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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霉宅妻 第三章

深夜时分,消防车一辆辆驶入寂静的小区,尖锐的鸣笛声把住房们从睡梦中惊醒,烈焰的火光照亮了天际。

被消防队员从火场里拉出来的时候,林雍晴身上只穿着变形褪色的旧运动服,怀里紧紧抱住装有全部家当的黑色帆布袋,而原本套在脚上的拖鞋则在仓惶之中不知落在何处,如今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只。

她灰头土脸,深身不住的发抖,想起不久前那伸手不见五指的混乱、想到自己差点就再也见不到亲爱的家人就心有余悸。

站在封锁线外,她久久说不出话来,骨碌碌的大眼睛,茫然的望着火舌一点一滴的吞噬建筑物,心中五味杂陈。

人生果然就像那句话说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而且今天本来是领薪水的日子,没想到她前脚才进公司,马上就从气愤难当的玉晶口中得知一个可怕的消息--

老板积欠大笔赌债,两天前早就逃逸无踪了!

她当场傻眼。辛苦了一个月,领不到薪水也没有遣散费,就连工作都没了。心情沮丧可想而知,本想早早休息,明天一早赶紧去找新工作的,没想到几个小时后又发生火灾,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了,她真的欲哭无泪。

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她的小命还在,幸哉、幸哉。

可是,眼下该怎么办?难不成她今天晚上要流落街头?

放眼整个台北城,她熟悉的人就只有两个,一个是前男友李家豪,一个则是雇主冉远之。

李家豪就甭说了,那家伙翻脸无情的功力她算是彻底见识到了,之前说要投资攒结婚基金,拿走她二十万的现金,到现在一毛钱都没有还,分手后更是当做没这回事,像这种没心没肺的坏男人会收留她,鬼才信!

看来,只能拜托冉远之了。

虽然他为人花心,但是冲着她当家务助理的时候一直表现良好,他应该不会拒人于千里之外才对,更何况,他不是很有“爱心”吗?施舍一点给她这个无家可归的小可怜应该不为过吧?

先说喔,她可没要他的爱,她只是希望能有个栖身之所,再者,她欠他的钱都还没还,她若是活不下去,他岂不是更亏本吗?想来冉先生也是个生意人,这点道理他应该不会不懂才对。

打定主意后,林雍晴顾不得一身狼狈,握着手上所剩无几的铜板,搭公交车到冉远之住的大厦,准备投靠他。

此时冉远之的家里,旖旎的气氛正浓烈。

他微眯着眼眸,盯着面前这个女人。

电视台力捧的新生代美女主播,今天晚上去参加朋友的派对时认识的,看对眼,她就跟着他回来了,至于她的名字究竟是Cathy还是Catherine,他好像有点忘了,不过反正不重要,她一定会努力让他记住她的,用其他方法。

他一直认为主播都是端庄婉约的,显然是他认识有误……他敛眸看着偎在他怀里的热情女子,莞尔想。

雪白的衬衫扣子一路开到肚脐,落落大方的展露自己的身材,深紫色的蕾丝裹着两团不容小觑的绵软,非常有令人窒息的潜力。

她拉起他的大掌,让他的掌心直接覆盖住她骄傲的胸房。

触感确实很Q很软。冉远之慢慢的模着、捏着、柔着……才只是这样,女人已经热情的不住动来动去,似乎非常享受。

他敢说,林雍晴要是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一定又会说他花心、没节躁,居然这么快又换新女友!

