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渐层 第一章
今年的冬季仿佛特别长,都已经三月天了,该是寒意渐消,春意渐浓的时候,怎么还如此冷?
孟颖容抱著书本走出图书馆,一阵寒风吹来,冷得她牙齿不听使唤她打起“节拍”来了。
这是什么鬼天气了她将身上的大衣拉紧,努力地控制著不让自己发抖。
这么冷的天气,不只留在学校图书馆里的学生少了,就连原本校园里随处可见的情侣都几乎不见了踪影。
难道说,天气一冷,就连懋爱也降温了吗?
懋爱?一想到这两个字她就无助她笑了。
念到大学三年级了却还未接触过任何的异性朋友,说出去有谁会相信?偏偏这个大笑话就发生在她身上。
别以为到了大三仍然乏人问津就认定了孟颖容也许、可能、一定是个长得很“仁慈”的女孩子。
其实她长得很美、很有气质,偏偏她老是寒著一张脸对待追求者,那些人只要一看到她那张比寒冰犹冷的脸孔,都会自动地打退堂鼓。
其实那些追求者都太没自信了,若有个男生能与她多聊几句,或凝神注目她几分位的话,保证会有始料未及的发现——她竟也会脸红!
孟颖容的家教甚位,父母都任教于大学。别人都羡慕它是大学教授的掌上明珠,可是她却有著吐不尽的苦水。
从小她就被送到清一色的尼姑学校读书,国中时虽然是男女合校,但她仍然是在姑姑的监视下生活得宛如一个“圣女”般!高中时,更是进了一间管理严格的名女中。
终于熬到上了大学,父母的严令虽然解除了,但她仍无法让自己主动去亲近男生。
长期的严令之下她的心理有了障碍!她把“男女有别”分得一清二楚。
最可怕的副作用是——长期“抗拒”男生的结果,使她练就了一脸的“寒功”,那般寒气足可以把追求者的一腔热情瞬间冷却!
殊不知,在她冷若冰富的外表下却还藏著一颗温柔害羞的心。只是没有人胆敢去尝试罢了。
她又往前走了几步,忽然想起和孙玉薇的约会。
低头看了一下手表;糟了!已经九点零五分了,和她的时间可是八点整呢!
她用小跑步跑出了校园,匆匆忙忙的越过了马路。
在慌忙之际,她根本无暇顾及迎面的来车;现在最重要的便是以最快的速度越过马路,到对面的Coffeeshop去找孙玉薇。
忽然,身后转来一阵刺耳的煞车声,她回头一望,那车灯亮得她睁不开眼睛。
车子里的人气急败坏的摇下车窗骂道:“不要命啦?小丫头!”骂完了又继续往前开。
孟颖容呆立在原地,望著那辆罕见的劳斯莱斯扬长而去。
隔著褐色的车后玻璃窗,她仿佛见到车后座的人回头看了她一眼——那个人想必是在狠狠的瞪著她吧?
呆立了一会儿,她才想起和孙玉薇的约会,于是匆匆忙忙的走进了Coffeeshop。
她在老位置找到了寒著一张脸的好友。
“我——我看书看得忘了时间!”她陪著笑。“对不起啦!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你这只书虫!除了会看书得忘了时间之外,我真不晓得还有什么事能绊著你?”孙玉薇投给他一个大白眼。
“对不起:”她笑著向她行了个九十度的大躬。
“算啦!反正今天这儿播的英文老歌还不错!待在这儿一个多钟头也不算太难熬。我点了杯咖啡,你要喝什么?”
“麻烦给我一杯群橙汁,谢谢。”她回头向服务生说。
“小孩子!长不大。”
她又好气又好笑的看著孙玉薇。“喝果汁就是小孩子,喝咖啡才叫大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喝咖啡会心悸。所以我也是有苦衷的。”
“算你有理。”
“对了!约我有什么事?”她提到了正题;到底有什么事这么神秘兮兮的,非得到这里来谈?
“你不提,我差点忘了!”她从纸袋里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四方盒。“喏!这是你的penpals要送你的礼物!”
一听到笔友,她马上红了脸。“你——你们见过面啦?”
