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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主人 第三章

转眼间又过了五年,李湘菱已满十八岁,她高职毕业后就没升学,既然她脑袋欠佳,念书只是折磨老师和自己,干脆找了家餐厅去上班。

一早七点,她起床替自己做了份早餐,连同扫地、浇花、洗衣等家事一并做完,只要出力,不用怎么用脑,正适合她这个简单的人。

出门前,她在白板上用黑笔写下——“妈,我去上班,冰箱有炒饭和菜汤,微波就可以吃.”

这是她们母女俩的沟通方式,母亲两年前升为护理长,工作时间变得更长,两人很少碰到面。不过她并不觉得寂寞,下班后就往秦家跑,因为有霜淇淋陪她玩,秦家夫妇也很疼她。

当然,最重要的是,有个“英明神武”的主人要她伺候,即使他常嘲笑她、捉弄她,但他从来都没叫她离开,这应该表示她可以继续待着吧?

上午十点整,她骑脚踏车到餐厅,这台脚踏车也是秦宇康给她的,现在他出门都是开车,他总说男人就要有个架势,标准的爱面子一族。

一边想他一边套上制服背心后,她走进仓库,里面是满坑满谷的食材,用各种方式保存,散发许多气味,那是她习惯而且喜欢的气味。

这是一间大型的传统中餐厅,师傅和徒弟的上下关系非常清楚,李湘菱在十几个学徒之中并不显眼,不过她总是乖乖做好该做的事,看在师傅眼中颇为满意,常私下传给她一些秘诀。现代的年轻人有才华的很多,但是肯虚心求教的不多,师傅就喜欢能吃苦当吃补的人。

李湘菱拿起桶中一根胡萝卜,迅速而仔细的削皮,她知道自己没什么优点,只有认真点多学习。

做菜真的很有趣,不只因为她父亲是厨师,也因为烹饪这门学问历史悠久、派别众多,想想,能把自己爱吃的东西,做出来给别人品尝,甚至还能赚到钱,那是多棒的一件事。

削完一整桶胡萝卜以后,她最要好的同事小玉走过来,笑问:“湘菱,礼拜天要不要一起去逛街?”

“抱歉,我有事耶。”李湘菱摇头说。

“是跟帅哥约会的话,我就原谅你!”小玉故意开她玩笑。

“约会的对象是我的狗狗。”

“都几岁了还这么爱跟狗玩!”小玉摇摇头,她不只一次怀疑她的好友,是否只有八岁的心智年龄,否则怎会十八岁了还不想交男朋友?

李湘菱也知道自己有点怪,所有跟她同年的朋友,都热衷唱歌跳舞、逛街联谊,唯独她毫无兴趣,说真的,除了下厨和陪狗玩,她没别的嗜好。

“不好意思啦,晚点请你吃包子。”李湘菱带着歉意说。

小玉一听睁大眼。“喔~~是你自己做的吗?”

“嗯,我做了十个,你要分谁吃都可以。”昨晚她在家自修,照师傅的食谱做了一笼叉烧包,就不晓得滋味如何?

“耶!”小玉欢呼起来,虽然她也是学徒之一,却不得不承认,李湘菱的手艺是比她强多了,以后要开餐厅的话,她绝对捧场。

忽然,师傅从门口探出头,横眉竖目道:“聊什么天?就只会出一张嘴,还不快过来帮忙!”

“是!”两个女孩赶紧各就岗位,开始这忙碌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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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上午,李湘菱一早就冲进秦家,她有钥匙,自己开了门,先带霜淇淋去散步,回来后帮它洗澡、吹干、梳毛,光这样就忙了两、三个小时。

秦宇康睡到中午才起床,走出房门,就看到她跟狗玩得都是泡沫,皱起眉说:“李湘菱,你很会搞破坏喔!到处都是狗毛和泡沫,等一下你要把地板清干净!”

