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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王 第六部 天梯迷踪 1飞月之死

何寄裳无声地掠了出去,衣袖带起的香风让我精神为之一振,迅速举枪、瞄准、扣动扳机。第一颗子弹准确无误地在傀儡师额头正中钻了一个洞,他直挺挺地向后倒下去,连自己也变成了失去控制的傀儡。

他的手上,仍旧有银光闪动,我只能先发制人,一击歼敌,不想给任何人伤害何寄裳的机会。

如果我早一点能意识到“男人应该全力以赴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这件事,或许苏伦就不会失踪,她的寻找阿房宫之旅定会安然无恙。骤然间,苏伦剪去长发时的憔悴影像在我心里扩张到无比巨大,压得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苏伦,一定要等我赶来救你——”

我的眼眶里又有了潮湿的感觉,不自觉地垂下头,黯然长叹,抬起左手去揉眼睛。

飞月无声无息地躺着,幸好何寄裳手下留情,只动用了麻药,否则,后果真的不堪设想。也许在古寨里幽闭得久了,远离江湖,杀气也就慢慢磨褪了。

我蹲子,探了探飞月的呼吸,还算平稳,何寄裳想必不会故意骗我。就在我的脚边,蓦地有一团铁青色的图案一闪,大小只相当于一枚硬币,如果不是今晚的月光分外明亮,是根本无法发觉的。而且,它被压在原先窗台位置的墙体下面,不把墙壁挪开,更是任何人都看不到。

窗外飘起了何寄裳的歌声,跟着有更多妇女和孩子的声音加入进来,最终汇集成一阵几十人的大合唱,声调哀婉凄凉,比哭声更令人心酸。

我暂时放弃了察看那图案的想法,直起身来。更多的妇女和孩子正抬着同伴的尸体走向古寨左侧,每个人都在仰面向着明月,与其说是引颈高歌,不如说是悲愤号啕。这才是赤果果的真实江湖,杀人和被杀,都是瞬间发生的事,生命脆弱得像是随时都能被吹断的枯草。

何寄裳跪在巨蟒旁边,不再唱歌,扬起的右手里握着一柄雪亮的短刀。

我跃下小楼,走到她的身边,默默地看着她的背影。一个哀婉的美丽女子是最能打动人心的,这一刻,我希望站在她身后的是大哥杨天,而不是什么也不能做、什么都无法给予的我。

“这一次,五毒教与马帮的仇是彻底结下了,傀儡师的一条命,不足以偿还护寨神的命,它是全部族人的希望,是五毒教的护教神分生出来的子孙。杀了它,就等于向整个五毒教挑战。”她淡淡地自语,刀尖垂下,抵在巨蟒的月复部。

就在巨蟒的七寸位置,赫然露着五个寒光闪烁的三寸长针尖,竟然是从它的身体内部直刺出来的。

有个赤着双脚的孩子捡到了尸体旁跌落的银色东西,飞奔着跑过来,放在何寄裳的脚下,共有四只,都是反射着淡淡银光的钢铁老鼠。

傀儡师的所有杀招都装在老鼠肚子里,又在老鼠表面涂抹了令蟒蛇一见就垂涎欲滴的饵料,等它吞下老鼠,便落入了傀儡师的算计。他在恰当的时候按下手里的遥控装置,老鼠在蟒蛇肚子里发动机关,立刻就是开膛破肚的一击。

“很精妙的设计,马帮里真是人才济济。”何寄裳冷笑着。

傀儡师狼狈地躺着,脑后流成一摊浅浅的血泊,我被迫杀人,心里只有越来越重的悒郁。经过了这一晚,不单单是马帮与古寨、五毒教结仇,我们的探险队也会变成马帮的敌人。

上天最喜欢作弄凡人,越不想看到的结果,就越会不可避免地出现。

“风,我送你一样礼物——”何寄裳的短刀落下,“哧”的一声划开了巨蟒的肚子,一颗鸡蛋大的墨绿色蛇胆落在她掌心里,带着巨蟒身体里喷溅出来的淋漓热血。

蛇胆可以明目,像这样庞大而具灵性的巨蟒身上挖出来的苦胆,其药用功效更是惊人。

“傀儡师的老鼠并没有淬毒,我试过了,你要不要尝尝蛇胆?”她的目光中深藏着炽热,但脸色却平静冷漠。

我跨过去,伸出双掌,等她翻手把蛇胆送入我的掌心。

“谢谢。”我没有丝毫犹豫迟疑,仰头吞下蛇胆,任由那种苦涩的腥气瞬间充斥了口腔、喉咙,一直滑下五脏六腑。

“你就那么相信我?江湖险恶,别人送的东西不假思索就吃,岂不很容易上当受骗?”她掩抑着自己的感伤。作为五毒教的弃徒,在江湖上向任何人自报家门时,都会被对方鄙夷并且严加戒备,被远拒于千里之外。再心地善良的人,只要被冠以“五毒教”的标签,都会成了世人谈虎色变的对象。

