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男仆 第七章
冷冽的冬天清晨,缩在暖暖的被窝里,最难驱散浓浓的睡意,从意识清楚到完全清醒、离开床铺之间,总要经历一场意志力大考验,而当被窝里还有一个比拟人体工学的大抱枕时,那根本就叫“天人交战”。
柴子夜枕着卢森的臂弯,脸贴着他微微隆起富有弹性的胸膛,一手巴着他肌理分明的月复部,一脚横跨他的婰,整个身体贴在这个天然暖炉上,舒服到完全不想动。
卢森搂着肤质光滑细女敕,身材窈窕玲珑的柴子夜,在经过夜晚火花时溅,翻覆鼓荡的完美后,他已弃械投降,甘心臣服于这个教人惊喜连连、不可思议的女人裙下。
这一男一女早已醒来,睁开眼睛望着彼此,嘴角都勾着一抹了然于心的笑,那笑中带着满足也带着骄傲,既倾倒于对方“过人之处”,也自信能令对方“赞不绝口。”
他们不仅旗鼓相当,而且默契绝佳,欢爱过后,一刻也舍不得分开地交缠着彼此,一觉到天亮,醒来后仿佛吸收了日月精华,功力大增、精神饱满、通体舒畅。
他们只是静静地看着对方,神情扬扬自若,既不尴尬于棉被底下赤果的自己与对方,也不急着说什么打破宁静,他们很享受,只想这样赖着,拥着彼此。
“子夜。”
“嗯?”她慵懒一笑,伸了伸懒腰,双手挂上他的脖子,还是不想起床。
“嫁给我。”
“吓——”这三个字很吓人,她终于醒也。“有必要这么有‘责任感’吗?才上一次床,我又没挺着肚子去找你,急着负责干么?”
“跟我们上床没关系。从我第一次见到你,这个念头就冒出来了。”
“你这样不行,会犯重婚罪的,不能一看到美女就想娶回家做老婆,上辈子在古代或许可以,现在不行。”她开玩笑。
“这是第一次,只有你让我动了想结婚的念头,而且非常强烈。其实一开始我也不确定那种感觉是什么,可是现在,我确定了。”
“不过你却不是第一个想娶我的男人,所以,STOP!别冲动。”她伸出食指搁在他唇中。“喜欢一个人也许跟认识的时间长短无关,但结婚不一样喔,不是你爱我我爱你我们就能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两个人适不适合结婚,相处的时间长短就非常重要了。”
他握住她的小手,坚持问清楚。“要相处多久时间才算长,要怎么判断适不适合?”
“比如说,我不晓得你上完厕所会不会把马桶盖掀起来,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臭豆腐、榴莲;比如说,你喜欢听重金属音乐还是交响乐?你的兴趣是什么,投入多少时间,喜欢白天户外活动还是喜欢夜生活……这些看起来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是争吵的导火线,想弄清楚对方的一切得长时间相处才知道。”
“那我们住一起试婚,我搬过来跟你住,还是你搬去跟我住?”他不放弃任何证实他们是“天生一对”的机会。
“试婚是自寻死路,原本只谈恋爱我们或许能谈个半年、一年的,人搬过来可能三个月就GAMEOVER了,你确定要杀鸡取卵?”
“我之前在这里住了一个月,我们相安无事。”
“那不同,佣人跟情人跟以结婚为前提交往的男朋友,标准完全不同。”
“你太理智,而且对爱情太悲观。”他是男人却反而比她还相信感觉。
“你看,这是我们彼此喜欢后的第一个争执点,你受不了我的理智。”她像逮到破绽,立刻进攻。
“我没有受不了,我欣赏你的理智,我想,你只是没遇过让你乐观的爱情。”
他喜欢她的最大原因,就是她的特别。
“嘿嘿……请忠于自己的感觉,如果受不了了就说受不了,千万不要压抑,为爱委曲求全的人在交往中是得不到快乐的。”她眯起眼看他,想拆穿他的谎言。
“我就是忠于自己的的感觉,所以向你求婚。”他往她唇上轻啄一下。
“我也忠于自己的感觉,所以觉得你现在失去理智了,我们还没有到讨论结婚这件事的时候。”
“我尊重你的感觉,但也请你相信我脑袋里也有理智的成分。”
“那我问你,两个人因为有了感觉所以谈恋爱,几年之后发现彼此间像亲人一样,有默契、有习惯,但就是没激情,可是因为都谈了那么多年的恋爱,投入那么多年青春,不结婚说不过去,这理由荒不荒谬?”
