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航昆仑墟 【第三卷 迷之卷】 第一话 仲夏夜
第三卷迷之卷
第一话仲夏夜
阔十字路把这一带的城区清晰地划分成四大块,左下角绿色的森林公园占据了其中最大的一块,其上是我所住的植园里,这一大片老式居民楼,地名取自森林公园的前身市植物园。
中间被六机动车道的交通干线分割,右上角是这一地区历史最老的民房,全是平房,有多户聚居的大杂院,也有独门独院的自建小二楼,胡同把这一片平房分隔得如同蛛网。几乎所有临街的房子都开了铺子,经营的种类也是五花八门,多以餐饮和贩卖旅游纪念品为主,其中心就是著名的城隍庙。
在这一大片平房的下面,是新建的一片小区,里面医院、学校等社区必备的机构一应俱全。但是因为房价坚挺,入住的人还不太多,百分之七十的房子都空着。
凝视着这里的天空,也许你会感觉到有一个巨大的黑暗阴影笼罩着这里。最近这个阴影又多了一小块,那是一个杀人狂。森林公园和垃圾回收站都先后发现了数具女尸的残骸,这些不幸的女人无一例外地被先奸后杀,再被残忍地碎尸。公安机关认为这一系列的奸杀碎尸,都系同一人所为,案犯手段极其残忍,不留活口,不留线索,侦破的难度极大。
终于有一个幸存者说出了这个变态杀人狂的特征,脸没看清楚,身高没看清楚,唯一看清楚的是他戴了一顶红色棒球帽。
这件事在我们这个城市里传得沸沸扬扬,人们给这个杀人狂起了个绰号“小红帽”。而我们则更戏称其为“戴小红帽的大灰狼”。有时候小孩晚上哭着不睡,大人们就用“小红帽”来吓他,闻其名小儿不敢夜啼。
那一段时间,每到晚上,街上就变得很冷清,人们尽量白天出门,有下夜班的也都是成群结伙地行动,即使是这样,还是隔三差五有人遇害。
夏天的午后,空气湿度极大,在房中吹空调还不如在楼下的树荫里乘凉。在我家楼下,有一排大树,浓荫匝地,是非常好的乘凉地点,去得晚了,就抢不到地方。
我自从不再每晚做噩梦之后,就变得十分嗜睡,整天都睡不醒。此时我又搬了竹躺椅躺在最大的那棵树下,听着蝉鸣打瞌睡,享受着周末难得的悠闲时光。
在我左边的一个大马扎上,老外正抱着笔记本电脑,专心致志地写他的恐怖小说,他很喜欢这种在树下纳凉的中国式休闲。老外的作品清一水的是把他在中国听来的段子,换汤不换药地写成小说,然后拿去法国出版。据说法国人对神秘东方的鬼故事情有独钟,所以他的小说很畅销。具体有多畅销,老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唯一清楚的就是,稿费始终不太够花。
在我的右边躺着一个正在上高中的女孩,她是我邻居老马的女儿马淑静,我们都称她为“小马”。经常有人说人如其名这句话,不过小马和她名字中的“淑静”二字扯不上半点关系。她长得挺漂亮,特别喜欢HIPHOP,大热的天穿着肥大的牛仔裤和帆布球鞋也不嫌热。现在正放暑假,她躺在椅子上一边看漫画,一边戴着耳机听音乐。
我迷迷糊糊地就快睡着的时候,被老外叫醒了。我闭着眼对他说:“你烦不烦啊!”
老外说:“别睡了,哥们儿这小说写完了,正想名字呢!你赶紧给哥们儿拿个主意,想个好的,回头请你去‘巴撒多’。”
我说:“你这不是逼良为娼吗?我这初中文化程度哪想得出来小说题目?”
老外说:“那你给哥们儿参谋参谋,哥们儿自己也想了几十个题目,不知道用哪个合适。”
我极不情愿地翻过身子,对着老外,掏出烟来点上,抽了两口提神,用极大的毅力睁开眼说:“你晚上得请我去‘巴撒多’,说了可不许不算。你说吧,都想什么名字了,我给你拿个主意。”
老外说:“哥们儿这是写一女鬼的段子……”
我说:“你就不能来点新鲜的?我记得你上次和上上次都是写的女鬼,我们中国的女鬼都他妈快让你给糟蹋光了。”
老外说:“别,别打岔行吗?严肃点啊,咱们这是探讨文学呢!你觉得如果叫《我拿什么拯救你我的女鬼》,这名怎么样?”
我说:“不好,太做作,显得傻。”
老外说:“要不这个也不错,《女鬼像雾像雨又像风》,听着就够浪漫的。”
我说:“也不好,太不知所云了,人家读者都不知道你这是鬼,还是天气预报,赶紧换一个。”
老外说:“那就来这个《贫嘴女鬼的幸福生活》,怎么样?”
我说:“这不成,太侃了,削弱了恐怖气氛。”
老外说:“怎么都不成啊?哥们儿想了一夜才想到的,要不就叫《风流女鬼纪小兰》?”
我骂道:“还他妈铁齿铜牙纪晓岚呢,你能不能不拿我们国家的电视剧说事儿?回头张艺谋告你个剽窃,跑回法国你都躲不了这场官司。”
老外说:“这有张艺谋什么事?哥们儿这小说又没叫《女鬼打官司》。你再听这几个啊,一丝不挂的女鬼、美艳女鬼风流债、寂寞女鬼没人陪、男厕所中的女鬼、喜欢一夜的女鬼……”
旁边的小马不知什么时候把耳机摘了下来,对我们俩说:“这两天正扫黄呢!你们俩留神点,别让警察收了。”
最后我们定下来一个比较合适的小说题目:《爱你所以掐死你》。老外对这个题目很满意:“这就齐活了,哥们儿该开始着手准备下一部小说的素材了。”
我问老外:“下一个想写什么内容啊?”
老外说:“还写女鬼。将来哥们儿这就是一女鬼大全、女鬼系列,以后恐怖文学界都别提女鬼,一提写女鬼都知道哥们儿这是大师,女鬼全是哥们儿玩剩下的。”
晚上老外请我去“巴撒多”喝酒,小马也非要跟着去。我说:“你还没成年呢,不许去酒吧。”老外说:“没事没事,你们自己不说谁管啊,都去都去,热闹热闹。”
喝酒的时候老外跟我聊起了下一个故事的素材问题,说最近有点才尽了,听说来的这点破事都倒光了,实在想不出来之后还能写什么。
我说:“傻了吧你,谁让你玩了命地猛写,你就不会留下点东西,等成名了之后再写吗?现在多少作家都是出名之后水平一落千丈,就是因为出名之前把能写的都写尽了。”
小马说:“你可以找居委会的刘爷爷啊,他整个就是一老神棍,一肚子鬼故事。”
老外说:“没错,没错,你不说还真没想到那老爷子。你们在这坐着,我去把他拉来一块儿喝酒,让他给咱侃一道。”话还没说完他就跑了出去。
不一会儿,他就把居委会的刘老头给拉了来,酒吧里的人都看傻了:这老头,多大岁数了,还泡吧?
刘老头还真是头一次来酒吧,问道:“这地方就是酒吧?怎么黑灯瞎火的?我本来眼神就不好,这要一不留神还不得把酒喝鼻子里去?”
我说:“老爷子,有人请客您就别挑地方了。就是大白天的喝酒,自己也看不见自己的嘴,除非您对着镜子喝。”
我们四个人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了。刘老头喝了两杯,就拉开了话匣子,把他当年的那点事都倒给了老外。因为他所说的事都发生在我们住的这一片地区,所以我和小马听得也很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