“我当然相信你,从一开始就相信。”我无法说出真相,但这一点已经不重要了,何寄裳已经被我的真诚感动。

混乱的现场被迅速清理干净,妇女和孩子又各自隐藏起来,只有横躺在大道上的傀儡师与巨蟒。

我走近那个外表迂腐且土气的中年人,在有效射程内,射杀他并非值得夸耀的事,那颗子弹从眉心进入,从后颈向上半寸的位置穿出,一击必杀,中弹即死。

唯一令我不解的是,印象中,大名鼎鼎的傀儡师绝不会这么容易就被消灭了。他应该明白,自己不是刀枪不入的防弹武士,又怎么敢大模大样地暴露在寨子里的最显眼处,甘心做五毒教的靶子?

现代江湖在大规模械斗仇杀时,早就没有“身先士卒”这个说法了,指挥者往往都是站在阵地的最后面,波澜不惊,手指不动,等待手下人来报告战况。

“在看什么?一个丧命的敌人有什么好研究的,可惜护寨神已死,这具尸体只能抛在山崖边,便宜那些半夜里出来掠食的青狼了。”何寄裳直起身,即将退回小楼。

我怀疑,脚边这人不是真正的傀儡师,而是个一钱不值的幌子。

明月之下的战斗,残酷的血花飞溅中带着仓皇的诗意。

古寨一方胜利了,但为了换取胜利付出的代价却是无比沉痛。我和飞月来得很及时,至少能赶上这一段激烈的杀戮战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我只能暂时放弃自己的想法,尾随何寄裳回小楼去。

驻守在营地那边的顾倾城他们想必已经休息了吧?我模到口袋里的卫星电话,却没有心情打给她,恶劣至极的环境里,我希望自己和她的每一次通话都是报喜不报忧,为队员们鼓足勇气。

通向二楼的木梯单调地响着,何寄裳的背微微有点佝偻,当她提起裙裾上楼时,我又一次感到了淡淡的杀气,两臂上的汗毛“刷”地倒竖了起来。有一个强劲之极的敌人就在左近约二十步之内,体力充沛,浑身上下澎湃的杀机无声地弥散着。

我找不到他匿藏的地方,但第六感明明白白地觉察到了他的存在。

“风,请上来,我拿东西给你。”何寄裳在楼梯口叫我,转身时门户大开,至少有十几处破绽能被敌人重创。

我急步上楼,应答的同时,不动声色地扫遍了一楼的角角落落:“是什么?”

一楼没人,所有的家具被揩抹得干干净净,摆放得整整齐齐。

“敌人不在这里,那么一定是在楼上了?”我突然开始为飞月担心。

身处复杂诡异的山林环境,哪怕是一枚小小的毒虫都会轻易致人于死地,我真是太大意了,不该把她一个人留在楼上。还好,转过楼梯拐角时,飞月正在艰难地翻身起来,吃力地替自己的双腿按摩,看来麻药的效力已经过去了。

我抢过去搀扶她的胳膊:“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她是飞鹰那队人马里完好无损的最后一个人,无论是基于哪一条理由,我都有责任尽心尽力地保全她。

“我还好……我的枪呢?”飞月苦笑着,咬着牙翻了个身,模到了被何寄裳丢弃在地上的手枪。枪械是她这样的江湖人身边无可取代的守护神,有枪在手,精神立刻振奋了许多。

“她怎么会有事?我只是弹了一点麻药在她腕脉上而已,何必紧张过度?”何寄裳走向后墙,声音里带着某种酸溜溜的微微愠怒。

我猜她一定是要开启暗室,但潜伏在左近的敌人不除,很可能会造成大患。

“何小姐,请听我说——”我举手阻止她的下一步动作,眼角余光一扫,之前发现的铁青色图案不见了,地面上只留着一个钢笔粗细的黑洞。飞月刚刚苏醒,当然不会去碰四周的东西,唯一的可能就是敌人曾进入过二楼,从地面上撬走了什么。

“什么?”何寄裳靠在墙边,突然一怔。

“我想咱们该坐下来谈谈下一步的计划,既然马帮的进攻如此凶悍,是否需要迁移暂避一下?他们喜欢这个寨子,就送给他们好了。”我提高了声音,旨在吸引窃听者的注意力,顺便把飞月扶了起来。

“嗯?你是什么意思?把寨子送给马帮,这算什么馊主意?不行,肯定不行!”何寄裳干干脆脆地拒绝了我的胡乱提议,抬起右手,按向墙面上的一块原木疤痕,那应该就是开启暗室的机关枢纽。

“喀啦”一声,锁住暗室门扉的机关弹开,两扇伪装得非常逼真的滑动门左右退开。

飞月“咦”地叫出了声,她没料到山野木楼里还隐藏着这种机关,右臂一挥,孩子气地笑着:“真想不到那边还别有洞天?”

