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死了這個書名。
當絮絹告訴我改了這個書名時,我真想仰天大叫,事實上好像有小叫了一聲。
雖是取自書中的一段敘述,但貼切到教我狂笑。
當初寫這本書,是很難得的沒寫大綱的,很隨心所欲的寫,寫得淋灕盡致,痛苦喜悅摻半,就怕沒辦法很清楚地刻劃出我心目中的男主角形態,而寫完時又感覺黯然,總覺得不夠盡興,但字已經夠滿了,就停住吧。
故事形成之初,若能立即下筆,有時抓出的神韻會比較準確一點,進行中也會邊寫邊狂笑,盡管我正听著悲傷的情歌。(寫作的習慣)
說真的,我的記憶力其差無比,記不住人名,記不住人臉,記不住很多很多的東西,寫過的在停筆之後也忘了內容八成以上,頗有幾分張三豐初練太極拳的氣勢。
前幾天,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