“是,主人!”她看他只穿着睡裤,露出强健胸膛,却不觉得有啥害羞的,九年来她看过太多次了,第一次的时候还会尴尬,后来就越来越自然了。

“等你忙完了,过来帮我按摩。”昨天他去参加谢师宴,喝多了几杯,不免头昏脑胀。

二十三岁的他已念完法学研究所,并考上律师执照,前途不可限量。相较之下,李湘菱只有高职家政科的学历,在一家餐厅当服务生和学徒,又没有让人惊艳的外表,任谁都会觉得她配不上他,可是,他偏偏就不想要别的女人。

这也许是他生命中最不完美的一点,但他不介意,甚至乐在其中。

半小时后,霜淇淋静静躺在地毯上,聆听两个主人之间的对话,在这屋内发生的事它一清二楚,却始终守口如瓶,谁都不介意有它在场。

“这样力道可以吗?”

“还行。”秦宇康闭上眼,享受那双小手的伺候,两人相处至今,已有极深默契。

她看着他放松的表情,也觉得很有成就感。其实她有点晚熟,加上非常迟钝,不太明白自己对他是什么感情,可能也是不敢去厘清吧!毕竟他是那么耀眼、那么高不可攀。

“下个月我要去当兵了。”他对未来已有规划,毕业后当兵一年半,回来后就做个律师,努力几年存笔钱,然后就该是他们的家庭生活了。

他甚至没想过要出国念书,那可能要花两、三年的时间,离开家人又离开她,怎么行?

说来有点好笑,他和她还没真正谈恋爱,他却认定两人是要结婚生子的,她不算聪明也不够伶俐,但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他最自然、最快乐的时候。

“嗯,我知道。”李湘菱点点头,却还没想过到时会是怎样的情况?他的存在是如此理所当然,在他服兵役这段日子,她会觉得轻松多了?还是很空虚呢?

享受完按摩后,他从衣柜拿出一个纸箱。“这些是给你的。”

“给我的?什么东西?”她打开一看,里头有一大叠信纸、信封和邮票,这要做什么?

他神色自若地下达命令:“等我一入伍,你要每天写信给我。”

“为什么?”他要去当兵了,绝对有一大堆女生会写信给他,他何必担心?还特别交代她?

“你是笨蛋呀!还用问?”他K她一拳。“在军中收到信是光荣,你敢不给我面子?”

她很清楚他有多爱面子,每次出门都会用心打扮,他用的、穿的都是好货色,学业上也不准自己掉出前三名,正因为他是秦宇康,他值得一切最好的。

“可是那应该……”应该是女朋友做的事吧?怎么会落到她头上?她不敢想得太多,毕竟他跟她相差太远,她能做他的女佣就很不错了。

“叫你写就写,有什么疑问?”他挑起眉,不耐问。

“没事,我会写的。”她有再多疑问也都化为沉默,若说这些年来她学了什么,那就是要认命点。

“很好。”他点点头,继续吩咐:“以后每次恳亲、会客,你都要跟我爸妈一起过来看我,还要做一大堆好吃的带来给我。”

“啊?”她更惊讶了。

“别忘了我当过你的家教,这么多年都分文未取,拿这当学费应该不算过分吧?”他算起陈年旧帐,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可是我都考不及格……”她念高职时也是吊车尾,从来没远离全班倒数五名内。

“那是你的问题,可不是我的!”他必须承认,她的笨脑袋是他生平仅见,他竭尽全力仍改变不了,只好全盘接受,谁叫他就是非她不可呢?

“说得也是。”她笑着回答,心里却又有点苦苦的。

惊喜不仅如此,他又拿出一个纸盒,扬起嘴角说..“里面有支手机和说明书,以后你随身带着手机,号码只有我知道,其他人都不能打给你,懂不懂?”

他设想周到,因为当兵期间他无法照顾她,叫她写信是要了解她的生活状况,叫她带着手机是有什么事都能联络,如此他才能放心的暂时离开。

“这……这应该很贵吧?我要是弄坏了怎么办?”李湘菱长到这么大,只用过朋友不要的中古手机,还是第一次拥有全新的手机呢!

