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何時起,十三成了我的幸運數。
只因走了十三步才遇見他──我一生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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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車站。
踱下台階的時候,電車剛剛開走,卷起一陣夾著濕氣的風。雨方歇。長發打在臉上,我懶得撥開,任由自然垂下的發卷遮住臉孔的一部分。
空蕩蕩的月台,空氣里漂浮著布蘭妮的OopsIDidItAgain。我沒有走去電視對面的位置,所以看不到MTV的畫面。
身體里的惰性作怪,我靠在距離自己最近的石柱上,輕哼著寥寥幾句模糊的歌詞,忘記的部分就由「嗯……啊……」代替。
I’mnotthatinnocent…
下一班電車要等4分鍾。假如我剛才走快兩步,我想,我的生命是否會錯過一個4分鍾的空檔?至少我不會像現在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