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寫信對我說︰能為的劇情都被寫光了,我們這些希望在小說界發展的人除了跟著別人的步子走之外,沒有多少原創機會。
你們同意這說法嗎?我並不。
例如我的上一本書‘未曾相識’,失憶的題材早被為了一百八十遍絕不能說我以此為肇因是一種創見。
我們常見的敘述是︰男女主角誤會——女方逃走問出車禍失憶——忘了一切(全部或戀情部分)——懷孕或流產——巧遇失魂落魄或陰沉的男主角——在戀愛或折磨間記起一切——危機接著來,壞人出現——撲滅壞人。從此快樂活著並且有孕。
常看著這樣的公式在走,誰還會想摻一腳來湊出第一百八十一遍?至少我不。
想寫失億、想以另一種方式去寫、不想要誤會、沒有壞人、不要危機。我不要每成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