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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情小鸟 第二章

事实证明,吴梦洁并非胸大无脑的花痴,而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她效率高、领悟力强、深具美感,每当她做好完稿,总引来其他三位同事的赞叹,原来录用她真是有道理的呢。

就连法克悠也不得不承认,这丫头表现得如鱼得水,甚至还有时间模鱼!

上班才第三天,法克悠就抓到她的小把柄,拍拍她的肩问:“你在画什么东西?”

“没有、没事!”吴梦洁急著把素描本塞进怞屉,但在总编杀人的眼光中,只得乖乖交出来。原以为他们都在赶稿,应该不会察觉她的行动,没想到还是被抓包了。

“喔,你会画漫画?”法克悠眨了眨眼,认出这是少女漫画的风格,脸小、腿长、九头身、晶亮的眼、飘逸的发,还在画像旁写著名字,分别是奥斯卡、安德烈、山姆和他自己,尤其是他的画像,占了一半以上!

吴梦洁的脸垂到胸前(这对F罩杯的人而言是很容易做到的),不敢抬头见人,惨了,他们会不会当她是个变态?俱乐部的朋友们都很喜欢这些画作,无论如何也要传上网站让大家欣赏,希望总编不会把素描本没收,以前她国中、高中老师都是这么做的,呜呼哀哉~~

“我也要看!”安德烈凑上前来,看到自己被画得更帅,非常满意,赞美道:“哇,原来你是个梦幻少女,以后叫你小梦梦好了!”

安德烈有著一头狂乱黑发,剪得极短仍有自己的个性,每天都以不同的卷度出现,而在吴梦洁的素描本中,他整个人就像团黑火,散发性感炽热的魅力。

“嗯,很适合你,一个爱作梦的女孩。”奥斯卡也深有同感,每个人都喜欢自己被美化,因此他难得毫无意见地同意安德烈的说法。

奥斯卡原本就是美型风格,染了一头金色的及肩长发,老爱穿些蕾丝、荷叶袖、烫金边的衣服,在吴梦洁的诠释中,更有如童话故事的王子。

受宠若惊的吴梦洁缓缓抬起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被两个如此出色的男子包围,还亲密地叫她小梦梦,哪颗少女心能不因此怦然?

这时山姆刚好从隔壁摄影棚回来,看见同事们聚精会神地研究美编的作品,他自然不能错过,一看就睁大眼。“安妮,你果然是个幻想力丰富的女孩,跟书上写的一模一样,太可爱了!”

山姆人高马大、满脸胡渣,被她画成温柔敦厚的好男人,还穿著围裙下厨,笑容超完美。

“现在她叫小梦梦啦!”安德烈提醒山姆。

“小梦梦?哇呜,我正想给我未来女儿取这名字,这么说来,我非得当你干爹不可了。”山姆大叔四十岁了仍未婚,但一天到晚想著未来的女儿,他不喜欢男孩,只希望有个贴心女儿。

“爹地~~”吴梦洁从善如流,让旁人吓了一大跳,没想到她外表文静害羞,本性却是非常三八啊!

“乖女儿,我亲爱的小梦梦!”山姆给她一个熊抱,这小女孩可真会抓住人心。

法克悠打断他们的父女情深。“喂,你们没发现我的画像最多吗?”

确实,素描本里有一半以上都是法克悠,在她笔下呈现各种造型,一会儿是模特儿,一会儿是拳击手,还有警察、船长、赛车手等职业,每一张都神采飞扬、帅气破表。如此百变风格,却让他这位当事人嘴角扭曲,仿佛被卷入cosplay深不见底的沼泽中。

“那又怎样?”奥斯卡从小自认比白雪公主还美丽,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总编是全公司最有吸引力的男人,不像他长得太美艳,只能吸引安德烈这种傻瓜。

法克悠指著吴梦洁说:“这花痴摆明在暗恋我,这样会影响我的工作情绪!”

山姆皱起眉头,替自家孩子说话:“总编,不要老说我们小梦梦花痴,你瞧她的笔触多么纯真,她根本是个艺术家啊!”

安德烈也帮腔道:“就是说嘛,你会不会太小题大作了?”

吴梦洁心底狂冒冷汗,幸好她画的人物都有穿衣服,也没什么特别互动,要是被他们看到她限制级的作品,恐怕会惊恐地说她是狼女化身吧?

法克悠知道山姆这家伙一旦认定某件事,火山爆发都无法扭转观念,因此他转向犯案人问:“你说,你画这些图是想怎样?”

