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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星达令 第一章

这是一个很庄严的厅堂,正在举行一项很重要的会议,是他们族人文明创始以来,最紧急、也最攸关生死的会议。

在座的十位长老们,个个庄严肃穆,他们每个人的年龄都超过一百岁,但他们受族人敬重的原因,并非他们的年龄,而是他们丰富的知识、清晰的逻辑,以及丝毫不受情绪影响的绝对理性。

「长老,被遴选出来的三名勇士,已经在外等候。」一名族人恭敬的来到厅堂的中央,向各位长老报告此项消息。

「请他们进来。」

「是。」

在长老的指示下,这名族人离开厅堂,不一会儿,领着三名优秀的勇士回到会议厅堂。

两男一女的三名勇士,是上百位族人进行测试后选出来的前三名,而其中第一名的格林,是唯一通过测试且得到满分的人,他们三人有着傲人的成绩,这也是他们被挑选出来的原因。

三名勇士不管是在体能、免疫力、文化历史、胆识,以及其它各项测验上都有非凡的表现,最重要的是,他们通过了蓝星球模拟环境的测验,这也是为何他们会被赋予伟大又神圣的任务——繁殖。

以格林为首,三人来到厅堂的中央,恭敬的向各位长老行礼后,便直挺挺的站着。

十位长老看着他们,由负责执掌血统的长老率先开口。

「你们三个人都拥有非常健康的身体、强健的细胞、干净的血液,以及强大的免疫力,我很高兴看到你们在『蓝星球适应能力测试』中,得到很高的分数。」

执掌文化的长老也开口道:「为了解决族人灭绝的危机,延续健康强壮的下一代,我们不得不寻找另一个族群来繁衍我们的子孙,而在所有星系中,太阳系的第三行星蓝星球,那儿的生物体跟我们族群最相像,虽然不是每个都适合跟我们结合,不过我相信只要仔细筛选,一定可以找到干净健康的生物体,与我们冥星人一起孕育下一代优良的新品种。」

科技长老不置可否的开口:「蓝星人已经被污染得很严重了,我怕和他们的结合,反而对我们有害。」

血统长老持相反的意见道:「就是因为他们被污染得很严重,却还能存活下来,可见他们进化得快,足以承受环境恶劣的考验。」

历史长老站在科技长老这一边,反对道:「万一我们的血统被污染,可是会产生不健康的下一代,这太冒险了,我不赞成。」

「所以我们才会挑选通过蓝星球适应能力测试的勇者。」

「但你别忘了,参与测验的一百名勇者中,有三分之二都不通过,而且测试的环境只是模拟蓝星球,并不是真正的蓝星球,只能说他们的适应力较强,不代表他们可以完全承受未预知的伤害。」

长老们为了该不该延续下一代而和蓝星人结合的论点争执不休,反对派和赞成派分别持不同的观点,为了这件事,他们讨论和争执不止一次了,事到临头,依然无法得到共识。

最后,他们看向最德高望重的智慧长老,他已经活了一百五十年,集所有睿智和理性于一身,希望他给个仲裁。

智慧长老缓缓开口:「我亲爱的伙伴们,你们的论点都很有道理,也都有可能发生,我们的冥星人口一直减少,生出的孩子存活率越来越低,导致冥星人的血缘越来越相近,恶性循环下,更加生不出健康的孩子。多年来,我们一直遍寻各种方法来增加生育率,尽管我们的科技发达,但是却无法改变我们生命脆弱的事实,证明了再先进的科技依旧无法抵抗大自然的淘汰。

「如今,我们面临了物种灭绝的关键存亡时刻,我想请问你们,目前除了和蓝星人结合,以延续我们的族人生命,还有什么方法可想?」

众长老一阵沉默,他们都明白,答案是没有。

智慧长老又问:「和蓝星人结合,能不能成功制造出我们优秀的下一代,的确是个冒险,而且有可能让我们的物种消失得更快,但我请问各位,既然我们族人迟早要走向灭绝,那么早灭绝、晚灭绝,又有什么差别?」