“弄坏了当然要赔偿。”他迅速提出理赔方案:“一次按摩五十元,慢慢还没开系。”

“吼~~”拜托,她怎么还得完?可能要按摩一辈子吧!不过话说回来,这支手机真可爱、真时髦,可以拍照和上网,她一拿到就舍不得还他了。

“我不在的时候,给我安分点,不要出什么意外,否则以后不准你来我家!”他再次耳提面命,不在她身旁的日子,只能求老天保佑她平安无事。

“是……”她拉长了尾音,隐隐也感觉到,那分离的日子快来了。讨厌,她眼角怎么酸酸的。

交代完毕,秦宇康放松心情,也觉得肚子饿了,双手托颊道:“我好饿,我要吃饭.”

“要我煮饭吗?”她故意嘟起嘴,不置可否。

“拜托煮饭给我吃,快点嘛!”他拉着她的手走向厨房,今天是周日,管家和司机都休息,他爸妈又刚好不在,他不靠她要靠谁?在这时他一点都不介意承认自己的无能。

她摇摇头想,有谁曾看过他这模样呢?像个小孩撒娇,平时的傲气都不见了。

于是她含笑卷起衣袖、拿起锅铲,他在旁碎碎念兼妨碍行动,家里没有其他人,除了睡在地毯上的霜淇淋,半眯着眼瞧这两人的互动。

温暖的香味逐渐飘散,打闹的笑语不时爆出,在这还能为他煮饭的日子,将是记忆中永恒的一幕。

十八相送终须一别,前一晚大家已聚餐送别,第二天李湘菱仍随着秦家夫妇,前往火车站送行。

现场可说人山人海,大约有几百名年轻男子,今天要搭专车前往军营,火车站挤满了家属,虽然这年头当兵已不算太苦,但毕竟天下父母心,忽然要离开这么长一段时间,哪能不担心?

秦宇康并不喜欢这场面,眉头紧皱。“我都说不用送了,干么弄得离情依依的?”

他老早就决定自己出发,可惜爸妈完全不听,硬是要跟来,这下可好,母亲哭得像泪人儿,父亲也愁容满面,李湘菱更是一脸迷惘,像被主人抛弃的小狗。

连如华抹去泪痕,不断叮咛。“你要好好保重自己,别跟人家逞强斗狠,知不知道?脾气要收敛一点,当兵的时候可没人会让你。”

平常她老跟儿子斗嘴,他嫌她太啰嗦,她气他太骄傲,但其实她爱子如命,当初难产时还告诉医生,即使保不住自己也要留下儿子。

“拜托,对你儿子这么没信心?”秦宇康一派轻松,他不得不如此,否则搞得气氛更沉重。

秦政弘拍拍儿子的肩膀。“我们不是没信心,是希望你更小心,家里只有你一个孩子,你可不要让我们没人孝顺。”

“安啦!我一定平安回来,孝顺你们到一百岁。”秦宇康对父母亲承诺,然后转向李湘菱说:“笨蛋,你可不要给我出什么差错,听到没?”

“听到了……”她小小声地说,不知怎么,全身又热又冷,说起话没啥力气。

他拨一下她的刘海,微笑得很温柔。“振作点,我不在的时候,我爸妈和霜淇淋都靠你了。”

秦政弘和连如华两人使个眼色,彼此都明白,儿子这些年来没再交女友,显然就是非李湘菱不要了,尽管他口头上不饶人,表现得却是非常在乎她。

“再见!”火车要开走了,秦宇康潇洒一笑,转身而去。

留下月台上三个人,有种被掏空的凄清感,其实不久以后就有恳亲会,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但是天天都会看到的人,却变成偶尔才能见面,总让人一时难以适应。

望着远去的火车,李湘菱才真切发觉,秦宇康已经不在身旁了,他仍在这世界上,却隔着难以拉近的距离,过着和她毫无关联的生活。认识以来将近九年,这是第一次,她被孤单包围,找不到出口,才刚说再见就开始想念。

“湘菱,你还好吗?”连如华发现她脸色不太对劲。

“阿姨,我……我想回家,我不太舒服。”李湘菱紧闭双眼,连呼吸都有点困难。

“好,我们马上回家。”

半小时的车程后,李湘菱告别秦家夫妇,缓缓走进屋内,躺到床上,全身软绵绵的,又隐隐发抖。

她生病了吗?明明盖着被子,却从脚底浮上一股冷意,早上出门时都还好好的,是因为秦宇康去当兵,她才这么不对劲吗?

