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映庭一下法庭,顧不得腳上剛買的的五寸細跟高跟鞋,和窄得讓男人噴出鼻血的短裙,也不管自己威風凜凜的律師形象,蹬蹬蹬地,小跑步快速沖向招車處,以最沒氣質的著急姿勢攬了輛計程車。
想起開庭前接到老媽威脅她說︰
「如果在三點半前沒在辦公室里看見你,就死給你看!」
這句話嗡嗡地在她腦海里鑽來鑽去,讓她心神不寧,向映庭差點在法官面前失了神語無倫次。
性格猛烈的母親沒有什麼做不出來的事,雖然這一次還不知道是真還是假,但也夠讓她提心吊膽的。
母親說已經約好了父親在她的辦公室等著,無論如何這回一定要簽字離婚,否則寧願跳淡水河死給他看。上一次是說要從陽明山上往下跳,更前一回是基隆河,還有火車鐵軌、新光三越大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