众长老更沉默了,因为没有人可以给答案。

「没答案是吧?这反而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选择,和蓝星人的结合势在必行,因为,至少它是一个希望,为了这个希望,我们决定派我们的勇者去冒险和他们结合,各位还有没有反对的?」

众长老们虽然分为正反两派意见,但他们是理性的冥星人,注重逻辑思考,就事论事,所有的争论只为了一个目的,便是争取种族最大福利。

在他们之间,情绪化、嫉妒、小气、自私这种性格是不存在的,所有事情,只有该做或不该做的选择而已。

因为人口减少,冥星人面临了种族灭绝的危机,长老院早在三百年前就开始寻觅延续种族的方法,直到五十年前,他们发现太阳系有一颗蓝星球,那儿的生物体和他们非常相似,于是血统长老便大胆的提出和蓝星人结合来改变种族基因的办法。

于是研究蓝星人成了冥星人最大的任务,但因为两个星球分属不同的银河系,距离是如此的遥远,因此他们只能根据截取的影像和文字来做有限的研究。

到目前为止,他们对蓝星人依然所知有限,光是要研究蓝星人的语言就花了很多年的时间,尤其蓝星人的语言多达数千种,最后他们选择了使用人数较多的十三种语言来研究,让每位勇者学习五到六种语言。

为了更深入了解蓝星人和冥星人到底适不适合结合,他们决定先派遣第一批优秀的勇者到蓝星球去实际勘察研究。

「智慧长老,我们没意见了。」反对派说道。

智慧长老点点头。「好,那么我们就执行求偶实验计划。」他看向那三名通过考核、两男一女的英勇志愿者。

「你们准备好了吗?」

「智慧长老,我们准备好了,随时听候各位长老们的差遣。」格林回答道,他是三人之中成绩最优异的,也是这次任务的领导者。

俊朗的神情不苟言笑,紫色的眼眸炯炯有神,威武直挺的身躯有着最完美的基因和体态,并且,他拥有军人誓死报效国家的忠诚,而另外两位冥星人也都同样神情严肃。

对他们来说,能够身负此重任,是他们的荣耀。

「这次你们到蓝星球,身负结合的重任,务必要好好挑选适当人选,为咱们产下优秀的品种。」

「是,长老,我们一定会誓死完成任务!」

是的,誓死,因为从没有人到过蓝星球,他们只送几只动物去过,送人过去是第一次,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去吧,在出发之前,好好跟你们的家人告别。」

「是。」

于是三人向各位长老恭敬的行礼后,退出了长老院的厅堂,去向他们的族人告别。

在出发当天,为了要送这三人去冒险,所有族人们将这三名通过模拟测试的勇者团团包围。

「格林,你真的要去?」

被一群冥星族人包围的格林,神情冷静,面不改色的回答:「是的,为了族人的生存,我必须去。」

「听说蓝星人很野蛮、很情绪化,当他们愤怒时会失控,有的还会伤害自己。」

「但是他们的生命力很强,我们需要他们的生命力。」

「听说他们的环境被污染得很严重,食物都有毒。」

「没关系,我会带足够的营养剂和解毒剂。」

「听说他们很复杂,要结合之前,必须先等一段时间。」

「等什么?」

「不晓得,就是等,等他们同意结合。」

「同意就同意,不同意就不同意,为什么要等?」

「这是他们的文化,有的等个几天才会跟你结合,有的要等一个月,幸运的,等一天就可以了,但是这种等待时间很短的通常也代表很危险,因为身上病菌较多。」

「我听说他们结合的方式必须用『直接接触』,是真的吗?格林。」

「是的。」

有人皱起眉头。

「『直接接触』?你是说蓝星男人还在用他们那根管子插到蓝星女人的身体里?」

「是的。」

所有人一致皱起眉头。

「这样不是很容易传染吗?」

「实在太危险了。」

「要我们跟这种种族结合?会不会太冒险了?」

也难怪他们充满疑问,因为为了杜绝传染并维持优秀干净的基因,他们冥星人已经放弃这种原始的结合法好几百年了,冥星的男人那根管子除了排泄体内液体,已不做其它用途。

格林为首的三位勇士早做好了誓死的准备,他们都是受过严格训练的,不管是在生育测验、体能测验、蓝星文化测验、语言测验,他们都获得很高的成绩,同时也通过了最重要的蓝星球模拟环境的测验。

