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的序文似乎有點嚴肅,那這回輕松一點好了。
關于我的筆名,事實上是有典故的。「愛-」讀音ㄞ-ㄔㄥ,這是我打電話和出版社工作人員確認之後才知曉的正確讀音。而原本我屬意的讀音是ㄞ-ㄓㄥ。為什麼呢?
唉,因為我有個男朋友,我們兩個最愛的活動就是吵架,而且我的個性又十分倔強,明明是我錯了還死不低頭。我男朋友每次都氣到沒辦法,嘴里碎碎念︰「你這個死愛爭……真愛爭……」
剛開始我覺得很生氣,我哪里愛爭了?可是才剛想找他質問便猛然醒悟,我的老天,我還真的很愛爭!于是覺得很慚愧,面紅耳赤,剛好那個時候出版社工作人員打電話來問我要取什麼筆名,為了警惕自己,我說︰「那就叫愛爭好了。」
字換了,音也不一樣,但對我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