思绪蓦然一转,靠,好端端的,他干么想到那个傻丫头?现在是快乐的享乐时间,他应该把那个道德重整委员会的准会员踢出脑海才对。

把林雍晴彻底从思绪里驱逐,他放纵自己收拢指掌,将女人的绵软抓得死紧,她娇嗔不依的抗议,小嘴却热情的凑了上来,在他脸上落下一个接一个的细吻。

冉远之不客气的迎战,没多久就已经吻得她娇喘不休,刚硬的身体跟着有了明显的反应,他快速地褪去两人的衣物,就要上阵厮杀,然而在这个瞬间,脑中再度闪过某人的身影--

不行,不能在沙发上,林雍晴那个傻丫头要是知道他在这张沙发上做了什么好事,肯定会气死,说不定还会当面狠狠数落他一顿。

他虽然是她的雇主,但那丫头的道德感一发作,根本没在怕的。

“远之,你怎么了?”女人困惑的望着突然停下动作的他。

“……到房间去。”他沙哑的命令。

完全赤果的两人拉拉扯扯的进房去,难舍难分的扑向可以令两人大展身手的双人床,就在冉远之忍无可忍,准备接受女人热情的召唤,好好驰骋享受的当下,一串尖锐的门铃声非常刚好的来凑热闹--

“靠!”冉远之低声咒骂。

“别管了,快来,我需要你。”高涨的女人用双臂勾住他的后颈,不让他走。门铃继续尖锐的响着……

他也很想不要管,尤其他身体的某部分正被折磨得很痛,迫切需要获得原始解放,但这该死的门铃声却完全没有停止的迹象,吵得他想杀人。

他办事的时候,不需要吵闹的门铃声在一旁制造噪音壮大声势,他不需要,也没那种习惯。

他拍拍女人的俏婰安抚,“等我一下,我去看看,马上回来。”

“不要……”女人又扭又蹭的抗议。

冉远之用最后的自制力将身体里不断叫嚣的强行压抑住,随手披上睡袍,走出房间,杀气腾腾的用力打开门--

“我今天晚上可不可以住在这里?”林雍晴可怜兮兮的说。

林雍晴?冉远之瞪着浑身狼狈的她,一脸不可思议,有那么一瞬间还以为是自己眼花。

她原本的发型就已经很俗了,现在更是变本加厉,乱的像鸟窝!那张脸又是怎么回事?她以为她是包青天啊!然后这身衣服……啧啧,一直以来只看过她穿着清洁公司的制服,没想到她喜欢这种变形兼褪色的运动服,视线再往下,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脏!应该成双成对的拖鞋居然只剩一只。

“你是跌进水沟刚爬起来吗?”冉远之没好气的说。

不能怪他没耐心,他的房里正躺着一个活色生香的女人等待他的救赎,林雍晴为什么偏偏挑这种时候来找他,而且一开口居然还说要住在这里!

当然不行啊,他跟女伴正打得火热,她要是住下来,那他和女伴还有什么搞头,真不知道她来凑什么热闹的?“不行,快走。”

懒得废话也懒得解释他的身体快要爆炸,他只想赶快打发她离开,好让他快点回房完成被打断的“正事”。

就在他要关上门时,林雍晴马上神速的伸出手,死命抵住门板--

“拜托你啦,我真的没地方可以去了,我住的地方刚刚发生火灾,房子都烧光光了,我好不容易才从火场里逃出来,我已经很可怜了,原本今天要领薪水的,可是老板欠赌债落跑了,辛苦工作一整个月,一毛钱都没有领到,看在我平常表现良好的份上,拜托你收留我好不好?”

“不好,我拜托你快走。”冉远之用所剩无几的耐心应道。

“我不走!如果你不答应我,我就赖在这儿,哪里都不去。”她知道耍赖很卑鄙,但是对于没钱又没工作的她来说,为了生存,她也只好出此下策,谁教她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嘛!

“林雍晴,我是卖药的,不是开饭店的,我家也不是收容所,恕不提供住宿服务,你快点给我滚蛋!”他忍无可忍的道。

现在是怎样,她失业了,住的地方被烧个精光,就可以大言不惭的药他收留她吗?他这里又不是游民收容中心!如果照她这种逻辑,要是他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也可以大刺刺地跑去银行把钱搬走喽?简直荒谬至极。

“我不要,不走就不走。”她抵死不从。

“请问我为什么要收留你?”冉远之几乎要崩溃的问。

“因为你是我的债主。”她鼓起勇气,尽可能说的理直又气壮。

他一击掌,“那就对了,我是你的债主,不是你的金主,你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还钱,懂吗?”