「为了族人的延续,我们一定会努力找寻适当的结合体,这是必须做的事。」

理性的冥星人,只会思考该做或不该做,不会掺杂太多情绪化的想法,这是冥星人的思考模式,格林认为势在必行,他已经准备好了。

最后,在族人的送别中,格林他们三人坐上了飞行船,以超越光速的速度,飞向太阳系的第三行星——蓝星球,迈向寻找结合体的旅程。

**

看着桌上的这份合约,方以诺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悲伤吗?或许吧,更确切的说法是,很遗憾。

她很遗憾结局竟是如此,只要签下这份合约,她和王国恩的婚姻关系就结束了。

「小孩归女方所有,男方每个月给一万元的赡养费,一直到小孩大学毕业为止,双方同意吗?」

「不可以!每个月最少要三万元,还要三百万的精神损失赔偿!」叫嚣的,是女方的父母,为了女儿所受的委屈,他们怎么样也无法原谅无情无义的女婿。

在这场变色的婚姻中,最大的受害者,应该是妻子方以诺和八岁的女儿妙妙,但是情绪激动又哭得死去活来的,是她的爸妈。

本来应该是爸妈来安慰她这个女儿才对,不过她却反过来安慰爸妈。

「爸、妈,我们说好的,要让我自己作主的不是吗?」

「每个月一万元,这算什么诚意!」

「他有多少诚意,我很清楚,但现在,我只希望能够平和的把离婚手续办好,尽快和妙妙一起过新生活。」

很遗憾的,她,方以诺,拥有国立大学的学位,在校成绩优秀,人缘好,长得也漂亮,性情温和,没有不良嗜好,这一生不曾违法,也没有做过亏心事,从小到大,她考试从没有不及格过。

但在婚姻成绩上,她却失败了。

原本杰出的她是师生心目中的优秀人才,有着大好前程,家人甚至鼓励她出国念书,继续深造。

可跌破众人眼镜的是,她从国立大学第一名毕业后,没有如大家所期望的出国深造,而是结婚成了平凡的家庭主妇。

在所有同学一窝蜂去大公司就业或出国深造时,她选择当一个平凡的家庭主妇,养儿育女,相夫教子。

然而,婚姻却是她这一生得到的第一张不及格的成绩单。

结婚不到一年,趁着她怀孕的期间,丈夫就在外头勾搭别的女人,为了孩子,她原谅丈夫。

结婚第二年,丈夫又故态复萌,勾搭上办公室的同事搞婚外情,为了孩子,她又原谅了丈夫。

结婚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丈夫一次又一次的偷吃,她一次又一次的哭泣,为了孩子,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从挣扎、争吵、愤怒、隐忍,然后到绝望、心死。

今年是第九年,丈夫又搞婚外情了,对于丈夫的行径,她一点也不意外,唯一不同的是,她这次作了不一样的决定,选择离开。

「你真的就这样放过他?」

方以诺平静的点头,态度坚定的对爸妈开口。「我不是放过他,而是放过我自己,还有妙妙。」

「九年的婚姻,就这样被他糟蹋了,你甘心吗?」

她的神情更加平和,甚至露出一抹微笑。「这正是我决定签字的理由,我不想活在不甘心中。」

要母亲了解她的想法,很难,不过幸好她的爸爸似乎能明白她的意思,于是开口帮忙劝着母亲。

「让她自己作决定吧,这是她的人生,我们只能从旁协助,不能帮她决定一生。」他看向女儿。「只要你不会后悔。」

她告诉父亲。「这份合约迟了九年才签,我早就后悔了。」

父亲点点头。「那就照你自己的意思去决定,不管如何,记住一件事,你永远是我们的女儿,爸妈永远是你的后盾。」

她感激的望着父亲。「爸,谢谢你。」

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但不是因为离婚,她对这个婚姻早就没感觉了,她感动的是爸爸的谅解和支持。