阳光逐渐淡去,黑夜悄然降临,四周静得像海底深处,全世界仿佛只剩下她一人,有谁能来救救她?生平从未有过这种无力感,她一定是病得很重很重了。

寂静中,传来一阵脚步声,那是吴莹月下班回来了,她发现屋内昏暗,随即打开灯,走到女儿房门口问..“湘菱?你在睡觉?”

“妈,我好像有点感冒了,全身没力,头也晕晕的。”她没说出口的是,她想哭想得好痛苦。

吴莹月替女儿量过体温和血压,确定并无大碍。“我泡壶柠檬茶给你。”

“嗯。”她躺回枕上,强忍住落泪的冲动,从小她就是个健康宝宝,怎会虚弱到快哭了呢?

没多久,吴莹月端来热茶,坐到女儿床边。“来,起来喝点茶。”

“好。”只要她不舒服,母亲就会泡柠檬茶给她喝,热呼呼又酸酸甜甜的,似乎就能赶走各种病菌。可是这一次好像失灵了,她还是头好晕、胸好闷。

“宇康去当兵了,你要打起精神,等他回来。”吴莹月微笑说,也许女儿自己都没发觉,她这是在犯相思病呢!

“那……那才不关我的事。”李湘菱倔强否认。

吴莹月微笑不语,虽然没有人说破过,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秦宇康和李湘菱根本是一对小俩口,成天没事就腻在一起,不管是打闹或斗嘴,都只让人更确定他们的亲密。

只是她不免会担心,湘菱配得上人家吗?一个是未来大律师,一个是餐厅学徒,不晓得他们能否走到交会点?罢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她也不用太烦恼。

她替女儿盖好被子,叮咛说:“你好好休息,明天如果还是不舒服,就请假吧。”

“嗯……”

房门被关上了,李湘菱看着天花板,许多往事涌上心头,那个找寻霜淇淋的风雨之夜,若她没有傻愣愣地答应让他做主人,今天又会是怎样的光景?

沉思许久,她很确定,即使生命可以重来,她也不想改变这一切。只是他才当兵第一天,她就这么不中用,日后要怎么办?老天,她需要一点力量,但谁能给她?

铃~~铃~~

寂静中,手机响了两声,她吓一大跳,东翻西模才找到那支崭新手机,原来是秦宇康传了一封简讯,那自大的口气一点也没变——

“笨蛋,我现在不方便打电话,你告诉我爸妈,我很好,还有恳亲那天,你要做饭来给我吃。”

霎时间,空虚寂寞都消失无踪,她胸也不闷了、头也不晕了,整个世界变得好开阔。

怎么会这样?她不禁要怀疑,难道这就是恋爱?如果是的话,会不会太后知后觉了?她总认为自己配不上他,为何忽然有勇气了?这是暗恋的勇气,还是相恋的勇气呢?

许许多多的疑问,让她度过了难眠的一夜,她唯一能确定的是,她仍会做饭给他吃,却是另一种心情。

十八岁了,再迟钝、再傻气的女孩也要长大,面对自己最真实的感受。

由于秦宇康研究所毕业,又顺利考过预官,因此在成功岭新训中心当教育班长。

营区第一次开放会客,秦政弘和连如华就扛着一大堆食品,由司机老陈开车带他们来到台中,李湘菱当然也随行,她身上的手机不时响起,交代她该带什么、该在哪里集合。

“哈啰~~我在这边!”秦宇康晒黑了,身穿草绿色军服,笑容如阳光耀眼。

才两个星期不见,却有种恍如隔世之感,李湘菱觉得眼角热热的,连忙转开视线,却又用眼角捕捉他的身影,舍不得少看一眼。

秦政弘拍了拍儿子的手臂。“怎么搞的?人家都苦哈哈的,你却好像变得更帅了?”