“那你就应该要让我留着一条小命,这样我才能努力赚钱还你,我要是死翘翘了,你一毛钱都拿不到,很亏的。”她说的是铿锵有力。

她此刻的眼神非常有气势,但她的提议瞎的让冉远之不愿再听下去,他必须在身体因为无法获得纾解而爆炸之前,快点把这个大麻烦赶走。

于是他一把揪住她运动服的后领,把她用力往后拉。

“啊……不要,我不要走!拜托让我进去……”林雍晴使出吃女乃的力气,一只手揪着冉远之,另一只手则死抓着门板,死命的想要钻进屋里,态度坚定的不得了。

“你快点给我滚!”冉远之像只怒不可遏的野兽,瞪着她凶狠低吼。

“你一定要收留我。”

“你明天再来。”今天真的不行。

“我今天就没地方住了。”

“我家没地方收留你。”

“客房是空的。”她是他的家务助理,屋内的使用状况她最清楚。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的时候,电梯打开了,住在对门的一家三口走了出来,林雍晴脑中闪过一个疯狂的念头,二话不说飞扑上前抱住冉远之,声嘶力竭的哭喊--

“冉冉,我那么爱你,你不可以抛弃我,我肚子里已经有了你的孩子,你三更半夜把我赶出去,我跟孩子都会死的,他是你的亲骨肉,不要对我们这么残忍……”

冉冉?那是死命见鬼的恶心称呼!

冉远之当场愀然变色,完全没有料到她会使出这么洒狗血的一招,瞠目结舌,久久说不出话来。

“妈咪,有小孩要死掉了!”小孩面露惊悚。

“嘘,真是造孽,男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亏他还长得人模人样的。”

当邻居太太手忙脚乱的捂住小孩嘴巴,并且用十分鄙夷的目光瞪向自己时,冉远之当下真想把老林雍晴这个罪魁祸首给杀了。

“呜呜,冉冉,不要抛弃我,我求求你……”她还在演,就像乡土剧里的悲情女主角,可怜指数几乎破表。

冉远之翻了一记大白眼,下一秒,他将这个造谣生事的祸害拎进门,阻止她继续用这种卑鄙的方式糟蹋他的名声。

砰!大门一关,方才还哭天喊地的她不哭也不挣扎了,乖乖的立正站好,脸上毫无愧色。

他陰狠的瞪着她,“你他妈的连续剧看太多吗?”贵公子的修养彻底瓦解。

就在这个时候,在房里等得不耐烦的女人气呼呼的走了出来,“冉远之,你在耍我吗?不想做就直说,干么要我月兑光光的等你--”

“啊!”看见陌生女人的身躯出现,林雍晴当场大叫,捂住自己热辣辣的脸,双眼更是规矩的不敢乱看。

原来,他、他、他又带女人回来了……她好想出现的非常不是时候。

林雍晴偷偷瞄了冉远之一眼--完了,他的眼神好杀,表情很臭,看起来非常、非常、非常的生气!

“Cathy,你先别走,事情很快就可以解决了。”

女人陡然用拔尖的嗓音嚷嚷,“Cathy?我的天啊……冉远之,我是Carrie不是Cathy,你还是去找你的Cathy吧!恕不奉陪。”

女人无视旁人的眼光,从容的穿上散落在客厅的衣服,然后当着冉远之和林雍晴的面气冲冲的离开。

砰!大门传来女人愤怒甩门的声响。

“你开心了?这样恶整我你开心了?”冉远之火冒三丈的问。

“对、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带了亲密友人回来。”林雍晴为她不小心破坏的好事寄予无限的同情。“不过,你是不是又换人了?有点眼熟,好像在电视上看过。”

冉远之冷冷瞅着她,懒得搭腔。

“……其实仔细想想,收留我很好的。”她决定诱之以利。

“哪里好?”冉远之龇牙咧嘴的问。

“清洁公司无预警倒闭,你没了家务助理,我也没了工作,反正我们本来就是雇佣关系,你直接聘请我当你的家务助理,省事又便利,我们双方也不用被清洁公司剥削,多好。”她希望他息怒。

“然后呢?”他悻悻然的问。

“你又是我的债主,收留我可以就近监视我,避免我赖账,还可以敦促我早点还债,这样两全其美的好处到哪里找?”