“才不!我连他长得是圆是扁都不知道;是我男朋友交给我的,他说是‘滕真’要他交给你的。”她笑得很暧昧。“你那个通了三年信、到现在还没见过面的笔友不是叫‘滕真’吗?”逗她脸红是她的绝招。
一用男孩子来糗她,她一定满脸通红,这方法可是屡试不爽哩。
孟颖容咬着唇,收下了礼物。“代我向他道谢!”
“写信谢谢他不就得了?怎么,才收人家一个礼物就醉得飘飘然啦?”
“玉薇!”她有股想逃的冲动。
明知道她害羞,她偏偏老是爱逗她。
“好好好!不逗你了。喂!我一直觉得你和他都有些奇怪呃!”
“怎么个奇怪法?”她手里拿著滕真送的礼物,心里头高兴得不得了。
这是他第三次送她礼物;在每年的圣诞艳前夕她都会收到他的礼物。
第一年送的是个大布偶,第二年送的是一套书,今年送的是什么呢?
她好奇的猜测著……想著、想著,突然有股很想拆开来一看究竟的冲动,只是碍于孙玉薇在场,只好强抑著。
弄不好,她又会以此大作文章,不知道又要把她糗成什么样子了?
她这好朋友什么都好,就是嘴巴不饶人!尤其是糗她,她更是一把罩。
她收起思绪,仔细的听孙玉薇说话。
“你们都通信这么久了,难道不会想看看对方长得什么样子吗?你们连一睹对方真面目的都没有?我和刘清华正常多了,才通信一个多月就约出来见面。”
她傲傲一笑。“保留一站神秘感,让对方多点幻想空间不是很好吗?”
“是哦!幻想够了再见面,然后统统‘见光死’?真够罗曼蒂克的了!”她极尽讽剌地说:“要是我,宁愿‘早死早超生’!一见面,发现彼此不中意,便可以干脆的saygoodbye,那不是很好?”一说到这里,她就不禁为孟颖容担心。
“喂!说真的,万一哪天你们见了面,发生‘见光死’的事情怎么办?”
“不会有那么一天的!我根本不想和他见面。”
“违心论!”
“其实——我觉得外表长得美丑与否都不是很重要的,和他通了这些年的信,我发觉我还挺——挺欣实他的!”
“唔,我听清华说滕真这个人什么都强,就是泡妞不行。”她压低声音说:“听说他可是系上的大帅哥呢!”
“是——是吗?”她心跳莫名其妙的加速。
“我也不知道。刘清华这个人说话最喜欢颠倒黑白,弄不好他只是寻我们开心罢了!”
“嗯……”
“喂!下星期六校庆,刘清华他们那票男生可能都会来,就不知道你的滕真会不会来?你没兴趣见他,我可是对这个三年来都‘羞’于见人的男生很有兴趣呢!”
“什么‘羞’于见人?真还听!”
“好!他不叫羞于见人,是见不得人可以了吧?”
跟孙玉薇说话很累,她就是喜欢跟她抬杠!难怪她能与刘清华一拍即合。
物以类聚!她永远相信这句话。
经她这么一提醒,孟颖容倒真有些担心;滕真时常在写给他的信中提到刘清华这批死党。
就常理而言,他应该会跟他们一起到这里来的。
只是滕真这个人第以捉模得很,过去的两年中,除了刘清华会带一群人到学校来“破坏”一番之外,他好像从来不会来过。
以此推想,他今年大概也是不会来了。
看来,孙玉薇恐怕又得太失所望了!她暗自窃笑的偷瞄了她一眼。
不过说实在的,她也很想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
会议桌上,每个高级主管都屏气凝神的听著新企画案的简报。
自从去年董事长发生车祸,转致双足残废而由其子接任职位至今,这种有朝气、富参与感的风气就逐渐被带起。
这位新总经理一上任,就做了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员工福利……等各方面的重大改革。
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但这把火可没随著“新官”转为“旧官”而燃尽。
公司内部积极而有活力的风气一旦被带起,从前的暮气沉沉自然消失无踪。
虽然说CBN的事业触角已达世界各国,俨然为一家跨国企业,但是近年来公司的营运却有著略走下坡的隐忧。
前任老五事长虽也知道这些事,但是这些重大的改革都是一场大赌注。赌注下对了,公司营运蒸蒸日上自不在话下;万一赌注下错了,那无疑会使公司的状况更糟。
也许是他顾忌大多了;也许是他年纪大得缺乏力挽狂澜、不惜一睹的魄力。总之,有太多因素使他安于现状,而不顶有所改革。
接任的总经理可不一样,也许他正年轻、血气方刚;也许他真的是深谋远虑,能够看清公司的隐忧。不管是何者原因,这些都是CBN目前最需要的东西。
经过这些改革之后,公司的一切都慢慢上了轨道,一切都如此地欣欣向荣、充满了生气。
待简报一结束,秘书将灯打开来,会议室里又是一片通明。
“看完了这份简报,各位有没有什么问题或意见?”