吴梦洁脑子一转,想出一套委婉而不失真的解释。“我……我喜欢美丽的人事物,所以……想用自己的方式保留下来,对不起……”

“唉呀呀~~果然是我的女儿。”山姆对这女孩越来越欣赏,模模她的头说:“老爸也有一样的想法,我的摄影就是想留住美丽的瞬间。”

“那么……我可以继续画画吗?”她从小看漫画长大的,尤其是BL漫画,那是她在求学阶段最大娱乐,其实她曾想过当漫画家,但是爸妈怕她会饿死街头,她只好退而求其次,成为专业美编,私底下仍在作画,提供俱乐部同好欣赏,很多人都会出钱跟她买复制品呢!

有女万事足的山姆点点头,只差没泪光闪闪。“那当然啦,你我都是美的见证人,要是没有你的纸笔、我的相机,这些人老了要靠什么安慰自己?”

奥斯卡提醒一下山姆别得意忘形。“喂!你在说谁?”

“我差点忘了,我们奥斯卡是不会老的啦,我是影射别人,OK?”山姆拍拍自己的后脑勺笑说。

“这还差不多。”奥斯卡拿出化妆镜,仔细审视自己的容颜,嗯,二十五岁了,算是颠峰期,应该还可以美三十年,千万不能走下坡啊。

安德烈拿起素描本,客观道:“不如选几张拿来放在杂志里,很有风格。”

“我赞成,先放我骑白马、戴皇冠这张!”奥斯卡乐极了,忘了自己老爱跟安德烈唱反调的习惯。

眼看众叛亲离,法克悠心想有没有搞错?这丫头明明就在垂涎他的美色,“意滢”的铁证如山,这几个男人却对她如此纵容,真是反了、反了!

“够了,都给我回去工作!我要保护我的个人肖像权,绝对不准给我公开!”他只好使出总编的威严,命令这场闹剧到此为止,并暗自下了决定,他要讨厌吴梦洁讨厌到底!虽然这很像小孩子的赌气行为(事实上根本就是),反正他不喜欢这种被排挤的感觉啦!

看总编气得七窍生烟,大家模模鼻子各自回到岗位,吴梦洁没料到这场风波就此平息,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画纸终究包不住火,她还是得找个机会向总编解释,希望他能谅解,少女梦幻实在是无穷无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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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加班是常态,不加班怕是要倒闭了,“MQ杂志”做为现代男性指标,自然得加班加到最高点,好让全国男性有圣经可依循,才能明白自己该穿什么衣、开哪牌车、交怎样的女友。

这天晚上,五名成员吃过便当继续赶工,吴梦洁给大家泡了咖啡,山姆爹地喝蓝山,奥斯卡喝摩卡,安德烈喝拿铁,总编大人喝黑咖啡,她自己则是牛女乃,再加两滴总编喝过的黑咖啡(她偷偷收集在一个小瓶中,有如魔法之水),让她随时处于兴奋状态,不需提神。

上班一个月以来,她逐渐适应MQ杂志文化,出刊前全员加班、精神紧绷,动不动就要拍桌呛声,除了她每个人火气都很大,等到出刊后恢复世界和平,就开开会、聊聊天,讨论时尚新点子、交换娱乐新八卦。过去她任职于教科书出版社,每天准时上班下班,比较起来实在平淡无奇。

今晚算是“一级战力”之夜,再过三天就要出春季特刊了,大家的心情和脾气都不怎么好,英俊的脸孔看来有如魔鬼,吴梦洁被迷得心花怒放、暗自陶醉。

忽然,奥斯卡和安德烈吵了起来,导火线说来很无聊,只是一个成语的使用方法,两人却指桑骂槐、藉机攻击,什么脏话狠话都说得出口。

吴梦洁对此情况著迷不已,偷偷在办公桌底下录音,等回家后传上俱乐部网站,大家听了不知该有多兴奋陶醉,旧情人的争执,啊,甜美又酸涩。

法克悠确定耳朵无法承受更多压力,冷冷丢了一句:“少在我面前打情骂俏,有本事就秀出你们的专业,什么办公室恋情,逊毙了。”

最近他已经够烦了,采访人物不够酷,相片毫无新意,连时尚走秀都没啥新闻,活著就是会碰到这种低潮,更无奈的是,他每天都得看著不美的美编,跟周遭人物背景完全不搭轧,还要听其他人喊她“小梦梦”,恶心到起鸡皮疙瘩,唉,万事不顺,岂是一个惨字能形容。

总编的一盆北极冰川水浇下来,大火瞬时湮灭,奥斯卡和安德烈只得收敛一下,先离开办公室,到楼梯角落去拚个死活。

吴梦洁依依不舍地目送他们,这画面实在太美了,一对美男子的针锋相对,她多希望能跟上去,贴身记录他们的一言一行,绝对是前所未有的佳作,光是想像她就觉得腿软,那激烈的冰与火、爱与愁、欲与恨……喔喔喔……

“好了没?”