既然父亲没意见,母亲就算再不甘心,但有了父亲的劝解,也终于不再阻止她了。

在律师的协助下,三十一岁的方以诺,终于结束了这段婚姻。

在别人眼中,或许会觉得她很傻,拥有高学历,长得又漂亮,却太早走入婚姻,嫁了个花心丈夫,离婚后也没拿到多少好处,成了单亲妈妈,还要独自养育女儿,简直亏大了。

但那只是外人世俗肤浅的看法,若要从物质上去考虑,她的确没得到多少好处,但是若从亲情上看,方以诺认为她得到了世间难得的珍宝,而且是无价的,那便是她的女儿,小妙妙。

和前夫办完了离婚手续后,当她匆匆赶到学校接妙妙放学回家时,比平日晚了半小时,她下了出租车后,就急急忙忙跑向教室。

教室里已经空无一人,没看到妙妙的影子,她正想去问人时,有人叫住了她。

「王太太。」

她回过头,认出对方是妙妙的导师,正在办公室门口对她招招手。

事实上,她已经不是「王太太」了,不过她没多做解释,这种个人私事不需要和外人说,她忙打起精神走过去。

「刘老师,我女儿呢?」

「在办公室里。」

「不好意思,我今天比较晚。」

「没关系,慢慢来,妙妙在里头呢。」

当刘老师微笑的领着她穿过办公室时,其它老师看见她,都笑着打招呼。

「啊,是妙妙的妈妈。」

「您好。」

她忙礼貌的向各位老师们打招呼,没多久,瞧见了女儿,正坐在角落的椅子上看书。

「妙妙,你妈妈来接你喽。」

八岁的小女孩从书中抬起脸来,她有一张人见人爱的脸蛋、白皙又柔女敕的肌肤,长长的头发梳得整齐,一双明亮的眼睛十分清澈,当她见到妈妈时,立刻从椅子上跳下来。

「妈妈。」

「妙妙。」

妙妙露出开心的笑容,那笑容像是可以融化任何冰霜风雪一样,迷住所有的大人。

她不哭不闹,像个小大人提醒妈妈。「你迟到了。」

「对不起,妈妈来晚了。」从出租车下车后,她就一路跑过来,到现在还在微微喘息。

妙妙将书本仔细的收入书包里,然后像个小大人一样对老师鞠躬。

「对不起,我妈妈迟到了,还让老师陪我。」

老师忙道:「不客气,不客气,快跟妈妈回家吧。」

「谢谢老师,老师再见。」

「再见、再见。」

向老师告别后,妙妙对妈妈道:「走,回家吧。」

「是。」方以诺哭笑不得,不过笑容比较多。

这就是她的八岁女儿,不但功课好,还比一般孩子更爱看书,但女儿受师长喜爱的原因并非会读书,而是有礼貌,在这个小学,没有老师不认识妙妙的。

牵起女儿的小手,再三向老师道谢后,她们一起走出校园。

虽是傍晚,但天色还很亮,她带着女儿到附近的餐厅解决晚餐。

像这样,只有她们母女俩共进晚餐,是很平常的事,而女儿妙妙也很习以为常,很少向她问起爸爸的事。

不过今天她必须告诉女儿,恐怕未来很多年,都只有她们两人共进晚餐了,而她在心中思考着,该如何开口才好?

妙妙手上拿着菜单,但她一双明亮慧黠的大眼却注意到妈妈跟平常不同。别看她小小年纪,其实她比一般小孩聪明,不只是课业上的聪明,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还有对大人世界的理解,她都比一般小孩更敏锐。