“所以,只有遇到一个就算谈了一辈子恋爱都一起还有感觉,而且生活习惯、人生观各方面等都很合的男人,你才可能嫁给他?”
她点头,贼笑,如果人生观很合的男人就不会要求她嫁给他了。
“那至少把我列入考虑人选之一,我想试,我们来谈恋爱!”他没有被她似是而非的说词给绕昏头,无论是先结婚然后谈一辈子恋爱,还是一辈子恋爱老了再来结婚,对他而言都一样,他要的女人就只有她一个人。
“别告诉我你是没有爱情会死的男人?”她摩挲着下巴,对他如此痴情十分不解。
他不像会为爱疯狂的男人,毕竟他的情史洋洋洒洒一大篇,专情跟花心怎么可能在同一个人身体里并存?可他笑骂由人,无论她如何拒绝、洗脑、嘲讽都不能改变他的想法。
他真的这么爱她,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
“我只是清楚自己要什么。”他潇洒一笑,没有为爱所苦的悲惨模样,比较像是胜券在握。
“我现在只知道自己肚子饿了。”她知道观念不同,一时间也难以说服对方,继续争执下去无益。
“你再赖一下床,我去准备早餐给你吃。”他也没执意讨论出胜负,从床上一跃而起。
柴子夜呆呆地望着他精壮的好身材,决定在肚子填饱前、脑子不清楚的时候暂停交锋。
因为刚刚那一瞬间,她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会不会就算嫁给他,她还是可以很自由,还是可以做自己,而且幸福加倍?
怎么洗他的脑不成,自己却差点被他洗脑了!
卢森再度搬去和柴子夜同住,跟上次不同的是,这次他是她“以结婚为提前交往的男朋友”的身份住下的,睡觉的房间也不再是堆了杂物的置物间,而是她的香闺。
这一住,冬去春来,三个月过去,他不仅没被踢出家门,而且两人感情正好他所预料,渐入佳境。
“亲爱的,我要出门喽!”卢森坐在床沿,给了还在床上耍赖不肯起床的柴子夜一个轻柔的香吻。“我熬了一锅肉酱放冷冻库的保鲜盒,我去韩国这几天如果不想出门,煮意大义面加肉酱吃。”
“嗯。”她睡眼惺忪地应了声,寻着他的体温靠过去。
他帮她掖紧棉被。“我从韩国回来,隔天又要去香港四天,你跟我一起去,我实在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
“你到香港工作我跟去干么?”她才不要做一个黏男友黏得紧紧的跟屁虫。
“我找人陪你逛街,工作完我们去找美食吃。”
“街我都懒得逛,不想跑那么远。”她还是不为所动。
“那要不要去参观片场,我堂叔现在在香港拍一部电影,听说卡司都是是当红的一线男星。”
“有比你帅吗?没有的话我看你就够了。”
他被她的答案哄到心花朵朵开,差点忘了原本要问什么。
她见他满足了,翻个身想继续睡,却又被拉了回来。
“那纯粹只是陪我去,免得我太想你,这个理由可以吗?”他期待地问,如果她也跟他一样舍不得分开的话。
“不要。”她连想都不想。“我们都住在一起了,好不容易你出差,我当然要好好珍惜这几天的自由,我找朋友吃饭喝酒去。”
“没良心。”他捏了捏她鼻头。“就是要我不放心,早点处理完公事早点飞回来看住你?”