总编严肃的声音唤回她所剩不多的理智,她赶紧把注意力拉回来,咳嗽一声说:“快好了。”

至于山姆大叔,他在隔壁的摄影棚内拍照,不时发出“再娘一点!再威一点!”如此模棱两可的指令,好让模特儿无所适从。

就这样,办公室只剩下法克悠和吴梦洁了,她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又怕他听到她猛烈的心跳,他们很少有独处机会,总编似乎把她当病毒看,但她非得把握良机啊!

“总编,请问这样可以吗?”每当她完稿时就得让他过目,由于档案太大、时间太赶,只好请他移步到她桌前,直接自她的电脑萤幕审视。

法克悠走过去一看,点个头说:“还行。”

虽然她长得不美、穿得不优,却有超强的设计感,老天爷居然对她这么公平,害他找不到借口嫌弃她,可惜啊可惜。他为自己的小心眼感到愧疚,却又忍不住暗骂她今天的打扮,她衣柜里除了黑色、灰色、蓝色,就没其他颜色了吗?他真想把自己的粉红衬衫分几件给她。

正准备回自己位子,他却发现她眼神怪怪的,害他全身发毛,倒吸一口气问:“你干嘛用那种花痴的眼神看著我?”

现在其他人都不在,他说她花痴不会被人瞪,可悲可叹,他想骂人还要被属下监督,这平凡女孩是给大家下了什么迷药?

“没有啊,我只是很崇拜总编……”吴梦洁垂下视线,不知如何形容自己的情绪,这种贴近偶像的晕眩感,让她常常活在幻梦中。

“你才认识我多久,有什么好崇拜的?”他坐回自己的椅子上,尽量和她拉开距离。

该来的总是要来,既然天时地利人和都凑齐了,她告诉自己该是摊牌的时候了。“其实……我们很久以前就见过面了。”

“喔?在杂志还是秀场?”从十八岁开始,为了咬牙自力更生,他曾当过几年兼职模特儿,吸引了大批粉丝为他成立后援会,现在仍有许多人哀求他复出,但他下定决心再也不以“美色事人”,要让大家看到他除了美貌也有脑袋,而且是最优质的脑袋!

她直直凝视他,不想再闪躲。“我不只在杂志上看过你,还在学校看过你。”

“学校?”他抬起头再次端详此女,没印象就是没印象,大众脸就是大众脸。他跟弟弟念的学校都一样,全都是优质学校,只是他没有弟弟那么爱念书,偏偏一些闲杂人等就爱拿这点做文章,活该让他们去嫉妒又羡慕,Whocares?

“嗯!我们是同一间高中的,当然你不认识我,但是……我对你的记忆非常深刻。”那时她参加的漫画社里有一堆BL同好,大家都以法克兄弟为上学最大意义,看到他们俊美成双的容颜、似有若无的情愫,就是至高无上的幸福。

“等等,你不是小我四岁?怎么会跟我念同一所高中?”他记得高中时他是篮球校队,弟弟只会参加读书会,当时球场旁女生的尖叫声有如杀猪,该不会这女孩也有份吧?

“念书时我跳级了好几次,所以我跟你同时高中毕业。”她没别的兴趣,除了悠游书本,就是画图自娱,但爸妈认为画图不能当饭吃,她必须用好成绩来证明自己,否则那些漫画可能就要被烧掉了。

靠!法克悠不由得酸葡萄起来,竟跟一个小自己四岁的女孩成为同窗,真是够了!他的功课不算好也不算坏,其实没什么好自卑,虽然弟弟老是名列前茅,年年拿奖学金,他也懒得去比较,但是当大家都说他只有外貌没有内涵,就让他整个上火,非要闯出一番成绩不可。

“后来我们也念了同一所大学,当然你还是不认识我。”她有自知之明,像他这样耀眼的明星,是不会注意路边小石子的。

“大学你应该只花一、两年就念完了吧?”原本以为她是个傻女,谁知聪明到惹人厌,哼。

她摇摇头,莫名其妙地害羞起来。“没有,我后来就不想跳级了,所以还是跟你一起毕业,那年我十八岁。”

