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沁我啊,一直想寫個很了不起的女士角。
有多了不起?
就是那種了不起到不行,了不起到天翻地覆、天昏地暗的那種,最好她還可以呼風喚雨、點石成金、指鹿為馬、顛倒黑白,站在海邊海水就會從中間分開一條道路讓她過去,天上地下唯我獨尊的那種。
「那男主角豈不是要像只……呃,像個神一樣?」友人吶吶的問,男強女弱一直是她心目中完美的組合。
我直接瞪到她閉嘴。
男主角是什麼東西?
請搞清楚,羅曼史里的男主角只是配角,配角!只能負責愛女主角,讓女主角奴役,並且在必要時付出一切只求佳人完好無缺;叫他往東不準往西,叫他飛天不準遁地,叫他吃面不準吃飯,叫他喝水不準喝可樂!
「那只狗……呃,我是說那男主角不就好可憐……」友人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