“砰砰、砰砰砰砰”,她手里的枪连响四次,都是在挥手之后完成的,笑容和说话都只是掩盖射击的幌子。子弹射向二楼的东北角屋檐方向,有人几乎是在飞月开枪的同时,以“珍珠倒卷帘”之势倒挂下来,手里的微型冲锋枪喷溅出一道灿烂的火焰,轻快的“哒哒哒”声响成一片。

“小心,我——”她原来站在我的侧面,陡然横过身子,完全挡在我的正前方,用自己的胸膛挡住了敌人射出的一长串子弹。

近距离进攻中,射速快、后坐力小、故障率约等于零的微型冲锋枪几乎是主宰一切的天生杀手,飞月的后背贴在我的胸前,我能清晰感到子弹射进她的身体时那种令人窒息的撞击力。

“咔”的一声,那是冲锋枪子弹射完后撞针的空响动静,对方敏捷地翻身跃进来,左手一按一挥,第二个弹夹已然换好,单手举枪直指我和飞月。

他的光头比月光更亮,脸上那种婬邪诡诈的表情不亚于五角星芒大阵里的毒蛇。

“游戏结束了,何小姐、风先生,还有大名鼎鼎的飞月小姐,我已经拿到了绝世宝刀,而且相信那只珍贵的碧血夜光蟾就在秘室里,下一步就不必麻烦何小姐了。所以,我不得不站出来向大家宣布,该是谢幕的时候了。”

那是不男不女的胭脂,这一次他换了女乃黄色的运动装,耳朵上垂着两粒鲜红欲滴的宝石坠子,随着他的摇头晃脑恣意地跳荡着。

我顾不得理他,飞月脸色惨白地倒在我怀里,胸膛上的鲜血像雨后山泉一样汩汩流淌着。

“我要死了……答应我,救醒我哥哥,救醒他,这是我最后的愿望……”几秒钟时间,她的脸迅速转为蜡黄,跟着变成灰白色,身体里的生命力正在急剧流逝。

这么严重的枪伤,就算一分钟内送进大城市的高级医院都抢救不及了,更何况现在是在远离人烟的大山深处。

我变得张口结舌,连说些假话哄她的勇气都没有,只是怔怔地看着十几道血泉在她身上肆虐着。

“风先生……不,不,我想叫你的名字……风,吻我一次,让我死得开开心心的,我一直……忘了告诉你,第一次见面我就身不由己地爱上你了。两个月前,哥哥答应苏伦小姐进山……的时候,有位算命先生就警告过我,这一次会遇到我……生命中的真命桃花天子,不过却是……二月桃花,经霜而败……”

她的喉头哽噎着,无数血块从唇角涌出来。

“吻我吧,无论桃花开还是败……怒放还是凋零,至少我看到了你,然后对着月光死在你的怀里,这是……我死的日子,这样的死,我愿意——”

飞月的生命就在“愿意”两个字之后戛然而止,不再延续。自始至终,我没有说一个字,因为在脑子里找不到任何一句话能够安慰她,只是眼睁睁看着她在血泊里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秒钟。

小楼上的气氛凝重到了极点,胭脂也感觉到了,身子紧靠在栏杆上,右手拇指死死地扣住扳机,精神高度紧张。我、何寄裳都是马帮的主要敌人,他能做这样的严密戒备是非常正确的,但他还是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不该给我们喘息的时间。

我在飞月额头上轻轻印下一吻,曾经很多次面对死亡,但飞月的死却给了我最深刻的震撼。

“我答应你,救醒飞鹰,一定会做到。”她年轻的躯体正在我的怀里渐渐冷却,不能不令我再次伤感生命的脆弱。

“喂,我的话听不懂吗?交出宝物,然后——”信心不足的胭脂用力摇晃着冲锋枪,月光照在他的额角上,汗珠一粒一粒渗出来,然后从脸颊上缓缓滑落。

何寄裳脸上忽然有了笑容:“好,宝物归你,但是,你得保证不再开枪杀人。”那种嘲讽的笑冷冽到了极点,很明显是一个被慢慢激怒的人即将出手歼敌的前兆。

胭脂意识到了事态正在失控,但他一跳出来便杀了飞月,已然骑虎难下。

“我能保证,只要你不耍花招,要知道这片大山是马帮的天下,任何人想要立足,都得按照马帮的规矩行事。”他的表情绝不像是稳操胜券的强者,两侧颧骨上的肌肉剧烈地哆嗦着,越来越僵硬。

