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白紙上密密麻麻的寫著︰
父親大人︰
當您看到信的時候,女兒已經暫時離開台北。對于您安排的親事,恕女兒難以從命,請父親大人見諒。
或許您已經打算讓人緝拿我這個不肖的女兒,但是請你暫時不要輕舉妄動,您要把我這個要求當成威脅也無妨,但是我確實暫時不想回到您的身邊,所以若是您動用太多人力來找我,我一定會躲到天涯海角去,去到一個您找不到的地方,所以才會在一開始便勸您不要輕舉妄動。
您要我結婚對不對?那麼女兒就以半年為期限,半年之後女兒若是不能帶回一個自己所喜歡而對方又真心愛著我的男人,女兒則會無條件的答應和您選的對象結婚,這樣應該不是過分的要求吧?
請記住,生氣會老化的唷!所以千萬不要跳腳啊!我一定會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