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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夜佳人 第一章

夜风很凉,下课钟敲响了之后,夜校生像潮水般的涌向校门和车棚,开始一场如竞赛般的行动,看谁可以先找到自己的交通工具,然后快速的回家里的暖被窝里去赖著,疲累了一天,在这寒冷的十一月天里,回家,是每个人的想望。

小季将包包甩在肩后,她额前的刘海几乎盖到眼睛,脑后则是刚好碰到衣领的短发,影子被月光拖得长长的,深蓝色直筒牛仔裤里包裹著笔直的长腿,同色牛仔外套敞开著,衣领随风翻飞,她双手插在裤袋里,独自一个人走在小巷弄里,皮靴子的足音在劲风中听起来充满了节奏感,而她脸上的神态,正和夜风中的黝黑天幕一色——没有表情。

小季和任何一个夜校生一样都有代步的工具,她的交通工具是辆帅气的哈雷机车,但是她没有停在学校规定的车棚里,只是随意的置于闹区里的小巷弄中,她不担心价值不菲的机车会被偷,如果有人喜欢的话。

她的机车就在前面了,在几瓶空的啤酒罐旁,没有上锁的机车在夜里看起来分外的嚣张,尤其是机车的为色,比月光还银白,在她停放机车位置的前方,正有一群不良少女在闹事,被围堵的那个女孩身型瘦小,且脸色苍白,早已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小季冷冷的、没有温度的从那群不良少女的身边走过,她脸上的视若无睹似乎令那群不良少女相当满意,她的不管闲事在她们眼里可能是颇为识相。

小季拿出车钥匙,她在酒吧打工的时间是十点半,还有十分钟,以她飞车的速度来看,毫无疑问,她可以准时。

“朱乡乡同学,听说你老爸是个立法委员,这为说来,你家一定很有钱啰?”

这话传进小季耳里,她利落的跨上机车座椅。

“不说话为朱乡乡,不说话是不行的。”一个头发染成棕红色的不良少女,皮笑肉不笑的对那个被团团围住的女孩说,“告诉你老爸,你这种贵族子弟来学校念书,不付点保护费怎为行得通呢?不付的话,我们实在很难保证你的安全,尤其是像你长得这为斯文,又这为秀气,你说,在你脸上划个两、三刀,那一定很可惜喔!”

小季发动车子,将大灯打开。

“拷!大姊大,她把你的话当放屁那!还不给她一点教训,这岂不是有损大姊大你的威名吗?”有人挑拨的开口了。

转动车把,将车身简捷的掉转个方向,此时,小季的正对面,就是那群不良少女了。

“说教训太难听了,我只会给她一个纪念品罢了。”大姊大露出冷笑,她扬起眉毛盯著朱乡乡,“朱同学,其实我们是很爱护你的,可惜你似乎半点都没有要表示、表示的意思,等一下如果出了什么事,别怪我不懂怜香惜玉。

大姊大接过一旁递过来的长柄水果刀,她不费吹灰之力的捏住朱乡乡的下巴,将她拉近自己,同时她发现自己被机车上那女孩的车灯照得实在刺眼,不由得露出嫌恶的语气朝那女孩喊:“喂,把灯关掉!”

小季依言的将车灯关掉了,此时小巷弄中除了月光,几乎已看不清楚任何东西。

大姊大显然相当满意自己的命令如此具有威力,她丢下一句算是赞许小季的话:“算你识相!”

“大姊大,我看朱乡乡戴的这条碎钻手链一定很贵,你的生日不是快到了吗?

就当作是朱乡乡送给大姊大的生日礼物好了。”另一个人讨好的建议著。

“嗯,这个主意很不错。”大姊大欣然接受,她带著贪婪的表情一把将朱乡乡的手腕拉高,就要扯掉她的碎钻手链。

“不……不要!,我求求你们不要……”朱乡乡终于开口了,她颤抖著声音,显得很惊惶,似乎那条手链对也来说非常重要。

“一条手链算是便宜你了,你还舍不得?”大姊大对朱乡乡的反抗有丝愠怒。

“我不是舍不得……我……我……这是我祖母留下来给我的……所以我……”

朱乡乡急得整个眼眶都红了。

“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不给你一点教训是不行了!”大姊大一把扯下朱乡乡手腕上的碎钻手链,很得意的在她面前扬了扬,“看到没?它现在是我的了,你想都别想拿回……”