“你慢慢处理没有关系,处理个十天半个月更好。”她就是不肯如他的意,表现出一点被爱冲昏头的样子。
他终于忍不住大笑,用力的搂了搂她,再给她一个缠绵深吻。“好了,我真的要走了,你继续睡,早餐都做好了,起来时把面包烤一烤就可以吃了。”
卢森站起身拿着他的随身行李走出房间。
他的子夜就是这么与众不同,所以他一天比一天更爱她,每天出门前都要上演一段难舍难分,直到她受不了地推他出门为止。
交往后,她没问过他过去女友的事;不管他去哪里、跟谁出去、几点回来,她不像女朋友,倒像室友。
可她会对他说:“最爱你了!”
会搂着他的脖子说:“我现在想跳舞。”然后,一边亲吻他的耳,挑逗他的敏感地带。
她会帮他按摩,会编睡前故事给他听,会拉着他一块洗泡泡浴,还会拿厂商寄来的试用品帮他“做脸”,不过,这些福利不是常态性的,全看她的心情。
她喜欢窝在他怀里,尤其寒流来袭的时候,把冷冰冰的脚丫子搁在他暖暖的肚子上,然后一脸幸福地眯眼笑。
而他,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刻,都很幸福,因为,从一开始他便无可救药的爱上她,然后愈陷愈深,愈来愈爱。
柴子夜在卢森关上房门后就完全清醒了,先前故意赖着不起来是不想让他知道她其实也会不舍他。
她躲在床上望着大木床床顶的绣花丝绸,对自己懊恼地叹了口气。
他老是把她当孩子,好像以为她一出生就直接跳到二十八岁,中间没有任何生活经验,尽管外表是成人了,可大脑里完全没知识,是个还需要人照顾的婴儿。
他用贱招——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什么都不必她动手、什么都不必她动脑,用愚民策略把她养成生活白痴,养成米虫,让她不能没有他。
只是,他还不晓得,他已经成功了,她的确愈来愈依赖他。
柴子夜自认为是任性骄纵加白目刁钻反骨,是那种会把男朋友折磨到半死的恶女。
她知道男人喜欢什么样子、什么个性的女人,她的母亲也时时教导她,女孩子就是要温驯贴心,不要跟男人硬碰硬,要懂得以柔克刚的智慧,可她讨厌这套规矩,更讨厌要她守这套规矩的男人,所以,遇到大男人,她最爱试试看谁先退让,谁能坚持到最后。
她也讨厌把“爱”挂在嘴边的人,觉得矫情、虚伪,所以对那种挖空心思制造浪漫来追求她的男人不屑一顾,不家送花、送珠宝、大庭广众求爱求婚的,她尤其受不了,她不懂,为什么爱上一个人之后,就一定得借由表现出蠢样来证明?愈蠢表示愈爱?
总之,对她太好,好到没个性——扣分;以为爱她就可以限制她,出局;看不懂“两性平等”四个字,把女人当女佣、当传宗接代的工具——找死!
所以说,她知道自己难搞。
那卢森呢?
他绝对不大男人,而且还很绅士、很体贴;他虽然表现得很家她、很黏她,可他看起来不苦,也没见他在她这里受到多大的挫折,无论她怎么尖锐固执任性不讲理,他都能老神在在,像个伟大的教育家,“有教无类”般包容她。
他大概把好当成逃不出他五指山的孙猴子。
“可恶……”她不服气地低骂了声,披上薄薄的丝袍,起床吃早餐。
但见到餐桌上丰盛的早餐,刚刚那点不服气也立刻转成“心悦诚服”了。
他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早餐食谱,怎么可能天天变换不同口味,而且每一道都美味至极?她想,就算是五星级饭店的早餐也绝不可能比她的还可口。
她是个女人,但这辈子没打算以厨艺征服任何男人的胃、抓住男人的心,可她却很没出息地被这条黄金定律给控制,而且还只能安慰自己说——“民以食为天”,她为了吃,出卖自己的感情,也是情有可原。
就在她享受顶级餐点,感动于卢森坚持只要时间允许就一定为她做早餐的爱意……
电话响了。
她瞪着电话好一会儿,觉得它的嗓音打扰了她品尝前美食的心情,本想漠视它,随即联想,会不会是卢森落什么东西,打电话回来。
这么一想,她立刻放下刀叉,接起电话。
“子夜,是我,曲海伶。”来电的是“秀文化”的曲总编。
“曲大美女!不会吧……才八点多,你已经上班了?”