“本来就很帅了,没办法!”秦字康大言不惭,看来当兵并未抹灭他的自傲。

“你这小子,一点都没变!”连如华高兴得又掉泪了,庆幸儿子平安无恙。

四周都是亲属、情侣和朋友聚会,仿佛园游会似的人潮汹涌,幸好秦宇康已找到一处树荫,招呼大家坐下,打开大大小小的保温盒,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佳肴,引人食指大动。

“哇~~这么丰盛!”秦宇康惊喜有加,在军营里虽然吃得饱,但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连如华对儿子说:“湘菱昨天忙了一整天,才准备好这些吃的,你可要感恩啊。”

秦宇康伸手拨一下李湘菱的刘海,俏皮回答:“爸妈,你们是托我的福,才能吃到这些美食,你们可要感恩啊。”

“你呀!就是嘴硬。”连如华拿他没办法,只能微笑摇头。

李湘菱坐在一旁,刚被碰到的额头热热的,不知该说些什么,面对秦宇康,感觉又熟悉又陌生。其实他没有变多少,台北和台中也不远,可在她心中,世界已是天翻地覆。

众人坐在树下聊天,尽管才十几天不见,却是第一次分开这么久,彼此都想知道一切细节。

秦宇康吃得很满足,李湘菱所有辛苦都值得了,谁知他突然拿出一叠信封,对她挖苦说:“你信里面有错字!我帮你订正了,回去以后要多练练字,笔迹像小孩似的。”

她脸一红,视线更加低垂,她在信里都是写些流水帐,像是她带狗去散步,在餐厅学了什么菜色,还有天气如何之类的,这种内容怎么能被人看到?

连如华看出一点端倪,拉起丈夫的手。“亲爱的,我想去洗手间,你陪我去。”

“我陪你?”秦政弘愣住,通常不是女生陪女生去吗?不过妻子的决定总是对的,因此他点头说:“好,我们走。”

父母亲离开后,秦宇康又拨一下李湘菱的刘海。“干么害羞?你本来就常写错字了。”

“你别这样!”她不晓得自己哪来的勇气,忽然就大声起来,还转过头去背对他。

微风吹来,吹不熄她脸上的烧烫感,这种表情绝不能被他看到,她也搞不懂自己闹什么脾气?或许是积压多年的感情忽然萌芽,让她一时慌了,也不知该如何面对他。

他呆了一下才回过神,摇摇她的肩膀说:“喂!你好像忘了谁才是主人?你是霜淇淋的主人,我是你的主人耶!”

这丫头是怎么回事?他天天给她传简讯、打手机,她不也天天写信给他?平常都这样牵挂彼此了,现在她却不给他好脸色,还故意转过头去,是不是脑子撞坏了?

“你不要碰我啦……”她到底在别扭什么?明明朝思暮想,见了面却闹成这样。

他转到她面前,抬起她的下巴,发现她紧咬下唇,一脸就快下大雨的样子,霎时间,他似乎懂了什么,缓缓放开她,故作轻松地说:“好啦,这次就饶了你,看在你做了那么多好吃的分上。”

看她仍然不言下语,他干脆走远一些,没多久,她口袋中的手机响了两声,原来是秦宇康传来的简讯——

“笨蛋,你敢给我哭的话,我就不让你再来会客了。回去后每天都要写信给我,错字再多我都会订正,等我退伍后你就变国学大师了。”

她一看完,立刻回头对他说:“你很讨厌耶!老爱欺负我。”

“谁叫你那么笨?我不欺负你要欺负谁?”他笑得开怀,双手拨乱她的头发,故意把她弄成鸟窝头。乌云终于散去,别扭和不安都蒸发了,他们又变成爱斗嘴的那两人。

“我不让你吃我做的东西了,你走开!”

“你以为你在跟谁说话?几天不见而已,吃了熊心豹子胆是不是?还不给我乖乖按摩,当兵很累的你知不知道?肩膀都快酸死了!”未来的大律师不是白当的,一长串的言语压迫让人难以招架。

可怜的李湘菱,终究屈服于恶势力,不甘愿地替他锤背起来,瞧他那近乎虚月兑又万分舒畅的表情,她真不知是要同情还是嘲笑他。

往日那种感觉又回来了,他还是他,一点都没变,反而是她可能变了……

秦政弘和连如华站在远方,含笑欣赏这一幕,尽管没有正式介绍或宣布,但在他们心中,未来的媳妇人选已经非常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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