我只用眼角瞄着他,对于这种似人非人、似妖非妖的变态怪物来说,杀掉一万个都不可惜。

“嘿嘿,看我干什么?信不信我食指一扣,连你一起送佛上西天?”胭脂撇了撇精心涂过唇膏的嘴唇,鼻子里冷哼着。这是我们的第二次会面,我的隐忍造就了他的嚣张。

飞月已经死了,或许她曾喜欢过我却羞于表达,而我则一无所知,心里完全记挂着苏伦。正因为这一点,我心里深深的歉意永远没机会补偿。

“杀了胭脂?他那种人的烂命就算再加上一百条,又怎么抵得了飞月年轻的生命?”我的目光掠过地板上那个古怪的圆洞,“那里到底藏着什么呢?难道是刚才胭脂说的‘绝世宝刀’?”

何寄裳按下开关,暗门无声地滑开,一阵雅致清幽的香水味飘了出来,混合在飞月身上的血腥气里。

“请跟我进来,宝蟾就在书桌下面的暗格里。”她轻轻迈步进入秘室。

胭脂犹豫了一下,斜着身子向前走,枪口始终指向我。他错误地估计了形势,以为一支枪就能控制局势,简直是太不了解何寄裳的底细了。对五毒教的人轻敌,就等于是让自己的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

何寄裳走向书桌,在桌子侧面模索着,背对走到门口的胭脂。

“等一下,别乱动,站到一边去!”胭脂及时醒悟过来,大声命令何寄裳。他此刻双脚都在秘室门外,身子贴在墙上,眼珠子不断来回转动,同时监视我们两人。

“好吧,暗格的开关就在那里,我一定很合作,放心。”何寄裳顺从地抽回手,慢慢退向左面,离开书桌。

“丁零零——”,我口袋里的卫星电话突然响了起来,胭脂吃了一惊,因为整个寨子一片死寂,这阵铃声显得分为突兀,他的枪口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仅仅是普通人一眨眼的工夫,我左手里弹出的小刀已经到了他的喉结上。

杀鸡不用宰牛刀,区区一个胭脂还用不着我动用口袋里的沙漠之鹰,一刀就能解决问题。我之所以迟迟不出手,是为了看看何寄裳的杀人手法。

胭脂的后背贴住墙壁,伸手模向刀柄,身子古怪地抽搐着:“你……这是手术刀的‘秋风扫落叶刀法’,果然……好……”小刀贯穿喉结的同时,已经终结了他身体里所有的反击力量。假如我能先一步出手杀敌的话,也许飞月就不会死了。

“好刀、好刀。”何寄裳“啪啪”地拍着手走出来,伸出手指掂着刀柄一拔,胭脂软绵绵地倒在墙根下,喉头汩汩地翻起了血花。

“人在江湖,妇人之仁是最要不得的,对不对?”她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洁白的绸帕,抹拭着刀锋上的污血。

我放开飞月,心情变得沉郁无比。其实我比她更早一步意识到了檐顶有人,却没有果断地主动迎击,才导致了飞月的死。

“在这片古老的山林里,‘以杀止杀’才是最值得奉行的原则。风,记住我的话,好人不入马帮,马帮里也绝没有好人,杀了他才是对天下人最善良的拯救。”

何寄裳把刀放回到我手里,凝视着飞月的尸体,极其惋惜地哀叹了一声。

我走向胭脂,伸出脚尖把他的身子翻过来,赫然发现,在他脑后玉枕穴的位置,竟然出现了一个拇指粗细的血洞。

“海军陆战队的超微狙击弹?”我身子一晃,掠到何寄裳身边,挽住她的腰,急速退到暗影里,同时拔出沙漠之鹰,指向正东偏南三十度的灌木丛位置。

“怎么?还有敌人在外面?”何寄裳低声叫起来,嘴唇呵出的热气带着兰花般的芬芳。

灌木丛随着夜风轻摆着,像是一大片银色的波浪。按照胭脂身体中弹的位置和角度,子弹就是从那边射来的。那种枪弹的特点在于能够精确地控制对目标的杀伤程度,绝对区别于普通子弹离开枪膛后结果无法控制的射击过程。

现在,我无法判断究竟是自己还是对方杀了胭脂,抑或是两记杀招同时发出、同时中的?但我知道,暗处隐藏着的绝对是一位高明的狙击行家。

这种僵持的状态维系了三分钟之久,对面毫无动静。

何寄裳从角落里取出望远镜,谨慎地向那边窥探着,最终失望地摇摇头:“没有人,大概是狙击得手后已经悄然撤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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