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著手寫這個故事時,就有人提醒我,失憶男人變痴傻的題材已經快要被寫爛了,很少人能寫出新意來。我的想法是,我想寫的題材是一時的沖動,那個劇情吸引我、感動我,所以我有沖動想寫,我沒刻意想過要寫出新意,老套的故事一樣能感動人,所以我還是寫了。
原本,我想寫一個男人失憶後痴傻憨直的樣子,他緊緊的跟著女主角,然後,恢復記憶後,他又變了一個性情,和女主角重新相戀一次。但寫著寫著,好像跟原來的想像越離越遠,最後,變成了現在的樣子,而原來的一些設想,也礙於篇幅,沒有繼續發揮,不然我還想多著墨一下男主角恢復記憶後的情形。
本來想寫兩個番外篇的,分別是男主角失憶前和失憶後的一天,但寫完一篇後,也沒有沖動想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