“说来说去,你就是赖定我了。”

林雍晴猛摇头,“我是在创造双赢。”

双赢个屁!分明只有她一个人赢,他是惨输,好好一个夜晚,就这么被她给破坏了。“孤男寡女的,你就不怕我临时缺女人,抓你来填补?”他凑近她,陰恻恻的问。

她杏眼圆瞠。“……如果要让你的审美眼光堕落,我也没话说。”嘴上说的云淡风轻,其实心里亏心的很。

哼,算她走运,因为冉远之打死都不可能让自己的审美眼光堕落,今天被暗算,他忍了,不过,总有一天他会报仇,她最好把脖子洗干净等他。

第二天一早,冉远之走出房间,食物的香气钻进他的鼻息间,他下意识地走到餐桌前,看到桌上有培根、烘蛋,还有透着淡淡米香的清粥,还有几碟小菜,看起来好像挺可口的。

“早安。”林雍晴释出善意,笑眯眯的站在餐桌前,“早餐准备好了。”

“我有说要吃早餐吗?”冷冷的瞟她一眼,他还在记恨,记恨她作为破坏他跟女伴的好事!

“每个人都要吃早餐的,我老爸有说,不吃早餐的人,一天工作没力气。”

“但我从昨天晚上被某个人气到饱到现在,怎么吃得下?”他斜睨她。

她当然知道这位某人指的就是她,有点气弱的模模鼻子,“……不然,我帮你打包,你带到公司去,饿了随时可以吃,也不会浪费食物。”她好心建议。

“不用,我是去上班,不是去吃早餐。”说完,他一坐在位子上,见她迟迟没有反应,不爽的扬起眸,“不是要我吃早餐吗?没有筷子是要我光用闻的吗?”他还没死,没办法光闻供品就会饱。“喔,马上来。”她赶紧盛了一碗粥放到他面前,接着快速递上筷子,恭恭敬敬的把他当大爷般伺候。

端着臭脸,冉远之慢条斯理的吃起来,眼角余光瞄向她身上那套变形又褪色的运动服,“现在应该算是你的上班时间吧?”

“当然。”点头如捣蒜。

“你没有别件衣服吗?”他对她身上的运动服非常有意见。这是他家,不是她家,她既然是他的家务助理,就应该要有家务助理的模样,不应该穿着邋遢的运动服满屋子跑,有碍视野。

“当然有。”上台北的时候,她一动带了五套衣服,三套运动服,一件洋装,还有一套平常外出穿的,不过昨天发生火灾时,她来不及抢救晾在阳台的衣服,以至于现在只剩下一套泡在水里待洗的脏运动服,一件当初从妈妈衣柜里翻出来的宝贝洋装,跟现在身上这一套。

“去换。”

“是,遵命。”让雇主满意,是身为家务助理的责任,这点职业道德她有。

咚咚咚,她跑进客房,换上唯一的洋装,再咚咚咚的出现。

正悠哉吃着早餐的冉远之一看到换装完毕的她,被吓得呛到,一阵狂咳。

现在是怎样?她以为她在演六十年代的台湾乡土剧吗?这种应该被摆在博物馆里的衣服,她居然还在穿!这位欧巴桑会不会太惊世骇俗了点?

“这件衣服是在哪买的,很--别致。”嘴角微微怞搐。他原本想说稀罕,稀有兼罕见。

“这是我妈年轻时候的,当时可是风靡了全村的男生,我爸特地留给我当嫁妆,不过……”林雍晴刚开始还说的眉飞色舞,随即脸色变得黯淡惆怅。

“不过什么?”他注意到她的沉默,“讲话不要只讲一半,不要把我当蛔虫。”

她耸耸肩,强打起精神响应,“没什么,就只是分手了而已。”

“那个交往十多年的青梅竹马恋人?”

