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很喜歡參加喜宴,最大的原因是能夠吃到平常沒機會吃到的美食大菜,什慶飽魚冷盤、龍蝦色拉、紅燒蹄膀筍絲、魚翅羹……(坦白說,我到十歲那一年,都還以為那個叫「魚刺羹」,還崇拜極了為什麼總鋪師有本事可以把魚刺煮成那麼Q軟美味呢?由此可知,以前的小孩真的比較笨……呃,單純。)
第二個原因是美麗的新娘,夢幻的白紗,金光閃閃的珠……尤其是金子打的項鏈、耳環、十根手指頭都戴滿金戒指,還有大得簡直可以拿來當公交車拉環用的黃金手環,曄!雖然小女生當年還不懂得虛榮,可是眼看新娘子一身比歌仔戲里滿頭珠翠的小旦還要夸張豪華的打扮,依舊為之驚艷咋舌。
當新娘子子真好,可以穿得這麼漂亮,還可以戴那麼亮晶晶的東西。這種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