「妈妈。」

「嗯?你想吃什么?选好了吗?」

「妈妈不开心吗?」

料不到女儿会有此一问,方以诺呆了呆,心中霎时感到愧疚,原以为自己装得很好,不会让女儿发现,却忘了妙妙是如何的聪明和敏锐。

她想,反正迟早要说,既然现在女儿问起,就直接告诉她了吧。

「妙妙,妈妈……和爸爸今天离婚了。」

她望着女儿,担心她的反应,但妙妙的表现,却跟平常没有两样,一点也不讶异,只是应了一声。

「喔。」

「以后,就只有你和妈妈两个人了。」

妙妙点点头。「好啊,我喜欢跟妈妈在一起。」

「爸爸以后不会回来了喔,你会不会难过?」

八岁的妙妙意外的神色平静,很肯定的告诉妈妈。「不会,爸爸在的时候,妈妈都很难过,所以我希望爸爸不在,这样妈妈才不会难过,妈妈不难过,我也不难过。」

女儿的一番话让她既欣慰又感动,这九年来,女儿是在缺乏父爱的环境下长大的,小小的心灵,却已经将大人世界的无奈看在眼里,表现出对妈妈的体谅。

一想到女儿才八岁,就得让她承受这世界的残酷和不完美,方以诺感到心痛。

从决定离婚一直到今日办好离婚手续,她都没哭过,但直到此刻,圆滚晶亮的泪水终于自她眼眶中掉下来。

「对不起,妈妈没办法给你一个完整的家。」

小手放在她的手背上,安慰道:「没关系妈妈,你很努力了。」

方以诺再也无法抑制溃堤的泪水,哭得唏哩哗啦,而她最坚强的盟友——八岁的女儿妙妙,还会拿纸巾给她擦鼻涕和泪水,甚至还安慰她。

「妈妈别哭,有我,还有阿公阿嬷呢。」

「对,妈妈有你,还有阿公阿嬷。」她又哭又笑的点头,原本该是她这个做妈的来安慰女儿才对,想不到结果却是她在公共场合大哭,由八岁的小孩来安慰她这个心灵受伤的大人。

或许,她失去了一个丈夫,但是老天却给了她一个很特别的女儿。

妙妙是她的宝,有妙妙在,她一定会走出伤痛,为今后母女两人的未来努力,开创新生活。

**

吃完晚餐后,她和女儿手牵手走出餐厅,大概是因为发泄过,此刻她的心境完全不同了。

今天是她离婚的日子,她解月兑了,回复单身了,一个全新的人生即将展开,她们母女的感情更浓,而且两人都很开心,为了庆祝新生活,妙妙说要看电影,她立刻说好。

牵着女儿走在路上,两人有说有笑的,她不禁感叹,学校成绩优秀,不代表看人的眼光好,她花了太多时间在前夫身上,如今,她将把所有心力花在自己和妙妙身上。

当她们走在路上时,方以诺感到有许多视线往她这儿看来,不禁疑惑,不明白哪里不对了?

她看看自己,不管是脸上或衣服上,并没有什么不对劲呀!

方以诺牵着女儿继续往前走,可是一路走来,越来越觉得奇怪,不明白那些路人在看什么?而且他们像是见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人一样,都张着嘴,视线始终盯着她这边。

当她等红绿灯过马路时,情况依然没改变,越来越多视线往她这里瞧,而且不只路上的行人,就连在等红灯的公交车上的乘客,都往她这里瞧。

正当她觉得奇怪时,发现女儿居然也仰着头,像其它人一样瞪大眼,露出惊异的表情,视线越过她,看向她的左边。

顺着女儿的视线,她好奇的转头一瞧究竟。

这一看不得了,她也成了众多诧异目光中的其中一个,不禁瞪直了眼,张着嘴,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呆呆的站在原地。

站在她左边的男人,穿着古代人的服装,头上绑着古代人的发髻,腰间还系着佩刀,整个人简直突兀得可笑。

是演员?街头艺人?还是……神经病?