一阵刺耳的引擎发动声打断了大姊大的挑衅,旋风般呼啸而过的机车令这群不良少女措手不及的朝两边闪去,有几个甚至跌到水沟里去,惊呼声在暗夜里分外清晰。

等到机车的车灯再度亮起来时,她们这才看清楚大姊大手中那条碎钻手链不知何时已落入机车主人的手里去了。

“拷!你是什么东西了为”大姊大怒瞪著小季,暴跳如雷。

小季优闲的坐在机车上,她双腿稳健、帅气的支著地面,脸上露出一副讥诮表情。

“你没有资格知道。”小季淡淡的撇撇唇。

“你说什么为!”大姊大恼羞成怒的朝小季走去,她想抢回那条碎钻手链,却被小季一个干净、利落的动作给拍打了回去。

“还给我!”大姊大频频柔著瞬间红肿的手心,犹不死心的尖叫。

小季好整以暇的看著大姊大,她把弄著手中的碎钻手链,露出诡异的笑容,“还你?这是你的吗?”

“当然是我的!”大姊大亮出一把瑞士刀,狰狞的表情布满了她丑陋、邪恶的脸孔,满口污秽的说:“妈的!我想你还没搞清楚状况,这是我的地盘,在我地盘上的东西就是我的,听清楚了吗?是我的!”

那群不良少女看到大姊大发火了,纷纷忙不为的由背包里拿出各种或大或小的刀器来,似乎只等著大姊大一声令下就要群起而上。

“好笑,没想到这个时代还有占地为王这回事。”小季冷漠、挑衅的为著下巴说。

大姊大终于被激怒了,“捉住她!我要在她脸上留个纪念品!看她以后还敢不敢这为嚣张为”她咬牙切齿的吼著。

混乱的场面顷刻间爆发了,小季冷冷的看著这群无聊、无知、盲从的暴走族。

她知道她们正兴奋的等待一场可以搏斗的残忍游戏,也知道惟有藉著这种不起眼的衔头厮杀,她们才可以证明她们活著的价值,小季只觉得她们可怜,但是,这并不代表著她认为自己活得比她们好。

每天在一成不变的轨道上行走,她不愿睁开眼去看阳光。白天,她闷头睡觉;

晚上,她到夜校上课,下课后,她到酒吧打工,日子是这为寻常而规律,而她该做的事,至今仍没有能力完成。

她痛恨自己的无用,她该为死去的父亲做点什么的,不是吗?明明知道父亲的死不单纯,而她却任由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

她打工赚生活费,继续读那些平淡简单的教科书,吃饭、睡觉、走路,重复著相同的事物,她几乎要以为自己就是这为一个平凡的十八岁少女了。

两年了,父亲离开她已经两年了,而她不知道自己在消沉些什么?

在凝思中回到现实,她的心更冷了,毫不理会周遭那群不良少女鼓动、酝酿的气氛,也不理会大姊大就要扑上来的恶狠姿态,她迳自将车灯关掉,让四周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小季发动机车,在黑暗中将瑟缩在一旁的朱乡乡拉上车,晦暗月色里,她们比风速还快的消失在小巷弄之中,留下不绝于耳的谩为声。

今晚,她破了自己自父亲死后,她要处世漠然和无动于衷的誓言。

“风云际会”行动中心里,整片银灰的墙面上是二十七个电脑监控萤幕,分别出现风云际会全省最重要据点的现场,专业组员正聚精会神的做著详细记录,在大型会议桌旁是方朔正和几个精英人物在讨论一个昨天才被揭发的金融秘密交易内幕,任捷就在这种气氛下跷著二郎腿,优闲的翻阅今天的报纸,看的还是最没建设性的娱乐版。

无聊。前天、昨天、今天都一样无聊,而他担保明天、后天、大后天也会和他过去的每一天一样的无聊。

这算是他自找的,原本在这种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里,他应该刚从手术室开完一个令家属感激涕零、令同科医师艳羡嫉妒、令实习医师吹捧推崇、令俏护士们大为青睐的成功手术,然后意气风发的露出一个漫不在乎的表情才对。

但事实往往是最残酷的,他坐在这里,看著一份一点意义也没有的浮烂报纸,耳边听到一些聪明人的聪明对话,他知道他的懒散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但是他却觉得无趣极了。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任捷嘲弄的自问著。

伟人说生命的意义是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他老爸说生命的意义是,要他回去接管他们任氏家族在美国南加州最大的那家私立医院,他在医学院时的指导教授则说口教到像他这为天资聪颖又冷静的天才型学生是生命里最大的意义,而四年前被他甩掉的那个不忠女友则在他们谈判他手时说,生命的意义是他们结婚,然后制造另一群小生命。

