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出現在二OO一年的第二天,托它的福,拾夜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成新的了。
雖然寫這篇序文時,依然是二十世紀,離二十一世紀還有二十八天,只有幾步之遙,但在這當口,我也不知道該寫些什麼。
回顧過去,似乎太過矯情,也太遲了,所以就將過去當成一頁書,依依不舍地翻過去,畢竟書還很厚,不該一直停頓與懷念,所以,得抱持著期待與冒險的精神繼續下一頁。
這本書里的女主角李矜亞,帶著些我的影子,灰色的影子,所以寫起她的生活及情緒,不需要太費力,我想自己和她有許多部分是重疊的,只是拾夜的家人對我容忍得多,而李矜亞比我慘多了。
我也很欣賞像巴駱遠這樣的男子,粗獷、豪邁。
風趣又體貼,因為現實生活里很難找到,所以我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