方以诺瞠目结舌的瞪着对方,她跟其它人一样,都被眼前这个男人怪异的打扮给呆住了。

偏偏这人又生得挺高大,大概有一百九十公分左右,在人群中特别醒目,所以看他时要仰着头,就连马路对面的行人都看得见他的奇装异服。

这怪异的男人一脸面无表情,直直的看着前方,好像完全无视于大家的目光,而且他站着的姿势动也不动,给人一种雕像放在路边展览的错觉。

突然,男人的眼睛动了,那漆黑的眼珠子突然往下转,与她的视线对上。

方以诺心中大跳,忙收回视线看向前方,发现变绿灯了,赶紧收回心神,拉着女儿快步过斑马线到对面。

由于那男人实在太异类了,身为母亲的她,很自然的会想保护女儿,尽量远离那名怪异男子,等到过了马路之后,她忍不住又转回头去偷瞄对方。

这男人引起不小的蚤动,不只过路人、店家,连摊贩老板都瞪大眼看着他。

然后,她发现这男人停留在其中一个卖鸡排的摊贩前,一双眼直盯着老板的炸鸡排。

不愧是见多识广的老板,只要是客人上门,哪管他穿什么奇装异服,都嘛咧出热情有劲的微笑来招呼。

「这位大侠,要来一块鸡排吗?」既然人家穿着古代服装,老板索性也幽默的尊称对方一声大侠。

男人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点点头。

鸡排老板立刻将炸好的鸡排装进纸袋里,递给对方,男人伸手拿了鸡排后,直接往嘴里送去,大口咬着。

「好吃是吧?」老板笑问。

男人除了吃鸡排,并没有答话,然后他突然转身,就这么离开了。

耶?不会吧?

鸡排老板立刻大声叫着:「喂!等等!」

开什么玩笑,他做的是小本生意,不过是三十五块的鸡排,也要给他吃免费的?

老板不甘心被占便宜,抢上前拉住他,向对方伸出手。

「三十五块!」

对方显然不懂他的意思,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微微露出疑惑。

「鸡排三十五块!」老板又大声讲了一次,而且态度坚决。

男人像是听懂了,点点头,原本以为他要给钱,谁知他却做出一个令鸡排老板和众人都震惊的事情——

唰的一声,怞出腰间长剑,锐利的剑身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男人的行为不只吓坏了老板,也吓坏了其它看热闹的路人,当然也吓坏了她。

这世上怎么会有人为了吃一块免费的鸡排而拔剑?

不是拔枪拔刀喔,是拔剑。

就在众人以为这个怪男人要吃霸王鸡排,所以拔剑威胁老板时,唰唰唰——那把锐利的剑被他快速挥着,将那块鸡排剁成好几块,然后剑身入鞘,干净利落,完全就像古代人的架式。

在众人瞠目结舌下,男人将切成数小块的鸡排还给受到惊吓的老板,并且开口一字一字的回答对方。

「鸡排三十五块。」

现场一片安静无声,众人像是时间静止一般的僵在原地不动,一双双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这个打扮怪异、行为也怪异的男人,没想到他竟然用剑把鸡排斩成三十五小块后,再还给老板。

鸡排老板更是吓傻了,别说那剑有多么锋利了,对方挥剑的功夫更是利落迅速得吓人,哪里敢再跟他要三十五块钱?没被他斩成三十五块就不错了,立刻捧着鸡排躲回自己的摊位后头。

原本那些僵立不动的路人们,当怪异男子踏出脚步时,彷佛红海分割一般,所有人立刻自动让开一条通道让他过,没人敢挡他的路。

一双双惊诧的目光目送这身材高大、打扮怪异,又身怀武功的男人离去,直至他消失不见。

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人开口。

「刚才是在拍戏吗?」

人群又恢复了原有的热闹,叽叽喳喳的讨论刚才发生的奇事,怀疑那人若不是故意找碴,要不就是故意搞创意,例如有人在一旁偷拍影片,想放到网络上冲人气,再不然就是真的遇到了神经病。

「妈妈,那个人为什么穿得那么奇怪?」

方以诺摇摇头。「我不知道,大概……」她本来想说神经病,但是后来想了想,改口道:「大概是演戏的人吧。」

她心中猜测着,或许真的是为了搞创意或是故意的吧,但绝不是神经病,因为当时她与那男人的目光对上,虽然只是短暂的一瞬间,但她看得很清楚,那是一双很清澈又深邃的眼睛。

真是个怪人,她轻轻摇了摇头,唇边逸出浅笑,不再耽搁,牵着女儿的手,一块儿看电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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