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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冒牌貨 第十章

交往不到一個月,萬子棋決定不想再浪費時間,于是牽著允悠的小手回家,稟告父母他想結婚了。

但,萬父本來就不怎麼喜歡她,他會那麼容易就答應他們的要求嗎?

允悠感到有些膽怯。

一個沒人打擾的假日,萬家夫婦和萬子棋及允悠坐在正廳里談話。

「想結婚?」萬父挑高眉,有點故意刁難的味道,「你要想清楚,結婚就是大人了,萬事都要自己擔當,家人可不會再寵若你。」

「這我了解,我本來就是大人了,願意承擔所有責任。」萬于棋一副慷慨就義的樣子。

「你自組家庭就要自己賺錢養他們。」

「我知道。」

「你確定自己是真心愛她?」

「我百分百確定。」

「而她也百分百確定愛你?」

「百分百確定。」

「她知道你已一無所有,得一切從頭開始?」

「她知道她現在比我還有錢。」

萬父有些自討沒趣的瞟了小倆口各一眼。

一年前,他不滿意這個女人但卻不躁心,因為他覺得只要老四的倦怠期到了,兩人自然就分了。

想不到老四為她頹廢了近一年後,又找上她,現在還想結婚,難道這一切冥冥中自有定數嗎?

而這個梁允悠也算有骨氣,說離開演藝圈就離開演藝圈,自己做生意做得有聲有色的,兒子們對她的評價也都不錯……

唉!

拿他們沒轍,松口答應算了,他可不想兒子怨他。

「婚期想訂在什麼時候?」萬父沉默了一陣子後終于問。

「就和老二、老三同一天好了。」

萬子棋如釋重負的笑答。

「那怎麼來得及?只剩兩個星期而已。」

萬母插話進來。

她對梁允悠沒什麼成見,萬事都跟著老公走,老公說好就好,老公說不好就不好,但對婚禮她可有意見了,她最寵愛的兒子要結婚了,她怎麼可以沒時間好好籌備。

「我們只要去挑禮服跟買戒指就好了,其他的你們不是都辦好了嗎?」萬子棋兩手一拍,萬事OK。

萬父一听再次揚眉。

算得還真精咧!選在同一天就不用另外籌備婚禮、不用另外花錢,也不用重復發放紅帖,省時、省事又能風光大婚……嗯,有前途。

「訂婚宴呢?她父母那邊都講好了嗎?」萬母還有疑問。

「小悠的父母已經和她斷絕往來,未免節外生枝,我想等婚後再去拜訪他們,如果不成,以後就別往來了,我可沒那麼多時間浪費在他們身上。」萬子棋仍有他冷情的一面。

「你要是覺得沒有女方家長不會沒面子,那我們也無所謂。」萬父拍拍大腿,涼涼的說。

「怎麼辦?」允悠推推萬子棋的手,有些擔心的望著他。她不希望萬家為她失了面子。

「那就說她父母雙亡好了。」他冷血的道。

「哇!你太毒了吧!」萬父也不禁要驚嘆。

「選在女兒最需要他們的時候遺棄她,這種父母我才懶得對他們客氣。」

允悠沉默的看了他好一會兒,這才發現不知什麼時候起,他的五指嵌進她的五指之問,他們十指相扣,他是在給她勇氣。

「謝謝你。」

她小聲的說。

她曾對他談到父母的絕情,就算在她成名後也未能獲得他們的諒解,所以她一直害怕子棋去了一樣吃閉門羹。

「應該的。」

他寵愛的捏捏她的鼻子。

「咳!麻煩尊重一下老人家。」

萬父出聲警告。

「老爸,拜托一下!你也年輕過吧!」他怪叫道。

「我年輕的時候也不會這樣,我和你媽在公共場合連對看一眼都不行。」

「原來只有私底下你們才會打得火熱。」萬子棋自己做結論。

「啐!胡言亂語。」萬父故意板起臉孔。

「是童臾無欺!」

抬杠中,他們的婚事就這麼決定了。

吵雜的吃角子老虎機台區,紅燈閃耀,零錢鏗鏘作響,想必是又有人中了大獎了。

一對新婚夫婦興奮的抱在一起,然後拼命的分送小費給在場的游客及服務人員,讓他們也分享他們的喜悅。

萬子棋和允悠結婚後,立刻飛往拉斯維加斯度蜜月,這是他向大哥Amanda來的結婚禮物,誰叫大哥老是出壞主意破壞他們兩人的感情。

來到賭城的第一天,他就發現自己的手氣銳不可當,不但在骰子游戲中一贏再贏,連賭輪盤都百發百中,就像在彌補他過去的衰運一樣。

上次看見三哥來到這里,還沒坐熱就中了大獎,萬子棋曾在這家賭場花了這麼多時間,輸了那麼多錢,當然也要趁勢將錢給贏回來嘍!

事實證明他壓中寶了,來到賭城一星期,換了三家賭場,贏錢贏到被莊家要求別再回來,收錢收到手都軟了。

最後結算,竟贏了兩億多台幣!

「你說,我們要不要一直賭到你生孩子之後啊?」萬子棋玩笑道。

「哪那麼頹廢?我的生意還要不要做啊!」允悠嬌笑的打了他一下。

贏了錢固然開心,但賭這玩意兒只是一時的好玩,如果真的起了貪念,恐怕要血本無歸了。

他低頭給她一個香吻,柔聲道︰「我想這些好運氣都是因為你。」

「我?」她不明白的看著他。

「因為你是我的幸運女神,只要把你帶在身邊,我走到哪兒都無往不利。」

「可是我的手氣平平,贏不到兩個紅色籌碼。」

「所以說,你是我的幸運女神嘛!對我才有效。」

「哦。」

這樣很不公平耶!他就沒帶給她這種好運,害她都不能享受贏錢的樂趣。

收拾著機台及地上的零錢,萬子棋突然想到一件事——

「小悠,你相信你是我的幸運女神嗎?」他臉色有些怪異的問。

「相信,只要你說的我都相信。」她乖巧的回應,繼續撿著地上的零錢。

「五年前我們分手後,不到兩個月,我的股票就被盜賣了,然後我就一直走霉運。」他蹩眉回想道。

「然後呢?」

她隨口問。

因為听起來還有下文的樣子。

「去年我們復合的時候,我買了瓶可樂卻中了一台轎車,連一票難求的台灣職棒總決賽門票都有人送我。」

「所以?

她抬起頭,見他皺眉,不禁也皺起眉來。

「我們分手後,我到賭城來,輸了近兩仟萬,還淪為服務生和保鏢。」

這次她不再回答了,只是靜靜的听他說。

「我們結婚後,我又贏了五伯多萬美金,你真的是我的幸運女神!」他的表情很復雜,看不出是哭還是笑,就當他在苦笑好了。

現在,她終于听懂他想說什麼了。

「所以你永遠不能離開我,否則你可能會身敗名裂、流落街頭?」她揚起下巴,充滿自豪的替他接話。

「好恐怖!」

他膛圓了眼在抗議著。

「我喜歡這種說法。」

她邪惡的笑了下。

「你不是幸運女神,你是女巫!」

「女巫可以對你施魔法,一樣可以制住你,這個說法我也喜歡。」

「我是你叼在嘴里的肉,我沒有人權!」

「這個說法也不錯。」

她可樂壞了,只要兩人不分開,她喜歡所有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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