“嗯。”原来他还记得。

如果他的女朋友敢穿这件洋装出来,他也会跟她分手。冉远之原想这么对她说,可一开口,却变成--

“你看,长情有什么用?白白浪费十多年的青春,还不如多认识几个男人,分散投资,降低风险。女人要学着聪明一点,知道吗?下一个男人会更好。”

话落,他怔了怔。等等,明明昨天才刚被她破坏了好事,他怎么还安慰她?

“你也觉得下一个女人会更好,所以才换个不停吗?”

居然敢拿他说的话来堵他。“我跟你不一样,少拿我跟你相提并论。反正多几次就会习惯了,习惯成自然,分手就是这样。”

“有些事情永远都不会习惯,难不成你很习惯被背叛?”

“怎么,他劈腿了?”他瞟她一眼。

“我也不知道算不算,他说他有喜欢的人,那个女孩是他公司总裁的宝贝女儿,学历好、家世优、人又漂亮,娶了她--”

“可以少奋斗三十年。”这种事情不胜枚举,她不是第一个了。冉远之直接帮她把话说完。

“咦,你怎么知道?”

这种用脚趾想都知道事情,需要这么惊奇吗?他没好气的睨她一眼。

“你不要跟我说你还纯情天真的默默祝福他。”

默默祝福?她曾经想过,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既然他有更好的对象,散感情不散交情,她会努力说服自己成熟点,但是想到李家豪那么无情的奚落她,她发现她做不到,她不想故作大方欺骗自己,然后害自己内伤。

没错,她就是小心眼又小家子气的人!

“冉冉,要是你,你会吗?”她率直的问。

“白痴才会!有那种闲工夫,还不如早点找到比对方更好的新伴侣。”他忽地一顿,“谁准你喊我冉冉的?”既愚蠢又恶心巴拉。

“你愿意在我最倒霉的时候深处援手,你就是我的朋友,既然是朋友,就不该冉先生冉先生的喊,所以,我觉得叫你冉冉比较适合。”她讲的很认真。

“对我来说,朋友只有两种,男的是兄弟,女的是伴,这样……你还想跟我当朋友吗?”

床、伴?当然不想!差点忘了他很花心,林雍晴面露为难,很想喊他冉冉。

“如果不想被我扫地出门,你最好给我收回那个表情。”他威胁。

一听,她马上勉强挤出一抹虚伪的笑。

他真的会被这个女人打败!

他露出受不了的表情,接着吃光碗里的食物,准备出门上班。“对了,冉冉,你今天晚上想吃什么?”

又是冉冉!冉远之停下正要开门的动作,快速转过头,将目光化为刀刃,笔直射向她。

见他迟迟没有回答,林雍晴以为他是不好意思点菜,连忙拍胸说,“放心,我很会做菜,这是我的兴趣也是我的专长,只要你说的出来,我都能做。”

是她自己说的喔,到时候做不出来,他正好名正言顺开除她,看她还能用什么理由赖着不走、

黑眸突地闪过一抹陰险的光芒,冉远之很有使坏的块感,“我想要吃佛跳墙、松鼠黄鱼、油豆腐镶肉、荷香子排……”

“等等!”

“干么,不会做吗?”他挑衅的睨她。

“你点的都是肉类,要吃点青菜比较好吧?”她诚恳建议。

“小菜交给你决定,刚刚说的那些菜至少要来个三道,只要少一道……”他没把话说完,而是伸出手往脖子一下。

其实他点的那几道菜说难不难,就是手续繁杂又费时了点,他就是存心想看她手忙脚乱,好教她尝尝跟他昨晚一样的挫败感觉。

原以为会看见她垮下脸,谁知她笑眯眯的一口答应。“没问题!再见,路上小、心。”

笑吧笑吧,他怕她晚上就笑不出来喽!

当晚,冉远之抱着看好戏的心情回家,没想到餐桌上居然真的摆着一盅佛跳墙、一尾金黄酥脆的松鼠黄鱼,和一盘荷香子排跟三大盘炒青菜。

呼呼,六菜一汤,丰盛的不得了呢!

