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號風球那一日,我回辦公總署當班,做足十二小時,腰酸背痛之餘,還得把順路之同事一一送回家中,馬路上處處汪著了兩尺深的水,弄得不好,車子便不能發動。
我心中詛咒,早知這樣,應該買一輛吉普車。
好不容易把他們一個個全送回家,我打個呵欠,打算回家一眠不起,但是車子一轉彎,只見大雨中沖出一個小孩,我幾乎沒魂飛魄散,連忙踏腳掣,可是天雨路滑,一時又煞不住,車子向前沖了十多尺,終于停下,那小孩跌倒在路邊。
我很肯定他是跌倒而不是被我撞倒的,但在這種情況下,于情于理我都應該下去看青。
我開門下車去扶起那個孩子。他是個十歲左右的男孩子,混身濕得像落湯雞,膝頭跌破了,正在流血呢,我扶起他問︰「你沒事吧?」
他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