说话的这个人正是CBN的总经理。
他的声音低沉而冷漠,眼里有著冷静的睿智,脸上的线条永远绷得紧紧的。
他那冷硬的特点仿佛天生就是块富领导者的料。
“如果大家没意见,那就如此决定了,散会!”他接著向秘书说:“崔秘书,请将这份高报及刘经理购地案报告下班前交给我,我要再重阅一次。”说完便匆匆忙忙的往外走去。
崔文姬用欣赏的眼光目送著他的背影。
多令人心动的男人!如果他肯笑一笑,相信其魅力一定会令所有女人都无法抗拒。
只可惜他都是“一号”表情——酷得紧。
他几岁?二十三、二十四?老实说,她还真无法猜出他的年龄。
不过,不管他是二十三或二十四,甚至是三十岁,崔文姬还是没希望的;谁叫她生不逢时,已经是三十六岁的老女人啦!
不能当情人,将他当弟弟看待总可以了吧?她安慰著自己。
司机低头看了一下表,嘴里喃喃自语著:“少爷今天怎么了?都已经快迟到了!”他犹豫著要不要走进办公大楼去找他。
正在考虑著的当儿,就看见他拎了个背包跑出CBN的大楼。
他打开车门坐了进来。“桥伯,今天开快一点!我快来不及了。”他一面说,一面把一身的“束缚”月兑了下来,换上衬衫、牛仔裤,最后再把一副黑框眼镜戴上。
他对著前方的照后镜照了一下,又恢复学生的模样了。
“少爷,待会儿要上几堂课?”
“两堂。”
“大四下学期的课这么轻松!”他笑著说:“幸好是如此!要不然,为了公司的业务你可能要办休学了。噢,对了!有你的邮件。”他把那包著牛皮纸的邮件交给他。
牛皮纸上有著用油性签字大概也只有她才能将“滕真”这两个字写得如此俊秀有神吧?
他把牛皮纸拆开,里面富出一个精致的盒子。把盒盖一掀——是本简介大英博物馆的书。
里面还附了封信,他将它拆开来看。
滕真:暑假结束了。那期间我和爸妈到英国去探望叔叔;他在那里的牛津大学任教。
在英国的这段日子里,叔叔可谓尽了地主之谊;他带我们游历了英国的一些名胜古迹,介绍了当地的名产……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莫过于造访大英博物馆了。在那里,我看到古埃及的文物、敦煌被挖走的壁画,及各个古文明国的文化遗迹……英国是个怪异的民族;标榜著绅士风范,又常做出土匪的行径!那些由其他古文明国掠夺而来的文化遗迹即是明证。
不谈这些了!每触及这些历史伤口,心中总不免义慎填膺。但抛掉这些事情不说,英国给人的印象还不错……你现在已经大四了,对自己的前途是充满了自信亦或是茫然呢?
末祝快乐
P.S.送你一本大英博物馆的文物简介,希望你会喜欢。
他看完孟颖容的信后,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中;自从接下公司的重担之后,他就很少有时间回她的信了,有时甚至要好几个星期才能回她一封信。
尤其是这个暑假,他几乎没有回过她任何一封信,在这种情况下她仍愿意与他分享英国之旅的心得,让他颇为感动。
而这份友谊更要好好珍惜才是。
不久,车子转入了学校附近的小巷子。
“桥伯,在这里停就行了!”他下了车。“下午三站十分在这里等我。”
“是!”
