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
杏花煙雨江南。
拂曉。
東風滿院,煙雨迷蒙。
沈覺非衣袂頭巾舞風,披著一身雨粉,冷然獨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樹下。
風也吹起了他頷下的三縷長須。他左手捋須,右手始終按在腰旁那柄長劍上。
劍三尺三寸,黃金吞口,紫鯊皮鞘,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顆寶石。
七色寶石,閃亮奪目,毫無疑問是真正的寶石,這柄劍也毫無疑問是一柄名劍。
整柄劍都被擦得光潔至極,可以肯定用劍的,是一個愛劍的人。
沈覺非闖蕩江湖,仗的就是這柄劍。
一百二十四次生死血戰,十八載闖蕩江湖,沈覺非仍然能夠活到現在,除了憑他的武功,這柄劍也實在幫了他不少忙。
所以這柄劍他視之簡直就是自己的生命,自己的靈魂。
他的一雙手也洗得很干淨,指甲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