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男女同居已不再是新聞,大學生校外租房同居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反正社會風氣越來越開放了嘛,大家都不會像以前那樣大驚小怪了,然而,對「同居」卻仍是褒貶不一,有人對同居持肯定態度,有人則不贊成同居。
什麼是同居呢?
同居的定義是什麼?有時候很難準確的下一個定義耶,例如說人們生活在一起,並沒有發生性關系,那是不是算同居?
有些男女偶爾會每星期同住一、兩個晚上,並有親密關系,那算不算是同居?
在詞典上是這樣解釋的︰1。同在一處居住;2。l指夫妻共同生活。
研究傳統婚姻的專家對「同居」的定義︰1。為了一定時期的快樂的行為;2。試臥婚;3。不履行法律的形式的事實婚姻。
在我的定義而言,同居是一對沒結婚、有穩定愛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