望著三三两两涌入校门的莘莘学子,他用手推了推那副没有度数的黑框眼镜,也跟著没入了人群中。
在这里,他只是个普通的大学生,而不是叱吒风云的企业钜子!在这里,他只想当个平凡自得、优游自在的学生……
“拜托!我的孟大小姐,就算你是在救人好不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呃!难道你忍心看我被那群男生大卸八块吗?”孙玉薇从方才到现在已经求了她将近一个钟头了。
“玉薇,我真的不想去!这种联谊活动我真的没兴趣。”她坚持到底。
自从踏入校门之后,她只参加过一次舞会、一次联谊会。而这也算是她个人生命中的“创举”。
“原本说好是二十个女生、二十个男生的,秀琴临时有事不能去,你就算是去凑个人数吧。到那里你只要喝你的果汁、吃你的东西就行了。”
“你当那里是什么地方?不去!我说不去,就不去。”说完,她拿起书本就往图书馆的方向走去。
孙玉薇不死心的跟了土来。“你知不知道你有时候很可恶?”
“知道。”她悠哉一笑。“尤其是对你!别跟了,就算你跟进了图书馆,也只有陪我在那里看书的份,我是不可能改变主意的。”她笑著看看她。“用缠我的这些时间去另外找别人,也许早就找到了,你又何必这么固执呢?”
“真的不去?”
“不去!”
“好,告诉你吧!”对孟颖容的死硬脾气,她实在是恨得牙痒痒的。“知道我为什么要死缠著你,非拉你一起去参加这次的联谊活动不可吗?”
“凑不到人数才找我充数?”地无心回答,而对于她死缠著她、非要她一定去参加联谊活动的原因也没啥兴趣知道。
只期望她赶快把话说完,好让她顺利的进图书馆去念书。
“你看过这次联谊活动的参加名单吗?”她给她一点提示。
“没看过。”
“那上面有个人叫冷修彦,你不是说小时候有个青梅竹马的玩伴叫冷修彦吗?”
孟颖容好奇的看著她,心想:这家伙什么都记不住,记男生名字可真拿手!连她仅仅提过一次的名字都记得。
这女人!
“真的是他又怎样?十多年没见了,他大概也认不得我了。”地想起冷修彦小时候拖著两条鼻涕,那淡黄色的鼻涕偶尔还会吹出泡泡。
哎!往事如烟。
“真的不去?”她语气中有些失望;忽然一个“反败为胜”的点子又从她脑海中掠过。她幡出了狡猾的笑容。
这招再请不动她的话,她就在她面自刎谢罪!
“嘿嘿嘿!你真的不去?铁定不去?”她的笑容古怪而夸张。
“干嘛?吃药时间到啦?”
“你若不去……我就去找孟教授;我们的班导师,也就是你的父亲。我去他那儿把他女儿和某个叫滕真的男人通了将近三年信的事叫出来,到时候……”
“你——”孟颖容红了脸。“为什么要这样逼我?”
她真是搞不懂,孙玉薇这次为什么非要她参加她一向最痛恨的联谊活动不可?
就算要她去见青梅竹马也无须如此强人所难嘛!
一直以来,孙玉薇都是她兴滕真通信的“中间人”。滕真回给她的信会寄到孙玉薇祖房子的地方,再由她转交到她手上。
其实,孟浩儒早就解除了不准女儿结交异性朋友的禁令,这些追求者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没三两下就被赶了出去;所以,就算是滕真的信直接寄到孟家,也绝对不会边到“毁尸灭迹”,或是私下破人拆开的命运。
偏偏孟颖容那么多年“保养”出来的“吹弹可破”的脸皮,就是禁不起父母那么一句——是谁写来的信啊?那男孩子怎么样啊?…….
不!绝不能让爸妈知道;这太丢人了!
孙玉薇悠哉悠哉的看著她的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青的瞬间变化。“怎么样呐?是否有再重新考虑的必要啊?”
孟颖容恨恨的看了她一眼。“说实话,你为什么非要我去不可?我不相信只是希望我去见青梅竹马这么简单!”
