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稿約,是在期中考的前一個月。那時我腦海中正重播著一個畫面,一見到系列名,便決定要寫了。我是個感情用事的人,一旦遇上對味的東西,便很難放手了。而一時沖動的後果便是一個月暗無天日、頭昏腦脹的生活。
我喜歡干淨清爽的男孩子,最好是有一頭柔軟黑亮的短發,笑起來一口整齊潔白的牙齒。干淨,而內斂。每次靠近,都能感受到一股清新的氣息,令人安心。而現在時尚大多流行"酷"、"冷",或是強悍霸氣類型的男子。對于那些頂天立地的男子漢,我當然是不討厭的,只是覺得很寂寞。總想,再強悍的人也有軟弱的時候,而能在自己心愛的人面前展現脆弱,是幸運,也是幸福。一個男人最大的滿足,大略是可以在外呼風喚雨,而在內,只作為一只貓兒被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