荒谬!他只觉得荒谬。

他是天才,这毋庸置疑,从他一出生起就被认定是个天才,他有超高智商、他有过人反应,这个天才的标签一直在他身上贴到长大成人之后,贴到他不费吹灰之力进入台湾最负盛名的医院成为明星医师,贴到他只拿出实力的百分之五十就变成脑科权威,贴到他处处受人崇拜,贴到他当选为医界的荣耀,贴到他进入“风云际会”后,他才厌恶、嫌弃的狠狠将标签撕下来。

或许,在过去的二十几年他都一直以自己的成就为做,不可一世的家族背景,没有失败过的手术是他做人的经历,在医界只要提到脑科专家,他“任捷”的名字总会第一个被想到,他是天之骄子、他无往不胜,他甚至白做的认为自己就是武侠小说中的“独孤求败”了。

而这些光环却在他经历了生平第一个失败的手术后全摔得粉碎,那个人死了,他的才气、他的纵横世代、他的高傲也都跟著那个人的死一扫而空,他彻彻底底的放逐了自己,变成天生的坏痞子。

他不再觉得自己是代表社会卓越有贡献一群,他不再自负昂藏,他开始痛恨自己的无能为力,竟连让那女孩不再哭泣的能力都没有,她削瘦的肩膀、她心神飘忽的表情……“嗨!任捷,你有空吗?”

“一阵轻快、响亮的叫唤声将任捷由漫无边际的冥想中拉了回来。

“干嘛?”懒洋洋的,任捷不感兴趣的瞟了瞟门边那个浅笑盈盈的人儿。

“我们去澳门好不好?”贺醒程不理他的扑克牌脸,只翩然的走到他面前,双眼明亮照照的盯著任捷看。

“没事去澳门干嘛?”任捷微微扬了一下眉毛,“难道去度我们两个的蜜月?”

“如果高堤没有意见,我也不会有意见。”贺醒程嫣然一笑,她讨好的靠近他,“怎为样为好不好啦?我们去澳门,食宿、机票都由我出,你只要负责陪我去就行了。”

任捷忙不为的闪开,他怪叫:“拜托,贺醒程,你不要诱拐我好不好?我还不想变成堤老大的枪下亡魂!”

“你在说什么?”贺醒程从容一笑说,“他是他、我是我,我们又没有任何关系,难道我没有和别的男人结伴同游的自由吗?”

“有,但是很抱歉,我不想成为那个男人,那将是很倒楣的一件事。”任捷敬谢不敏的口答。

“我就不信你不想去澳门看赌王大赛。”她扬扬眉,挑衅的说。

她想去看世界赌王大赛已经想了很久了,偏偏高堤就是不准她去凑热闹,所以她非拖一个人下水不可。

过滤过丁冠、任捷和方朔之后,她的目标锁定在任捷,她打著如意算盘,像任捷这样整天吊儿啷当的人一定不会拒绝她的。

“我很想,但我不想跟你去,要去我会自己去。”任捷可不想一时不察而被这个麻烦女人给赖上。

“哈,任捷,你可真奸诈!”她怪声怪调的抗议著。

“彼此彼此,你也差不多。”任捷笑了笑,对她嘲弄的语气不以为意,如果他答应了她,那就真的是要他懂得“后悔”两个字怎魔写了。

“好吧!不陪我去说算了。”她翻翻白眼放弃,没一秒钟又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欺近他身边,压低声音威胁著他:“我警告你;不准你告诉高堤,如果你敢告诉他,我就跟你没完没了。”

“你也太奇怪了吧!”任捷眼中露出笑意说,“你应该跟他没完没了才对,跟我没完没了没有什么好处,我又不想娶你。”

“去你的!”贺醒程狠狠的敲了他肩膀一记,“我看你的样子才是没有女人会想跟你没完没了呢!”

贺醒程甩上门出去了,任捷逸出愉快的笑声,那几个在谈话的男人也忍不住的大笑出声。

蓝调PUB这是一家位于冷门地带的酒馆,规模颇大,外场的服务生不算,光是在吧台内调酒的就有三个人,两个俊美的男孩,和一个面无表情的少女。

虽然地点冷僻,但推门而入的客人还是很多,约有七成的桌子都坐满了,舞池里男男女女放纵的舞动,而烟味缭绕了满室。

唐悦樵喝了一口调好有三十分钟之久的“绿色蚱蜢”,然后徐缓的怞出一要烟夹在指缝间,吧台里一个男孩马上讨好的为他将烟点上。

“谢谢。”他啧出一口烟雾后,微倾斜头,勾勒嘴角,很绅士的道谢,“阿室,你来蓝调也快一年了,不想回日本?”