什么不想跳级、十八岁大学毕业,这女孩的说词真让人火大,法克悠心中葡萄越来越酸,暗骂资优生就了不起吗?脑筋那么发达,却不懂得打扮自己,上天果然是公平的,哼哼。

“你跟你弟弟是全校的偶像,大家都很注意你们,当然……我也不例外。”当年她放弃跳级和推甄的机会,只为了把握校园生活,多一些时间欣赏法克兄弟。

“喔。”那又怎样?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冷淡,这话题对他来说一点都不新鲜。

“我想你们从小到大都很习惯被崇拜,不过……”偶像就在眼前,四下又无他人,她忍不住吐露内心最深渴望:“你们也许不知道,我和我的朋友们,都很希望你们兄弟能在一起。”

法克悠怀疑自己的听力出了问题。“在一起?”哪种在一起?该不会是最恶烂的那一种吧?

都迈出第一步了,她干脆一股脑吐出内心真言:“对啊!你们实在太完美了,分给哪个女人都会让我们生气,所以希望你们发展兄弟之恋、同性之爱,那才是唯一的解决之道!”

她自知没有资格成为公主,只盼两位王子永远相亲相爱,让他们这些粉丝有梦可追。

法克悠忽然无言了,因为他帅到人神共怒,多年来常有人认为他是同性恋,如此误解也就算了,居然还把他们兄弟扯在一起,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看著自己的脸会兴奋才有鬼咧!摇摇头,他试著让自己冷静下来,这世界上怪人处处有,出现在他眼前也不奇怪,只是他有义务让对方醒悟,这一切都是她自己创造的幻觉。

“你最好给我搞清楚,我是个异性恋者,我交过五个女朋友,就算全世界女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跟我弟搞在一起,别作梦了!”

他的话一字一句深深刺痛她的心,虽然明白现实和想像总有距离,她脸上仍藏不住失望,毕竟那是她作了许多年的梦,叫她一时间如何醒来?悲从中来的她,忍不住要倾诉:“为了你们,我们成立了法克俱乐部,还有一个专属的网站,宗旨就是法克兄弟的爱情故事,我画了好多篇关于你们的漫画,从普通级到限制级都有……每次一推出大家就疯狂下载……”

他整个人差点站不住,抓著桌沿喃喃道:“法克俱乐部……”

多么滢乱的名字,这群笨蛋脑子里是在想什么啊?难怪这女孩会拿他当作画对象,那本素描本等于是罪恶的渊薮……噢不,他刚吃下的便当都快要回到嘴边了。

“你真的不考虑看看吗?”她宁愿相信他只是在自我挣扎,他交的那五任女友都是蹉跎光陰、自欺欺人,其实他的真爱近在眼前,就是跟他最速配的法克弥啊!

“……我跟你无法沟通,我要下班了。”他没力了,这女孩没救了,他不想浪费时间多费唇舌,虽说人各有所爱,就算她每天搞SM或多P也不关他的事,但把念头动到他们兄弟头上就是千不该万不该。

当他转身要走,又突然想到一件事:“那些漫画不准公开发表,你们俱乐部的人最好给我小心点,万一流传出来,我就告你毁谤名誉!”

他要告她?他居然如此残忍?她的嘴唇在颤抖,她的心头在滴血。“我最期盼的读者,其实是你跟你弟……”

“我就算老人痴呆了也不会想看,你给我清醒一点,再继续幻想下去,当心犯罪入牢!”他有种不祥预感,她似乎是个偏执狂,说不定改天对他下药,真的把他这样那样,还可能训练他做男奴……他最好能离多远就多远,否则将被卷入那黑暗的沼泽。

法克悠才走到门口,奥斯卡回来了,眼睛红红的,显然刚哭过,却装作没事样,打哈哈问:“咦,总编你要走啦?”

安德烈也回来了,他脸上有清楚的五指红印,看来被狠狠打过一巴掌,只是打人的人反而哭了,旧情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剪不断理还乱,旁人更是雾煞煞。

“今天老子不爽加班,要去酒店找小姐玩!”法克悠故意说给吴梦洁听,好让她知道他是喜欢女人的。

奥斯卡和安德烈听了一愣,总编怎么比他们还激动的样子?今晚若不是月圆就是月蚀,大家的心情都起伏得厉害。

吴梦洁一直低著头没说话,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一般人无法接受BL的异想世界,即使是偶像法克兄弟,也感到恶心和想逃。她明白,她的梦该醒了,只是在梦醒时分,难免会心碎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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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缓缓开车回到家,法克悠头晕脑胀,快被那笨蛋美编给气炸了,他在职场打滚这些年来,从未碰过如此狠角色,居然有本事让他撇下工作,好个最毒妇人心!

