书名不重要
这是道德良心的劝说。
如果你(你)是因为本书书名联想,认为在书里可以看到香艳的十八禁场景,那么希望你(你)放下这本书——这本书不是为了写床戏而生的,也不是我想练习写激情的学生作业,只是我对书名有莫名的喜爱,内容是清纯走向,为了怕特意想看某些剧情的读者失望,所以先写在最前头,让大家有个心理准备。(笑)
也谢谢看到书名还有勇气买(或租)回家的宝贝们,在这里给你们一个爱的鼓励噢!(希望大家没有被书店小姐或租书店小姐的目光给羞辱到)
书名真的不重要……决小明
这对主角,太早被我埋在「梅开眼笑」的系列里,导致之后「幽魂滢艳乐无穷」的系列书名里,出现了完全不相称的困扰。
头一本《滢荡小牡丹》,里头出现了一个天香,好歹还和牡丹有关,第二本的《风蚤小昙花》有月下撑场面,第三本《艳情小菊花》好像和内文毫无关联,(程含玉改名叫程菊花?)心思比较邪恶的人种,一定会懂这本书的书名到底有什么涵义的,(我本来取的书名是《艳情小桃花》,可是一群腐烂友人都支持我改名为菊花,第一次听到那个真正涵义时,我还真的无言以对)我在这里就不多言了。(汗笑)
这本是BL,感谢马大爷纵容我写。
虽然我不是马大爷家头一个写BL故事的人,不过毕竟是少数,所以我还满珍惜这个机会的。(笑)原本我不抱任何希望,(因为被拒绝好多次了,呜)没想到再度和阿编随口一提,竟然得到阿莎力的同意,一直到现在,我都还觉得是不是自己正好挑到黄道吉日开口,所以才会这么顺利。(编被我洗脑洗成功了,还是完全放弃把腐烂的我导回正道?)
知道不少读者是不看BL的,(像某人青就是,她还说我写她就不帮我看稿子哩,呜。不过后来我硬是寄了稿给她看,得到鼓励的回音,我简直是感动流涕了,呜呜)也不勉强大家了,能接受的人请多多支持噢。(嘿嘿)
开始动手写BL时,正巧碰上新法令的限制,好像规定得模模糊糊的,有人说BL无论清纯与否,一律列入限制级,也有人说BL和男女言情一样,是看内容来界定是否为限制级,众说纷纭,所幸后来马大爷给了我正解,让我放胆去写,只吩咐我自己小心避开某些禁忌。(那些禁忌本来就不曾出现在我的书里,所以要避掉不难,嘿嘿)只是……写BL的压力远远超过我的想像(昏)
事实上,我没有写过完整的BL故事,(吐舌)这算是我第一本的长篇BL。以前只写过一对同卵双胞胎加乱轮的中篇故事,(反正我就是变态嘛……)现在还搁在我的资料夹里苟延残喘。一方面因为我是个看BL,但不狂热的人,有一阵子甚至是完全不看的。(我不喜欢眼睛看到哪两个男人出现在同一格画面里就硬要把他们凑成一对。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七龙珠》,我哥突然指着悟空和达尔说:呀,BL!差点被我乱拳殴死。没必要看到两个男人抱在一块就这么激动好不?男人之间也是有令人感动的纯友情嘛,不要每个人都当他们有奸情好不?)至于很少写是因为我会觉得要写BL,必须先说服我自己,这本故事如果以正常男女配对来写能否成立,如果可以,我就觉得没必要硬把女主角换成受君——(注:受君就是零号喔,服务不懂专有名词的读者)如果一个受君完全拥有女人的个性,甚至连行为举止根本就是个女的,硬套BL这个框框,似乎太累人了……我是这样想的啦,所以虽然我有时老爱在自己故事里的配角来上一些暧暧昧昧的男男情愫,但真的下笔写,没有。
不能把受君写成女的、不能把受君写成女的、他是男的、他是男的……这几句不断反覆的话,几乎成了我在写这本书时的口头禅。哎哎,真是佩服写BL写得超赞的作者,BL文真是种高深的体裁呀(好难好难……)
《艳情小菊花》的开端是紧接在《意萌》后头〔番外篇——真相〕之后的故事。一直在挣扎要不要将番外篇拿来当楔子,(可是怕大家骂我混字数)但又觉得番外篇里有些心境是故事的主轴,不用似乎有些遗憾,在我放了又删、删了又放,总共三次之后,(真是优柔寡断呀……)还是决定把番外扶正,放进了这次的故事主文里,这样大家就不用特别去翻《意萌》来回顾,我在服务大家哩!(噢呵呵呵)希望大家能更容易进入故事,更希望没看《意萌》的人,也还是立刻进入情况。
「幽魂滢艳乐无穷」这个系列还没有完结,估计后头还有两本,虽然我非常非常想在这一本就画下休止符,可是后头那两本的书名我太爱了,不为了书名出这两本,我心不甘情不愿呀……
如无意外,下一本登场的是《邪佞小剑兰》(羞),但是可能会拖久一些些,因为我又要去玩同人志了。(当初出完《绣情娘》时,累到发誓绝对不再做这么吃力不讨好的工作,结果就像怀孕生小孩一样,用尽力量诅咒老公,嘴里嚷着绝不生下一胎,过没几年,小毛头还不是一只两只三只蹦出来……笑ing)在这里先做个无耻广告吧,至于正确出书的日期——未定。
因为是年初的计画,还没动笔,不过内容已经想好了,这次的内容是从《咏春曲》到《艳情小菊花》之间寻找想写的「配角」,(不是每一本的角色都会写,当然是挑有感觉的写罗,呼呼)以番外短篇的模式来玩,不一定是纯爱情,腐烂的友情也是有可能写的,不一定是喜剧,端看腐烂小作者写文的心情。
有兴趣的宝贝请随时注意书上的公告喔!
说到番外,嗯……上回《以后别见面》的男配角番外让一位读者非常的生气,我很抱歉让你(你)看完这篇番外之后心情变得很恶劣,我也不是恶意想让大家看了心头一把火而写这篇番外,在这里衷心向你(你)说抱歉,不过你(你)建议我以后别写——基本上,我不会放弃写类似的番外短篇,只要故事人物对了,我就会写。(我又任性了……)
我知道番外的存在不一定需要,读者在意的也是一本书的男女主角爱情故事完美结束就好,至于其他配角,要嘛,就扶正成下一本主角,要嘛,就甭管读者爱催不催,反正写不写的生杀大权还是在作者手上,直接送进冰箱去冰成果冻,从此当做没写过那些配角。
但是有时候心情到了,就忍不住想多写一些,过了这本书,不见得还有这样的配角值得写,如果在那当下不写,我自己觉得相当可惜。(事实上,写番外对作者有任何好处吗?除了满足自己想写的之外,似乎是没有的……还要冒着狂爆字数而被编辑扫来白眼的危险,呜)
一个能写自己想写的东西的作者,是幸福的。
一个能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的读者,也是幸福的。
让我们尊重彼此的幸福吧(笑)——我所能做的,就是日后再写这种闷到爆而且令人想摔书的番外时,会在番外前一页加上公告,(例如:接下来的番外内容过度沉闷,无法接受的读者请勿往下翻阅。)这样读者也能依个人口味来决定看或不看,毕竟言情小说还是希望带给大家幸福快乐,让大家看到火大也很不好哩,(搔头汗笑ing)以后我会注意这种小细节的。
嘿,所以自费出同人志果然是正确的,我又可以去写我偏爱的短篇了。(幸福撒小花)
无法接受非喜剧类型故事的读者,请直接无视这本同人志广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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