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事務所——
這是一家接受各種正當大小委托事件的公司。
專門解決、完成委托人的要求,再依任務的艱巨程度收取費用,或視委托人願意給付的金額,決定接受案子與否。
——當初創辦人,也是現任負責人成立事務所時,確實是秉持著這樣的經營信念與方針。
事務所社長希望能藉由篩選工作的空間與權利,建立起事務所的權威性。
然而事實上,情況全然不如他想象中順利,甚至相差十萬八千里。
事務所規模不大,要說很小也是可以,畢竟連同社長,社內只雇用了三名男性職員。
他們幾個都只願意接下簡單的工作,太辛苦、費時費力的任務一律拒絕,收取的費用自然不多,七三分帳後更是少得可憐,但即使每個月的工資微薄,他們卻絲毫不以為意,還很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