“你真的煮了?”他很是惊诧。

“你不是想吃吗?”林雍晴一脸无辜的望着他。

不管,先试试味道,如果太难吃,她还是要滚蛋。

他先盛了一碗佛跳墙,尝了几口,便沉默了……

“怎么了,不好吃吗?”不可能呀,她的手艺可是得自老爸真传。

靠,好吃的要命!味道浓郁,口感绝佳,芋头松软、蹄筋软Q、排骨女敕而不油腻、笋片爽口又开胃。

赶紧又再尝了一口松鼠黄鱼--外皮炸的酥脆,鱼肉鲜美,女敕不溜丢!

“你该不会是找枪手吧?”他眯起眼睛问。

“枪手?做菜为什么要开枪?”

哪里来的天才,居然连枪手都不知道!“我是问,你这些菜该不会是找人代做的吧?”

林雍晴歪头瞅着他,“我没跟你说过吗?我爸爸是‘上港尚出名,下港有名声’的总铺师林石头啊,别说是佛跳墙、松鼠黄鱼,办一桌满汉全席我都没问题。”她讲的就像呼吸一样简单。

原来她老爸是总铺师,难怪她敢收战帖。这个狡猾的臭丫头,居然扮猪吃老虎,而他还被她唬弄了!没能如愿整到她,冉远之有些气闷。

不过,她烧的菜真是好吃的没话说,色香味俱全,完全不输饭店大厨,光是冲着她精湛的好厨艺,他倒是愿意勉为其难的继续收留她。

所以现在的结论就是--留校察看!

“站着干什么,快点坐下来吃饭。我先说,我可没等人吃饭的习惯,喏,椅子。”冉远之用脚勾开餐桌旁的椅子,示意她入座。

没办法,人也才两只手,一只手得捧碗,一只手得拿筷子,吃饭都来不及了,没时间表现绅士风度,反正她是自己人,不需要搞社交礼仪那一套啦!

林雍晴盛了一小碗饭,坐到他旁边,跟他一起吃晚餐,不知怎的,看着他大口大口吃着自己做的菜,连上流露如此满足的模样,她觉得好骄傲、好有成就感!

一直以来,她心中始终有幅美丽的画面存在--画面里的男女是父亲,男人每天外出工作,女人则全心全意守护这个家,等到晚上男人下班回来,女人做一桌子好菜犒赏男人一天的辛劳,父亲边吃饭边分享当天的点点滴滴。

看着冉远之,她不由得又想起了那个画面,心,忍不住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为什么光吃白饭?又不是没菜,你以为你是乡土剧的童养媳吗?”冉远之皱眉睨她,夹了一大块松鼠黄鱼到她碗里,命令道,“快点给我吃。”

她先是一愣,而后明白他命令口吻下的体贴,腼腆的笑了。“……谢谢。”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像是被一股浓烈的温暖紧紧包围,不甘示弱,她也学他大口大口的卖力吃饭。

他看了她一眼,满意的笑了,她的小嘴一张一合的吃着饭菜,他突然觉得很真实、很可爱,忍不住想要喂食,让那张小嘴不断的咀嚼蠕动。

想着想着,手倒是自有意识的又夹了一些菜到她碗里。

“我自己来就好,你快吃。”她娇憨的敦促他。

“嗯。”冉远之扒了一大口饭,开心到想要放声大笑。

绝大部分时间,他都是一个人吃饭,讽刺的是,哪怕偶尔带着女伴出去约会,他还是一个人吃饭,因为十个女人九个怕胖、要减肥,剩下的那一个吃素。

他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很习惯一个人的晚餐,可现在林雍晴就坐在他身边,跟他一起分享餐桌上的六菜一汤,他突然觉得这样的感觉很棒,仿佛白饭吃起来都特别甘甜。

难道,这就是所谓陪伴的感觉?只是他还缺伴吗?

他是众人眼中的贵公子,多金潇洒、女人也多,每天过得多姿多采,最不缺的就是人陪,截至目前为止,他的空窗期不会超过两天,这样的他,会在乎起陪伴的感觉?要是说出去应该没人会相信吧!

那他心里那股莫名的感动是怎么回事?他该不会是病了吧,他想不透,真的想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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