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寫作,也很喜歡唱歌。
愛唱歌的習慣是小時候就有了,通常是一邊彎腰撿干燥牛大便回家當柴燒,邊面對著田野大呼小叫、鬼吼鬼叫,那時候用盡丹田的力氣唱著布袋戲主題曲「粉紅色的腰帶」,唱得興高采烈不亦樂乎,渾然忘卻情歌被我唱成雄壯威武是一件很淒慘的事。
後來我姊就叫我干脆唱「中華民國頌」好了,至少大聲唱起來很愛國的樣子。
學會溫婉一點唱歌,是有一次听到雀子媽邊踩著裁縫車邊細細哼著「望春風」,那時才發現——哇,原來情歌唱得婉轉動人起來,竟是那麼好听,余韻繚繞猶存。
後來我就開始喜歡唱情歌了,越纏綿悱惻的越愛唱,邊唱邊想象自己是歌詞里與心愛男人分手的女人,我還記得有一首台語歌詞是這樣寫的︰站在禮堂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