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化作同心結 序
我的同居人──齊萱朱凱蕾
與齊萱「同居」了三個月。
從二月份開始,齊萱帶著一大疊稿紙,到美國來寫作兼翻譯。和她相處很容易,她是那種老少咸宜型的人。我們兩個就像三姑踫到六婆,話多得不得了。從早上泡咖啡開始,可以一直聊到晚上洗臉、刷牙的時候。齊萱一向都是個很好的听眾,大家有任何問題都可以來麻煩她。
她有個非常難能可貴的優點,就是一般年輕人所欠缺的敬業態度。從事寫作多年以來,她每一次都為自己排好進度表,而且也一定都遵守不落後的原則。她如果說好何時可以交稿,經常都會早交,偶爾準時交,從來沒有遲交過。所以,在我這種懶散且喜歡拖拖拉拉的人眼中看起來,真教人既羨且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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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現代女性具備的能干、獨立以外,她還燒得一手好菜,我只能負責洗碗此等不用大小腦的工作。有時候我在想,到底哪一種男孩子才能配得上如此善體人意、大方賢慧的她?當然,這位幸運的男士還得忍受三三八八、講話秀斗的她。
說起她講話,有時還真嚇人。她經常說話牛頭不對馬嘴的。例如她在寫作時會突然冒出一句︰「凱蕾,我今天帶狗狗去散步了。」過了二十秒後,她說︰「然後我發現百貨公司現在打九折。」剛開始我听得一頭霧水,這「然後」打哪兒來的?接的是哪句話?還有更恐怖的。有一次我同學來,看見她書桌上擺著藥,我同學就問她︰「這是什麼藥?」她竟然回答︰「這是我的藥。」真不知道這種人是怎麼寫小說的?!可是她的小說卻又本本精采,真是奇跡。
本書作者的糗事非常多,當她找我寫序時,我還笑說︰「要我寫你,兩千字是不夠的哦!干脆你的書分上下兩集,上集給我寫序,下集你的正文再開始好了。我想讀者會比較喜歡野史,可以刺激銷路。」當下她就給我拳頭看,一點都不像個讀書人。和她書中人物的浪漫唯美、溫柔清純簡直差了十萬八千里。我算服了她了。
齊萱真的是一個很能讓人開心的人,也是一個很會照顧別人的人。和她相處的短短三個月,我只覺得輕松愉快而沒有壓力。她這一本小說就是在美國這段期間完成的,目睹她對寫作的認真、執著,我相信這絕對是一本非常值得看的書,也期待能在暢銷書排行榜上看見它。更祝福齊萱在未來日子里,能夠找到屬于自己創作的一片天空。
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于洛杉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