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可,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里高考還有五十九天,一千四百一十六小時,八萬四千九百六十分鐘,換算成秒鐘的話,就更客觀了,到現在我已知道考重點是無望了。所以我就攤開稿紙,開始「創作」,姑且稱之為創作吧?至于為什麼,看下去你會明白。
這段算是一個序言吧。簡單的把我這個人說一下,綜合起來,就是四個字︰犯賤、愛錢!
像我這樣一個不愛文學的人開始創作,大概是畢業鑒定上「熱愛文學」四個燙金的大字刺激了我的虛榮。那些談文學、寫文學、愛文學的人通常有著體面的外表、優美的身段和純金打造的心。
由此你想到了吧,我就是那種大街上隨手一抓都一大把,平凡得該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以免影響市容的。如果你哪天逛街時,覺得有哪個人……