“好吧!告诉你……呃,是这样的,我和李贺紫打赌二仟元,我赌你会去参加;她则投否定票。”为了让孟颖容能“死得溟目”,她大方的将秘密公开。
二仟元?就为了二仟元,她就把她和滕真通信的事拿来做威胁?她真是服了这个宝贝!
“就这样?”她一腔怒气待发。
“其实也不全然是啦!我只是想,我们都已经大三了,离‘没人要’的大四也相差不到半年;这段期间里你不赶快交个男朋友,要待何时?”她感受到她眼里那即将燃烧起来的怒火。孟颖容这个人相当内敛,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啥事足以令她动怒;不过,一旦她逼得狗急跳墙、发起脾气来,那可就不是什么好玩的事了!她深深相信那把怒火足以把她给烧得连骨头都不剩;于是,她动之以情的喟然一叹。
“你和滕真都已经通了那么多年的信,把这些信件拿去烧,三天三夜都烧不完,可是你们之间却达一丝火苗都未曾看见;你说!这怎么不叫我替你担心?”
孟颖容双眼一翻;这是哪门子的谬论呀?真亏她还掰的脸不红、气不喘的。
有这种损友,她真是连著三世都没烧好香!
算了!栽定了。
首要之务是先封住她那张嘴,叫她别在父亲面前乱进谗言。她脸色一沉,道:“这次的联谊活动我会去,但是你得保证以后不会再用滕真的事来威胁我,要不然,我真的会翻脸!”她再一次警告她。
“不会的!你放一百二十个心,所谓事不过‘三’……”
她白了她一眼。“什么事不过三?是下不为例!”
“是!我保证。”她笑容可掏的说。
看著孟颖容渐渐缓和下来的脸色,她仿佛是吃了颗定心丸一般。
唉!嫌李贺紫的这两仟元还真是赚得担战心惊,差那么一点就要和孟颖容撕破脸了。
她不禁大叹!真是赚钱不易啊!
台北都会,这个永远闲不下来的城市。
夜幕已四垂,但各式各样、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却使它复活了!
有些人沉迷于这种活泼热情、浪漫恣意的夜生活;有些人却对这种生活敬谢不敏,避之唯恐不及。
生性内向好转的孟颖容就是那种避之唯恐不及的人。
她一直认为,沉静的夜最适合用来看书:捧著书本,把一切繁华隔于屋外,这是一种享受!心灵清明,一切物欲沉淀——这样的时刻不多啊!
偏偏有些人总是喜欢去找寻刺激,无法静下心来享受这一切。
这些人太悲哀了!
话虽如此,此时她不也正处于“悲哀”之中吗?
谁叫她答应孙玉薇来这里的?想想,此举不正是没事找事做、自掘坟墓吗?望著她身旁笑待十分得意的好友……哼!她居然还笑得出来。
站在Firday,s的门口往里面看了一下,孟颖容当下松了口气。
原来这地方只是一个很“正常”的用餐场所,她还以为是什么“星期五餐厅”那一类的呢!
“喂!傻呼呼的看什么?”孙玉薇率领一大票女生走了进去,那些男生们已经在那里恭候多时了。
“千万别脸红!放轻松点。”她又提醒了一次孟颖容。
她忘了在这种场合里她一向很“酷”的。那股寒意足以叫对她心生爱慕的男孩退避三舍。打从她一进门生了下来,所有男生的眼光即往她身上汇集过来,但不到几分这又一一收回了——识时务者为俊杰!
好个冰山美人!碰不得——一阵你来我往的寒暄之后,又是老把戏——自我介绍。
很不巧的,孟颖容又轮到第一个。她很不情愿的扼要说著:“我叫孟颖容,请多指教。”
多酷叨!人酷,连说话也酷。连名字是哪三个字、怎么写法都省略了。
侍女生一一自我介绍完毕后,男方的第一个也开始介绍:“大家好!我叫冷修彦。‘冷’是静的冷.‘修’是养的修,‘彦’是青年俊彦的彦。法律系四年级学生,平时喜欢打篮球、看书……”
不待他介招完,他的同学齐轰替他说:“外加泡妞!”然后大家笑成一团。
孟颖容抬起头,看向这个名字与她青梅竹马玩伴的名字一字不差的男生。但一看清楚他的模样,她就不禁为孙玉薇认为他就是她小时候的玩伴感到好笑。
眼前这个身材高挑、模样俊俏的美男子哪有可能是她的青梅竹马玩伴?那个流鼻涕的冷修彦怎么可能和眼前的人是同一个人?