柴子夜当年还是报社生活小记者时,曲海令已经是时尚名人,两人认识多年,虽然不常见面,但对彼此印象都不错,加上她现在是“秀文化”的特约编辑,互动就频繁了起来。
“还没,想问你起床没,要不要出来吃早餐?”
“我怎么不晓得你现在也这么早起,还能忙里偷闲约我吃早餐?”柴子夜知道曲海伶是个超级大忙人,虽然已经不做时尚杂志编辑,但台北的时尚活动邀请可没少过。
“我特地调整了三个闹钟才醒的。”
“不懂,有什么紧急的事要跟我谈吗?你随时可以打电话来,我过去杂志社也行啊。”
“还不是你那个亲爱的男友,我的顶头上司,卢森。”
“他怎么了?”
“自从确定要他去韩国签定发行合约,他就不止一次在我耳边念,说他出差的时候没人做早餐给你吃,你一定又懒得出门就不吃了。”
柴子夜傻眼,那家伙在外面到底是怎么形容她的,到处宣传他有个号称“懒猪”的女友。
“我被他烦死了,只好向他保证说我会好好照顾你,不会让你饿死的,他才肯答应出差。”曲海伶抱怨道:“所以,我昨晚调了三个闹钟,早点起床找你出去用餐。”
“有没有这么夸张……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柴子夜脸都红了,他宠她也该有个限度,怎么可以公私不分。
“是我说得太夸张了啦!”曲海伶大笑。“其实他只提过一次,是我自己很好奇,好奇你是怎么收服这个情场浪子的,想说找你来个早餐会议,顺便谈谈接下来几期的企划。对了,你的专栏大受好评啊,读者反应热烈,市场订阅量提升,连广告都多了不少。”
曲海伶是个标准的职场强人,说起话来啪啦啪啦,节奏很快。
“要不要来我家吃早餐?”她看向餐桌,那分量,再来两个曲海伶也没问题。
“那家伙连今天也帮你做完早餐才出门?”曲海伶惊呼道。
“嗯……”柴子夜尴尬地在心跳哀嚎——这不是炫耀,这真的不是炫耀。
她绝对没有想要刺激曲总编的意思,可她真的就是这么好命、这么幸福啊!