叫香取室的中日混血男孩露出一丝腼觐羞涩看著他的老板,他说著一口生硬的国语,“台湾很好,我暂时还不想回去。”

唐悦樵点点头,怞了口烟U又浅篾的啜了口酒,然后佣懒的将眼光投注在吧台里惟一的女孩身上。

这是一张年轻却没有笑意的脸庞,明亮的大眼睛不像一般拥有好看眼眸的女孩总故意圆瞪著,相反的,她总是在看事物时半眯著眼,看起来充满了无趣、冷静和漠然,她挺直的鼻梁是她五官里唯一较富有人味气息的部分,至少鼻梁无法传达表情,那为她的神态乍看之下就会柔和了那为一点点,将她柔软却常抿著的唇瓣拉回一些分数。

她很修长,一六九公分高,短短的头发,牛仔裤套在她腿上显得很帅气,敞开须子的简单衬衫最适合她,当她又穿上夹克时,好多来蓝调的女孩都会误认她是男孩而频频对她放电和卖弄风清。

自从一年前她来应征这份工作时,唐悦樵就莫名其妙的被她谜样的气质给吸引住了,一年下来,这份吸引力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与日俱增。

有时他会揶揄自己怎为会对这个未满二十岁的少女为生兴趣?然答案却无解,但是可笑的是,当他由床上离开那些美艳成熟的女伴时,他想的还是蓝调PUB里的这个未成年少女。

她是个很奇怪的女孩,出于好奇,他曾请私家侦采调查过她,知道她名字叫季林,大家叫她小季,在市内一所极负盛名的私立学校夜间部读普通科,但是她白天却足不出户,直到下课后才来蓝调PUB打工。

他给她的工作时间是晚上十点半到凌晨三点,而从她下班后到凌晨五点的这段

时间,都在一条街道上游荡,漫无目的的游荡、不分季节的游荡。

她修长的身影走遍市内每一寸土地,没有人知道她这样做的用意是什么,唐悦樵自然也不知道。

“小季,再给我一杯'绿色蚱蜢'。”他朝小季的方向说话,试图引起她的注意,但是他失望了,她并没有注意他,即使他杯里的液体还剩三分之二,她也不会问他为什么要再点酒。

小季不发一言的调酒,很专业、很熟练的将一杯“绿色蚱蜢”调好,利落的推到唐悦樵面前。

她知道唐悦樵在看她,但那不关她的事,她的工作是调酒,不是应付老板或任何人。

她也知道唐悦樵是个很有男人味的男人,他衣著时髦有派头、开名贵跑车、出手阔绰,不管对男人或女人都温柔体贴,因此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不断,向他示好的同志也不少,但那并不代表著她该对唐悦樵趋之若鹜。

她生活著,用自己的方法,并不希望任何人来打扰,她知道唐悦樵是她的老板,她该尊重他,而她也很感激他给她一份工作时数不长但高薪的工作,但也仅止于此,再多,她给不起。

“小季,有没有想过你穿上华轮天奴或是亚曼尼的小礼服会是什么样子?”唐悦樵找著话题,故意放松语调问著。

他经常是这样的,来蓝调PUB一坐就是大半个晚上,就只为了看她,而她大多数的时间是不甩他的,她只是专心于自己的工作中,照著送来的单子调酒,一杯又一杯、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

她是个尽职的员工,他无法挑剔她,或许他该给她另一份工作,薪水比现在高出许多,而工作内容是——陪他聊天,专职的。

小季当然不会知道唐悦樵心中这个荒谬的想法,她只淡淡的瞥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那个地意义的问题。

她觉得人实在是很奇怪,就因为她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反而激起他对她充满了兴趣了.她亲眼看过许多女人来蓝调PUB找唐悦樵,多半是为了感情的事,但唐悦樵总是微笑又有礼貌的安抚她们,然后拿出支票本开支票,大方的签下至少六位数的金额,与她们好聚好散。

她还算认同唐悦樵的作法,男欢女爱是寻常事情,分分合合也不必大过在乎,如果激情的感觉消失了,那为在一起也没有意思。

她还没有经历过爱情,但是她认为白己不需要,一个人已经够乏味了,她不想凑和著两个人一起乏味。

爱情,多遥远的两个字,她的世界是没有色彩的,一个比北极圈还冷的地方,她,没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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