停好车,走上楼,他在二楼门口碰到弟弟,这么巧法克弥正好在开门,对哥哥问道:“悠,你今天这么早回家?”

他们兄弟之间不喊哥也不喊弟,才差一分钟的出生时间,或许连医生也搞不清楚谁先谁后,反正他们直接喊名字就行了。

看到弟弟,法克悠心情稍微好转,反问:“你还不是一样?现在才八点,平常看你都快十二点才回来。”

“这两天有考试,我把考卷带回来改。”法克弥正就读历史系博士班,同时也是系上的讲师,他的最爱就是与书本为伍,个性基本上算是温文儒雅,但谁也模不著他的底。

“弥,你知道吗?有人幻想我们兄弟俩是一对,画了一大堆煽情漫画,还成立了法克俱乐部和网站!”法克悠忍不住要跟弟弟分享这份灾难,毕竟他们都是受害者。

“喔?这么有趣?”法克弥推了一下鼻梁上的黑框眼镜,他打扮得相当保守,发型是旁分西装头,总穿著黑灰色的衬衫加长裤,一来是他本性低调,二来是为了避免蚤扰,即使他在如此“黯淡”的情况,还是会吸引一些飞蛾扑火,防不胜防。

“你怎么能说有趣?根本就是恶心!”法克悠双眸瞪大,爱美的他戴了隐形眼镜放大片,每天随心情更换颜色,今天他的打扮则是Kenzo加Gucci,活像从杂志中走出来的模特儿。

“这世界上什么人都有,我们要保持研究的心态去面对,随时随地都可学习。”法克弥仍是一贯的浅笑,他的喜怒哀乐不形于色,偶尔在家人面前会大笑,已经算很人性化的表现。

“你真是什么都能研究,改天介绍你们认识好了。”法克悠由衷佩服弟弟的学者个性,不只不生气,还有好奇心,难道是他自己器量太小吗?

“有机会的话,我很期待,明天见。”法克弥拍一下哥哥的肩膀,走向自己屋内。

“掰~~”兄弟俩各自回到住处,他们不是那种老爱黏在一起的双胞胎,但心有灵犀一点迩,说上几句话就有平静感,像现在,法克悠整个人就轻松多了。

若说法克悠是骄傲爱秀的雄孔雀,法克弥就是喜欢沉思的猫头鹰,两人一个像太阳、一个像月亮,却拥有同样外表和才智,只是发展的方向截然不同。小时候还会有人把他们认错,但随著年纪增长,几乎是一目了然,毕竟,有谁会搞错阳光和月光呢?

回到家,褪去一身衣著,法克悠走进浴室冲澡,忘记种种好笑和不好笑的事,人生嘛,不就这么回事,喜怒哀乐轮流转,跟风水或运势都无关,只是常态。

等他走出浴室,一边擦头发、一边抹侞液,发现手机里有通简讯,不是别人,正是那白目到家的小梦梦!手中的手机顿时变得很烫,他犹豫了几秒钟才打开来看,心想该不会是祝福他变成兄弟恋的咒语吧?

所幸,里头写著几句人话——

“对不起,我没有冒犯你的意思,希望你忘了我说的话,以后我一定不会再提,真的很抱歉。”

哼!算她还有点脑子,懂得尽快道歉,但他根本不想回覆,只想躺下来听听他的歌剧CD,再翻翻国外寄来的时装杂志,享受这个难得清闲的夜晚。

翻了杂志没几页,他忽然失去兴致。也许该来敷脸或去角质?却懒洋洋地不想动。还是打电话给红粉知己们?却连手机都觉得沉重。雪特,他是怎么了?

自从坐上总编的位子,他一心一意打拚事业,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缺了一小块部分,是女人吗?他若想要,就像后宫选妃一样简单,但他偏偏没了兴趣,难道是前中年期症候群?最近看镜中的自己还是一样帅,却少了一种神采飞扬的光芒,除了脑袋和美丽、工作和时尚之外,他还想要什么?

或许他该来好好想一想,嗯,就这么决定,他要去梦中寻找内心的声音、自我的意识……谁知梦中却进入BL和Cosplay的异想世界,他就像爱丽丝一样,遇上了忽大忽小的兔子先生、前后夹攻的纸牌军队……天啊,谁快来帮帮他清醒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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