半个小时后,曲海伶穿着简约时尚的衬衫加长裤,领间披缀粉色春天长丝巾,刚中带柔,清透自然的果妆,果然是一直走在时尚尖端的现代女性楷模。
“这一桌都是卢森做的?”当曲海伶见到那桌比她到饭店餐厅花几百块大洋吃到的早餐还要丰盛一百倍的食物,她简直羡慕到快晕过去。
“他似乎还满喜欢下厨的。”正确地来说,她觉得他很适合做“贤妻良母”。
“我敢打包票,他只对为你下厨感兴趣。”曲海伶尝了口沙拉手卷,好滋味全写在脸上。“我在他的杂志社做了快五年,没见过他对哪个女人这么死心塌地的,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完全走向正途。”
“那你以前认识的他是怎样的人?”柴子夜也坐下来继续吃早餐。
“以前倒也不是多坏,他对女人算很尊重的,不随便开黄腔,对公司女职员也很客气,就是换女朋友的速度快了点,我也是经常看到杂志才晓得他又换女朋友了。”
“我指他花心他还不承认,说什么只是没遇到对的人,只好继续寻寻觅觅。”
柴子夜像在讨论别人的八卦,一点也不手软。
“我也听他说过他很在意跟另一半的心灵是不是契合,我当时还大笑三声,以他那种非美女不要的标准,再加上他的生活方式,看得到心灵才有鬼,遇到你,算他捡到的,不需要避讳隐瞒。”
“对了,当年你怎么肯为了“秀文化”辞去原本那么抢手的杂志社总编?”柴子夜突然想起从很久以前就一直觉得不解的事。
“很多人问过我这事,当初秀文化想学HAYBOY,结果根本是东施效颦,搞成了情色文化,而我是集知性、感性、智慧、美貌于一身的超级美女编辑,怎么可能降贵纡尊去那种乱七八糟的三流杂志社。”
“没错、没错,那时候我就想你一定是被卢森的男色所诱,误上贼船了。”柴子夜的直言也不遑多让。
“呵,不瞒你说,要不是他真的比我差不了几岁,而且看起来又太难掌控,我还真想把他推倒。”曲海伶笑得花枝乱颤,像是忘了她前方坐着就是卢森的女朋友。
“噗。”柴子夜毫不介意,自己也笑得很三八。“别说你,我想只要是正常女人都想染指他吧!”
如果不是他过去名声太糟,让她误以为他把女人当收集品,一个换过一个,给她留下坏印象,一开始她也不会对他这么恶劣。
“当卢森来找我时,他手上拿了三本当时最畅销的杂志,其中一本还是我编的,他告诉我他想做这样类型的杂志,一本服装饰品、一本旅游美食、一本居家生活,但是,所有企划全是要别的杂志没有报导过的。”
“比如说什么?”
“就是服装饰品不要名牌、旅游不要观光景点、美食不要名产、居家生活不要欧洲设计师。”
“这是他自己的想法?”柴子夜很意外,她以为他很习惯那种富足奢华的生活方式,办杂志也会选择自己最熟悉的领域。
“我那个时候大概真的被他的美色给电晕了,刚好我也对成天跟着那些欧洲品牌后面跑很腻了,居然只考虑两天就同意了。”曲海伶埋怨道:“后来才知道自己跳进一个多大的坑洞,我的时尚敏锐度、我的爱情、我的性生活,全被这间杂志社毁了。”
“发生了什么事,这么严重?”
“你晓得要去找那些没人报导过而又有被报导的价值,值得推荐的品牌、景点、美食、杂货设计师有多辛苦吗?这可比水果报的狗仔队更不是人干的工作,人家狗仔只要紧盯着当红的名人就好,我们可是大海捞针,到处横冲直撞,每一期出刊都像打完一场大战,弹尽粮绝。”
“可是杂志大卖,你们也成功地帮助许多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冒出头角。”柴子夜自己也是这杂志的长期订户。
“这就是为什么我一接手就做了五年。”说到这儿,曲海伶终于露出笑容。
“这是一份很有意义的工作,看着那些有才华、没少努力过、再辛苦也要坚持梦想的人,在我们的介绍下被注意到,机会终于来了,那种感动比我过去一天到晚跑时尚趴来得充实快乐太多太多。”
柴子夜听完,点点头,她懂,当初她辞去报社记者,也是想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所以,卢森除了男女关系有点乱,其实他是个很有自己想法的男人,如果你真正想了解这方面,我可以替他背书,他不像很多人以为的那么肤浅,他做得多,说得少。”
“嗯……这点我慢慢也注意到了。”这时,柴子夜的脸庞不自觉浮现娇羞的神情,原来她的心思早被识破了。
“唉……为什么我不晚生个十年?”曲海伶惋惜的说。
“如果晚生个十年,那么就要上演‘两个女人的战争’了。”
“我可不见得会输你啊!”曲海伶挑了挑眉。
两人相视一眼,不禁莞尔一笑。
自信的女人,果然最有魅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