若真是他,那还真是“丑小鸭变天鹅”的最佳明证呢!
一阵介招之后,男女同学就开始拳谈、互相了解了。
冷修彦谁都不挑,偏偏找上她这个冰美人聊天。
“你叫孟颖容?”他笑了,那模样更具魅力。他的眼睛一直没离开她那张满是寒霜的脸。“我小时候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玩伴也叫孟颖容,好巧啊!”
“啊!”她大吃一惊,心里暗付——世上真有如此巧合的事吗?“呃……她真的也叫孟颖容呃?我的那个青梅竹马玩伴也叫冷修彦!”她呐呐的说著。
“你——”冷修彦端详她好半天,忽然一拍大腿。“大头容!”他笑了。“你真的是‘大头容’?”
“鼻涕彦!”她仔仔细细的看了他一遍,心中仍不能接受眼前这个人真的就是玩伴;那个长得怪丑的“鼻涕彦”!“你真的是……”她皱著眉看他,但怎么看,怎么不像!
难道岁月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吗?他从前那两道扫把眉现在已成了英气焕发的剑眉;从前如同被刀子划开两条细痕的小眼睛,现在虽然也不是很大,但是眼型却漂亮得很;从前那个塌鼻子,现在也这得又高又挺了!这——这实在是人神奇了!
孙玉薇竖起耳朵聆听著他们久别重逢后的精彩对话。
她什么也没去特别注意,仅仅注意到孟颖容竟然卸下了冷漠的面具,并且居然没有因为交谈的对象是男生而脸红。
今天仿佛在她身上投生了许多“奇迹”。
冷修彦的“男性”身分居然没有对孟颖容造成什么“影响”:看来,她对他是“免疫”的。
难道两人青梅竹马就可以有此效果?一想到此,她哑然失笑了。不管如何,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不是吗?就不知道当她面对的人是滕真时,是否也会因为有过长时间的书信往来而就此“免疫”?
期待哪!
冷修彦打量著眼前这位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小时玩伴。
时间过得真快!十余年的时间居然在不知不觉中从手中流逝了……令人不禁感叹韶光易逝。
“你家后来搬去哪里?”
“高雄凤山。这十余年间又搬了两次家。”他一想起那段时时刻刻都在与上门要债的流氓周旋的日子便不胜感慨……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段日子里,每每人家上门要债时,爸妈总是躲起来,要他和弟妹对那些人来个一问三不知。结果,上门要债的流氓通常在要债要不著后就打小孩子出气。
而身为家中老大的他,往往都会替弟妹们挨拳头,而且一挨便是五、六拳。
这段悲惨岁月一直到了他上国中,家里的环境因在南美发了财的叔叔回来后才有所改善。
冷家不仅在近六年的时间里逐渐恢复了从前的风光,而他也再度成为人人眼中的天之骄子!
在同学眼中,他是个开著保时捷跑车、出手阔绰的大少爷,而他们却不晓得他也有那一段不为人知的岁月。
包括眼前的这个童年玩伴……“孟伯父和伯母都还好吧?”
“很好。哪天你可以到我家来坐坐,他们看到你一定会恨——很高兴!”她原本想说“讶异”的,可是继而一想,这讶异两个字好像有点怪。
怪虽怪,但是却很贴切。
“丑小鸭变天鹅”这还不够叫人讶异吗?只是她没敢说出来罢了。
“上来台北念书的这几年我也一直想去拜访你们,可是当我回到以前住的地方时,才发觉那里已经变成了公园,你们早就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他语气气中颇有沧海桑田之慨。
“我把住址写给你。”
“何必这么麻烦?侍会儿我送你回去,顺便拜访伯父、伯母不就得了?”
“这样啊……”
“怎么,怕我把你吃了?放心吧!我会把你安安全全的送回家去。”
他都如此说了,她仿佛也找不出借口来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